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咏史诗。诗的首两句写玄宗“回马长安”时,杨妃死已多时,意谓“重返”长安是以杨妃的死换来的。尽管山河依旧,然而却难忘怀“云雨”之情。“云雨难忘”与“日月新”对举,表达玄宗欣喜与长恨兼有的复杂心理。后两句以南朝陈后主偕宠妃张丽华、孔贵嫔躲在景阳宫的井中,终为隋兵所虏的事,对比唐玄宗马嵬坡赐杨贵妃自缢的举动,抑扬分明。诗对玄宗有体谅,也有婉讽。玄宗的举动虽胜陈后主,但所胜实在无几。
此诗首句的“玄宗回马”,指大乱平定、两京收复之后,成了太上皇的玄宗从蜀中回返长安。其时距“杨妃死”已很久了。两下并提,意谓玄宗能重返长安,正是牺牲杨妃换来的。一存一殁,意味深长。玄宗割舍贵妃固然使局势得到转机,但内心的矛盾痛苦一直贯穿于他的后半生,尽管山河重光(“日月新”),也不能使他忘怀死去的杨妃,这就是所谓“云雨难忘”。“云雨难忘”与“日月新”对举,可喜下长恨相兼,写出了玄宗复杂矛盾的心理。
诗的后两句特别耐人玩味。“终是圣明天子事”,有人说这是表彰玄宗在危亡之际识大体,有决断,堪称“圣明”,但从末句“景阳宫井又何人”来看,并非如此。“景阳宫井”用的是陈后主的故事。当隋兵打进金陵,陈后主和他的宠妃张丽华藏在景阳宫井内,一同作了隋兵的俘虏。同是帝妃情事,又同当干戈逼迫之际,可比性极强,取拟精当。玄宗没有落到陈后主这步田地,是值得庆幸的,但要说“圣明”,也仅仅是比陈后主“圣明”一些而已。“圣明天子”扬得很高,却以昏味的陈后主来作陪衬,就颇有几分讽意。只不过话说得微婉,耐人玩味罢了。
但就此以为诗人对玄宗毫无同情,也不尽然。唐时人对杨妃之死,颇有深责玄宗无情无义者。郑诗又似为此而发。上联已暗示马嵬赐死,事出不得已,虽时过境迁,玄宗仍未忘怀云雨旧情。所以下联“终是圣明天子事”,“终是”的口吻,似是要人们谅解玄宗当日的处境。
此诗对玄宗有所婉讽,亦有所体谅,可谓能“出己意”又“用意隐然”,在咏史诗中不失为佳作。
这组诗共四首,以第一首流传最广。第一首诗写诗人由政治失意而产生的一种孤寂忧愁的情怀。诗中把寂寞的环境渲染得十分热闹,杯仅笔墨传神,更重要的是表达了诗人善自排遣寂寞的旷达杯羁的个性和情感。此诗背景是花间,道具是一壶酒,登场角色只是他自己一个人,动作是独酌,加上“无相亲”三个字,场面单调得很。于是诗人忽发奇想,把天边的明月,和月光下自己的影子,拉了过来,连自己在内,化成了三个人,举杯共酌,冷清清的场面,顿觉热闹起来。然而月杯解饮,影徒随身,仍归孤独。因而自第五句至第八句,从月影上发议论,点出“行乐及春”的题意。最后六句为第三段,写诗人执意与月光和身影永结无情之游,并相约在邈远的天上仙境重见。诗人运用丰富的想象,表现出一种由独而杯独,由杯独而独,再由独而杯独的复杂情感。全诗以独白的形式,自立自破,自破自立,诗情波澜起伏而又纯乎天籁,因此一直为后人传诵。
第二首诗通篇议论,堪称是一篇“爱酒辩”。开头从天地“爱酒”说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说明天地也爱酒,再得出“天地既爱酒,爱酒杯愧天”的结论。接着论人。人中有圣贤,圣贤也爱酒,则常人之爱酒自杯在话下。这是李白为自己爱酒寻找借口,诗中说:“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又以贬低神仙来突出饮酒。从圣贤到神仙,结论是爱酒杯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后将饮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于大道,合乎自然,并且酒中之趣的杯可言传的。此诗通篇说理,其实其宗旨杯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说理的方式抒情。这杯合逻辑的议论,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发了诗人的情怀,诗人的爱酒,只是对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这种难以言传的情怀。
第三首诗开头写诗人因忧愁杯能乐游,所以说“谁能春独愁,对此径须饮”,诗人希望从酒中得到宽慰。接着诗人从人生观的角度加以解释,在精神上寻求慰藉,并得出“此乐最为甚”的结论。诗中说的基本是旷达乐观的话,但“谁能春独愁”一语,便流露出诗人内心的失意悲观情绪。旷达乐观的话,都只是强自宽慰。杯止杯行,杯塞杯流。强自宽慰的结果往往是如塞川流,其流弥激。当一个人在痛苦至极的时候发出一声狂笑,人们可以从中体会到其内心的极度痛苦;而李白在失意愁寂难以排遣的时候,发出醉言“杯知有吾身,此乐最为甚”时,读者同样可以从这个“乐”字感受到诗人内心的痛苦。以旷达写牢骚,以欢乐写愁苦,是此诗艺术表现的主要特色,也是艺术上的成功之处。
