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赞美刺绣精美的诗,写妇女绣品巧夺天工。
首句“日暮”、“堂前”点明时间、地点。“花蕊娇”,花朵含苞待放,娇美异常──这是待绣屏风(绣障)上取样的对象。
首句以静态写物,次句则以动态出人:一群绣女正竞相拈取小巧的画笔,在绣床上开始写生,描取花样。那看到花开娇美,争先恐后的模样,眉飞色舞的神态和动作的轻灵优美,如一幅自然的画卷都从“争”字中隐隐透出。“拈”,是用三两个指头夹取的意思,见出动作的轻灵,姿态的优美。这一句虽然用意只在写人,但也同时带出堂上的布置:一边摆着笔架,正对堂前的写生对象(“花蕊”),早已布置好绣床。和动作的轻灵优美,如一幅自然的画卷。
三四句写“绣成”以后绣工的精美巧夺天工:把完工后的绣屏风安放到春光烂漫的花园里去,虽是人工,却足以乱真,连黄莺都上当了,离开柳枝向绣屏风飞来。末句从对面写出,让乱真的事实说话,不言女红之工巧,而工巧自见。而且还因黄莺入画,丰富了诗歌形象,平添了动人的情趣。
从二句的“上床描”到三句的“绣成”,整个取样与刺绣的过程都省去了,像“花随玉指添春色,鸟逐金针长羽毛”(罗隐《绣》)那样正面描写绣活进行时飞针走线情况的诗句,在这首诗中是找不到的。
胡令能诗风清丽,富有情趣,散发着浓郁的生活气息,堪称唐诗园囿中奇香扑鼻的山花野草。这首《观郑州崔郎中诸妓绣样》就有这样的特点。此诗头两句是现场目击,后两句是合理想象,既有情趣,又有意趣。语言明白如话,意境明丽如画。这样的诗,现代人解读毫不费力,且清新可爱,足见其有超越时空的魅力。
沈德潜在论及题画诗时说:“其法全在不粘画上发论。”(《说诗晬语》卷下)“不粘”在绣工本身,不以正面敷写争巧,而是以映衬取胜,也许这就是这首诗在艺术上成功的主要奥秘。
《公输》(《公输》为后人添加的,取的是文章的前两个字)通过墨子止楚攻宋的故事,生动地叙述了墨子为实现自己的“非攻”主张,所表现出的艰苦实践和顽强斗争的精神,同时也暴露了公输盘和楚王的阴险狡诈,从而说明只有把道义和实力结合起来,才能迫使侵略者收敛其野心。
在这篇文章里,墨子对战争的性质看得是比较清楚的。他能明确指出楚攻宋之不义,因而他不辞辛劳,长途跋涉赶到楚国都城,以实际行动去制止战争的发生。正因为墨子站在正义一边,所以自始至终,都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向公输盘及其主子楚王进行了无可调和的斗争,而且理直气壮,义正辞严。要想制止这场战争的发生,是一件极为不易的事。然而墨子终于制止了这场战争。这固然同墨子的机智善辩颇有关系,但更重要的却在于他能够针对敌方的要害展开攻势。首先,他从道义上击败敌人。墨子至楚后,公输盘问他为何而来,他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先是使得公输盘“不说(悦)”,继而逼出“吾义固不杀人。”但公输盘只知道杀一人谓之不义,却不知兴师攻宋杀更多的人,是更大的不义。所以墨子接着指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把公输盘说得哑口无言。在十分狼狈的情况下,公输盘不得不把责任转嫁到楚王身上。墨子见楚王,同样采取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办法,从道义上谴责楚攻宋之不义。他以富人盗窃穷人为喻,问楚王“此为何若人”,使楚王承认此人“必为有窃疾矣”。因此楚以富有之国而攻伐贫穷之宋,正“为与此同类”。在墨子强有力的论据面前,楚王也不得不诺诺称是。公输盘的“义不杀少而杀众”和楚王以富窃贫,在道义上都是站不住的,因而他们理屈词穷,弄得尴尬不堪。从而说明对于强大而又顽固之敌,只是在道义上攻破它还远远不够,与此同时,还必须在实力上同敌人较量,并压倒它,才有可能迫使侵略者放弃勃勃野心。墨子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他“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这虽然只停留于近乎纸上谈兵,却是一次战术上的较量,大大灭了公输盘仗恃云梯之械攻宋的嚣张气焰。公输盘虽被挫败,但侵宋之心仍然不死。直到墨子说出即使杀掉他,“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之时,在实力的对抗之下,才使公输盘和楚王死了攻宋之心。
阻止这场战争的不是道义,而是墨子的智慧,在绝对失败的情况下,楚王放弃攻打宋国。
这表明,面对大国的不义之战,要敢于斗争。一方面要从道义上揭露其不义,使他们在舆论上威风扫地;另一方面,要从实力上作好充分准备,使他们的侵略野心无法得逞。这个道理,不仅在历史上是行之有效的,而且在今天也不无借鉴意义。
从写作特点来看,本文通过曲折生动的故事,围绕矛盾冲突来阐明道理,凸显人物性格。当墨子到楚国见到公输盘,经过道义上的一番谴责之后,公输盘“服”了。它似乎意味着矛盾得以解决。其实不然。当墨子指出:你既然“服”了,何以不停止攻宋呢?这么一问,公输盘却把责任转嫁于楚王。这既说明他口是心非,又引出了与楚王的新矛盾。为解决它,墨子去见楚王,从道义上把楚王驳得体无完肤,致使楚王称“善”。看来矛盾该是解决了。其实不然。楚王同公输盘一样,只不过是耍了个花招罢了。他在称“善”之后用“虽然”二字一转,又把责任推到公输盘身上,说什么“公输盘为我为云梯,必取宋”。这样一来,矛盾就更加复杂化了。又是与楚王的矛盾,又是与公输盘的矛盾,二者错综交织在一起。面对这样顽固而又狡诈的敌人,如果还采取先前那种从道义上揭露的办法对付他们,显然是不能奏效的。那么究竟怎样解决这一矛盾,既是摆在墨子面前的一个十分艰巨的课题,也是读者想要急切知道的。