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以赋法述怀,即借用形象的语言去铺写自己的心志怀抱。上阕描写自己的壮志奇才、抒发怀才不遇的感叹。“策勋万里”,抱负不凡;“酒发雄谈,剑增奇气,诗吐惊人浯”,才气超群,但是,终究无人相许,故难以施展抱负,“未容”二字包含了多少愤慨之情,不平之气。下阕紧承“风云无便”二句写自己的遭遇:不仅壮志未酬,抱负成空,而且“匹马尘埃,东西南北犹羁旅。”面对这种现实,作者内心充满了济世与退隐的矛盾,最后两句既是对自己的慰勉,也是对社会的控诉。万里、东西南北,境界辽阔;剑、风云、黄鹤、马,意象雄健;曲折有致,一气流贯,为明词中的佳作。
词的开头三句即从薛相士来访说起。“策勋万里”即立功万里,“策勋”,记功于策。“骨相”,指人的骨骼和形体相貌,古代相命以骨相推算人的命运。“有谁曾许”,指薛相士对他的骨相的称许。从这里不难看出,虽然他在《赠薛相士》诗中,说自己并不相信所谓自己将富贵的话,也无意出仕,但他内心对这相士的话还是颇为相信,并以此自得的。二、三句以一“笑”字领起,颇有几分得意。四、五二句,就透出了这种情绪:“壮志平生还自负,羞比纷纷儿女。”他自信自己平生的志向一定会实现,因而羞与芸芸众男女比肩并列。“酒发雄谈,剑增奇气,诗吐惊人语。”这三句是他狂放不羁、英姿勃发的年轻生活情景的真实写照,显然,他不仅以一诗人自期,更期望在政治上有所作为。“风云无便,未容黄鹄轻举”,他把自己不能功成名就归之于未有合适的机遇,“黄鹄”,即天鹅,“轻举”,有轻举妄动之意。高启生活的苏州一带,这时还是张士诚农民起义军活动区域,高启不肯与张士诚政权合作,他看出张士诚政权是个短命的政权。
词的下阕紧扣自己的身世遭遇抒发不得志的悲哀。“何事”三句,对自己过去十年的漂泊动荡生活作了很好的概括:从十六岁起即知名于世,迄今已整整十年,这些年间,他来往于北郭、青丘间,还曾去城中一游。“匹马尘埃”一句写出了词人在尘世间苦苦寻觅报国之路的形象,十年的努力,并未使他找到一个可以安身立命之所。“只恐”二句用三国时许汜与陈登的典故,作者以许汜自比,因为自己关心的只是“故园鸡黍”,故恐为陈登所笑。“笛里关山,樽前日月,回首空凝伫”三句,写自己不平静的心境。这几年,国家正处于生死存亡的关头,而他却沉湎于自家田园之中,故他对这种消沉无所作为的生活状况不甘心,内心并不平静。后结二句,词意微微振起,相信自己年纪尚未老大,不应当过于失望。从这首诗中我们也不难看出,词人政治上是软弱的,他有远大的抱负,却没有足够的胆识,所以当朱元璋任命他为户部右侍郎时,他又坚辞不受,而仅以诗人终其一生。
作者在词中,书写了其凌云壮志的理想与匹马羁旅的现实处境,将豪放个性、非凡才能与被迫借酒浇愁、神伤意迷的无聊生活加以对比,以抒发壮志未酬的强烈苦闷。其中如“酒发雄谈,剑增奇气,诗吐惊人语”,一气贯注,而“笛里关山”与“樽前日月”的矛盾,“黄鹄轻举”与“风云无便”的矛盾又在不经意中抒发出来,作者借“命相”说抒发牢骚,因而不能把它当做“词谶”来解读。感叹不遇,却是多哀矜己才;处困思奋,又显其自负自傲;作者的豪放,是慷慨中的“疏狂”。
