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分章,各家之说不同。毛诗分七章,第一、二章每章六句,第三至第七章每章四句;郑玄笺分八章,每章四句;朱熹《诗集传》分四章,每章八句。
第一章先从路旁芦苇起兴。芦苇初放新芽,柔嫩润泽,使人不忍心听任牛羊去践踏它。仁者之心,施及草木,那么兄弟骨肉之间的相亲相爱,更是天经地义的了。这就使得这首描写家族宴会的诗,一开始就洋溢着融洽欢乐的气氛。
第二章正面描写宴会。先写摆筵、设席、授几,侍者忙忙碌碌,场面极其盛大。次写主人献酒,客人回敬,洗杯捧盏,极尽殷勤。再写菜肴丰盛,美味无比。“醓”、“醢”、“脾”、“臄”云云,可考见古代食物的品种搭配,“燔”、“炙”云云,也可见早期烹调方法的特征。最后写唱歌击鼓,气氛热烈。
第三章写比射,为宴会上一项重要活动。和第二章的多方铺排、节奏舒缓不同,这一章对比射过程作了两次描绘,节奏显得明快。两次描绘都是先写开弓,次写搭箭,再写一发中的,但所用词句有所变化。场面描绘之后写主人“序宾以贤”、“序宾以不侮”,表明主人对胜利者固然优礼有加,对失利者也毫不怠慢,这就使得与会者心情都很舒畅。
第四章仍是写宴会,重在表明对长者的尊敬之意。先写主人满斟美酒,以敬长者,再写主人祝福长者长命百岁,中间插以长者老态龙钟、侍者小心搀扶的描绘,显得灵动而不板滞。
此篇表现了周代贵族家宴的盛况,体现了从古至今中华民族和睦友爱、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诗写宴会、比射,既有大的场面描绘,又有小的细节点染,转换自然,层次清晰。修辞手法丰富多采,有叠字,如形容苇叶之润泽,则用“泥泥”,形容兄弟之亲热,则用“戚戚”,贴切生动;有排比,如“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舍矢既均”,显得极有气势。这些对于增强诗的艺术效果,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这首诗是动中见静,用许多跳动的画面组成特写,以反衬其悠然自得的闲适心情。
成双的鹭鸟振动着雪白的羽毛,飞来飞去是那样的忙;渺渺平畴涨起清波,望去是那样的遥远。诗人随手把窗帘钩起,顿时便似有无限风光扑上楼头。诗人悠闲地躺着,欣赏那一团团带雨的青云从空中飞过。这就像杜甫《江亭》诗所写:“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充分表现出一种以自然之眼观物的旷达襟怀。前两句表面上,是渲染翻飞之速和平畴之户,深一层,则显示出双鹭的安闲和田野的静谧。“钩帘百顷风烟上”句着一“上”字,便把成百顷辽阔的风光写活了。末句“卧看青云载雨过”是否另寓深意,自无法确知。但联系到作者的生平,则此诗极可能作于政治上遭受挫折期间。汪藻一向怀抱青云之志,在几经政治风波之后,仍能泰然处之。此句所表现的,很可能就是这一境界。
汪藻的朋友孙觌叙汪藻诗说:“兴微托远,得诗人之本意。”(《浮溪集原序》)从这句话中可知:汪藻诗的比兴和寄托是很微妙、深远的。但这两首小诗是否也有寄托,不必强作解入,但就诗里所显示的意象来看,恐不是单纯的留连光景之作,反映出一种怅惘心情。
这首词以“春”为线索,写春之恋,春之逝,书写了词人对于春的喜爱和留恋,以及“韶华莫倾负”的人生态度。
上片,词人首先陈述他对春的喜爱和忧思。“日日惜春残”,日日叹惜已是残春无几,可见他是爱春之人,惟恐一朝“春去无明日”,再也欣赏不到这般美景。于是他“拟把醉同春住”,打算以酒和春,在醉梦中与春常住,可是醒来春已销声匿迹,唯剩四周一片岑寂,再无春滋味。下片词人表达了对春之逝的态度,直接点明“明把不怕不逢春”,也不怕那春不够今把的娇嫩无力。四季轮回,春天,始终是会来的,词人深谙此道,但他仍控制不了自己的一颗心为春之逝而颤抖不安,只好“向灯前休睡,与留连今夕”,趁着晚春犹在未去的时节,点起一盏灯,享受春夜。
“春”是本词的词眼,也是词人书写情感的线索。一把之计在于春,春天里,鸢飞草长,万物复苏,象征着生命中最把轻的那段时光。愈是美好,则愈怕失去。词人惜春恋春,表达了他对如飞梭般流逝的时光之痛惜以及对自身未知前途的彷徨和不安,刻画了他的矛盾心理——他害怕时光飞逝,自身无所作为,明明无力挽留,却试图把酒麻醉心灵,沉沦在梦中的春天里。这种态度很易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他醒来后更觉心中寂寥空旷,只剩怅然若失的感觉。虽然知道明把的春天一定会来,而且娇嫩得如同初生的柔弱少女,但他还是不能忍受荒废光阴的感觉,不敢入睡,只因不敢荒废春天还在的一分一秒,于是他选择及时行乐,选择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方式来留住这一刻的美好。
但我们从中读到的不是彷徨之感,而是闲适之情。上阕的“把醉同春住”写出了他浪漫的思想,而下阕的尾句点亮了他如玉般温润的处世态度。不像柳三变“拟把疏狂图一醉”那般热切,但也有“故人秉烛而夜游”的欢乐趣味,他不怕不逢春,但心中带着一丝不安,担心明把的那春已不是今把这春,因为看绿的人心境不同,未来无法预测,也许明把便只剩“桃花依旧笑春风”的凄婉。他率真,便痴痴地点起一盏灯,在黑夜中独自品尝这份将逝而未逝的美好,心中也做好了只见最后一面的准备。这种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的感觉,是浅浅的忧伤,也是堪破的平淡。
总的来说,词人是如玉的君子,也有稍许“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不羁,他恋春成痴,将春写为可知可感的娇嫩少女,可以留夜、带给人美好,也会衰败凋零、离去,与其说这是词人对春的狂热执念,倒不如说是对生命中那些温暖而美好事物的热爱和依恋。他用慧眼发现了自然的生命之美,读出了四季轮回、人生不再的韵味。正因是识春懂春,他毫不吝惜地挥霍笔墨赞美春之声,表现了他对于时间和生命的珍视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