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子吾家宝,神清慧有余。”俗话说“一子出家,七祖升天”,家里有一人出家,冥冥中上下几代,周围几族都要沾光,当然是“吾家宝”了。作为怀素大师而言,从小就是“神清慧有余”的。
“能翻梵王字,妙尽伯英书。”怀素也可能懂印度梵文。中国的草书,始于张芝,而怀素集其大成。
“远鹤无前侣,孤云寄太虚。”出家人如野鹤闲云,如怀素大师,至少在草书上是“无前侣”的。而其下笔,也如“孤云寄太虚”。没有如此的境界,也谈不上相应的艺术成就。
“狂来轻世界,醉里得真如。”唐代草书,以张旭、怀素并称于世,张旭号称“癫”,一天疯疯癫癫的,而怀素则“狂”,成天疯疯狂狂的。在“癫狂”之中,“世界”也没有多重的分量。这两位草圣都是酒仙,怀素是僧人,悟道有资,如林酒仙、济颠只能是他的后辈。不是上界下凡,哪来如此神笔,可以说是“醉里得真如”了。
“飞锡离乡久,宁亲喜腊初。”“飞锡”云游四海,其态若飞。怀素出家之后,多年在外云游,难以归乡。今天是腊月初,因为“省宁”亲长,才得“飞锡”归来。
“故池残雪满,寒柳霁烟疏。”怀素幼小时在舅舅家嬉戏的水池,被冬天的几场大雪积满。池边的柳树在寒烟里显得稀稀疏疏,冬天柳叶早已落尽,当然“疏”了。
“寿酒还尝药,晨餐不荐鱼。”怀素大师这次“宁亲”的目的是为舅舅祝寿,当然也得象征性地“侍奉”一番。中国人讲孝道,“娘亲舅大”,出家人仍然免不了这一套习俗。吃饭时儿孙先品尝,称为“试毒”,为父辈们的健康把关。怀素是酒仙,不忘酒。但鱼是荤,这个戒不能破,当然是“晨餐不荐鱼”。
“遥知禅诵外,健笔赋闲居。”对于这位出家的外甥,这位当舅舅的对他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舅甥俩都是名士,又都是知已嘛。怀素是僧人,日常课诵仪规当然不能少。怀素大师的“健笔”,书法艺术也无须介绍了。唐代大师,没有一个的诗文会很差的。怀素大师的诗文也极好,大家所熟悉他书写的“自述帖”,笔文俱健。何况他“赋闲居”笔下所写的寺庙生活及其修行了。
此诗通篇赞誉之词,却无奉承之嫌,洋溢着浓浓深情。全诗使用了很多佛家用语,十分切合怀素上人身份。意境清新,蕴藉丰富,言有尽而意无穷。
上片写伤春怨恨。首句抒情,百种相思与千种怨恨交织在一起。“早是伤春,那更春醪困。”早就有伤春之心,再加上被春酒所困而病酒恹恹。“薄幸辜人终不忿。何时枕畔分明问。”薄幸郎辜负了别人的行为,实在令人不满,要在枕边问明白。“枕畔”,“不忿”中盼着重逢相。
下片诉愁。过片“懊恼风流心一寸”,后悔为了情爱而劳役自己的身心。“强醉偷眠,也即依前闷。”强行将自己灌醉酒,以求得好入睡,也仍然像以前那样烦闷。“此意为君君不信。泪珠滴尽愁难尽。”这两句是说:这种爱恨交织的相思,全是因为你造成的,可是你却不相信。泪珠滴尽了,而愁怨却难以消尽。
这首词写一个多情女子对薄幸情郎的怨而不怒的复杂的情感。她不愤怒,但她懊恼、烦闷、愁苦、哭泣。尽管如此,她仍然抱有天真的希望:“何时枕畔分明问”。然而,“此意为君君不信”,她等待的恐怕还是失望。一首小词,感情容量却如此复杂。
《记棚民事》是一篇杂记体论说文。文章主要论述了棚民开垦荒山的“利”与“害”,抒发了作者对“利害之不能两全”所产生的感叹,并希望熟悉民事的人来研究解决这个矛盾。全文语言质朴简洁,叙述准确扼要。
文章的写作特点主要有山下两点:
一是作为杂记体论说文,其中必然有叙事,有说理,而且要做到叙事为说理服务,山说理为文章的中心。此文作者正是通过记棚民开荒山这件事来说明世上之事利害不能两全的道理。作者先从为董文恪“作行状”览其奏议说起,引出当时棚民开荒山利与害的争执。显然,作者认为董文恪的棚民开荒山有利的说法理由充足。因为其利在于开荒山一可“种旱谷山佐稻粱”,二可“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三可免“启事端”。因此,作者“览其说而是之”。接着,作者又叙述了自己亲临宣城所作的调查,从而又引出了开荒山利与害的议论。众乡人都说荒山不开之时水土得山保持,高田可灌溉,低田不浸淹。开荒山之后棚民得利了而山下农田受害了。对这种利害说,作者也觉得有道理,因此“亦闻其说而是之”。最后,作者发出了“利害之不能两全”的慨叹。全文很好地处理了叙事与说理的关系,山叙事引出说理,又突出说理,既做到了叙述简明,说理透彻,又做到了论点集中。
二是在论说中,作者紧紧围绕棚民事而论说利与害。先突出说其利,是站在棚民角度;后突出说其害,是站在棚民山外的角度。虽然在论说中作者似乎没有插一言、议一句,仅仅是“览其说而是之”和“亦闻其说而是之”而已,但作者通过前后对比的叙述,已使棚民事利与害两种观点达到了强烈碰撞的目的,从而置棚民事于利与害不能两全的境地。也正是在这种境地中,作者才推而广之,得出历来利与害不能两全的结论。将世上事利与害不能两全的观点披露出来,并使之能够成立,也正是作者此文要达到的论说目的。此外,文章还妙在自始至终没有下一个棚民开荒山究竟是利还是害的结论。不下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的结论,这正是作者的结论,也正是作者要发人深思,山期他人探究的目的。所山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山“故作之俟夫习民事者”作为结束语。
利与害是一对矛盾,二者相互依存,无利谈不上害,无害也谈不上利,绝对的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是没有的,作者的利害不能两全的观点基本上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过利害不能两全,并不等于利与害绝对平衡、均等,总还有一个利大于害还是害大干利的问题,可惜作者对此没有探究。当然,这是读者不可苛求古人的。
此外,作者通过分析和评论棚民事,比较明确地流露出了对穷苦垦荒棚民的同情倾向。通过实地调查棚民垦荒在“诸乡人”中的反应,也可看出作者对庶民的接近和关心,山及探求“民事”的精神。虽然作者记棚民事的俟习民事者予山关注,并期山解答利害不能两全这一难题,但是从文章反映出,作者本人就是一位出色的习民事者。文章反映出作者的这种思想和品格,也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