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前三句,用“柳垂丝”、“花满树”,描绘出开阔秀丽的背景,暮春天气,楚江两岸,垂柳轻拂,袅娜多姿,一树树鲜花,姹紫艳红,芳香四溢,沁人肺腑,更有莺歌燕舞,生机盎然,好一派明媚春光。这为作者春游渲染出欢快明朗的气氛。
上片后三句,用“棹轻舟”、“出深浦”,写词人初游,他乘坐一叶扁舟,轻轻荡着船桨,悠闲自得地从一条小河上出发,刚刚漂入开阔的楚江之时,便听到悠扬的歌声,那歌声起处,但见早出的打鱼人,已经满载着鱼儿,穿梭似地往来于江上,各自回家,他们看着丰硕的收获,喜出望外,欣然而歌,吸引了游客。这里有渔船、渔人、游人、滔滔江水伴着高亢的渔歌,沓杂纷繁,热闹异常。
下片前三句,描绘出一船船鲜嫩的鱼虾鳖蟹,令人垂涎。游兴正浓的词人,不肯作罢。过片“罢垂纶”之句,正是说他为渔郎之获吸引而垂钓长川,且喜有了可足美餐的收获,方才作罢。旋即以此嘉肴佐美酒,呼朋啸侣相斟酌,亦即词中所云“还酌醑”。这是一次饶有兴味的野餐,人们早自忘却了时光的流逝,直到酒足兴尽才准备回家。“孤村遥指云遮处”一句,即是准备返航时的一幅画面:已是暮云西遮,同伴们相邀返回,他们遥望着远方,相互指指点点,那天边依稀可辨的孤村,即是下榻的去处。
下片后三句,则是写从沙洲返回的情景。用“深”字才形象性极强,暗示出已是夜幕降临时分,船儿在水上摸黑行进,难辨深浅,人们小心翼翼屏息而行的情状,可以想见。忽然间,“惊起一行沙鹭”,打破了万簌俱寂的江空。这一句以动写静,与上文明媚春光下的莺啼燕鸣、渔郎引吭以及鸣俦啸侣形成鲜明对比。
该词写渔父生活之乐,抒避俗隐逸之思。全篇写景指事,宛转自如,犹如连载之湖山渔隐画轴,幅幅俱精,美不胜收。
辛派词人素以豪放闻名。刘克庄词,尤以豪放见长,不写儿女情长,晓风残月。但刘克庄也写婉约词,而且糅豪放于婉约之中,更见其独具一格的豪放。这首《卜算子》即是如此,用比兴手法,委婉含蓄地表达了词人才不见用的凄楚情怀。
上片先写花的可爱。起首一韵为花描态绘色:片片花瓣儿宛如蝴蝶轻盈的翅膀;点点花朵儿猩红如染,那么鲜艳娇美。上句写花之态,从花瓣儿着墨,因花瓣儿薄,故云“轻”;下句写花之色从整个花朵儿落笔,海棠花朵儿个小,所以在写花之色的同时再著一“小”字,并补足上文“轻”字。两句同一写花,而角度各异,为下句“百种千般巧”伏笔。而“片片”又见花瓣儿之多,“点点”又见花朵儿之密,为下片换头句“朝见树头繁”埋下伏笔。歇拍一韵旨在写花的可爱,可词人偏不直说,而是以揣度的口吻插入一句议论,用“道是天公不惜花”衬起,然后再说出花的“百种千般巧”。这样写,不仅沉着有力,使行文不板;而且,由于引进了“天公”即自然界的主宰“天老爷”丰富了全词的含蕴,突出了作者创作本词的寓意,很耐人寻味。歇拍句的“百种千般巧”,当然包括上文所说的姿致轻盈、体态娇小、色彩鲜艳,但细味“巧”字,又分明包含着花的气韵美和内在美。只有形貌和气韵、外在的表现和内在的含蕴配合相宜、谐和一致,方可谓之“巧”,谓之美。
下片写花被“雨洗风吹了”的惋惜之情。上片极写花的可爱,这是为下片写花被雨打风吹去作铺垫。所以过片一韵便说:“朝见树头繁,暮见枝头少。”这里,“繁”、“少”对写,“朝”、“暮”对提,不仅见花事变化之遽,亦且见词人对花事的关心。从中我们可以想见“爱花成癖”的词人秉烛逐枝察看的忧惧情态,这一韵不似上片起首一韵,似对非对,却极有韵致,一段惜花情思宛然若揭。
最后一韵乃全词的核心所在,但词人也不直说,而先用“道是天公果惜花”句衬起,然后再说出花事被“雨洗风吹了”的可悲现实。这话也很发人深思,同样具有一种哲理性味道,因为同上片歇拍一韵所说,本来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而且,上片的“道是”句是扬,这里的“道是”句是抑,欲抑先扬,抑扬之间,流露出词人对天老爷任凭风雨摧残花事的不满。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万里辞家事鼓鼙”是说李判官将要辞别家人与亲朋好友,不远万里到润州去从事军务。诗人想要强调的,一是行人路途的遥远;一是行人履行公务的特殊性,是要去执行军务。这便暗含了诗人为他送行的原因和忧虑。因为古代交通工具极不发达,即使最快捷的交通工具也无非是北人骑马南人乘船而己。所以古代的分别往往不是意味着“西出阳关无故人”,便是意味着“人生不相见,动辄参与商”了。更何况李判官这次是到山重水阻的润州去“事鼓鼙”。诗人一再说明行人所去之地的遥远,这里又进一步暗寓着诗人为行人命运未卜而深深忧虑。
