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上片,写歌女们在夜深人静时的遭遇。第一、二句点明时间“月转乌啼”,更暗示了此时是歌女们的凄凉酸楚的生活时刻。在一种正常人休息的正常时刻,却从“画堂”里传来了离情别恨的音乐声,可以窥见歌女们怀念家人的伤心碎腑之苦痛。第三、四句进一层写美人“愁闷”。不仅仅在于娱乐皇公贵族,而且还在于歌女顾不上去脱“罗衣”,早已被皇帝皇后脱下了,自然人格上受到侮辱。“画堂”,腐朽淫威的殿堂,哪能容得下纤弱“美人”。苏轼愤然而诉:“画堂”里充满了音乐传递的“离恨”和“愁闷”。
下片,特写歌女们的泪斑与残粉。第一、二句“清泪斑斑,挥断柔肠寸”,写斑斑血泪变“清泪”,泪向肚里流,这种“离恨”的表现。挥泪痛断柔肠,痛向心里藏,这种“愁闷”的心情。最后三句更进一层,突出两个典型细节:一是不愿旁人细问,二是背着灯暗暗地揩拭泪水,直至揩尽被皇公贵族们所侵染过的残妆和脂粉。从清泪、柔肠、嗔人、偷搵、拭残妆这些行为的表现,将被压迫、被侮辱的歌女形象活脱脱地推向世人面前,不得不为歌女感到同情和爱怜。
该词的艺术贡献,在于塑造了一位成功的“泪美人”形象,并为婉约词提供一种经过“雅化”的新风貌。苏轼写歌女不同于其他词家,重在写“神”和内心的“凉”,具有超脱尘俗、高洁晶莹的美感,是寻常的“宫体词”不能比的。
第一句和第二句,作者在开头一句就用了古代的典故以赞美对方的手艺并略免轻供保薄之嫌。洁净如玉的盘中摆着又白又嫩的葱段儿,首先就给人一种精雅漂亮的印象;“寸断葱芽”令人联想到女性做事之有规矩、有尺度。细切“羊肩”,体现了女主人礼貌待客之道。
第三句和第四句,进餐中带有情义,寄情于伊人之“亲手”,突出了对女主人的尊敬之意。
第五、六句,写当炉喝酒进餐的豪情,体现了词人晚餐的愉快和宾主间的融洽,人物刻画细致,见神态。简体字中将“面”、“麺”并为一“面”字,在表述和传达方面造成许多误会和混淆,实甚不当。此处“素面”因“红炉”而微微泛红(“赪”),越发显得娇媚。此处只是表达了作者吃得高兴的意思。
最后两句写“归路”兴且不浅。从那个“馀”字可以看出,作者所要强调的还不是归路上的狂而是酒宴上的狂;这个“狂”字,暗地里有一种模仿魏晋士人那种不拘礼法的作风之意。从“红炉”的室内走上“踏霜”的“天街”,这里边便有了一种从暖到寒、从醉到醒的感觉,而这种寒冷与清醒的感觉,正好成了刚才晚餐时那种耽溺与任纵之情绪的一个反衬。
词中作者欲为男子制作一幅风俗素描,便借女子的双眼作为观察点,串起所要表达的景象,这叫爱情线索,符合作者那瑰丽温馨的词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