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手法
诗以开头“山石”二字为题,却并不是歌咏山石,而是一篇叙写游踪的诗。这诗汲取了散文中有悠久传统的游记文的写法,按照行程的顺序,叙写从“黄昏到寺”、“夜深静卧”到“天明独去”的所见、所闻和所感,是一篇诗体的山水游记。在韩愈以前,记游诗一般都是截取某一侧面,选取某一重点,因景抒情。汲取游记散文的特点,详记游踪,而又诗意盎然,《山石》是有独创性的。
按照时间顺序依次记述游踪,很容易弄成流水账。诗人手段高明,他象电影摄影师选好外景,人物在前面活动,摄影机在后面推、拉、摇、跟,一个画面接着一个画面,在读者眼前出现。每一画面,都有人有景有情,构成独特的意境。全诗主要记游山寺,一开头,只用“山石荦确行径微”一句,概括了到寺之前的行程,而险峻的山石,狭窄的山路,都随着诗中主人公的攀登而移步换形。这一句没有写人,但第二句“黄昏到寺蝙蝠飞”中的“到寺”二字,就补写了人,那就是来游的诗人。而且,说第一句没写人,那只是说没有明写;实际上,那山石的荦确和行径的细微,都是主人公从那里经过时看到的和感到的,正是通过这些主观感受的反映,表现他在经过了一段艰苦的翻山越岭,黄昏之时,才到了山寺。“黄昏”,是很难变成可见可感的清晰画面的。他巧妙地选取了一个“蝙蝠飞”的镜头,让那只有在黄昏之时才会出现的蝙蝠在寺院里盘旋,就立刻把诗中主人公和山寺,统统笼罩于幽暗的暮色之中。“黄昏到寺”,当然先得找寺僧安排食宿,所以就出现了主人公“升堂”的镜头。主人公是来游览的,游兴很浓,“升堂”之后,立刻退出来坐在堂前的台阶上,欣赏那院子里的花木,“芭蝙叶大栀子肥”的画面,也就跟着展开。因为下过一场透雨,芭蝙的叶显得更大更绿,栀子花开得更盛更香更丰美。“大”和“肥”,这是很寻常的字眼,但用在芭蝙叶和栀子花上,特别是用在“新雨足”的芭蝙叶和栀子花上,就突出了客观景物的特征,增强了形象的鲜明性,使人情不自禁地要赞美它们。
时间在流逝,栀子花、芭蝙叶终于隐没于夜幕之中。于是热情的僧人便凑过来助兴,夸耀寺里的“古壁佛画好”,并拿来火把,领客人去观看。这当儿,菜饭已经摆上了,床也铺好了,连席子都拂拭干净了。寺僧的殷勤,宾主感情的融洽,也都得到了形象的体现。“疏粝亦足饱我饥”一句,图画性当然不够鲜明,但这是必不可少的。它既与结尾的“人生如此自可乐,岂必局束为人?”相照应,又说明主人公游山,已经费了很多时间,走了不少路,因而饿得很。
写夜宿只用了两句。“夜深静卧百虫绝”,表现了山寺之夜的清幽。“夜深”而百虫之声始“绝”,那么在“夜深”之前,百虫自然在各献特技,合奏夜鸣曲,主人公也在欣赏夜鸣曲。正象“鸟鸣山更幽”一样,山寺之夜,百虫合奏夜鸣曲,就比万籁俱寂还显得幽静,而静卧细听百虫合奏的主人公,也自然万虑俱消,心境也空前清静。夜深了,百虫绝响了,接踵而来的则是“清月出岭光入扉”,主人公又兴致勃勃地隔窗赏月了。他刚才静卧细听百虫鸣叫的神态,也在“清月出岭光入扉”的一刹那显现于读者眼前。