这首诗;《毛诗序》谓“美”,郝敬谓“讽”,二说视角不同,自然见解相反,然也有共同点,那就是皆着眼于此诗的言外之意,非诗中的基本内容。见仁见智,各有所取,此姑且不论,如果就诗说诗,当以朱熹说为胜。
此诗首章起句不凡。开头四句郑重提出“人性”这一命题,哲理意味甚浓。前人多认为这是最早的“性善论”,故孟子在《告子章》中引此四句与孔子的阐释作为论“性善”的理论依据。但从全诗考察,似乎诗人并不是倡导什么“性善论”,他只不过是借天赋予人以善性,为下文歌颂仲山甫张本。第一章颂扬仲山甫应天运而生,非一般人物可比,总领全诗。接下去二至六章便不遗余力赞美仲山甫的德才与政绩:首先说他有德,遵从古训,深得天子的信赖;其次说他能继承祖先事业,成为诸侯典范,是天子的忠实代言人;再次说他洞悉国事,明哲忠贞,勤政报效周王;继而说他个性刚直,不畏强暴,不欺弱者;进而回应前几章,说他德高望重,关键靠自己修养,不断积累,因而成了朝廷补衮之臣。诗人对仲山甫推崇备至,极意美化,塑造了一位德才兼备、身负重任、忠于职守、攸关国运的名臣形象。七、八两章才转到正题,写仲山甫奉王命赴东方督修齐城,尹吉甫临别作诗相赠,安慰行者,祝愿其功成早归。全诗基调虽是对仲山甫个人的颂扬与惜别,但透过诗中关于仲山甫行事与心理的叙述,从中大体能体察到处于西周衰世的贵族,对中兴事业艰难的认识与隐忧,以及对力挽狂澜的辅弼大臣的崇敬与呼唤。不难理解,此诗对仲山甫的种种赞美,是真实的、现实的,然而也不排除其中有某些理想化的成分,包含着诗人所代表的这一阶层的期盼。有人斥此篇为“谀词”,似乎过苛。
此诗主要以赋叙事,开篇以说理领起;中间夹叙夹议,突出仲山甫之德才与政绩;最后偏重描写与抒情,以热烈的送别场面作结,点出赠别的主题。全诗章法整饬,表达灵活,为后世送别诗之祖。在《诗经》中此篇说理成分比较浓厚,在诗歌发展史上留下重要的一笔,后世“以理为诗”当溯源于此。此诗语言也很有特色,尽管多用说理、议论,却不迂腐呆滞,这除了诗人的激情之外,还在于语言运用独具匠心,诗人多以民间俗语入诗,如表现仲山甫扶弱锄强的性格特征、赞美仲山甫重视修身立德,都是反用俗语来衬托,这比直说简洁、形象,又有理趣,说理中注进了诗味,故姚际恒称此为“奇语”(《诗经通论》)。诗中一些形象生动、富有哲理的语言,有的经后人使用或提炼,至今仍活在人们口头,如“小心翼翼”、“明哲保身”、“爱莫能助”、“穆如清风”等。善用虚词与叠字词本是《诗经》的语言特点,此篇独特之处是“之”字的运用,全诗十二个“之”字,用于句尾的有九个,其中第六章连用五个“之”字收句,娓娓道来,委婉有致,起到了特有的抒情效果,姚际恒指出“多用‘之’字,见缠绵之态”(《诗经通论》)。第十、八两章连用“业业”、“捷捷”、“锵锵”、“彭彭”、“骙骙”、“喈喈”等叠字词,铺叙送行场面的壮观和行动的迅捷,绘声绘色,增强了诗的形象性与节奏感。此诗押韵复杂,除五、六两章用一韵外,其余各章皆用两韵,韵脚也变化不定,如第一章则、德为韵,下、甫为韵;而第二章德、则、色、翼、式、力为韵,若、赋为韵;第三章考、保为韵,舌、发为韵;几乎无规则可循,后五章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