此词题为《春晚》,实写“闺情”。“春晚”之时,深闺女性自有难以明言的复杂情怀,但作者并非女性,没有高超的水平,对于那种连作者本人都难以明言的情怀是不可能写得生动感人的。
读完全词,就知道作者并未让那位闺中人吐露情怀,而是通过精细的观察,写她的神态、写她的妆束、写她的行动,并用富贵人家的花园、香径、秋千和晚春景色层层烘托,其人已宛然在目,其心态变化,也历历可见。灵活地运用传统画法,把“以形写心”和“以景传情”结合起来,乃是这首小词最突出的艺术特色。
“态浓意远”,原是杜甫《丽人行》中的成句,用以表现丽人的姿态凝重、神情高雅,其身份也于此可见。“眉颦笑浅”,写她虽愁也只略皱眉头,虽喜也只略展笑颜,非轻浮放纵之流可比,其教养也于此可见。“薄罗衣窄絮风软”,既写服妆,也写时光。北宋诗人蔡襄《八月九日诗》:“游人初觉秋气凉,衣不禁风薄罗窄。”而当“絮风”轻“软”之时,正好穿那窄窄的“薄罗衣”。“罗”那么“薄”,“衣”那么“窄”,其轮廓之分明,体态之轻盈,已不言而喻。徐步出闺,迎面吹来的是飘荡着朵朵柳絮的软风,不知她又有什么感触。“鬓云欺翠卷”一句,颇难索解。如果把“翠卷”看作“欺”的宾语,那它便是一个名词,可是实际上并没名叫“翠卷”的东西。那个“翠”字,看来也取自杜甫的《丽人行》。《丽人行》写丽人“头上何所有?翠为盍叶垂鬓唇。”是说用翠玉制成的盍叶垂在鬓边。盍叶,是妇女的一种头饰。“鬓云欺翠卷”就语法说,“鬓云”是主语,“卷”是谓语,“欺翠”则是动宾结构的状语,修饰“卷”。“欺”,在这里是“压”或“淹没”的意思,“翠”,即指翠玉制的盍叶。全句写那位女性鬓发如云,“卷”得蓬松而又低垂,以致淹没了盍叶。
下片头两句似乎单纯写环境、写景物,实则用以烘托人物。第一句是说她走到“南园”,看见“花树春光”,而且感到“暖”。第二句是说她漫步于“南园”的“径里”,看见片片飞红,嗅到阵阵花香,踏着满径榆钱。上片的“絮风”和下片的“春光暖”、“榆钱满”,都传送春天即将消逝的信息,既点《春晚》之题,又暗示女主人公由此引起的情感波澜。韶华易逝、红颜易老,但她还是孤零零的,偶然走出深闺,来到“南园”,也无人同游共乐。
结尾两句,层层转折,曲尽女主人公的心理变化。“欲上秋千”,表明一见秋千,又唤回少女的情趣,想荡来荡去,嬉笑作乐。“又惊懒”,表明单身独自,没有心情打秋千。“惊”字、“懒”字,用得十分神妙。“欲上秋千”而终于不想上,并非由于“懒”,偏不肯说出真实原因而委之于“懒”,又加上一个“惊”字。是说连秋千都不想上,竟“懒”到这种地步,自己都感到吃惊。不想打秋千,就归去吧。“且归”一顿,而“休怕晚”又是一层转折。实际情况是想玩又懒得玩,且归又不愿归。深闺那么寂寞,归去也没有意味。于是在“且归”的路上,思潮起伏,愈行愈缓。妙在仍不说明真实原因,仿佛她迷恋归途风光,在家庭中也很自由,回家甚“晚”,也不用“怕”。
这首词把封建社会中一位深闺女性的内心苦闷写得如此真切,不独艺术上很有特色,其思想意义,也是积极的。
