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上片写词人到妻子墓地祭扫悼亡时的见闻和感伤情绪。
“松门石路秋风扫,似不许,飞尘到。”开头两句,写墓地的环境:苍松两排,挺立如门,青石铺路,平平展展,秋风吹扫,不染飞尘。洁静、尘幽,犹如冷寂的仙境。这既写出了墓地的特点,又点出了死者在词人心目中所占的位置。正是由于这位置的重要和非同一般,词人才把她的安息地描绘得如此幽静和庄严肃穆,显示了词人对死者的崇敬与哀伤。
“双携纤手别烟萝,红粉尘泉相照。”这两句写词人在墓地的情绪和心态。面对墓丘,睹物思人,极度悲苦,过份痛伤,使词人的情绪进入了似梦非梦,似幻非幻的状态。他好像又和妻子双手相牵,告别了那烟雾迷蒙,萝蔓丛生的墓地,在尘澈的泉水边去映照红润粉嫩的面庞。这里所写的情状,均是生前生活的写照。两人的感情是那样浓郁、真挚、深厚,依依难舍,如胶似漆。正因为生前有如此之深情,悼亡时才会出现如此之幻觉。看似浪漫,实则真实,读来十分感人。
“几声歌管,正须陶写,翻作伤心调。”写乐声惊醒幻梦之后的感情。前边两个分句是倒装的。“双携纤手”两句,写的本是幻觉。幻觉中出现男女团聚愉悦的景况,实在是“正须陶写”的。“陶写”即陶冶性情,排除忧闷。“写”者“泄”也。在幻觉中,词人的痛苦和忧闷正要得到排除和发泄,突然之间,远处传来了笙、箫、笛等“歌管”演奏的声音,这声音使词人如梦方醒,从幻境回到了现实。于是,重又堕入了痛苦和忧闷的深渊之中。上片全写在东山墓地悼亡时所见所感,心潮起伏变化,达情委婉曲折,蕴涵丰厚,耐人寻味。
下片写东山周围的景物,进一步抒发失去妻子之后无法忘怀的忧苦。
“岩阴暝色归云悄,恨易失,千金笑。”东山的山岩、峰峦慢慢地暝色四合,云雾聚集,夜幕悄悄地就要到来了。很自然地,随着时间的推移,悼亡者就要离开东山,突然之间,一阵痛苦再次袭上心头,他尘醒地懂得,这魂牵梦绕,挥之不去的悲痛,皆因失去“千金笑”所致。
外景外物,对悼亡者都有尖锐的刺激,揉搓着他敏感的神经,再不知“更逢何物可忘忧”了。此时抬头四望,映入眼帘的是茫茫无际、肥嫩丰茂、绿遍江南的芳草。芳草赏心悦目,芳草陶情娱人;芳草是春的使者,美的象征。面对多姿多情的芳草,词人只能“为谢”。“谢”为“辞谢”之谢。“为谢江南芳草”,是因为美好景物非但不能解除或减轻胸中的恨和忧,往往反而加重它的份量。这与杜甫《春望》中“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极为相似,不过手法更为曲折隐晦罢了。
“断桥孤驿,冷云黄叶,相见长安道。”最后三句,点破题目,落到了“别东山”上。“断桥”、“孤驿”、“冷云”、“黄叶”,都是东山墓地周围的景物,何其寂寞,何其孤冷,何其颓败,何其萧瑟。这固然是对景物的客观描绘,更多的则是词人的主观感受。即将离开坟场,最后这一眼,叫人目不忍睹了。“相见长安道”既是对往昔生活的回忆又是对亡灵进行安慰。
这首诗的第一句平平而起,不着痕迹。第二句调子突然高昂,旋律突然加快,从而形成一个高潮。一二句描写了小牧童的天真活泼、悠然自得的可爱模样和他的愉快心情,“骑”字直接写出了牧童的姿势,“振”字则间接点出他的心情。通过“骑”和“振”两个动词,把牧童那种悠闲自在、无忧无虑的心情和盘托了出来。他几乎完全陶醉在大自然的美景之中,简直不知道世间还有“忧愁”二字。正因为心中欢乐,才不禁引吭高歌,甚至于遏行云,“振林樾”。
三四句仍然是继续描写神态。第三句是过渡,是作势。写牧童的心理活动,交代了他“闭口立”的原因,也是全诗的转折点。第四句,急转直下,如千尺悬瀑坠入深潭,戛然而止。“忽然”一词,把这个牧童发现树上鸣蝉时的惊喜心情和机警性格栩栩如生地表现了出来。“忽然”发生了变化:由响而静、由行而停,把小牧童闭口注目鸣蝉的瞬间神态写得韵味十足。而“闭”和“立”两个动词,则把这个牧童天真的神态和孩子式的机智刻画得淋漓尽致。全诗纯用白描手法,紧紧抓住小牧童一刹那间的表现,逼真地写出小牧童非常机灵的特点,让人倍觉小牧童的纯真可爱。