作者所游的是洛阳北面的惠林寺,同游者是李景兴、侯喜、尉迟汾,时间是公元801年(唐德宗贞元十七年)农历七月二十二日。农谚有云:“二十一、二、三,月出鸡叫唤。”可见诗中所说的“光入扉”的“清月”,乃是下弦月,她爬出山岭,照进窗扉,已经鸣叫头遍了。主人公再欣赏一阵,就该天亮了。写夜宿只两句,却不仅展现出几个有声有色的画面,表现了主人公彻夜未睡,陶醉于山中夜景的情怀,而且水到渠成,为下面写离寺早行作好了过渡。“天明”以下六句,写离寺早行,跟着时间的推移和主人公的迈步向前,画面上的光、色、景物在不断变换,引人入胜。“天明独去无道路”,“无道路”指天刚破晓,雾气很浓,看不清道路,所以接下去,就是“出入高下穷烟霏”的镜头。主人公“天明”出发,眼前是一片“烟霏”的世界,不管是山的高处还是低处,全都浮动着蒙蒙雾气。在浓雾中摸索前进,出于高处,入于低处,出于低处,又入于高处,时高时低,时低时高。此情此境,正是饶有诗味,富于画意的。烟霏既尽,朝阳熠耀,画面顿时增加亮度,“山红涧碧纷烂漫”的奇景就闯入主人公的眼帘。而“时见松枥皆十围”,既为那“山红涧碧纷烂漫”的画面添景增色,又表明主人公在继续前行。他穿行于松栎树丛之中,清风拂衣,泉声淙淙,清浅的涧水十分可爱。于是他赤着一双脚,涉过山涧,让清凉的涧水从足背上流淌,整个身心都陶醉在大自然的美妙境界中了。
诗写到下山为止,游踪所及,逐次以画面展现,像旅游纪录影片,随着游人的前进,一个个有声有色有人有景的镜头不断转换。结尾四句,总结全诗,所以姑且叫做“主题歌”。“人生如此”,概括了此次出游山寺的全部经历,然后用“自可乐”加以肯定。后面的三句诗,以“为人靰”的幕僚生活作反衬,表现了对山中自然美、人情美的无限向往,从而强化了全诗的艺术魅力。
这首诗为传统的纪游诗开拓了新领域,它汲取了山水游记的特点,按照行程的顺序逐层叙写游踪。然而却不象记流水账那样呆板乏味,其表现手法是巧妙的。此诗虽说是逐层叙写,仍经过严格的选择和经心的提炼。如从“黄昏到寺”到就寝之前,实际上的所经所见所闻所感当然很多,但摄入镜头的,却只有“蝙蝠飞”、“芭蝙叶大栀子肥”、寺僧陪看壁画和“铺床拂席置羹饭”等殷勤款待的情景,因为这体现了山中的自然美和人情美,跟“为人?”的幕僚生活相对照,使诗人萌发了归耕或归隐的念头,是结尾“主题歌”所以形成的重要根据。关于夜宿和早行,所摄者也只是最能体现山野的自然美和自由生活的那些镜头,同样是结尾的主题歌所以形成的重要根据。
再说,按行程顺序叙写,也就是按时间顺序叙写,时间不同,天气的阴晴和光线的强弱也不同。这篇诗的突出特点,就在于诗人善于捕捉不同景物在特定时间、特定天气里所呈现的不同光感、不同湿度和不同色调。如用“新雨足”表明大地的一切刚经过雨水的滋润和洗涤;这才写主人公于苍茫暮色中赞赏“芭蝙叶大栀子肥”,而那芭蝙叶和栀子花也就带着它们在雨后日暮之时所特有的光感、湿度和色调,呈现于读者眼前。写月而冠以“清”字,表明那是“新雨”之后的月儿。写朝景,新奇而多变。因为他不是写一般的朝景,而是写山中雨后的朝景。他先以“天明独去无道路”一句,总括了山中雨霁,地面潮湿,黎明之时,浓雾弥漫的特点,然后用“出入高下穷烟霏”一句,画出了雾中早行图。“烟霏”既“穷”,阳光普照,就看见涧水经雨而更深更碧,山花经雨而更红更亮。于是用“山红涧碧”加以概括。山红而涧碧,红碧相辉映,色彩已很明丽。但由于诗人敏锐地把握了雨后天晴,秋阳照耀下的山花、涧水所特有的光感、湿度和色调,因而感到光用“红”、“碧”还很不够,又用“纷烂漫”加以渲染,才把那“山红涧碧”的美景表现得鲜艳夺目。
评价
这篇诗,极受后人重视,影响深远。苏轼与友人游南溪,解衣濯足,朗诵《山石》,慨然知其所以乐,因而依照原韵,作诗抒怀。他还写过一首七绝:“荦确何人似退之,意行无路欲从谁?宿云解驳晨光漏,独见山红涧碧诗。”诗意、词语,都从《山石》化出。金代元好问论诗绝句云:“有情芍药含春泪,无力蔷薇卧晚枝。拈出退之《山石》句,始知渠是女郎诗。”他的《中州集》壬集第九(拟栩先生王中立传)说:“予尝从先生学,问作诗究竟当如何?先生举秦少游《春雨》诗为证,并云:此诗非不工,若以退之芭蝙叶大栀子肥之句校之,则《春雨》为妇人语矣。”可见此诗气势遒劲,风格壮美,一直为后人所称道。
