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融叙事、写景、议论与抒情于一体。诗人通过送别纵宇一郎饯别时的心境描写,抒发了自己的豪情壮志,并把这些想法与愿望,直抒胸臆告诉友人,勉励他为国、为民、为实现时代赋予了我们的历史使命而努力奋斗,其中充满了依依惜别之情和浩然之气,大大超过了一般意义上的送别诗。
这首七言古诗是一首送别诗,全诗共分五层:第一层,“云开衡岳积阴止,天马凤凰春树里。年少峥中屈贾才,山川奇气曾钟此。”白云亮了,南岳衡山积压的阴雨已消散,天马山、凤凰山还留有春天的树木。开篇两句,为我们点出了送别的时间、地点,也寓意祖国江山正在逢勃的春华里,让人们感到生机蓬勃。少年英雄,峥嵘奋发,心怀屈原,贾谊之才。因为屈原、贾谊都出自湘楚这个灵秀之地,青山秀水的灵气特别钟情于这个湘楚大地。曾国藩曾有句云:“连水湘江俱有灵,其秀气必钟英哲。”三、四两句为朋友东行去干一番事业,作勉励之词,制造气氛,也以历史上年轻杰出的屈原与贾谊,来衬托纵宇一郎也是一个有才能的人,更应好好学习。开头四句为人们描绘了一种壮观的送别场面。
第二层,“君行吾为发浩歌,鲲鹏击浪从兹始。洞庭湖水涨连天,艨艟巨舰直东指。”诗从第五句开始,转入送友的主题。您走了,我要为您高歌一曲,鲲鹏展翅击浪从此开始了。第六句“鲲鹏击浪”,比喻纵宇一郎东行的壮举与气魄。当时日本与中国有着尖锐的民族矛盾,到日本留学因难重重,极不安全,故有“鲲鹏击浪”之说。纵宇一郎东行,就连洞庭湖、湘江水也高涨起来,水连着水,天接着天,大型巨舰正要向东直接进发。此时诗人不但为你歌唱,连洞庭湖、湘江水也感动得卷起波浪,摇曳苍天。七、八两句,诗人给我们勾勒了一副水边壮行的送别图:船马上就要开航了。
第三层,“无端散出一天愁,幸被东风吹万里。丈夫何事是萦怀,要将宇宙看梯米”。在这出发之前,人们感到庆幸的是,不知怎的满天的愁云散出,却被万里东风吹得无影无踪,出发却是一个极好的天气。九、十两句表面上在写天气,实际上在写友人。劝说友人,大丈夫不要为小事萦怀于心,而应该把诺大的宇宙,只看作如小米那么大,把世事看作平常,这是对朋友的殷殷之情,也体现了毛泽东年青时巨大的襟怀。
第四层,“沧海横流安足虑,世事纷纭从君理。管却自家身与心,胸中日月常新美,名世至今五百年,诸公碌碌皆馀子。”1917年毛泽东发起组织的“新民学会”宗旨就是要“改造中国和世界”,并亲自起草其章程。那么,要治理世界,必须先从自身做起,先要“修身、养性、齐家”,然后才能“治国、平天下”。毛泽东引经据典。《孟子·公孙丑》中孟子曾云:“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这就是说:五百年就会出一批名人。《后汉书·祢衔传》曰:“常称曰:大儿孔文举,小儿杨德祖、馀子碌碌,莫是数也。”意思是说,天将降大任予我辈同仁,开辟新天地,非吾辈莫属。历史的重任已落到我们肩上,莫负于时代的重任,应当拼搏向前。十三句至十八句,从历史与现实的高度进行论述。
第五层,“平浪宫前友谊多,崇明对马衣带水。东瀛濯剑有书还,我返自崖君去矣。”诗的最后四句,点明送行的主题,回应开头。诗人与一批新民学会的同仁,为去日本的纵宇一郎在平浪宫前把盏饯行,临别之际,有着叙不完,道不尽的友情。长江口的崇明岛和日本的对马岛,只隔着“一衣带”宽的水面,隔海能相望。“天涯若比邻”,大家会心心相印,书信往返不断,但“送君千里终须别”,“饯行后我自回去,而你却已远去了。”此处表现了作者和纵宇一郎的依依惜别之情。最后一句,化用《庄子·山水》中的“送君者皆自崖而反,吾自此远矣!”表现了毛泽东深厚的文化底蕴,也点题园诗。
