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开首,作者采用用对比的手法说:“洞户深深掩。笑世间、浓脂腻粉,那般妆点。”描写那白海棠的可爱,说它素洁的淡妆,是不以浓妆艳抹为美的。此处特点是词人用了拟人化的口吻,同时这里也映射、批评了世俗的审美。随即词人又赞美白海棠“认取朦胧明月下,不许东风偷飐”。说它不欲白日中在东风拨动下搔首弄姿,招惹狂蜂浪蝶。在朦胧明月下,尤其展示了它的美。桃李无言,下自成蹊,它“偏触动、词人系念”。词中对白海棠的赞美,表现了词人与世俗的审美倾向的不同。词人又感叹如观赏到白海棠的开放一样,“好春光”是不多的。而“昨日微阴今日雨”,是词人希望天公能够为自己多留一些明媚的时光,哪怕是仅如片刻的“一时暂”,这是词人对春的留恋。
下片,词境又进一步扩展,而以“冰绡雾縠”句为过渡。这里词人用丝绸织品的美丽,来比喻白海棠开放时的美丽春光,衬托白海棠。问“谁烘染”,实际是用疑问来赞叹花被烘染得更美。这春光如一副画一般。下面就是这画面的描述:“爱依依、柔条照水,靓妆清艳。”水边的柳条,依依映照,一片光彩美丽。还有“墙角绿阴栏外影”,这影子照射在芸窗上,照射到床席上。中间,还有被什么隔开的一片“清阴暗澹”,等等。这里词人解答了自己过片所提出的“谁烘染”的疑问。词人对于“烘染”着白海棠的一片春花,作了尽情的渲染。当然,这些都是词人审美欣赏的表现。作为同时也擅长绘画的词人,在整首作品中,也表现着词中有画的特点。最后,词人又未免感伤地说:“不是封姨情太薄,是盈盈树底魂难忏。”白海棠开在晚春,这时,树木已盈盈茂盛,花魂却难以挽留了,而不能怪是封姨鼓风,吹折了它。对于词主人公来说,也触景生情,故发出了“春欲暮,易生感”的喟叹。
这是一首祝酒歌。前两句敬酒,后两句祝辞。话不多,却有味。诗人以稳重得体的态度,抒写豪而不放的情意,在祝颂慰勉之中,道尽仕宦浮沉的甘苦。
古人用“金屈卮”敬酒,以示尊重。诗人酌满金屈卮,热诚地邀请朋友干杯。“不须辞”三字有情态,既显出诗人的豪爽放达,又透露友人心情不佳,似乎难以痛饮,于是诗人殷勤地劝酒,并引出后两句祝辞。
从后两句看,这个宴会大约是饯饮,送别的那个朋友大概遭遇挫折,仕途不利。对此诗人先作譬喻,大意说,你看那花儿开放,何等荣耀,但是它还要经受许多次风雨的摧折。言外之意是说,大自然为万物安排的生长道路就是这样曲折多磨。接着就发挥人生感慨,说人生其实也如此,就要尝够种种离别的滋味,经受挫折磨炼。显然,诗人是以过来人的体验,慰勉他的朋友。告以实情,晓以常理,祝愿他正视现实,振作精神,可谓语重心长。
于武陵一生仕途不达,沉沦不僚,游踪遍及天南地北,堪称深谙“人生足别离”的况味的。这首《劝酒》虽是慰勉朋友之作,实则也是自慰自勉。正因为他是冷眼看人生,热情向朋友,辛酸人作豪放语,所以形成这诗的独特情调和风格,豪而不放,稳重得体。后两句具有高度概括的哲理意味,近于格言谚语,遂为名句,颇得传诵。
作者官居高位时直言敢谏、与时不合,便中流涌退、回家隐居。朝廷几次征召,他都不出来。但为了关中百姓大旱之苦,他却高龄出仕。他把自己的钱拿出来救济灾民,夜晚向天祈祷,白天出外赈灾,整日辛劳,有时因念百姓疾苦而痛哭不已,四个月后便病倒去世了。关中一带百姓哀痛如失父母。作者因此受到人民的景仰和赞扬,被历史公认为好官。
好官为百姓而死,坏官把百姓整死。因此中国人有赞扬好官的传统。但好官确实太少了,而且越来越少。
人民永远记得为他们而死的好官,但也不会忘记整死无辜百姓的坏官,因为他们还要亲手把其中最坏的钉到历史的耻辱柱上去。
套曲 〔一枝花〕《咏喜雨》,是他在陕西救灾时所作,比较真 实地反映了灾区人民流离失所的悲惨生活。在元代散曲中这些作品是难能可贵的。
久旱逢雨的喜悦心情,表现其对农业生产和百姓的关心。感情深挚,语言朴实无华。丰富的想象、大胆的夸张和形象的比喻的运用,为作品增色不少,艺术效果尤为显著。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首二句写暮春景象,诗语无片言只字言及暮春,远比明言还要强烈。因为四种物色的形象是那样鲜明,有力地打人人们的感官,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可以看出:那育雏的春莺就栖止在浓枝密叶之中,那欲绝的游丝也正伴着黄蜂飘然飞去。动静相问,层次分明,交织成一幅浑融的圆面,见出诗人运笔状物之妙。
次二句转入人事活动。两句诗只摆出青春少年,妙龄女子,青白色的酒壶中满盛着琥珀色美酒,不再说什么,而一幅青年男女游春宴饮的画面已呈现在我们眼前。至于那宴饮的具体情景,是否“宾既醉止,载号载呶,乱我笾豆,屡舞欺缴”,都留给人们凭借自己的经验去加以补充。艺术的启示力极强,含蓄而有余味。将这两句与首二句合观,宴饮乃发生在暮春背景之下,这不禁又发人深省。明媚春光,可谓良辰美景。男女游赏,可谓赏心乐事。面对暮春,他们是想用赏心乐事去冲淡良辰美景即将逝去的失落心境呢?还是惶恐于良辰美景的即将消歇,想更多享受一些赏心乐事呢?总之,两种情景的重合,使这两句诗从字面之外喷薄出一股珍时惜逝、汲汲不可终日的浓郁情思。诗意不是出自诗语所叙,而是产生于甄种情景的配合,耐人品味,妙不可言。
诗的后半句写大好春光无可挽回地逝去。这样一点简单的意思,用了四句诗,却不觉冗长,其中大有奥妙。“花台”二旬将花与春充分拟人化,写得生动引人,情意缠绵。本来是春去花谢,主动者在春,诗人却偏偏反转来说,花谢春归。由于花事欲暮,不免使春兴味索然,要黯然辞别归去了。然而花对于春,又是那样饱含系恋之情。你看,花瓣虽已离枝,却还要做一次最后的挣扎,随风回旋起舞,它是多么想用自己的生存留住那美好的春天。这落花恋春的背后又何尝不括含青年惜时的深慨。落花的情态又不免诱发一个问题:它那竭尽生命的努力,便能留住春天吗?这使得后两句很自然地成为这一问题的回答,一呼一应,迭宕有致。四句诗里隐含一问一答,以落花为问,以榆荚为答,构思巧妙,笔路活脱,意趣盎然。
这首诗形象凸出,色彩鲜明,无论是垂杨春莺,残丝黄蜂,还是绿鬓金钗,落花青钱,无不、以其分明的形色深深印入人们脑中。而其组章造意,含蓄奇掘,攫人思绪。这些都表现了李贺诗艺术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