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的是诗人访友之时的情景,既写美景,又显出诗人的雅兴,不落俗套,读起来既感亲切自然,又富有浓厚的生活情趣。此诗构思精巧,不落俗套,兴味隽永,耐人玩索。
诗人举目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红艳夺目的柿林。柿叶经霜一打,都已变红,给秋日的园林增添了绚丽的色彩,那是十分迷人的。接着,抬头仰望,湛蓝湛蓝的天空,像水洗过一般明净,把巍峨的红楼衬托得更加清晰壮丽。“倚”字很传神。秋高气爽,那本来就杳缈幽深的天宇越发显得空阔高远,而它竟与红楼相依相偎,这就巧妙地烘托出红楼高耸入云的雄姿了。诗人以瑰丽的色调、清新的语言,绘出绚烂秋色,创造出碧天、红楼“气势两相高”(杜牧《长安秋望》)的寥廓境界,令人心旷神怡。
朱楼、红叶固然美丽,但隔窗隐约可见的那片幽深的竹林,苍翠多姿,尤为可爱。“爱竹”之“爱”,透露出诗人的倾羡之情,表现出诗人高雅的情趣。“无人问”三字既缴足题面,又开启下文:既然有好竹无人观赏,就进院去尽情游览一番吧。于是,他差遣随从到邻居家寻找开门的工具去了。访友不遇,并不返回,反而反宾为主,设法开门;乍一看,似乎不近情理,仔细咀嚼,却又觉合情合理,极富韵味。可以想见,李益对院内景色十分熟悉,对那丛翠竹特别喜爱,他和广宣的思想性格十分投合,对广宣的举止行动非常了然,连户钩放在何处也清清楚楚,他又可以不避嫌疑地擅自开门入室,可见他们相知之深,过从之密。这样丰富的内涵,这种超乎寻常的友情,不是通过“喜遇”之类的正面描述来表现,而是通过“不遇”时的一个举动“使人思而得之”,确是自成机杼,不落俗套,令人读来既感亲切自然,富有生活情趣,又觉委曲含蓄,兴味隽永。而且,诗人这一“爱”一“觅”,又使人想见其为人的洒脱、随和、豪放。至此,读者亦可领悟到前面的壮美秋色,正和诗人的磊落胸襟相映照。全诗气脉流贯,洋溢着一种积极乐观的生活情趣。
此诗两章,脉络极清楚,每章的前二句极写卿大夫的服饰之威和对故旧的侮慢之态;后二句则通过自问自答,表现了原为友人的那位先生的怨愤不平的情绪,而诗句的语气显得“怨而不怒”,很能体现“温柔敦厚”的诗教。
此诗一开头,描述了卿大夫的服饰,可见,这位卿大夫是一位政治新秀,刚刚步入了从政的圈子。但他很不低调,以为自己了不起了,一种强烈的优越感立马就显出来了:“自我人居居。”活画出衣服傲慢无礼的神情。但他的故旧老友,虽然没有他的官阶高,但一点也不气馁,显示出很强的个性。
从结构上来看,此诗显得十分简单,艺术上也没有太多的特色,比较明显的也就是反复吟咏、反复唱叹、回环往复的手法。这种手法实际上在《诗经》中已相当普遍,有着民歌民谣的风味,从这也正说明了《诗经》与民歌之间的密切关系。
此外,该诗中所用的设问和作答的形式,在《诗经》中也时而可见。这种修辞方法作为讽刺或表现一种强烈的情绪是很合适的。
刘禹锡写过的三首诗,均很有特色。五绝《浑侍中宅牡丹》,用白描手法,激赏、盛赞了浑家牡丹花的硕大和繁多。此诗还有一定史料价值,说明在刘禹锡所生活的中唐前期,牡丹的栽培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了。七绝《赏牡丹》,用对比和抑彼扬此的艺术手法,肯定了牡丹“真国色”的花界地位,真实地写出了当年牡丹花盛开能引起京城轰动的“轰动效应”。七绝《思黯南墅赏牡丹》,则运用典故,写牡丹花艳压群芳的美丽。
百花之中,雍容华艳的牡丹素有国色天香之名。全诗诗人以虚写称妙,此诗首二句叙写诗人偶遇牡丹之喜,
牡丹 末二句叹赏其色泽之佳。“偶然相遇人间世,合在增城阿姥家。”,首句点明在牛僧孺南墅中,偶然的机会,初次见到牡丹花,就如同遇到生命中“贵人”似的,无意之中技露出牡丹花在诗人心目中的崇高境界,在诗人看来,牡丹是日月精华的结晶,应栽天上,今日人间相逢,纯属“偶然”,所以一见到牛宅中牡丹,就作惊人语。首句破空雨入,诗人恍惚浸入仙境,跟前拟有灵光浮动。此句通过对牡丹花身价的高度估量,暗衬主人之高雅脱俗,一笔双,可见作者对牡丹花的重视及喜爱。后一句即用西王母昆仑山增城之典,巧妙地描写出了牡丹重瓣,花瓣层层叠叠的形态。
第三句由初见牡丹时的萼然惊叹转入对花容花貌的由衷礼赞,牡丹之貌,诗人美其名日“倾城”,这“倾城”二字,殊非过誉。唐代人对牡丹花的迷恋钟爱,确实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两京是牡丹荟萃之地,每当四、五月份牡丹盛开时。整个帝京为之哄动。白居易有“花开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欲狂”之诗,刘禹锡也有“花开时节动京城”之句描述当时赏花的空前盛况。诗人在此,没有用工笔精敷细绘牡丹形象,而是以倾城之举来侧面烘托倾城之色,笔法空灵,较之于工笔重彩勾勒更具无穷魅力。