这是一首反映儿童生活的诗篇,诗人在诗中赞美了小牧童充满童趣的生活画面。诗人先写小牧童的动态,那高坐牛背、大声唱歌的派头,何等散漫、放肆;后写小牧童的静态,那屏住呼吸,眼望鸣蝉的神情,显得特别专注。“此时无声胜有声”。这从动到静的变化,写得既突然又自然,把小牧童天真烂漫、好听多事的形象,刻画得活灵活现。这首诗正是在这种起伏变化中获得了巨大的艺术效果。诗的语言,明白如话,质朴无华,十分本色。至于下一步的动静,小牧童怎样捕蝉,捕到没有,诗人没有写,留给读者去体会、去遐想、去思考。
这首诗通过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活的描写,直接抒发生活的感受,看似闲情逸致,实则寄托情思。同时这首诗不顾及格律,活泼自由,语言浅显明了,形象自然生动。综观全诗,它所描绘的和平、宁静和优美如画的田园风光,所刻画的活泼、自在和天真无邪的牧童形象,表现了诗人的一种“真性情”。诗人曾经说过 “诗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毋庸讳言,诗所描绘、所刻画的,正是诗人毕生追求的境界,也正是他所一再强调的“真性情”。
这是一首积淀着无限深情的悼念亡友的诗作。在中华民国时期,悼亡,对革命者来说是常事,因而,它也就成了鲁迅诗作的一个重要的主题。和一般性的悼亡之作不同的是,鲁迅在此诗中除使用“健儿”一词外,基本上不涉及被悼念者的身世、人品和才学,而主要是写诗人自己的心境和感情。
诗的前两句乍看起来和悼念挚友似无关联,全然是在写自己的感受;而就情绪的格调来看,仿佛还不免有些压抑和低回。“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说明诗人近时的心境不如过去亢奋,已经被压抑到低沉、麻木的境地,甚至连花开花落、人事荣枯也激不起心中的一点微波和涟漪了。这显然是反语,是极言压迫已经超出了可以负荷的程度;只好听之任之。作者鲁迅在《南腔北调集(守常全集)题记》一文中说过:“革命的先驱者的血,现在已经并不希奇了。单就我自己说罢,七年前为了几个人,就发过不少激昂的空论,后来听惯了电刑,枪毙斩决,暗杀的故事,神经渐渐麻木,毫不吃惊,也无言说了。我想,就是报上所记的“人山人海”去看枭首示众的头颅的人们,恐怕也未必觉得更兴奋于看赛花灯的罢。血是流得太多了。”他在《集外集拾遗·上海所感》中又说过“初看见血,心里是不舒服的,不过久住在杀人的名胜之区,则即使见了挂着的头颅,也不怎么诧异。这就是因为能够习惯的缘故。”鲁迅的这些话;可以印证他的“豪情”之所以锐减完全是因为压迫无比惨烈、社会极其黑暗的缘故。从艺术的表现角度来讲,前两句感情低回,似现木然,则是一种蓄势待发、欲扬先抑的手法。作为革命家的鲁迅,他决不会对时 势的变化、斗争的起伏、革命的成败以及革命者的生死置之度外, 漠不关心的。1926年,他在抨击旧军阀时,曾说过:“人们的痛苦是不容易相通的。因为不易相通,杀人者便以杀人为唯一要道,甚至于还当作快乐。然而也因为不容易相通,所以杀人者所显示的‘死之恐怖’,仍然不能够儆戒后来,使人们永远变作牛马”(《华盖集续编·死地》)杨铨死后不久,作者鲁迅在写给友人台静农的信中说:“仆生长危邦,年逾大衍,天灾人祸,所见多矣,无怨于生,亦无怖于死,即将投我琼瑶,依然弄此笔墨,夙心旧习,不能改也,惟较之春初,匿亦颇自摄养耳”。既然“无怨于生”、“固亦颇自摄养”;既然“无怖于死”,则旧习不改,“依然弄此笔墨”,决不会被白色恐怖所吓退,“豪情”也决不会真的减遇,就是减退了,也必当再度焕发。所以在写给友人的信中他多次表示:“继杨杏佛而该死之榜,的确有之”,“据闻在‘白名单’中,我也荣获入选”,但作者却正义凛然、勇敢无畏地宣告:“只要我还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何期泪洒江南雨,又为疑民哭健儿。”笔锋突然一转,豪情再度昂奋,更加焕发。蓄势待发的感情,冲破了前所罕见的大黑暗迸发了出来,在这江南大雨之日,作者也涕泪滂沱地哭吊这位人民的健儿。末二句即融景入情,表达了作者沉痛真挚的感情。一个“又”字,既说明了暗杀革命者的事件的不断上演,反映国民政府统治下的严酷。又说明了前两句所表达到的“麻木”心情的所由来的原因,前后照应。诗的前后各半部分表现的感情,先抑后扬,又以当前景,融入当时情,情景交融,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