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
这是一首钱别词,全词明白如话而情意深切、凄恻。上片写她与丈夫诀别前饯行的依依难舍之情。下片写作者以死殉情的决心。最后唯一的心愿,是以杯酒浇在她的坟土上,意味着她仍然希望丈夫不要把她忘掉,九泉之下,也就足以自慰了。此词感情极真,艺术极美,辞语婉转厚重。
“惜多才,怜薄命,无计可留汝。”起笔三句,即说尽全部悲剧。这里的“多才”不仅指富于才华的人,它也是宋元俗语,男女用以称所爱的对方。这里是戴复古妻用以称其夫。父亲爱复古之才,以女儿嫁之。这在现代人看来已有荒谬意味,更离奇的是婚后女儿竟深深爱上了复古,这是幸事还是不幸?谁料到丈夫竟然已结过婚!这个消息无异于五雷轰顶,但事到如今,自己仍然爱你,只能自伤命薄,尽管千方百计要挽留你,却无法挽留下你。
“揉碎花笺,忍写断肠句。”作者说:在这诀别之际,展开花笺,又揉碎花笺,怎能忍心写下让人肝肠寸断的诀别辞句?揉碎二字,将女词人与丈夫诀别之际痛苦无奈的心情展现无遗。所揉碎者,非花笺,乃心也。
“道旁杨柳依依,千丝万缕,抵不住、一分愁绪。”此四句写至眼前分手之情景。道旁杨柳依依,就像那惜别之情,依依不舍。此句用《诗经·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成句,亦是用乐景写哀。“千丝万缕,抵不住、一分愁绪”,愁绪却比柳丝多上千万倍。此三句一气流贯,比兴高妙,委婉而深沉地表现了缱绻柔情与无限悲伤,确是词中不可多得的佳句。
“如何诉。便教缘尽今生,此身已轻许。”这几句是说:事至今日,从何说起?又有何可说?今生今世,夫妻缘分,从此结束。是父亲当初把我轻率地许配给你啊。这对于我,是可喜还是可哀之事?末句哀而不怨,甚可玩味。女词人对丈夫仍然是爱的。如果有怨,恐怕主要也不是怨丈夫之不诚,不是怨父亲之作主,而是自怨命薄,如起笔之所言。这正是性情柔厚的女词人当时应有之心态。实际上,事到如今,怨又有何用?
“捉月盟言,不是梦中语。”言简情长,说得十分深刻。意思是:当年你曾说,只要我喜欢,连天上的月亮你都能摘下来送给我,这可不是作梦时的梦话啊!可仅仅三年,誓言竟已成空。
紧接着,结曰:“后回君若重来,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作者说:今日一别,便是永诀。只希望你若重来此地,如未忘情,请把一杯酒浇在我的坟土上。意谓:你若不忘记我,我在九泉之下,也就可以瞑目了。结笔所提出的唯一要求,凝聚着女词人执着热烈的爱,高于生命的爱。情之所钟,可以震撼人心。
这首词写得哀惋动人。无情无义的丈夫,善良贤淑的妻子。她忠于爱情,死于坚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