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小诗是写给水部员外郎张籍的一首描写和赞美早春美景的七言绝句。张籍在兄弟辈中排行十八,故称张十八。诗的风格清新自然,简直是口语化的。看似平淡,实则是绝不平淡的。韩愈自己说:艰穷怪变得,往往造平淡(《送无本师归范阳》)。原来他的平淡是来之不易的。
首句点出初春小雨,以“润如酥”来形容它的细滑润泽,准确地捕捉到了它的特点。造句清新优美。与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二句紧承首句,写草沾雨后的景色。以远看似有 ,近看却无 ,描画出了初春小草沾雨后的朦胧景象。写出了春草刚刚发芽时,若有若无,稀疏,矮小的特点。可与王维的“青霭入看无”、“山色有无中”相媲美。
第三、四句对初春景色大加赞美:“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这两句意思是说:早春的小雨和草色是一年春光中最美的东西,远远超过了烟柳满城的衰落的晚春景色。写春景的诗,在唐诗中,多取明媚的晚春,这首诗却取早春咏叹,认为早春比晚春景色优胜,别出心裁。前两句体察景物之精细已经令人称赞,后两句如骑兵骤至更在人意料之外。
这首小诗,诗人只运用简朴的文字 ,就常见的“小雨”和“草色”,描绘出了早春的独特景色。刻画细腻,造句优美,构思新颖,给人一种早春时节湿润、舒适和清新之美感。表达作者充满对春天的热爱和赞美之情。
全篇中绝妙佳句便是那“草色遥看近却无”了。早春二月,在北方,当树梢上、屋檐下都还挂着冰凌儿的时候,春天连影儿也看不见。但若是下过一番小雨后,第二天,春天就来了。雨脚儿轻轻地走过大地,留下了春的印记,那就是最初的春草芽儿冒出来了,远远望去,朦朦胧胧,仿佛有一片极淡极淡的青青之色,这是早春的草色。看着它,人们心里顿时充满欣欣然的生意。可是当人们带着无限喜悦之情走近去看个仔细,地上是稀稀朗朗的极为纤细的芽,却反而看不清什么颜色了。诗人像一位高明的水墨画家,挥洒着他饱蘸水分的妙笔,隐隐泛出了那一抹青青之痕,便是早春的草色。远远望去,再像也没有,可走近了,反倒看不出。这句“草色遥看近却无”,真可谓兼摄远近,空处传神。
这设色的背景,是那落在天街上的纤细小雨。透过雨丝遥望草色,更给早春草色增添了一层朦胧美。而小雨又滋润如酥。酥就是奶油。受了这样的滋润,那草色自然是新的;又有这样的背景来衬托,那草色自然也美了。
在最后,诗人还来个对比:“绝胜烟柳满皇都”。诗人认为初春草色比那满城处处烟柳的景色不知要胜过多少倍。因为,“遥看近却无”的草色,是早春时节特有的,它柔嫩饱含水分,象征着大地春回、万象更新的欣欣生意。而烟柳已经是“杨柳堆烟”时候,何况“满”城皆是,不稀罕了。到了暮春三月,色彩浓重,反倒不那么惹人喜爱了。像这样运用对比手法,与一般不同,这是一种加倍写法,为了突出春色的特征。
“物以稀为贵”,早春时节的春草之色也是很娇贵的。“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韩愈《春雪》)。这是一种心理状态。严冬方尽\余寒犹厉,突然看到这美妙的草色,心头不由得又惊又喜。这一些轻淡的绿,是当时大地唯一的装饰;可是到了晚春则“草树知春不久归”(韩愈《晚春》),这时哪怕柳条儿绿得再好,人们也无心看,因为已缺乏那一种新鲜感。
所以,诗人就在第三句转折时提醒说:“最是一年春好处。”一年之际在于春,而春天的最好处却又在早春。
这首诗刻画细腻,造句优美,构思新颖,给人一种早春时节湿润、舒适和清新之美感,既咏早春,又能摄早春之魂,给人以无穷的美感趣味,甚至是绘画所不能及的。诗人没有彩笔,但他用诗的语言描绘出极难描摹的色彩——一种淡素的、似有却无的色彩。如果没有锐利深细的观察力和高超的诗笔,便不可能把早春的自然美提炼为艺术美。表达作者充满对春天的热爱和赞美之情。
此词和《浪淘沙》(疏雨洗天清),盖出于同时。从两词所抒发的感慨、所描绘的景象和所创造的意境来看,都极为相似。
“雨过水明霞,潮回岸带沙。叶声寒,飞透窗纱”。一场大雨洗过天空,夕阳斜照彩霞映得水面格外明亮;大潮汹涌,在漫过海滩后又渐渐退去。江岸边留下了些许沙痕。声声落叶,飞快地透过窗纱,使词人感到秋意袭身,时令已由夏入秋了。这是一幅凄凉的黄昏秋江图。恰值兵败被掳之后,作者面对着此情此景,哪能不倍加伤感呢?
