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写白居易文学创作时间之长、贡献之大,并为之赞叹。“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诗篇一开始就对白居易的诗作推崇极高,对诗坛上这颗巨星的陨落表示了深切的惋惜之意。白居易在诗歌创作中经历了漫长的岁月,献出了毕生的精力,现存白居易诗中最早一首是《赋得古原草送别》,为应考习作,作于贞元三年(787),时年十六岁,到会昌六年(846)逝世,时年七十六。其实,据白居易《与元九书》所说,“及五六岁,便学为诗”,则他的诗歌创作活动尚不止六十年。像他这样很小就从事诗歌创作,一生坚持不懈的诗人,在唐代及唐代以前历史上不多见。诗中说“六十年”,满含赞叹之意。特别是以珍珠、美玉来比喻他的诗,不仅对他几十年的创作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而且表示了由衷的赞美。像这样一位成绩斐然的伟大诗人,忽然辞世,叫人万分痛惜。所以下句言“谁教冥路作诗仙?”上一句平平叙起,这一句即以问句承接,其中充满着痛惜的深情,蕴藏着丰富的含义。一方面,表现出作者对老臣的依依不舍之情,自己刚刚即位不久,正要利用万机之暇,来和这位敬仰已久的老诗人切磋诗艺,谁知道竟然来不及见面,就奄然去世了。“谁教”二字,饱含着对突然逝世的惊愕,和对老臣的无限爱惜。另一方面作者也隐然以白居易的知音自命,表现出对其理解和爱护。
中间两联,作者从老诗人的思想性格和诗歌成就两方面评价。“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这一联着重赞扬白居易不计名利、随遇而安、乐观豁达的思想性格。上一句使人联想到白居易年轻时谒见成名诗人顾况的情景,同时也使人联想到诗人一生多次遭贬、坎坷终生的情景,他像浮云一样,飘然不定,但又无处不悠然自得,专心从事诗歌创作。下一句接着说,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因为他认识到“无为”是自然的规律,以“乐天”为字自勉。“无为”“知足”思想,是道家思想的核心,也是李唐王朝极力提倡的思想。
尾联则进一步直接表达了作者对白居易的器重、难以割舍和对白居易去世的无比悲怆之情。这是在颈联基础上的更进一步,“文章已满行人耳”,白居易的诗如风一般流行,与行人形影不离:你只要出行在外,就能听到吟诵白诗的声音。而作者听到吟诵之声,就会牵动起思念白居易的感情,内心充满无比悲伤与哀痛。
此诗为唐宣宗悼念白居易之作。诗中高度概括了白居易的创作历程,尤其用“童子解吟”和“胡儿能唱”,点出了白居易诗歌创作的风格及特点,用“已满行人耳”来形象地表明白居易之作品的影响及被欢迎的程度。此外,诗中还流露出作者对白居易之死的惋惜和伤感,这也是其性格和重视文学家的一种具体表现。同时诗中还反映出作者对白居易文学主张的认同。
这首词写羁旅孤栖的情景。词的上片写日间情境,于明处写景,暗里抒情,寓情于景;下片写夜间的情景,于明处抒情,衬以典型环境,情景交融。
上片一开篇就推出了一个阴雨连绵,偶尔放晴,却已薄暮昏暝的凄清的秋景,这实很像是物化了的旅人的心境,难得有片刻的晴朗。“秋阴时作渐向暝”,这是以白描手法勾出秋天时阴时晴、阴冷、黯淡的特点,这似乎是客观事物的直叙,然而一句“变一庭凄冷”,就将词人的感情突现出来。“一庭”即满庭。着一“变”字,将“凄冷”与上句联系起来,揭示了“凄冷”之因。同时将自然与人的感受融在一起,表现了景中情。在这“凄冷”的庭院中,词人“伫听寒声”。这久久的伫立,静听寒声,可见出人之心寒、孤寂。这寒声是秋风飒飒,秋叶瑟瑟,秋雁哀鸣,这寒声加浓了羁旅“凄冷”的况味。歇拍“云深无雁影”一句,词人不仅在满庭凄冷的环境中伫立,静听秋声,而且还在寒声中追寻那捎书的鸿雁,然而望尽云霄,只听哀鸿长泣,不见孤鸿形影,留下的是更加深重的寂寞之感,也触发了词人思乡念亲之情。