这首诗描写了这样一幅场景:一位久居城里的官员,得空到乡间去放风游览,吃的是农家菜,住的是农家院,于是由衷地羡慕起田园生活来。
前四句写“赵叟”的生活环境,以及其高洁的品行与美好的生活情趣;中间四名描写赵叟日常生活,极富田园情趣;最后写此次宴饮的场面,呈现出一幅和谐闲适的田园生活的画面。全诗写得自然流畅,诗人在字里行间表现出的,都是对隐居生活的向往和对主人生活情趣的赞美。
首句“虽与人境接”,说明这位赵姓老人的家离城市并不远,可能就在郊区。虽然住的地方不是很偏远,但是“闭门成隐居”,过的就是闲静的田园生活。这两句诗颇有点“心远地自偏”的味道。接下来的二句,诗人对赵叟进行了赞美,谓赵叟能谈玄,有儒行。诗人先把主人比成庄子,又拿孔子来比喻,皆是称赞主人既有高洁的品行,又有美好的生活情趣。
“深巷斜晖静,闲门高柳疏”,写赵叟每日所见,深巷里的夕阳斜照之情景,营造出了静美的氛围。“荷锄修药圃,散帙曝农书”,写的是赵叟日常所为,侍弄田地,整理书籍,既有体力劳动,又有脑力劳动,悠闲而舒适,极富田园情趣。
接下来诗人笔锋一转,最后四句回到宴饮来,写此次宴饮的场面。“上客摇芳翰”,写“上客”的活动,体现了钦佩之情;“中厨馈野蔬”写主人的在准备饮食。最后两句则是一个长镜头,先是主人与朋友们在客厅里痛饮,然后镜头拉远,柴门出现了,柴门外的景色出现了,人物活动在优美的自然景色之中,呈现出一幅和谐闲适的田园生活的画面。
战争会破坏很多东西,而它首先破坏的是军人自身的家庭生活。军人尚未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已经被抛置在孤独与恐惧中了。她们的怀念不是一般的怀念,那永远是充满不安和忧虑的。等待出征的丈夫回来,几乎成为她们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内容。
然而战争又总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一场正在进行的战争其必要性如何、能否被评判为“正义”,从事这场战争的群体和它的领导者,总是要勉励群体中的成员为之付出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牺牲。国家给军人以荣誉,使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这荣誉也会影响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妻子,使她们认为家庭生活的破坏以及自身的痛苦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此,写妻子怀念从军的丈夫的诗篇,通常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为丈夫而骄傲——这骄傲来自国家、来自群体的奖勉;思念丈夫并为之担忧——这种情绪来自个人的内心。《卫风·伯兮》就是典型的这种诗篇。
