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前四句自比李杜。韩少孟十七岁。孟诗多寒苦遭遇,用字造句力避平庸浅俗,追求瘦硬。与贾岛齐名,故有“郊寒岛瘦”之称。韩诗较孟粗放,所以以韩比李,以孟比杜。这里虽未出现“留”字,但紧紧扣住了诗题《醉留东野》中的“留”字,深厚友情自然流露,感人至深。
五至八句对二人的处境现状和性格作了比较。“东野不得官,白首夸龙钟”。诗人在过去的诗中曾以“雄骜”二字评东野,即说他孤忠耿介,傲骨铮铮。“白首夸龙钟”,一“夸”字即写“雄骜”。紧接着韩愈写自己,“韩子稍奸黠,自惭青蒿倚长松。”韩承认自己有点“滑头”,比起孟来有时不那么老实,所以能周旋于官场。在东野这株郁郁高松面前,自惭有如青蒿。意思是说,我今在幕中任职,不过依仗一点小聪明,比起孟郊的才能,实在是自愧弗如。
最后一段,祝愿二人友谊长存。我十分崇拜孟郊,我愿做驱蛩,负孟避祸。孟郊这样做下去,我和孟郊的才能相差悬殊,犹如“寸莛撞钜钟”。我愿变为云,孟郊变为龙,世间虽然有离别的事,但我们二人如云龙相随,永不分离。
本诗以“醉”言出之,肆口道来,设想奇僻,幽默风趣;开篇即表示对李、杜的向往,既表达了与友人惜别之情,又可看出诗人在诗歌艺术上的追求与自信。
全诗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多次用典丰富而含蓄地表达对孟郊的推崇,如《易经·乾卦·文言》说:“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云从龙。风从虎。”希望自己和孟郊变为云和龙。同时作者借“醉酒”用“夸龙钟”与“稍奸黠”形容孟郊与自己,足见两人感情深厚。
这首七绝通过描写苍江从傍晚到夜半、天气由阴雨转晴的变化过程,烘托出江上秋夜由喧闹渐入静谧的气氛,构成了清冷寒寂的意境。全诗四句四景,分别选择最适宜的角度表现了阴雨、风起、风停及将晴时分的景色,虽一句一转,却合成一幅完整的画面。
首句写阴雨笼罩中的苍江到晚来还没见晴,“暗”字气象浑涵,下得精当,不但用浓墨绘出了天低云暗、秋水苍茫的江景,而且使浓重的雨意和渐渐来临的暗夜自然连成一气,一句写尽了白昼到傍晚的天色。这句是从大处落墨,第二句则是从细处着意。井边的梧桐翻动着叶子,飒飒有声,是风吹所致,此时倘若还是“梧桐更兼细雨”,便应是“到黄昏点点滴滴”(李清照《声声慢》)的另一番景象了。由梧叶翻卷的动静辨别风声,可见此时风还不大,始发于树间,因此这细微的声息暗示了风一起雨将停的变化,又是秋声始动的征兆。第三句写半夜里风声才停时的情景,“吹”与“断”说明风曾刮得很紧,从楼头判别风声,就不同于从桐叶上辨别风声了,必定要有相当的风力和呼呼的声响才能听出是“吹”还是“断”。所以这一句中的“断”字放在句断之处,与上一句井梧翻叶相应,虽只是写风的一起一止,却概括了风声由小到大,吹了半夜才停的全过程。这正是欧阳修所写“初淅沥而萧飒,忽奔腾而澎湃,如波涛夜惊”(《秋声赋》)的秋声。这两句全从江楼上的人的听觉落笔,真切地写出了秋声来时江上暗夜中凄清的气氛。这个“断”字还承上启下,带出了最后一句精彩的描写:风停之后,乌云渐渐散开,但尚未完全放晴,月亮已在云层的浅淡之处透出了光明。作者准确地抓住了浮云将散而未散的这一瞬间,表现出月亮将要钻出云层的动态,烘托出半夜风雨之后天色初晴时那种特有的清新和宁静的气氛。“明”字在首句“暗”字的映衬下,成为全诗最耀眼的亮色,在结尾处预示出一片雨过天晴的明朗境界。
这首诗纯以写景的真切细致取胜,但如果没有作者对秋意的敏锐感受,便不容易准确地捕捉住每个特定时刻的景物特征,如果没有精巧的构思和炼字,也不容易在一首短短的绝句中如此层次分明地展现出景色随天色阴晴而转换的过程,并形成浑成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