在沉寂之中推出了过片:“更深人去寂静”,把上下片很自然地衔接起来,而且将词境更推进了一步。“人去”二字突兀而出,正写出身旅途的旅伴聚散无常,也就愈能衬托出远离亲人的凄苦。同时“人去”二字也呼应了下文孤灯、酒醒。临时的聚会酒阑人散了,只有一盏孤灯曳的微光把自己的影子投射在粉壁上。此时此刻,人非常希望自己尚酣醉之中。可悲的是,偏偏酒已都醒,清醒的人是最难熬过漫漫长夜的,旅思乡愁一并袭来,此情此景,难以忍受。这首词全无作者惯有的艳丽之彩,所有的只是一抹凄冷之色。
这首词不仅切合音律,而且精于铸词造句。“秋阴时晴”,一个“时”字表明了天阴了很久,暂晴难得而可贵。“伫听寒声”两句写得特别含蓄生动。寒声者,秋声也。深秋之时,万物萧瑟寒风中发出的呻吟都可以叫做寒声。词人笔下的孤旅伫立空庭,凝神静听的寒声,是云外旅雁的悲鸣。南飞的雁都因浓云的阻隔而不能一面,自然是凄苦的情景。整首词中几乎一字一句均经过刻意的琢磨。可以说通篇虽皆平常字眼,但其中蕴含有深挚情思。这也是周邦彦词的一大妙处。
全词取境典型,结句直接抒情。全词以时间为线索,章法缜密,构思严谨。意象鲜明,人与物、情与境,浑然融为一气。感情步步推进,格调清峭,情味淡永。
这是一首怀人之作,写年轻女子期盼与心上人相守相聚的怀春之事。词人只轻轻几笔的勾画便使意象鲜明,境界全出。“倚著闲窗数落花”之结语,形神俱到,确是精妙的收束。通读全词,清新自然,明白如话。
首句点明主人公身份:年轻女子。 “刺桐花底是儿家”,寥寥数语,听来无不给人以温柔旖旎,天真烂漫之感。接下“已拆秋千未采茶”一句,点明时令。古时,二月以后农事渐忙,故古人常于寒食清明后,拆掉秋千。秋千既拆,新茶未采,正是晚春时节。“睡起重寻好梦赊”,写少女春梦。醉眠之中,她做了好梦,但是醒后,美梦却渺茫难寻。“忆交加,倚著闲窗数落花。”这句“忆交加”点明了好梦为乃是“交加”之梦。睡梦之中,全是与心上人相守相聚的情景,醒来之后,却只有回忆。本想倚靠着闲窗,静数落花,但脑海里却满是关于两人在这窗前依偎看花的回忆。
这首小令与纳兰其他作品的风格截然不同,倒与南宋中期杨万里的诗(如《小池》:“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蜒立上头。”)有所相似,采用白描的手法,用近乎口语的语言,描写生活细节的小情趣,生动地刻画出了一个情窦初开的渴望与心上人厮守的小儿女形象。
首二句极写楚都之荒凉。想当年楚地何等博大,楚都何等繁华,楚之君臣何等威赫,而今却“丘坟满目衣冠尽,城阙连云草树荒。”衬映这古城阙的却只是这连片的坟墓、无边的荒草和野树。这一苍茫的历史感慨不少诗人描写过,李白“吴宫花草埋出径,晋代衣冠成古丘”(《登金陵风凰台》)便是典型一例:但在韩愈却有独到喟叹,也直谏获罪,几临杀头,死亡之念时刻袭上心头,拂逆不去。刚出京,便瞩远来的侄孙准备收拾自己的骨殖:“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商山道上,不堪惊吓与劳顿的幼女又死了。因而,首句取丘坟这一阴森凄冷的意象,是在吊古的情怀中裹掖着现实的困惑,自伤的意味。丘坟满目,是眼前近景,城阙连云,是辽阔远景,是茫茫宇宙空间,衣冠尽,却是心中情,是感喟,是浓缩的历史的情绪化表现。宋苏轼“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念奴娇·乔壁怀古》)造意与此相似,只是取象不同。