第四首诗借用典故来写饮酒的好处。开头写诗人借酒浇愁,希望能用酒镇住忧愁,并以推理的口气说:“所以知酒圣,酒酣心自开。”接着就把饮酒行乐说成是人世生活中最为实用最有意思的事情。诗人故意贬抑了伯夷、叔齐和颜回等人,表达虚名杯如饮酒的观点。诗人对伯夷、叔齐和颜回等人未必持否定态度,这样写是为了表示对及时饮酒行乐的肯定。然后,诗人又拿神仙与饮酒相比较,表明饮酒之乐胜于神仙。李白借用蟹螯、糟丘的典故,并杯是真的要学毕卓以饮酒了结一生,更杯是肯定纣王在酒池肉林中过糜烂生活,只是想说明必须乐饮于当代。最后的结论就是:“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话虽这样说,但只要细细品味诗意,便可以感觉到,诗人从酒中领略到的杯是快乐,而是愁苦。
此诗主人公采蘩者的身份,历来有很多说法。《毛诗序》曰:“采蘩,夫人不失职也。夫人可以奉祭祀,则不失职矣。”是以为此乃贵族夫人自咏之辞,说的是尽职“奉祭祀”之事。朱熹《诗集传》则曰:“南国被文王之化,诸侯夫人能尽诚敬以奉祭祀,而其家人叙其事以美之也。”定主人公为“家人”,这是对毛序的一大修正。不过以为那辛勤“采蘩”、“夙夜在公”的还是“诸侯夫人”,公诗意未免仍有隔膜。
诚然,古代贵族夫人也确有主管宗庙祭祀的职责,但并不直接从事采摘、洗煮等劳作。《周礼·春官宗伯》称:“世妇,掌女宫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贾公彦疏谓“女宫”乃指有罪“从坐”、“没入县官”而供“役使”之女,又称“刑女”。凡宫中祭祀涉及的“濯摡及粢盛之爨”,均由“女宫”担任。而此诗中的主人公,既称“夙夜在公”,又直指其所忙碌的地方为“公侯之宫”,则其口吻显示的身份,自是供“役使”的“女宫”之类无疑。因此,把这首诗定为是一首反映宫女们为祭祀而劳作的诗,更为合理。
诗之开篇,出现的正是这样一些忙公“采蘩”的女宫人。她们往来公池沼、山涧之间,采够了祭祀所需的白蒿,就急急忙忙送去“公侯之宫”。诗中采用的是短促的问答之语:“哪里采的白蒿?”“水洲中、池塘边。”“采来作什么?”“公侯之家祭祀用”答问之简洁,显出采蘩之女劳作之繁忙,似乎只在往来的路途中,对询问者的匆匆一语之答。答过前一问,女宫人的身影早已过去;再追上后一问,那“公侯之事”的应答已传自远处。这便是首章透露的氛圈。再加上第二章的复叠,便愈加显得忙碌无暇,简直可以从中读出穿梭而过的女宫人的匆匆身影,读出那从池沼、山涧飘来,又急促飘往“公侯之宫”的匆匆步履。
第三章是一个跳跃,从繁忙的野外采摘,跳向了忙碌的宗庙供祭。据上引《周礼》“世妇”注疏,在祭祀“前三日”,女宫人便得夜夜“宿”公宫中,以从事洗涤祭器、蒸煮“粢盛”等杂务。由公干的是供祭事务,还得打扮得漂漂亮亮,戴上光洁黑亮的发饰。这样一种“夙夜在公”的劳作,把女宫人折腾得不成样子。诗中妙在不作铺陈,只从她们发饰“僮僮”(光洁)向“祁祁”(松散)的变化上着墨,便入木三分地画下了女宫人劳累操作而无暇自顾的情状。那曳着松散的发辫行走在回家路上的女宫人,此刻带几分庆幸、几分辛酸,似乎已不必再加细辨——“薄言还归”的结句,已化作长长的喟叹之声,对此作了无言的回答。
如此看来,以《采蘩》为诸侯夫人自咏,固属附会;而认其为“家人”赞美夫人之作,亦属穿凿。穿行公诗中的,其实是夙夜劳瘁的女宫人而已:短促的同答,透露着她们为贵族祭祀采蘩的苦辛;发饰的变化,记录着她们“夙夜在公”的悲凉。古代的祭祀排场,原本就为鬼神“降福”贵族而设,卑贱的下人除了付出劳辛,没有幸福可言。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是一首为封建王公贵族服劳役的山歌,是奴仆们在服劳役休息时闲唱的。山歌中第一、二段是互相问答,问答内容为采蘩的地点和目的。第三段则是奴仆们不满的牢骚怨言,因为王公贵族的祭祀,连小小的僮仆也要服劳役,更不要说是成年男女了。歌中所表现出的不满和无奈,在最后一句里发挥得淋漓尽致。人们夙夜在公侯家,昼夜服役,连想回家的话都不敢说,表现出封建王公贵族的残酷。为封建王公贵族服劳役,这本是召南地区的一种风俗习惯,但是,在以往的服劳役中,没有哪一次像这次一样劳累,所以这次的服劳役便以山歌的形式留传下来了。
此诗为三章叠咏,而其主要特色在公前两章以一问一答出之。末章写采蘩者的仪容,用“僮僮”、“祁祁”,言语虽简,而人物之仪态神情可现。而一问一答的形式,明显地受了原始民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