最后,诗人以“天教晚发赛诸花”一句再评花之品性。重在‘晚”与“赛”两字上做文章。牡丹晚发,开于暮春。汤显祖《牡丹亭》中的女主人公杜丽娘在“游园惊梦”一折中唱道:“牡丹虽好,她春归怎占得先!”既是叹亦是赞。牡丹俏不争春,天教晚发而集众芳之长。当然我们也可由此而寻绎一下诗人彼时心境,也许还包涵着大器晚成或对晚景赞美之昧外之旨。至于“赛诸花”之赛字,亦颇可玩味,既云“赛”,必有赛之对象和意义。在此我们不妨引一下刘禹锡的另一首《赏牡丹》诗。诗云:“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此四句可为“赛诸花”三字诠解。诗人之于牡丹的一片爱心,是与对女性美理想化身的追求以及对阴柔之美的生命体验发生契合的,他对牡丹的美感经验,是在与芍药、荷花诸花品赏比较的基础上形成的。芍药因妖艳而无标格,荷花太洁净而缺少风情,只有牡丹花婀娜而不失端庄,顾盼之间百媚俱生。此种美,才是诗人最心醉的,也是牡丹之所以令群芳失色、独占鳌头的缘由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牡丹被誉为天姿国色,当之无愧。
第一个把花与女性相比的天才,无疑创造了人类审美历程上的伟大飞跃。尽管刘禹锡这首牡丹诗还是将花拟人,但已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对此作了更高层次的审美观照。他将对牡丹的花容、花性的欣赏和感受,升华到对女性柔美个性形象的精神把握,即形、神、情三者并举,爱得有个性,有情睐,包涵了更广更深的美学意义。
这首诗是诗人赠别一位相好的歌妓的,从同题另一首(“多情却似总无情”)看,彼此感情相当深挚。不过那一首诗重在“惜别”,这一首却重在赞颂对方的美丽,引起惜别之意。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姿态美好举止轻盈正是十三年华,活像二月初含苞待放的一朵豆蔻花。
第一句就形容了一番:“娉娉袅袅”是身姿轻盈美好的样子,“十三余”则是女子的芳龄。七个字中既无一个人称,也不沾一个名词,却能给人以完整、鲜明生动的印象,使人如目睹那美丽的倩影。全诗正面描述女子美丽的只有这一句话。就这一句还避实就虚,其造句真算得空灵入妙。第二句不再写女子,转而写春花,显然是将花比女子。“豆蔻”产于南方,其花成穗时,嫩叶卷之而生,穗头深红,叶渐展开,花渐放出,颜色稍淡。南方人摘其含苞待放者,美其名曰“含苔花”,常用来比喻处女。而“二月初”的豆蔻花正是这种“含苔花”,用来比喻“十三余”的小歌女,是形象优美而又贴切的。而花在枝“梢头”,随风颤动的样子,尤为可爱。所以“豆蔻梢头”又暗自照应了“娉娉袅袅”四字。这里的比喻不仅语新,而且十分精妙;又似信手拈来,写出人似花美,花因人艳,说它新颖独到是不过分的。一切“如花似玉”、“倾国倾城”之类比喻形容,在这样的诗句面前都会黯然失色。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小诗的后两句是说,看遍扬州城十里长街的青春佳丽,卷起珠帘卖俏粉黛没有比得上她。
当时诗人正要离开扬州,“赠别”的对象就是她在幕僚诗意生活中结识的一位扬州歌妓。所以第三句写到“扬州路”。唐代的扬州经济文化繁荣,时有“扬一益(益州)二”之称。“春风”句意兴酣畅,渲染出大都会富丽豪华的气派,使人如睹十里长街,车水马龙,花枝招展······这里歌台舞榭密集,美女如云。“珠帘”是歌楼房栊设置,“卷上珠帘”则看得见“高楼红袖”。而扬州路上不知有多少珠帘,所有帘下不知有多少红衣翠袖的美人,但“卷上珠帘总不如”!这里“卷上珠帘”四字用得很不平常,它不但使“总不如”的结论更形象,更有说服力;而且将扬州珠光宝气的繁华一并传出。诗用压低扬州所有美人的美来突出一人之美,有众星拱月的效果。由于有前两句美妙的比喻,这里这种“强此弱彼”的写法显然自然入妙。
杜牧这首诗,从意中人写到花,从花写到春城闹市,从闹市写到美人,最后又烘托出意中人。二十八字挥洒自如,游刃有余。
文学艺术要求不断求新。因陈袭旧是没有出路的。即使形容取喻,也贵在独到。从这个角度看杜牧的《赠别》,也不能不承认他是天才的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