这是李后主的一首残词,可能是一些草稿。写作的时间是春暮,“樱花落尽春将困”跟另一首的“樱桃落尽春归去”意思几乎一模一样,还有“樱桃落尽阶前月”的意境也是大同小异。一般来说高手填词是不喜欢重复的,相同的意象,相同的意境不应该连续的出现。所以这应该是作者填词的草稿,写不满意的就弃之不用,重新再写。这几首词的意境都差不多,所以应该是同一个时期的,只是凋零的一个是樱花,一个是樱桃。
樱花樱桃同是蔷薇科樱属,樱花也结果,但是以花出名,樱桃也开花,但是以果实闻名。樱桃,因莺鸟所含食,故名含桃、莺桃,汉代始称“樱桃”。早在周代,就因它是春天最先成熟的果实,作为祭献给祖宗的佳肴,被送到宗庙里供奉。汉惠帝时,叔孙通建议:“礼,春有尝果。方今樱桃熟,可献,愿陛下出,因取樱桃献宗庙。”后献果之例遂兴。冬日乍去不远,春寒料峭之际,能将通红透亮、鲜嫩可口的樱桃摆上供案,满透着吉祥温暖的气息。想那君王眼见着有这样如意的礼物送给祖先,心情定是无比欢快,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正所谓“赤墀樱桃枝,隐映银丝笼,千春荐陵寝,永永垂无穷”(杜甫《往在》)。而在供奉之余,自己采摘几把,端详一番,然后小口小口地品味起来,甜甜酸酸,又是一番快活事。
既然是每年都要上供宗庙,每年都乐于品尝,君王们在自家园林里栽植一些樱桃树,也就自然而然了。“御苑含桃树”(明吴国伦《樱桃花》),“紫禁朱樱出上阑”(王维《敕赐百官樱桃》)说的都是皇家樱桃了。樱桃树就在帝王的不远处,它的花发结实,都会轻易映入眼帘,梁宣帝、唐太宗都写有赞赏樱桃的作品。因为樱桃年年献于宗庙的传统,它就和江山社稷息息相关,荣衰与共。
李煜隐居不成,被迫当上国君的时候,南唐已经遭后周侵袭多年,屡战屡败,国势日衰。赵匡胤建立宋朝,陆续吞并一些小国后,加紧了对南唐的威胁。在这样的情形下,李煜满目苍凉,再也不会有唐太宗的心境,写不出“朱颜含远日”、“低枝映美人”那样描写樱桃的欢快作品了。然而他毕竟是一国之主,晓得“含桃荐实”,他必定年年要去奉献樱桃给已故的祖父李昪、父亲李璟。“含桃最说出东吴,香色鲜浓气味殊。”(白居易《吴樱桃》)辖有吴地的南唐的樱桃本是大江南北最茂盛、最有光彩的,然而看着如此晶莹剔透的樱桃,想到风雨飘摇的江山,李煜毫无“永永垂无穷”的信心。他在《破阵子》中说:“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唱别离歌。”在城破受降次日,李煜没有忘记去辞别宗庙,此时此刻,挥泪不尽,最是伤心。再过十天半月,樱桃花就要开了;再过一个多月,樱桃就将累累低垂,他就可以到禁苑中,采摘上新鲜的几十串,送到宗庙里来供养了。然而辞别之日,永无归期。“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和他李煜,都似那飘落的花朵,纷纷霏霏,如雨,如泪,落下尘埃。李煜失魂落魄地沉浸在飘零的樱桃花雨中,这更符合他的心事。故而在他的词里,不见樱桃,但见樱桃花:“樱桃落尽春归去”、“樱花落尽春将困”。
这些作品就算原来是不残缺的,也应该算作是半成品。作者反复斟酌,心里面都感觉不满意,以至于几易其稿,于是就成了今天看到的样子。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