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的是诗人访友之时的情景,既写美景,又显出诗人的雅兴,不落俗套,读起来既感亲切自然,又富有浓厚的生活情趣。此诗构思精巧,不落俗套,兴味隽永,耐人玩索。
诗人举目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红艳夺目的柿林。柿叶经霜一打,都已变红,给秋日的园林增添了绚丽的色彩,那是十分迷人的。接着,抬头仰望,湛蓝湛蓝的天空,像水洗过一般明净,把巍峨的红楼衬托得更加清晰壮丽。“倚”字很传神。秋高气爽,那本来就杳缈幽深的天宇越发显得空阔高远,而它竟与红楼相依相偎,这就巧妙地烘托出红楼高耸入云的雄姿了。诗人以瑰丽的色调、清新的语言,绘出绚烂秋色,创造出碧天、红楼“气势两相高”(杜牧《长安秋望》)的寥廓境界,令人心旷神怡。
朱楼、红叶固然美丽,但隔窗隐约可见的那片幽深的竹林,苍翠多姿,尤为可爱。“爱竹”之“爱”,透露出诗人的倾羡之情,表现出诗人高雅的情趣。“无人问”三字既缴足题面,又开启下文:既然有好竹无人观赏,就进院去尽情游览一番吧。于是,他差遣随从到邻居家寻找开门的工具去了。访友不遇,并不返回,反而反宾为主,设法开门;乍一看,似乎不近情理,仔细咀嚼,却又觉合情合理,极富韵味。可以想见,李益对院内景色十分熟悉,对那丛翠竹特别喜爱,他和广宣的思想性格十分投合,对广宣的举止行动非常了然,连户钩放在何处也清清楚楚,他又可以不避嫌疑地擅自开门入室,可见他们相知之深,过从之密。这样丰富的内涵,这种超乎寻常的友情,不是通过“喜遇”之类的正面描述来表现,而是通过“不遇”时的一个举动“使人思而得之”,确是自成机杼,不落俗套,令人读来既感亲切自然,富有生活情趣,又觉委曲含蓄,兴味隽永。而且,诗人这一“爱”一“觅”,又使人想见其为人的洒脱、随和、豪放。至此,读者亦可领悟到前面的壮美秋色,正和诗人的磊落胸襟相映照。全诗气脉流贯,洋溢着一种积极乐观的生活情趣。
这首诗由夜游、昼游及感受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各占六句。按游览的时间顺序说,是昼游在先,夜游在后,而诗中却将夜游部分置于昼游之前。诗的首二句即从日暮写起,言暮时继续行游,至月夜而泛舟江上。次二句写水面如镜,风波不起。上有月光清朗,下有微波荡漾,水天一色,交相辉映,浸淫在一派闲静轻柔的氛围之中。而“沫”、“涉”二字又透出游者的情态,二字以工整的对仗,表现了主人公在江上纵情嬉戏的欢快情趣。五、六两句写夜行所见的奇异景色以应题。这两句以“竦”字描摹巨石的突起耸立之状,以“倒”字形容飞瀑的倾泻直下之势,仿佛石破天惊,蔚成壮观。以上六句,写出了夜游由陆路到水行,最后抵达目的地的全过程,而所见江水的平静和三山两溪的奇崛又情味迥异,生动地再现了景观的不同风神,可谓摇曳生姿。
“亦既穷登陟”以下六句,以倒叙笔法追忆昼游的所见之景。登山眺览,惟见一片莽莽苍苍的景象。“荒蔼”句为总写,概括了幽僻深杳的总体印象;“窥岩”和“披林”两句则分写山高、林密。重岩叠嶂、树林茂密,以至连天日都仿佛被遮蔽不见了。这里是用夸饰的手法极写环境之艰险,以为下文的张本。接下来“阳乌”两句,为记忆中的白昼游程摄下最后一个镜头:行者披着夕阳的余晖,正在幽深的竹林之中穿越而行。这两句中的“尚倾翰”、“未为邅”,与上两句的“不睹景”、“岂见天”似相牴牾,其实一为记实,一为描写,盖因用笔虚实之不同也。这六句从登山写到返程,最后以“阳乌倾翰”回顾照应到诗的首句,遂以“日垂”为契机,把昼游和夜游、山行和水行连成一气。全诗的写景纪游部分以后一段行程的起点发端,以前一段行程的终点收煞,拦腰说起,首尾承接,不仅使整个纪游部分显得神固气完,而且也使诗的章法布置别开生面,颇有奇观意外之妙。
诗的最后六句抒写感受。诗人由此番登陟的亲身经历,联想到巢居穴处的岩栖之难。巢穴的不蔽风雨固然可忧,然而更可忧的,是没有可以一吐衷肠的知己。这里或指诗人的“方外交”昙隆和法流二法师,这两位友人都是“辞恩爱,弃妻子,轻举入山”而作“高栖之游”的。诗人在《山居赋》中曾说:“苦节之僧,明发怀抱。……虽一日以千载,犹恨相遇之不早。”意谓:朋友相得之欢,一日胜似一千年。志同道合的朋友总是相见恨晚,此日如能同游,应该是十分欢欣雀跃。谢灵运在其吟咏石门的篇什中,每多抒写寂寞之感,如“惜无同怀客,共登青云梯”、“美人竟不来,阳阿徒晞发”等。此诗亦然。诗中的感受既是在登山过程中直接触发的,因而诗人将昼游部分移后,也就不难理解了。因为只有如此才便于使情景相关处连成一体,而避免了将情与景截分两橛的弊病。这种在章法布局上的缜密用意,正是大谢诗惨淡经营的一个重要方面。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杜甫本来善于骑马,也很爱马,写过不少咏马诗。此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像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唯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其实就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这首咏物诗它做到了既在物之内,又出于物之外,全诗看似写马,但通过赞马却表达了作者的胸襟和抱负。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