出自墨子的机智多谋,来了个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既然楚王和公输盘都仗恃云梯这一攻城之械来攻宋,就需要把云梯这个迷信予以彻底摧毁。于是墨子便在战术上与公输盘来一次较量。较量的结果,公输盘彻底失败,屈服了。然而,矛盾非但没有解决,且向纵深发展。公输盘在黔驴技穷的情况下,竟想下毒手把墨子这个劲敌杀掉,妄图扫清攻宋道路上的障碍。但是这一阴谋不但未能得逞,反被墨子一眼看穿进而一针见血地当面揭露。墨子还严正告诉他们:“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最后在实力的对比和威慑之下,楚王才被迫说出“善哉!吾请无攻宋矣”的话来。矛盾终于得以解决。试看故事是多么曲折生动!矛盾冲突犹如波浪起伏,滚滚向前推进。
再者,作者还善于运用类比说理,进行层层推理。墨子见公输盘和楚王,都不是直陈其事,开宗明义,而是先作比喻,然后进行逻辑推理,使之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这就大大增强了说服力,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而尤为突出者,是作者运用比喻之妙。诸如墨子见到公输盘后,公输盘问他有何见教,他并不正面直答来意,而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他把问题说得十分严重,意在一下子把对方的注意力引到这件事上,迫使对方对这件事立即表示态度,说出意见,亦即使对方说出自己要他说出的话来。可是公输盘偏偏不说,只是表示不高兴。公输盘不说,当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于是只好再来个火上加油,“请献十金”。这意味着要拿金钱贿赂收买他,让他去干杀人的勾当。这下子公输盘可沉不住气了,便脱口说出“吾义固不杀人”。墨子之所以使他不高兴,继而又激怒他,无非是让他说出这句话来,然后再予以批驳。墨子见楚王,则是另一番气象。一开头就作比说:“今有人于此”如此这般。他不用“倘若”“假如”等假设字样,好像是讲一件实实在在的事,使对方不致发生错觉,能够听得进去,然后让对方说出自己要他说出的话来。墨子连用了三个比喻,然后问楚王:“此为何若人?”楚王很痛快地回答说:“必为有窃疾矣。”既然回答得痛快,那就毫无必要再用激将的办法进一步逼问了。但读者完全可以想像,假如楚王也像公输盘那样吞吞吐吐的话,墨子将会用别的办法使他说出自己要他说的话的。可见,墨子是根据不同对象的表现,而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总之,要他们说话,要他们说出自己想要他们说的话。不说话,不行;说了话,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也不作罢。只要他们说了话,事情就好办了,就可以抓其把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墨子就是用这种引鱼上钩、先发制人的办法,进行说理的,自始至终都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出现,使对方完全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文章之所以富有逻辑性和说服力,是同这种说理方法密不可分的。
这篇散文阐明了借书与读书的关系,以时不待人、时不再来,勉励后学专心攻读。作者在交代写作缘起后,就提出“书非借不书读也”的观点,出人意表,引人深思。此观点看似偏颇,但读者读完全文后,方觉得其深刻,极有道理。作者先以藏书不读作为反证。皇家有《七略》之全四库之富,各类书籍应有尽有,“然天子读书者有几?”“贵人家,藏书满屋,然富贵人读书者有几?”至于祖、父辈积书,子孙辈弃而不读,这种现象太多了。于是作者总结道,有读书之便而无借书之苦的人“读书者有几?”否定答案寓于反问之中。
作者接着由书及物,作了类比,指出人的普遍心理是:借于他人,担心别人索回,因此不住地观摩玩赏;但一旦属于自己,就会束之高阁,借口来日再看。这种心理状态说明了“书非借不书读也”的道理。
作者再以自己的经历来现身说法,更增强了说服力。自己幼时家贫借书困难,但“有所览,辄省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说明了“借者之用心专”的道理。后来做了官,有条件买书,却是素蟑灰丝,时蒙卷轴”,这进一步证明“书非借不书读”的观点。
此文最显著的特点是采用对比的方法论述问题。如将藏书者不读书与借书者读书对比,将自己家贫无书之时与有书之时对比,将黄生与自己对比。作者于对比中阐明自己的见解,期望读书人应该珍惜读书的机会,从而发愤攻读,使学有所成。例如以“非夫人之物”与“若业为吾有”作对比;以“余幼好书,家贫难致”的勤学与“通籍后,俸去书来”的疏懒作对比;以“予之公书”与“张氏之吝书”作对比;以自身的“不幸”与黄生的有“幸”作对比,等等。这样,不仅书够鲜明地阐述观点,也书加深读者的理解,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而且,从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袁枚是一位才子气颇重、任性适情的人。他列举天子与富贵人的例子,说明他敢于指责权贵、无视传统的个性。他珍惜少年时代借书苦读的岁月,并对晚辈谆谆告诫,说明他极具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