“金陵驿路楚云西”就是从地理座标系上为我们标出李判官所去之地的方位。诗里说金陵的驿路直通楚地之西。这里的金陵即润州,因为按照唐代行政区域的划分,润州也属于金陵的辖区。
“江春不肯留行客”一方面点出了这次送别的时间是春天,另一方面诗人又移情于物,抱怨那逝者如斯的江水和一年一度的春花为什么不愿意挽留远行客。
“草色青青送马蹄”,化用了“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的意境,同时也是诗人与行者难舍难分的送行场面的真实写照。两位友人并驾驱马,踏着河畔青草缓缓前行。
全文句句、字字都倾注了诗人对友人远行的忧虑与担心,以春天春草“不肯留”“送马蹄”的无情反衬出离别者内心的有情。
这首诗是东晋时期陶渊明所作,本诗通过前八句的对于九月九日重阳节暮秋的景物描写,来抒发作者感时悲逝之情。本诗章法平简,前八句写景,后八句抒情。然而由于诗人的高超朴真,前后之间丝毫没有隔离之感,而是浑然一体,一样的自然洒脱。陶渊明写秋,可谓一绝。
“靡靡秋已夕,凄凄风露交。”写的是九月已是暮秋,凄凉的风露交相来到。“靡靡”,渐渐的意思。用这“靡靡”与下“凄凄”两个细声叠词,似乎也传出了深秋特殊的气息,这两句是概括描写,点明秋天将尽,风霜时下,定下凄清寒凉的基调。
“蔓草不复荣,园木空自凋。”有顽强生命力的蔓草也不再生长了,园中树木也纷纷凋零,这见出秋气摧败零落的厉害,“空自”,含有无可如何之意。这二句是凄凄风露交的结果之一,是前二句的续写,也是对自身生命价值的悲悼。
“清气澄余滓,杳然天界高。”抬眼望去,只见清凉的秋风澄净了空气中本已不多的尘埃,天界显得多么高远,正所谓天高气爽啊!是包含了天色和心理感觉两个方面,这“杳然天界高”中就显出了目接秋空时那种新鲜感、那种精神的超旷感。这二句着重写静,得力于作者炼字之功,犹如“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鸟瞬欢新节,泠风送馀善”之类一样清新,只是格调显得凄凉一些。
下面两句写“群动”,“哀蝉无留响,丛雁鸣云霄。”秋末有似哀鸣的几声蝉叫已然尽绝了,众雁早在云霄列阵,已然呜叫着从北方迁而来。这一息一鸣,把节序的变迁表现得更强烈了,那嘹唳的雁声又最能引发人的悲凉意绪。这二句是写动,述时光消逝得快;又借蝉雁哀鸣,写作者的哀感。这三个层次的描写,空间的变化、感觉的变化,历历分明。
后面八句“万化相寻绎,人生岂不劳?从古皆有没,念之中心焦。何以称我情?浊酒且自陶。千载非所知,聊以永今朝”是感想。
“万化相寻绎,人生岂不劳?”“万化”,万物的变化。“寻绎”,连续不断。万物演化变迁,那是循环往复的,有死有生,有生有死;人生在世亦复如此,岂能不劳累呢?这是指上面所写的那些变化。于是自然联想到人生。人生没有不忧劳的。正如后来欧阳修所说,“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有动于中,必摇其精”,自然易于衰老了。万事万物都在生生灭灭,人也如此,人的生命总有终结的一天,死生的大哀曾纠缠过每一个有理智的人。陶渊明也不例外;何况今天是重阳节,这是个吉利的日子,九月九象征长久,这就更能激起他的忧生之嗟了。
“从古皆有没,念之中心焦”句这个“焦”字把那无可名状的痛苦表达出来了。然而,万物变迁,自古皆有灭亡,想念起来心中有如焦焚。写到这里可以说他的心情是极不平静,但他又是个通达的人,他不会像阮籍那样作穷途之哭的,他是有控制自己情绪的精神支柱,委运任化,顺乎自然。
“何以称我情?浊酒且自陶。千载非所知,聊以永今朝。”句,他说:有什么可以使我称心呢?没有啊!所以,姑且饮此浊酒吧,饮酒之中可暂得快乐千年的变化不是我所能了解的,还是来歌咏(永)今朝吧。执着于“今朝”,把握这可以把握的实在的人生。
最后二句意谓恢复到千载之前的淳真社会已然不可料想,那么,只有欢度今朝,自我完善了。这样他就可以做到“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这里他似乎是在“借酒浇愁”,但并不怎么勉强。重阳节的习俗就是喝酒,这个应节的举动正好作了他消解万古愁的冲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