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送别诗,但不是一般的亲朋好友间的送往迎来,而是送僧人归山。这首诗前两句以凌云的野鹤形容僧人,贴切有味,理应不失孤云野鹤般脱俗的品性;末两句写诗人对方外上人的讽喻规劝,劝上人隐居冷寂的深山,而不要到热闹的名胜去沽名钓誉。这首诗语言妙趣横生,闲散淡远,构思精巧。
“孤云将野鹤,岂向人间住。”以凌云的野鹤形容僧人,贴切有味。“云”与“鹤”本来已不是俗世凡物,何况还是“孤云”与“野鹤”,这样超尘脱俗之物在人世是留不住的。因此诗人诙谐地说:“岂向人间住。”尘世难留方外高人。方外高人理应去深山古刹,静心修炼;因此,上人归山,恰得其所,理应祝贺,不该作儿女之态,像俗人那样依依不舍,甚至怅惘无极。
“莫买沃洲山,时人已知处。”是对上人的讽喻规劝,劝上人隐居冷寂的深山,而不要到热闹的名胜去沽名钓誉。不少僧人爱住名山宝刹,实际上并不是为了修行,而是为了扬名,然后接近权贵,以求闻达于皇帝,达到加官进爵的目的。这与假隐士走终南捷径的手段相似。“莫买沃洲山”,暗寓出沃洲山名声太大,人们都知道那地方,会影响修行,会成为走“终南捷径”的人。这后两句与裴迪《送崔九》的后两句:“莫学武陵人,暂游桃源里”是同一用意,但此诗说得更直率。由此可见,作者与上人的关系亲密,可以直接规劝,所以吴瑞荣在《唐诗笺要》中说:“索性勉其入山之深,是何等交谊?”
观此诗作,写得妙趣横生、闲情逸趣,流露出诗人很看重灵澈孤云野鹤般脱俗的境界,向往隐居深山之中,却规劝方外上人要另觅他处,“莫买沃洲山”,表现出诗人劝上人隐居冷寂的深山,领悟真隐和假隐之真谛,莫隐居变成趋时,失孤云野鹤般脱俗的品性。
这是一首叙事诗,在写作手法上相当朴实,记事、写景,较少抒情,语言工整,用词精确恰当。从文义的表面上看,赞美韦彪关心民间疾苦而祈神求雨,但本意是对韦中丞等州府官员愚昧迷信、劳民伤财行为的批评,对自己蒙屈而沦为下僚的悲叹。
柳宗元是一位唯物主义无神论者,他曾针对韩愈天有意志、能赏罚的观点,提出:“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寒而暑者,世谓之阴阳。”他认为天地只是自然物,既无意志,也不能赏罚,“功者自功,祸者自祸”(《天说》),希望天地能赏罚、有哀仁都是迷信(《天说》)。他还认为,“生植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祸乱,皆人也……其事各行不相预,而凶丰理乱出焉”(《答刘禹锡天论书》),天事与人事各不相干。另外,在《非国语》中,他还指 出:“山川者,特天地之物也。阴与阳者,气而游乎其间者也。自动自休,自峙自流,是恶乎与我谋?自斗自竭,自崩自歇,是恶乎为我设?”认为天地、元气、山川等自然物的运动变化是自然而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根据这些认识,柳宗元对韦中丞黄溪祈雨的荒诞行为,必然是持批评态度的。
当时的永州刺史韦彪,跟柳宗元并没有什么深厚的交情。柳宗元到永州一年多后,唐宪宗改元大赦天下,韦彪便北移了。这人毫无才干,连北移的贺表也是请柳宗元写的。但由于他身为永州的行政首长,柳宗元的顶头上司,柳宗元又是待罪之人,并且希望得到朝庭的赦免和重新起用,因此柳宗元当然不便直接批评韦彪,只能用赞赏的表面形式来记述这件事。但诗题中标明“口号”,而“口号”是古人随口吟成的诗体,这便给诗添了几许诙谐。诗人写这场荒诞的祈神求雨戏时,字里行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传神地刻画出了韦彪其人:兴师动众,不仅劳民伤财,而且是沽名钓誉的行径;神祠荒凉清冷,象征他的愚蠢糊涂;场面宏大,巫师装神弄鬼,讥讽他的迷信与无知;并且通过“惠风仍偃草”的写实,“灵雨会随车”的用典,以对比的手法来揭示韦彪祈雨的无功与荒谬。据诗人的《游黄溪记》记载,黄溪在城东七十里,“黄神”乃是王莽的后代,是避祸来的。韦彪导演的这场闹剧,吹吹打打弄了整整一夜,直到天亮才收场,使周围的百姓都受到了惊扰,根本不是在为老百姓祈福,而是在“造祸”,并且灾祸波及到了“骑客路”与“野人居”。
