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跋文,是苏轼读完黄子思诗集后写下的。文章用书法来比喻和评论诗歌,指出那些疏淡朴雅之中寓意深远的诗才是好诗。作者对苏武、李陵的“天成”、曹刘的“自得”、陶谢的“超然”、李杜的才气,以及柳宗元、韦应物“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都做出了高度评价。尤其对自然天成、“美在咸酸之外”的诗,苏轼似乎更加推崇。他认为艺术的法度应符合自然原则,文理自然,这样才会姿态横生,而艺术的最高境界是韵外之致。全文言简意丰,洗练明畅。
首先,苏轼认为:书法艺术以“萧散简远,妙在笔墨之外”为在最高境界。尽管唐代的颜真卿、柳公权能够集古今笔法的大成,成为天下人师法的宗师,但还是未能恢复钟繇、王羲之书法的艺术神韵。接着,苏轼运用类比推理,认为诗歌艺术与书法相通。诗歌最高的艺术境界也是自然天成,富于神韵,像苏武、李陵、曹植、刘祯、陶渊明、谢灵运等人的诗歌那样,出于性情的真切流露,超然物外,淡泊远神,富有韵味。
尽管李白、杜甫取得了“凌跨百代”的集大成成就,但是,李杜诗歌还是缺少魏晋以来“高风绝尘”的韵味。此后的诗人尽管追求远韵,但是才不逮意。这就自然过渡到对韦应物、柳宗元山水诗的经典评价。苏轼认为他们的诗歌“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于此相应,晚唐司空图又提出了妙在咸酸之外的“神韵”说。最后,苏轼将黄子思的诗歌接在追求远韵神味的诗歌艺术传统上,发现并赞扬了黄子思诗歌艺术成就。
这篇短跋的价值,并不在于评价了黄子思诗歌,而在于苏轼提出的新的诗歌理想。与当时复古思潮不同的是苏轼要求诗歌恢复汉魏古诗的萧散简远境界,并不是欧阳修等人追求的古朴苍劲的格调。值得指出的是,苏轼自己的诗歌创作并没有实践这一艺术理想,即使那些刻意模仿陶渊明的和陶诗,也没有陶渊明诗歌那种冲淡闲适的风格,而是“天马脱羁,飞仙游戏,穷极变化如适如其意中所欲岀”(沈德潜《说诗晬语》),显露的仍然是他豪迈洒脱的个性本色。
这首即景抒怀,遣兴言志之作,即景物、感情、哲理艺术地融合在一起,缠绵含蓄,情韵深长。前六句写景。暮春三月,余寒未尽,落花纷坠,雏燕归来。诗人独步小园幽径,阑珊的春意引起时光流逝,人生短促的迟暮之感。一种淡淡的哀愁爬上心头,于是发出“无可奈何”的人生叹息。末尾两句,笔势反振,陡起精神,表示要像汉代梁孝王那样不惜钱财,广结宾客,选拔人才。显示出这位性格旷放,轻财重客,多称引后进的宰相那种政治家的风范,同时也与诗题扣合。“无可奈何”两句,意境凄迷,对仗工稳,感情深沉,富于哲理,为千古传诵的名句。
首联因时兴感。起句点明时令。时值暮春三月,“元巳清明”将至未至之际,草木萌发,生机勃然。达官贵人,休假踏青;王孙仕女,倾城游赏,最是一年好风光。一副清明游春图刚欲展现,诗人却用“假未开”三字煞住。此句写实景,有景有人。富贵之家,园林景致清幽。诗人用白描手法勾画出一个徘徊幽径的自我形象。“独徘徊”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颔联承上思绪,渲染气氛,烘托“徘徊”心情。用一个“寒”字抒发诗人迟暮之感。清明时节天气多变,由于雨“不定”,水气浮动之间,带来一股漠漠轻寒。“斑斑雨”还暗示花落。雨不止,哀不断,只得借酒自遣。酒和雨本无联系,但都浸透了诗人的伤春愁绪。
颔联与上相承,又转出新意。“花落去”、“燕归来”都是眼前景,具体可感;“无可奈何”、“似曾相识”,却是抽象的思绪,两句都出之以虚实相间的笔法。出句描写诗人对花落去的眷恋,对句借燕子归来抒写岁月流转,可见人事兴衰,无往不复。两句属对工巧,音节流畅,形成委婉凄迷的意境,写景抒情中又深含理趣。而且,晏殊自己对这个对子还特别欣赏,一字不动地移入《浣溪沙》词中。词云:“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
尾联反转点题,出人意表。诗人既已领悟到人生的哲理,伤春叹逝,无济于事,猛然从愁思中振起,表示要以及时选才为己任,主旨豁然呈露。“游梁赋客”,借用汉代梁孝王好宾客,一时才士多游梁园之典故以自喻,诗人把张先、王琪比作当年梁园中的司马相如与枚乘之辈。极称其学士富赡,才思出众。“莫惜青钱万选才”一句,毕现诗人旷达豪俊的性格。晏殊地位显要,厚于自奉,且不惜钱财收留宾客。一个“万”字,写出其选才宏旨,显出宰相风度。
此诗回环婉转,波澜曲折。前六句写景色,一气呵成,伤感情致身婉缠绵。结句翼然振起,直抒胸臆。愁思而不失理智,感伤而不失气度。“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乃全诗警句,不仅寓情于景,还寓情于理,可谓情理兼胜。读之令人产生不断的艺术联想,并从中领悟到人生的哲理,对后来宋诗以理入诗,也许是个启迪。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