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1007年8月6日 -1072年9月8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集》传世。 ▶ 1168篇诗文
此诗可分为四段。每段都是以“笑矣乎”开头。第一段,诗人化用汉代童谣。“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来讽刺是非错位、黑自颠倒的丑恶社会现实。接着举了战国时张仪、苏秦的例子来说明“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的现象。张仪和苏秦是战国时有名的纵横家。他们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权诈之术,取得了人主的信任。张仪曾作过秦国的丞相,而苏秦却能佩六国相印,成了纵约长。他们都凭着“曲如钩”的本领,成了显赫一时的权贵。如果他抱诚守直,老老实实在家种地的话,说不定他们早就饿死在道边了。李白的这些诗句,借古讽今,旨在揭露当时国君昏聩,才使得象张仪、苏秦那样朝秦暮楚、反复无常的小人,一个个受宠得势,而象自己守直不阿的人,却只能作阶下囚了。
由于李白自己将社会看透了,认为不值得为统治者卖命卖力,思想反转为出世。第二段就写出了这种思想的转变。“君不见”四句,借用《楚辞·渔父》的典故,先写那位“避世隐身” 、“欣然自乐”的渔父,后写抱直守忠的屈原。屈原被楚王放逐,行吟泽畔,遇到了隐者渔父。渔父劝他和光同尘,与世推移,而屈原要坚守正义,正道直行,不愿“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宁赴湘流,葬身子鱼腹之中,也不愿“以皓皓之自,而蒙世之尘埃。”渔父听完后:“荛尔而笑,鼓枻而去,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君足’。遂去,不复言。”李白在这里以调侃的口气,表面上是奚落屈原“平生不解谋此身,虚作《离骚》遣人读”,其实骨子里是对现实社会的冷嘲热讽。在“曲如钩”的社会里,正直如屈原的人,是没有立足之地的。还不如学沧浪老人,“避世隐身”为好。
第三段,诗人运用豫让、屈平、巢父、许由、伯夷、叔齐等古人以不同方式求得“身后名”,深入展开议论。屈平自投汨罗,博得“以身殉国”的美名。豫让,春秋时晋国人,为智伯多次行刺赵襄子未遂而自杀,成为历史上著名的“刺客”。巢父和许由为古代著名隐者,传说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听后,认为有污自己的耳朵,便逃到颖水边洗耳,当时,巢父正牵犊饮于下流,就责怪许由污其犊口,遂牵犊到上游。伯夷、叔齐为殷朝末年孤竹国君之子,武王伐纣之后,不食周粟而饿死,被孔子称为“古之仁人”。但是,诗人认为这些古人都是为“爱身后名”的奴役,不如“我爱眼前酒”。这个中的妙理在于“饮酒眼前乐”是实实在在的,“身后虚名”则不是。“男儿穷通”自有机遇,不必强求,即使求得“身后名”,死后人们弯腰向你礼拜,你也不知道了。这一“虚”一“实”的反差,正是李白的牢骚话。“自古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李白《将进酒》)诗人正是以这种惊世骇俗的牢骚话博得千古美名。诗人借用猛虎不屑一顾案头肉和洪炉不熔铸囊中小锥进行类比反衬,表现自己不汲汲于“身后名”的傲骨和大志,嘲笑那些贪图靠“身后名”者不过是些心底狭窄之辈!
最后一段,又以宁武子和朱买臣宕起一笔。宁武子,即宁戚,春秋齐人,有奇才,隐于商旅,齐桓公夜出巡访,他正在喂牛,并击牛角而歌唱,桓公闻而奇之,委以重任。朱买臣,西汉人,家贫,以卖柴为生,好读书,能朗诵《楚辞》,后被汉武帝征用。诗人用这两个古人的事迹,旨在说明穷通有时,应该顺其自然,从而嘲讽那些被“曲如钩”者迷惑了心窍的当权者,即是遇到宁、朱二人,也不会了解他们,他们也只好去佯狂避世了。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