“堪恨西风吹世换,更吹我,落天涯”。“西风”既作为一种自然物的实写,又象征着蒙古统治者侵略势力。时代变革、朝廷更换,邓剡抱定不再仕元的决心,天下之大,哪有立足之地?词人把自己比做被西风吹落天涯的枯叶,也很恰切。北朝的乐府民歌《紫骝马歌辞》云:“高高山上树,风吹叶落去。一去数千里,何当还故处?”它用风吹落叶比喻流落飘荡的情状,反映人民在战乱中逃亡景象。形象鲜明,深沉悲愤。“天涯”意谓极言其远,以托出词人欲归不能的哀怨。
词人在上片极言自己如落叶飘零,无根无绪,意在引出下片中作者表达的寂寞心情。
“寂寞古豪华,乌衣日又斜。说兴亡,燕入谁家?”建康(今南京),是烟柳繁华地,也是南宋王朝赖以阻挡蒙古南侵的一道屏藩。萧条得使词人生寂寞、衰歇之感。此词带有几分嘲讽意味,不只是一味悲慨而已。借燕子飞入新巢,喻指许多南宋遗民变节奉敌。作者大悲慨之中,怀有深深的嘲讽。更表明他不仕新朝,坚守节操的心声。
词人又通过对空阔的水、天之间渐次观察,终于发现:“惟有南来无数雁,和明月,宿芦花。”淡淡几笔,就勾勒出另一幅凄清的寒汀芦雁图。词人置群雁于虽凄清而洁白的明月、芦花中,寄寓了他对乱离中的人民怀着无限同情。虽然是群雁,然而无首。没有凄居之处,真是可怜之极。
邓氏此词以感情沉郁和风格清奇取胜。上片“寓情于景”。下片“以喻见意”,通过寒叶、西风、乌衣苍、明月、芦花等,表达了他作为作者的主体感受。全词如一幅清丽而寓意深刻的画卷,让欣赏者感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
此诗首句写潼关雄踞山腰,下临黄河,形势十分险要;次句写作者行经此地,马蹄声声,被秋风吹散,点明时间和旅程;三、四句写黄河浩浩荡荡以及潼关境域内的山峦起伏。全诗豪迈奔放,写景与言情巧妙结合,含蓄又生动。
诗的首句以一种远景式的遥望,展现潼关一带苍茫雄浑的气象。紧接着,第二句以轻捷、有力的笔调,将“秋风”“马蹄声”引入诗中,不但以听觉形象补充了前一句所造成的视觉形象,进一步渲染出潼关一带独具的氛围,而且打破了原先画面的静态,给全诗增添了一种动感。对于久处书斋的文弱书生来说,萧瑟秋风也许是惹人伤感的凄凉之物,但对胸怀大志,亦文亦武的诗人来说,秋风中那矫健的马蹄声却更能催动豪情。他在壮阔的天地间策马驰骋,感到欣喜,感到痛快,感到精神上的极大的自由。
接下来的三、四句,则转从河和山方面来写。在前面那种状态下,诗人极目四望,眼前的自然景物也呈现出新奇的姿态:那从群山中冲决而出的黄河,尽管已奔入辽阔的平原,但仍嫌受束缚似的在不断冲击着河岸;而西去的群山,虽然走向与黄河相反,但仿佛也在力戒平坦,一更比一峰高。这样透过壮阔险峻的背景,就把潼关写活了。同时将写景与言情巧妙地结合起来,融进了诗人要求冲破约束的奔放情怀,是自我性格含蓄而又生动的描绘。
这里的诗人即高山、大河,高山、大河即是诗人。因为诗人已把自己的精神投射到了高山、大河之上,在高度的审美愉悦中,诗人已与高山、大河进入了同一状态,彼此相融,浑然不分而这“犹嫌束”“不解平”的黄河,高山,即是诗人傲岸不羁雄奇磊落胸怀的写照是诗人特有的冲决一切罗网、奋发昂扬的心态的外化。
诗人在这首诗中所呈现出的,是一种扩张式的、外拓型的心态。这是一种在新旧社会交替之际所急需的新型人才应有的精神状态。它昭示了诗人短促而轰轰烈烈的一生,即将就此展开。
《酬刘柴桑》前两句“穷居寡人用,时忘四运周”说没有什么人与他来往,所以他有时竟然忘了四季的节序变化。然事实并非如此,诗人正是在知与不知中感受生命的意趣。之后吟道:“空庭多落叶,慨然知已秋。新葵庭北墉,嘉穗养南畴。今我不为乐,知有来岁不?命室携童弱,良日登远游。”此八句所写与前两句恰好相对,时忘四运与叶落知秋,多落叶与葵穗繁茂,甘心穷居与择日远游,此数者意象矛盾,却展现了时间的永恒性与生命的暂时性。由忘时乃知穷居孤寂落寞;而枝头飘然而至的落叶,乃知秋天的到来,生命的秋天亦在浑然不觉中悄悄来临;墙角的新葵、南畴的嘉穗,虽暂时茂盛繁荣却犹似生命的晚钟难得长久,从而暗示生命的荣盛行将不再。因此诗人在穷居忘时之际又察其生命飞逝,择良日作此远游折射出生命的亮色。“今我不为乐,知有来岁不?”一句没有对来岁未知的恐怖,但有尽享今朝的胸襟。诗人情绪的宛转之变与物的荣悴之态,不能忘世的感慨之忧与对生命的达观之乐,交织成多层次的意义。
