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封建制度日趋衰落,当时的豪门,特别是贵族人士,在精神上也日益空虚,做诗成了一种消磨时光和精力的娱乐。他们既然除了“风花雪月”之外别无可写,也就只得从限题、限韵等文字技巧方面去斗智逞能。小说中已换过几次花样,这里每人分得某字为韵,也是由来已久的一种唱和形式。描写这种诗风结习,客观上反映了当时这一阶层人物的无聊的精神状态。
从人物描绘上说,邢岫烟、李纹、薛宝琴都是初出场的角色,应该有些渲染。但她们刚到贾府,与众姊妹联句作诗不应喧宾夺主,所以芦雪庵联句除薛宝琴所作尚多外,仍只突出史湘云。众人接着要她们再赋红梅诗,是作者的补笔,借此机会对她们的身份特点再作一些提示,而且是通过诗句来暗示的。李纹姊妺是李纨的寡婶的女儿,从诗中泪痕皆血、酸心成灰等语来看,可能也有不幸遭遇,或是表达丧父之痛。“寄言蜂蝶”莫作轻狂之态,可见其自恃节操,性格上颇有与李纨相似之处,大概是注重儒家“德教”的李守中一族中共同的环境教养所造成的。
长门赋,开骈体宫怨题材之先河,是受到历代文学称赞的成功之作。作品将离宫内外的景物同人物的情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以景写情,情景交融,在赋中已是别创。
这篇赋据说是受了失宠的陈皇后的百金重托写成的,以受到冷遇的陈皇后口吻写成。赋一开头就写陈皇后独自一人在深宫徘徊,神情恍惚,郁郁寡欢,先为人们塑造了一个美丽却孤独而凄凉的形象,明月沉缺,红颜憔悴,最动人心,所以虽未读全文却已有一丝怜悯在心。接下来,作者才道出美人孤独寂寞的原因,因为武帝喜新厌旧,曾许愿常来看我但却因和“新人”玩乐而遗忘,当年金屋在,今已空悠悠。在这里,作者运用了对比的手法,用未央宫的歌舞升平来对比长门宫的清冷孤寂,新人笑来对比自己哀伤的旧人哭,虽只“饮食乐而忘人;交得意而相亲。”短短十二字,却蕴含着无数的意味:有对皇帝喜新厌旧无情抛弃自己的怨恨;有对再难面君颜重拾旧宠的伤感;有对生活百无聊赖度日如年的无奈;有对自己命运凄凉的自怜。可谓一语含千金,穷声尽貌的描写,荡气回肠的意蕴。
紧接着,作者用一系列的景色描写来衬托陈皇后的心境。首先写陈后登兰台所见到的自然景色“浮云郁而四塞兮,天窈窈而昼阴……桂树交而相纷兮,芳酷烈之訚訚。孔雀集而相存兮,玄猿啸而长吟”这里的风云鸟树给人以压抑而阴暗的感觉,云是浮云,如同君王的心思,漂浮不定,来去无形;风是寒风,如同君王的无情,寒彻入骨,丝丝缕缕;鸟是孤鸟,如同自己,美丽却形单影只,茕茕孑立;猿鸣是哀鸣,如同自己,愁肠百结,个个为君系!在我看来,这里,作者用各种景色映射陈后的心情,景物本无情,但却为作者赋予了最真挚也最催人泪下的情感纠缠。其次,作者描写了陈皇后下兰台后所见宫殿的华美景色“刻木兰以为榱兮,饰文杏以为梁。罗丰茸之游树兮,离楼梧而相撑……五色炫以相曜兮,烂耀耀而成光。致错石之瓴甓兮,象玳瑁之文章。张罗绮之幔帷兮,垂楚组之连纲。”宫殿的一切都是华丽而奢靡的,高大而整严,但似乎又有着一种与世隔绝的封闭之感。在这里,作者以乐景写哀情,通过宫殿里面美好的建筑来反衬陈后失宠后悲伤的心情:景色虽美,却并不属于自己,那绚丽的美丽向来只能属于受宠的宫人,对于失宠的自己,这里的美丽只能勾起自己以往的回忆,自己的美好时光已成过往,一切的欢乐都早已一去不返,物是人非的痛!庄重整饬而华美的宫宇却被作者赋予了哀情,让人黯然神伤。再次,作者描绘了洞房清夜寒烟漠漠,独自抚琴情感哀哀景象。“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援雅琴以变调兮,奏愁思之不可长……左右悲而垂泪兮,涕流离而从横。”在这一部分中,作者写明月当空洞房凄清,陈皇后独自一人抚琴自慰,却因为心中的悲苦而致使琴音变调,然后,作者笔锋一转,不再写陈后的悲苦心情,反而叙写周边宫女听琴音垂泪的景象,以琴音发情悸,以他人感伤怀,从他人的反应来写主人公的心情,用他人的眼泪来写陈后的眼泪,似乎比反复重复写陈后的心情更能打动人心,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忽寝寐而梦想兮,魄若君之在旁……夜曼曼其若岁兮,怀郁郁其不可再更。澹偃蹇而待曙兮,荒亭亭而复明。妾人窃自悲兮,究年岁而不敢忘。文章最后,作者再次写陈后在漫漫长夜孤独寂寞的形象,迷蒙的梦中仿若君王在侧,醒来后才发觉只是南柯一梦,只好在清醒的悲伤中独自熬过长夜。再以“究年岁而不敢忘”结束全赋,直接写出了陈后的凄凉是长久的,年年岁岁难以忘怀,没有了君王的怜爱,只有独自一人在寂寞与伤心中了却残生。
《长门赋》是一篇抒情赋,但也有铺叙之笔。在描写失意者的心态时,作者巧妙地运用了夸张想象和景物衬托两种手法。此赋时如高山瀑布,澎湃汹涌,亮烈坦荡,气采宏流,如对陈后所见自然景物以及对宫殿庄严宏伟的景色描写;时而又如涓涓细流,丝丝缕缕,绵绵不绝,清明澄澈,沁人心脾。如对陈后独处洞房,无所事事的凄楚心境的描写。整体来讲,这篇赋作词藻华丽,精巧雕琢,字字珠玑,读之感人至深,令人伤心欲绝。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