这篇赋主要描述丰富多彩的舞姿,表现华屋、绣帐之装饰,金酹、玉觞之奢华,宾客主人之沉迷。全赋铺陈有序,篇旨突出;其辞清丽、流畅,富有韵律。特别是对歌舞表演的传神描绘,为后人了解中国古代精湛的歌舞艺术留下不可多得的文字史料,其序言假托宋玉之口关于对舞蹈的看法,也使此赋成为中国传世最早的舞蹈表演艺术专论。作为汉代具有代表性的乐舞文赋,它反映出汉代人的舞蹈审美取向,其中提出的诸多乐舞美学理念为古代的舞蹈审美意识奠定了基础,成为整个中国舞蹈美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章层次分明,虽借用大赋惯用的形式,却散而不乱,有着严谨的结构。从开头到“玉曰:唯唯”是序言,以楚襄王游完云梦泽,使宋玉赋高唐之事为由起。接下来作者假托宋玉之口,引经据典从“歌以咏言,舞以尽意”推出“论其诗不如听其声,听其声不如察其形”,认为赏诗歌不如听音乐,听音乐不如看舞蹈,舞蹈是比诗歌、音乐更能够传情达意的艺术形式,并推荐以“《激楚》《结风》《阳阿》之舞”来娱乐群臣。然而按照之前所述的周王室礼乐传统,《激楚》《结风》《阳阿》这些舞蹈激扬、靡丽,属于不登大雅之堂的“郑声”,因此楚襄王心有不安,反问宋玉这些舞都像“郑声”怎么办。接下来宋玉为“郑卫”之声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辩解,用孔圣人的张驰之道来比喻郑雅之乐小大不同,但各有优点。雅乐是用来宗庙祭祀娱乐神与先祖的,郑卫乐舞是用来私室里娱乐朋友沟通感情的,闲暇时放松娱情,并不以之教化百姓,没有什么危害。楚襄王正中下怀,于是让宋玉作《舞赋》。序言主要是交待作赋的缘起,用的是汉大赋习用的借此而言彼笔法。
正文部分分六段。前两段写舞前。从“夫何皎皎之闲夜兮”到“改恒常兮”是第一段,描绘乐舞之前的场景,即月夜酒酣盛况,写出了观舞者的情态。从“于是郑女出进”到“志不劫”是第二段,写舞者出场,作舞前的准备。从此段歌者唱词来看,沿用楚辞体式,每句句中用“兮”字调节语韵,歌曲应是悠远清扬之音。唱词内容可以理解为舞者舞蹈之前精神状态的调整,也可以理解为请观舞的宾客放松精神,随乐曲歌舞进入超凡脱俗忘情的欣赏状态。
中间两段写舞中。从“于是蹑节鼓陈”到“诸工莫当”是第三段,写独舞的高超技艺。此段关于舞蹈动作的描绘细致传神,充分展示了两千年前的汉代歌舞盛宴上,技艺超绝的舞者在众多乐人伴奏、陪侍下独自踏鼓起舞的情景。文字的描述先从腰部动作开始,前俯后仰,左倾右倒;再写运动的状态,行走若飞翔,高起若惊鸿,每招每式皆应节应声;接着再细述长袖的舞动,飘飞的长袖上下飞腾,缓如燕归,急如惊鸿;最后总结整体舞姿是既娴雅柔和又迅捷轻盈当真美妙绝伦。从“于是合场递进”到“莫不恰悦”为第四段,写群舞的动人场面。此段描绘的是群舞时各显其异的轮流表演,这种群舞的编排和表演方式在现代中国古典舞以及各国民族舞蹈中还经常出现。在大量出土的汉画像石中,这种群舞时各展其能的表演也多有发现。这两段先写独舞之状,次写群舞之状。其刻画形容之细腻委曲,固非《招魂》《七发》中写舞的段落可及;而写独舞者的神情,强调其“怀悫素之洁清”,“气若浮云,志若秋霜”,用意尤较他人为高。它表现出作者不仅注意到她的优美舞姿,而且已洞察到她的高尚情操,并且有意识地把它揭示出来,使欣赏者的思想也因此得以提高。这是一种非常成功的创作尝试。
后两段写舞后。从“于是欢治宴夜”到“云散城邑”是第五段,写散场时的纷乱动态,表现了曲终人散、车马熙攘的热闹状况。从“天王燕胥”到最后是第六段,作为尾声,对舞蹈活动的意义给予简要的评定。
《舞赋》全篇前后呼应,浑然一体,辞汇丰富,流畅自然,把一个完整的舞蹈过程,描绘得活灵活现。正文部分每段赋旨明确,辞华意丽,描摹事物细致入微,刻画人物生动形象,特别是对舞蹈动作的描述更是贴切富有想象力,像摄像机一样将两千年前的精湛舞技描绘的如在世人目前。因此,它既有文学价值,又有史料价值。
