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前八句集中笔墨写蚊子的特性,活画出了腐朽官僚的丑恶嘴脸。首先,它们的重要特点是都不敢正大光明地活动,只有在“沉沉夏夜”中,才“喧腾鼓舞”,“伺暗”而动。诗歌第一句“沉沉夏夜闲堂开”,一开始就点出时间,接着写“伺暗”、“喜昏黑”,深刻地表现出了“飞蚊”那种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本性。正因为它们是在黑暗中活动,所以使得糊涂人辨别不清,而聪明者也迷惑起来。其次,它们特别善于聚众起哄,“嘈然歘起”,其声“殷殷若自南山来”,好像从南山传来的隆隆的雷声。这里用雷声来比喻“飞蚊”聚集的鸣叫之声,虽带夸张,但却非常形象,并且暗用了《汉书·景十三王传·中山靖王传》中“夫众煦漂山,聚蚊成雷”的典故,使得诗意更为含蓄、深厚。第三,它们都心地歹毒,在花滴露珠、月色初上的朦胧中,乘人不备,利嘴相加,给人以突然伤害。这三种特性,既是“飞蚊”的特点,也是朝中那些腐朽官僚的特点,他们为了迫害正直的人,也像“飞蚊”那样,暗中活动,造谣惑众,纠集起来,乘机给人以致命的中伤。诗人抓住他们与“飞蚊”的共通处,进行比喻,使他们的本性更加鲜明突出,极为清楚地暴露在读者面前,这就比直接写他们生动得多,有力得多。从“嘈然歘起”、“喧腾鼓舞”、“利嘴迎人”这些感情色彩很强的措语中,诗人对它们的厌恶、鄙视之意,也溢于言表。在写法上,诗人纵横交错地来表现它们的特性,既井然有序又变化有致,且便于夹叙夹议,把诗人的感情表达得更加充沛和强烈。
从“我躯七尺尔如芒”以下四句,写诗人对待“飞蚊”的态度。从形体上看,以堂堂七尺之躯与小如芒刺的“飞蚊”相比,其间悬殊,不啻霄壤,诗中满含极为蔑视之意。但接着却一转,“我孤尔众能我伤”。“飞蚊”虽然小,但却很多,从数量上看,却又占着明显的优势,所以情况是“能我伤”,它们是足以给人造成伤害的,这表现出诗人清醒的头脑。因为只有正视现实,才能采取正确的应付措施。“天生有时”二句,就写出了诗人对付它们的办法:蚊子孳生之时是无法抵挡的,只好暂时躲进蚊帐里去。“遏”是阻止之意,“设幄”即装上帐子,“匡床”即方正的床。两句的意思,就是俗语所说的“惹不起,躲得起”。此时,作者贬官之后,待罪朗州,他在政治上孤立无援,明显处于劣势。那些如“飞蚊”一样的官僚把持朝政,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政治气候,诗人一时无法相与之抗衡。他所能选择的,只能是暂时的退避,这对于一个有远大政治抱负的人来说,当然是明智的抉择,而决不是软弱胆小。这四句写得自然流畅,明白如话,但其中却包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和政治意义,启人深思。
最后两句,诗人以坚定的信念,预言了“飞蚊”的必然灭亡:“清商一来秋日晓,羞尔微形饲丹鸟。”“清商”即秋风,潘岳诗:“清商应秋至。”“丹鸟”即萤火虫。据《大戴礼记·夏小正》及《古今注·鱼虫》说,萤火虫能吃蚊子。两句说,等到秋天一来,你们这些小小的蚊子,都要去喂萤火虫了。前一句与“沉沉夏夜闲堂开”相照应,夏去秋来,这是季节推移,谁也无法更改,暗示出蚊子的必然灭亡。后一句与上面对“飞蚊”的赫赫威势的描写,也恰成对比,那不可一世,“利嘴迎人”、“能我伤”的蚊子,这时都要被吃掉了。通过这样照应、对比,不仅使全诗显得严谨、完整,而且也突出了“飞蚊”的可悲、可耻的下场。“秋日晓”三字,以清秋丽日的美景,烘托出诗人政治家的乐观情怀;“羞”字,又进一步表现出诗人对“飞蚊”的鄙视。诗人在身处逆境中,能够往远处想,往大处看,不因一时的挫折而颓丧,这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乐观豪爽的气度,值得推崇。全诗十四句,前十二句四句一转韵,平仄相间,读来既觉稳健,而又具有跳跃性的变化;最后两句另起一韵,且用仄声,在声情上使全诗收结得刚健有力。整篇语言较为质朴,但其中“露华滴沥月上天”、“清商一来秋日晓”等句,又富有文彩,在质朴中含着清丽,体现了诗人的独特风格。