诗一开篇,写一个女子用自豪的口吻在描述她的丈夫。“伯”本是兄弟间排行的第一位,也就是老大,这里转用为妻子对丈夫的称呼,口气中带着亲切感。这位丈夫值得骄傲的地方在于:一则他长得英武伟岸,是一国中的豪杰,同时也因为他非常勇敢,充当了君王的先锋(由此看“伯”身份,当是贵族阶层中的武士)。而骄傲的来源,主要恐怕是在后一点上。假如“伯”虽然长得高大英武,在战争发生时却畏缩不前,妻子就没什么可以公然夸耀的了。——其实,一般人所知道的光荣,也就是社会所认定的光荣,个人在这方面是没有多少独立判断的能力的。
转入第二章,写自从丈夫出征,妻子在家就不再打扮自己了,任由头发——女性身体最富装饰性的部分——零乱得像一蓬草。这是以对女性的美丽的暂时性的毁坏,表明她对异性的封闭,也即表明她对丈夫的忠贞。不过,作为军人的妻子,这种举动还有进一步的意味。在古代,妇女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妻子对从军的丈夫的忠贞,实也是间接表现了对于国家的忠贞——这就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群体——国家的要求。假定一个军人在前方冒着生命危险打仗,他的妻子却在后方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走东家串西家,哪怕并无不轨之举,他也不能够安心。这不仅对于家庭是危险的,对于国家也有极大的不利。所以,社会尤其需要鼓励军人的妻子对其丈夫表现彻底的忠贞。此诗不管是出于什么人之手(它可能是一位妇女的自述,也可能是他人的拟写),这样写才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后来杜甫的《新婚别》写一位新娘对从军的丈夫表示“罗襦不复施”,还要“当君洗红妆”,好让他安心上战场,与此篇可谓一脉相承。
然而,尽管诗中的女主人公算得上“深明大义”,她对自己的丈夫能“为王前驱”很感骄傲,但久久的盼待一次次落空仍然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对于古代妇女来说,生活的全部内容、幸福的唯一来源就是家庭;家庭被破坏了,她们的人生也就被彻底破坏了。而等待从军的丈夫,这与一般的别离相思是不同的——其背后有很深的忧惧。潘岳《寡妇赋》用此诗为典故,有云:“彼诗人之攸叹兮,徒愿言而心疼……荣华晔其始茂兮,良人忽已指背。”正是揭示了诗中未从正面写出,而又确实隐藏在字面之下的恐怕丈夫最终不能归来的忧惧。这一点是理解第三、四两章所描写的女主人公的期待、失望与难以排遣的痛苦之情的基础。她甚至希望自己能够“忘忧”,因为这“忧”已经使她不堪负担了。
诗必须有真实的感情,否则不能打动人;但诗人的感情也并非可以尽情抒发的,它常常受到社会观念的制约。拿《卫风·伯兮》来说,如果一味写那位妻子为丈夫的报效国家而自豪,那会让人觉得不自然——至少是不近人情;反过来,如果一味写妻子对丈夫的盼待,乃至发展到对战争的厌恶(这在事实上绝非不可能),却又不符合当时社会的要求。所以最后它成为这个样子:对亲人的强烈感情经过责任感的梳理而变得柔婉,有很深的痛苦与哀愁,但并没有激烈的怨愤。
在艺术构思上,全诗采用赋法,边叙事,边抒情。紧扣一个“思”字,思妇先由夸夫转而引起思夫,又由思夫而无心梳妆到因思夫而头痛,进而再由头痛到因思夫而患了心病,从而呈现 出一种抑扬顿挫的跌宕之势。描述步步细致,感情层层加深,情节层层推展,主人公的内心冲突以及冲突的辗转递升,既脉络清晰,又符合人物的心理逻辑,使人物形象具有饱满的精神内涵。同时,诗情奇崛不平,充满辩证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