诗中以隐居躬耕的自然乐趣和人生无常的道理来酬答刘柴桑,在淳朴祥和之中,诗篇流露着田园生活的乐趣。这首小诗共十句,虽然比较简短,然而它内容醇厚。在写法上也比较独特,撇开与对方问答一类的应酬话,只写自己的感受、抱负与游兴,显得十分洒脱别样。在遣词造句上,粗线条的勾勒,并着墨点染,使全诗呈现出古朴淡雅的风格,又洋溢着轻快明朗的感情。
在这首词中作者通过对农村景象的描绘,反映出他的主观感情,并非只在纯客观地作叙述描写。
上阕头两句,写这个五口之家,有一所矮小的茅草房屋、紧靠着房屋有一条流水淙淙、清澈照人的小溪。溪边长满了碧绿的青草。在这里,作者只用了淡淡的两笔,就把由茅屋、小溪、青草组成的清新秀丽的环境勾画出来了。不难看出,这两句在全首词中,还兼有点明环境和地点的使命。
三四两句,描写了一对满头白发的翁媪,亲热地坐在一起 ,一边喝酒,一边聊天的优闲自得的画面,这几句尽管写得很平淡,但是,它却把一对白发翁媪,乘着酒意,彼此“媚好 ”,亲密无间,那种和谐、温暖、惬意的老年夫妻的幸福生活,形象地再现出来了。
这就是无奇之中的奇妙之笔。当然,这里并不仅仅是限于这对翁媪的生活,它概括了农村普遍的老年夫妻生活乐趣,是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吴音”,指吴地的地方话。作者写这首词时,是在江西上饶,此地,春秋时代属于吴国。“媪”,是对老年妇女的代称。
下片写大儿子担负着溪东豆地里锄草的重担。二儿子年纪尚小,只能做点辅助劳动,所以在家里编织鸡笼。三儿子不懂世事,只知任意地调皮玩耍,看他趴在溪边剥莲蓬吃的神态。这说明农村中绝大多数并非坐以待食、不劳而获的闲人,即使是未成丁的孩子也要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儿,则成年人的辛苦勤奋可想而知。“卧”字确实使用最妙, 它把小儿趴在溪边剥莲蓬吃的天真、活泼、顽皮的劲儿,和盘托出,跃然纸上, 从而使人物形象鲜明,意境耐人寻味。表现出只有老人和尚无劳动力的年龄最小的孩子,才悠然自得其乐。作者用了侧笔反衬手法,反映农村生活中一个恬静闲适的侧面,却给读者留下了大幅度的想象补充余地。这与作者的一首《鹧鸪天》的结尾,所谓“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正是同一机杼,从艺术效果看,也正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写景方面,茅檐、小溪、青草,这本来是农村中司空见惯的东西,然而作者把它们组合在一个画面里,却显得格外清新优美。在写人方面,翁媪饮酒聊天,大儿锄草,中儿编鸡笼,小儿卧剥莲蓬。通过这样简单的情节安排,就把一片生机勃勃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农村生活,真实地反映出来了,给人一种诗情画意,清新悦目的感觉,这样的构思巧妙、新颖,色彩和谐、鲜明,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从作者对农村清新秀丽 、朴素雅静的环境描写,对翁媪及其三子形象的刻画,表现出词人喜爱农村和平宁静的生活。
这首词 ,是作者晚年遭受议和派排斥和打击,志不得伸,归隐上饶地区闲居农村时写的,词作描写农村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生活,并不能说是作者对现实的粉饰。从作者一生始终关心宋朝恢复大业来看,他向往这样的农村生活 ,因而会更加激起他抗击金兵、收复中原、统一祖国的爱国热忱。就当时的情况来说,在远离抗金前线的村庄,这种和平宁静的生活,也是存在的,此作并非是作者主观想象的产物,而是现实生活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