这是首送人之作,作于公元1092年(元祐七年)。此词上阕抒写作者对苏坚归吴的羡慕和自己对吴中旧游的思念。用“黄犬”这一典故,表达出盼伯固回吴后及时来信。“呼小渡”数句细节传神,虚中寓实,给对方一种“伴你同行”的亲切感。下阕抒发了自己欲归不能的惋惜,间接表达对官海浮沉的厌倦。就伯固之“归”,抒说自己之“归计”。
在众多的送别词中,苏轼的这首《青玉案》可谓别具一格。一方面作者为送客而作,一方面自己还客居他乡,是为“客”中送客之作。整首词中心在于一个“归”字,既是羡慕苏坚归吴中,亦是悲叹自己归梦难成。“作个归期天已许”一句,奇境别开,明知不可归而犹言“天已许”,思归之情,倍见殷切。“小蛮针线”则显出宦游天涯之可衰,情真意切,其意境绝非柳永“针线闲拈伴伊坐”(《定风波》)之类小儿女语所可比拟。“作个归期天已许,春衫犹是,小蛮针线,曾湿西湖雨。”“归期天已许”写苏轼迫切思归与亲人爱侣团聚,特借白居易所宠爱的善舞妓人小蛮,喻指其爱妾朝云,朝云亲手缝制的春衫“曾湿西湖雨”,为“天注定”做一注脚:天公有情,为朝云之相思而洒泪雨,淋湿词人春衫,岂非“天已许”吗?全词写词人思念朝云,写法婉曲,含蓄深沉。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这首诗写于柳州刺史任上。
时当二月,又处南方温热地带,柳州早已是百花盛开、春色满园了。可是一场意外的暴风雨却洗劫了百花,送走了春色。这在过着谪居生活的诗人来说,无疑是一种精神打击。本来他还可以寄情景物,排遣内心忧怨的,而现实竟是这样冷酷无情!哀凉的心绪触发了他的诗思。
“宦情羁思共凄凄,春半如秋意转迷。”诗篇起句便直抒胸臆。“宦情”与“羁思”,原本就有必然联系。长年游宦在外,远离故土与亲人,旅途漂泊的艰辛,离亲别故的悲怨,有谁能不动心动情呢?屡遭贬窜,此种心情理当加倍沉重.“共凄凄”三字,真实地表现了作者这时候的特殊心态。“宦情”之苦与“羁思”之深叠相撞击着诗人的心扉,他要寻求解脱,而又无可奈何,在这种心境的支配下,他只好走出书房,漫步庭院。而当他目睹了已经过去大半的春光以后,这种情绪反而愈趋沉重了。“春半如秋”,用语平淡而新鲜,写出一种常人不曾,也不会有的独特感受,的确是愁人眼中之景,心中之情相互感应的凝结品。“意转迷”三字,则就“春半如秋”作承转,极言意绪的迷乱烦恼。
三、四两句,偏重叙事描写。说“山城过雨”,人们似乎还难于体味这场雨的份量和内涵,故后面紧接着补写了“百花尽”三字。此雨非早春润物之雨,它横掠山城,下得大,来得猛,涤荡万物。此一句,遥扣题面,把第二句“春半如秋”四字亦落到实处,同时又引带出末尾一句。“榕叶满庭莺乱啼”。柳州多檀椿树,冠大身屈,四枝旁出,以其不材,故能久而无伤。但是经过这场暴风雨的洗劫,那些百年老榕也叶落满庭了。此等情景令诗人伤心,莺啼之声又格外增添了一重伤感情绪。那一个“乱”字,分明是诗人心烦意乱的精神状态的真实反映。
这首诗写景肃杀萧条。写情凝重深沉。二月春光正浓之际反呈现百花凋零、榕叶满庭的暮秋景象,反激起诗人一片宦情与羁思,其构思立意均不同常态,而其遣辞造语又极平淡。苏轼《东坡题跋》曾就柳宗元的诗与陶渊明的诗作出评论说:“所贵乎枯淡者,谓其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渊明、子厚之流是也。”内容丰富充实而字面却略显枯干淡泊的作品,其实正是诗人苦心锤炼的结果,是诗歌创作艺术的极高境界。这样的作品往往“发纤秾于古简,寄至味于淡泊”,咀嚼久之,才能得其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