这是李后主的一首残词,可能是一些草稿。写作的时间是春暮,“樱花落尽春将困”跟另一首的“樱桃落尽春归去”意思几乎一模一样,还有“樱桃落尽阶前月”的意境也是大同小异。一般来说高手填词是不喜欢重复的,相同的意象,相同的意境不应该连续的出现。所以这应该是作者填词的草稿,写不满意的就弃之不用,重新再写。这几首词的意境都差不多,所以应该是同一个时期的,只是凋零的一个是樱花,一个是樱桃。
樱花樱桃同是蔷薇科樱属,樱花也结果,但是以花出名,樱桃也开花,但是以果实闻名。樱桃,因莺鸟所含食,故名含桃、莺桃,汉代始称“樱桃”。早在周代,就因它是春天最先成熟的果实,作为祭献给祖宗的佳肴,被送到宗庙里供奉。汉惠帝时,叔孙通建议:“礼,春有尝果。方今樱桃熟,可献,愿陛下出,因取樱桃献宗庙。”后献果之例遂兴。冬日乍去不远,春寒料峭之际,能将通红透亮、鲜嫩可口的樱桃摆上供案,满透着吉祥温暖的气息。想那君王眼见着有这样如意的礼物送给祖先,心情定是无比欢快,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正所谓“赤墀樱桃枝,隐映银丝笼,千春荐陵寝,永永垂无穷”(杜甫《往在》)。而在供奉之余,自己采摘几把,端详一番,然后小口小口地品味起来,甜甜酸酸,又是一番快活事。
既然是每年都要上供宗庙,每年都乐于品尝,君王们在自家园林里栽植一些樱桃树,也就自然而然了。“御苑含桃树”(明吴国伦《樱桃花》),“紫禁朱樱出上阑”(王维《敕赐百官樱桃》)说的都是皇家樱桃了。樱桃树就在帝王的不远处,它的花发结实,都会轻易映入眼帘,梁宣帝、唐太宗都写有赞赏樱桃的作品。因为樱桃年年献于宗庙的传统,它就和江山社稷息息相关,荣衰与共。
李煜隐居不成,被迫当上国君的时候,南唐已经遭后周侵袭多年,屡战屡败,国势日衰。赵匡胤建立宋朝,陆续吞并一些小国后,加紧了对南唐的威胁。在这样的情形下,李煜满目苍凉,再也不会有唐太宗的心境,写不出“朱颜含远日”、“低枝映美人”那样描写樱桃的欢快作品了。然而他毕竟是一国之主,晓得“含桃荐实”,他必定年年要去奉献樱桃给已故的祖父李昪、父亲李璟。“含桃最说出东吴,香色鲜浓气味殊。”(白居易《吴樱桃》)辖有吴地的南唐的樱桃本是大江南北最茂盛、最有光彩的,然而看着如此晶莹剔透的樱桃,想到风雨飘摇的江山,李煜毫无“永永垂无穷”的信心。他在《破阵子》中说:“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唱别离歌。”在城破受降次日,李煜没有忘记去辞别宗庙,此时此刻,挥泪不尽,最是伤心。再过十天半月,樱桃花就要开了;再过一个多月,樱桃就将累累低垂,他就可以到禁苑中,采摘上新鲜的几十串,送到宗庙里来供养了。然而辞别之日,永无归期。“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和他李煜,都似那飘落的花朵,纷纷霏霏,如雨,如泪,落下尘埃。李煜失魂落魄地沉浸在飘零的樱桃花雨中,这更符合他的心事。故而在他的词里,不见樱桃,但见樱桃花:“樱桃落尽春归去”、“樱花落尽春将困”。
这些作品就算原来是不残缺的,也应该算作是半成品。作者反复斟酌,心里面都感觉不满意,以至于几易其稿,于是就成了今天看到的样子。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