韩愈在即目所见的空间中看出严峻的时间性,看出人生的短暂与飘忽。历史千载,唯留丘坟。那当年的君臣士大夫都带着他们的功业和追求,走向默默无闻的寂寞,进入无边的荒凉,为这荒草野树所遮掩。这是多么令人脊冷心寒的。而诗人想到自己为了信仰抗颜犯谏,受尽磨难,走向遥遥贬途,将来又什么都不能留下,找不到未来的寄托。字里行间表达了苦涩的悲凉茫然的心绪,感受到那空荡荡没有着落的傍徨情态。城阙连云,从艺术手法看,是小景物作了大景物的坐标,使眼前景更趋逼真贴切,但从感情脉络看,目极天地,正是困惑苦闷的心绪寻求解脱与寄托的寻觅求索。
这时,仿佛万籁静寂中一声鸡啼,郁闷窒息中一股凉风,诗人惊喜地发现了一座祠庙: “犹有国人怀旧德,一间茅屋祭昭王。”他急急上前问询,方知“旧庙屋极宏盛,今惟草屋一区,然问左侧人,尚云每岁十月,民相率聚祭其前”。虽一草苴茅屋,诗人却如获得了极大的慰安而心花怒放了。楚昭王当年曾击退吴国入侵,收复失土,这一功德千百年后仍为人所缅怀,享受祭祀。而自己“欲为圣朝除弊事”之举正是为天下人民免除愚昧和苦难,显然,诗人从茅屋祀昭王中悟出了事业的真谛、生命的价值与归宿。初起的彷徨悲凉为之一变,恢复了自信,增强了九死不悔的决心。
整首诗写出荒凉的感觉而又意味深长。其中“城阙连云”是想象之境,想象昔年楚国盛世,而今却只剩下“草树荒”;末尾“一问茅屋”四字,更极尽盛衰之慨。然而屋宇虽小,后人追缅情怀并未衰绝。末句颇有风致。抚今追昔,再亲临其地凭吊,恐怕更别有一番况味了。
这篇文章描写了临江之麋依仗主人的宠势而傲“内犬”,最终落得个被“外犬”“共杀食之”的悲惨结局,影射了那些无才无德、依势放纵、恃宠而骄的奴才,讽刺了他们的悲惨命运,也讽刺了那些无自知之明,认敌为友,结果招致灭亡的人。文章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细致逼真,形象传神。
这篇寓言在艺术表现上的主要特点有三:第一,状物摹形生动形象,情景如见。如写主人抱幼麋归家,一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八个字活画出群犬一拥而上,急欲啖食之态。下文写麋与犬狎戏,说“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写犬畏主人,一面与麋周旋,一面垂涎三尺之状,也十分传神。又如“外犬见而喜且怒”,用拟人的笔触刻画犬的心理活动也很形象。
第二,虽属寓言,状写动物,叙写却入情入理。见出作者体味物情之细,文字叙述之工。如写麇与犬习熟过程,开始入门,群犬垂涎,所以主人叱喝。之后,主人抱麋与犬习熟,由开始之不动,渐至与犬戏耍。进一步写麋渐大,与犬已熟,随意戏闹,竞忘了己之为麋,这个发展过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第三,寓意深厚,对讽喻之意不作详尽展开,主要通过故事和形象本身体现出来,可让人从不同角度玩味受教。如寓言结尾只一句收束,“麇至死不悟。”寓意深沉。“至死不悟”四个字,既表达了作者的厌恶之情,也勾画出麋的可怜与可悲。
《临江之麋》以揶揄的口吻讽喻了社会上“依势以干非其类”的人。“忘己之麋”任性妄为,冒犯外物,以寻得快乐,可当它失去了主人的庇护,轻而易举地就被外犬“共杀食之”。更加可悲的是它至死还没有明白个中原因。古往今来,行事不知推己之本,躺在别人怀抱里讨口饭吃还自鸣得意的人,并不少见。从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中揭示出深刻的讽喻意义,正是它以小见大的艺术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