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摹南园景色、慨叹春暮花落的小诗。
前两句写花开。春回大地,南园百花竞放,艳丽多姿。“花枝草蔓眼中开”,这句说眼见南园花草繁茂可爱。“开”主要是对“花枝”而言的,而诗中“草蔓”二字告诉读者,随着春深,绿草绿叶渐渐多了。万紫千红,逐渐会被“绿肥红瘦”的景象代替。“小白长红越女腮”这句用了一个比喻形容花朵的娇艳。“小白长红”就是白少红多的意思,也就是偏于红的粉红色,与“越女腮”连文,即以美人粉红的脸蛋来比喻花瓣色泽的鲜嫩。“越女腮”是由此产生的联想,把娇艳的鲜花比作越地美女的面颊,赋予物以某种人的素质,从而显得格外精神。
后两句写花落。日中花开,眼前一片姹紫嫣红,真是美不胜收。可是好景不长,到了“日暮”,百花凋零,落红满地。“可怜”二字表达了诗人无限惋惜的深情。是惜花、惜春,也是自伤自悼。李贺当时不过二十来岁,正是年青有为的时期,却不为当局所重用,犹如花盛开时无人欣赏。想到红颜难久,容华易谢,不免悲从中来。
“落花不再春”,待到花残人老,就再也无法恢复旧日的容颜和生气。末句用拟人的手法写花落时身不由己的状态。“嫁与春风不用媒”,委身于春风,不须媒人作合,没有任何阻拦,好像两厢情愿。其实,花何尝愿意离开本枝,随风飘零,只为盛时已过,无力撑持,春风过处,便不由自主地坠落下来。这句的“嫁”字与第二句中的“越女腮”相映照,越发显得悲苦酸辛。当时盛开,颜色鲜丽,宛如西施故乡的美女。而今“出嫁”,已是花残“人老”,非复当时容颜,抚今忆昔,倍增怅惘。结句婉曲深沉,制造了浓烈的悲剧气氛。这首七言绝句,以赋笔为主,兼用比兴手法,清新委婉,风格别具,是不可多得的抒情佳品。
顾太清的词清新隽秀,这首《玉烛新·白海棠》,亦是非常轻灵生动。
词中上阙写花,是透过人的审美心理来表现的,其中浸透了人与花的交融。一番新雨初晴后,那白海棠像是被洗褪了胭脂,穿着洁白素色的衣服一样,海棠以红色为多,白海棠为稀有品种,人们多见红色海棠。当见到白海棠时词人欣喜地形容白海棠为“乍洗褪胭脂,缟衣妆就”,把白海棠比喻成一位洗去了胭脂,身着素衣的清丽女子,她不施粉黛,依然有逼人的容光,令人移不开目光。接着又形容它的可爱姿态:“东风倦倚,憨憨态”,说有它有着憨态可掬的样子。它“不管敲残更漏”,从白日到夜晚,都是这番惹人喜爱。到了夜晚“嫩寒天气”中,白海棠静静睡去,变成一种“乌衣”打扮。院子里寂静无声,银烛还散发着柔和的光芒,主人尚未睡去,但却“微香暗侵襟袖”,白海棠微弱的香气飘了进来暗侵襟袖,沁人心脾。
词中下阙延续了人与花交融的手法,写的是词人与花的对话。“盈盈一点芳心,占多少春光,问卿知否?”这是赏花女子与花的对话,说花儿盈盈芳心,占尽春光,女子的芳心,也在春光中被花儿激发,在红装素裹的争奇斗艳中,谁能占几分春光?唯有词人独独赞赏这白海棠。“谁得似、净骨天然清瘦”,还赞扬它的素净清雅。“神娟韵秀。雅称个、花仙为首”,赞扬它在花中也数第一,有着清秀高雅的神态。花有肥腴之态,鲜艳之色,代表了一种富贵态,词人的审美欣赏却在于花中“净骨天然”的挺拔素洁,它代表了一种天姿国色,而且神韵高雅,不媚俗,非浓妆艳抹。词人以这里的白海棠为知音,表示要像伯牙与子期一样,在它面前弹奏“流水高山”一曲,为它慢慢弹奏,倾诉自己的芳心。交融对话,写得灵动活泼,借咏花,表达了词人的审美追求。
这首词的特色就在于它将以前女性词中,特别浓郁的伤春怨秋、压抑哀伤之情放在一边,把以往女性词人面对惨淡人生、压抑现实时无法摆脱的情绪和感受,化为美人飞仙式的自赏和自许。词人把自己的命运和白海棠的命运连在一起,委婉幽深曲地道出自己自信清高的情怀。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