诗的最后两句,才是诗人真实意图的流露:自己是“俟罪非真吏”,却奉命随行,做太守的清客、帮闲,成为献媚取悦长官的低级僚属,这对胸怀大志的柳宗元来说,是非常羞愧的。如果他是有实职实权的地方官,定会珍惜手中的权力,尽情施展自己“以利安元元为务”的抱负,干一番兴利除弊的事业。
日本明治维新前夕,诗僧月性在离乡东游前写了两首自述其志向的题壁诗《锵东游题壁二首》。后来被西乡隆盛读到了,他认为其中第二首诗的内容符合自己的抱负,便稍作修改后存留着自勉。清朝末年,中国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下,国将不国、 民不聊生。日本明治维新运动的成功成为中国有志青年效法的榜样,西乡隆盛的著名事迹也流传到了中国。
由此可以推断:在这种条件下,少年毛泽东或者是从书籍报刊上,或者是直接从留学东洋的教师那里,读到了西乡隆盛版本的这首述志诗。之后,他坚持要离家前往湘乡接受更加高等的教育,开拓更为广阔的天地。这与固执守旧的父亲发生了严重的冲突,在这种形势下,他改动了这首诗的几个字,而后呈给父亲。
首诗是少年毛泽东走出乡关、奔向外面世界的宣言书,从中表明了他胸怀天下、志在四方的远大抱负。
这是一首典型的言志诗。
起首两句所表述的诗意,思想鲜明、气势雄伟、铿锵有力。“立志出乡关'’的毛泽东,用“学不成名誓不还”的绝唱,表明了他求学的坚决、志向的高远。
后两句将上述诗意向更深的意境进行挖掘,动用先否定、后肯定的手法,具体生动地描写了死后尸骨何必非要归故里,人生行至何地自有青山随的诗意。从诗句中,自然而然地发出寓意深远的感叹,从而受到启迪。
全诗通俗易懂,平仄押韵流畅,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巧借古今中外经典词句,变为自己明志之诗句,简洁而不简单,通俗不失大雅,是毛泽东心态、 志向的真实流露。一个胸怀不凡志向,聪慧、 倔强、 有着过人的记忆力和顽强毅力的毛泽东,正迈向他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
这首诗写分别后的思念朋友之情,不同于一般的送别诗。前三句写梦前的秋夜景象:白露、西风、流萤、落木,构成一幅凄清的图景;第四句写梦中,只交代梦见已经西归之故人,却没有详写梦中景象;后四句从听觉和视觉两个角度写梦后之景,因闻晓钟、马嘶而惊醒,可见梦之短,醒后唯见天边归云纵横,心绪寥落。满心离怀是全诗主脑,归客入梦,嘶马惊人,皆源于此。
此诗构思和声律都不同一般,别有情致。一般的送别诗总爱写临歧分手的场面,因为这个场面最能体现主客间的情谊,可是此诗偏偏撇开这个场面不写,而写送客的主人一夜离心郁陶,等待着第二天送朋友上路,可归客不忍心与朋友当面话别,而在黎明西分悄悄地策马离去,使主人欲送不成而留下离思。此诗的特色,首先就在于送别从别后写起,切入角度很独特;其次在于只有一句记梦却用大半篇幅写梦前和梦后的秋夜清冷景象,以之烘托自己对朋友的思念之深;其三,情与景之间形成若有若无似隐似现的关系—西风落木正像离人忧思,归云如归客,纵横如心绪,而友情的热烈与秋夜的清冷又形成反差;最后,真幻杂糅的别致构思,在夜半白露萤飞中入梦,仿佛若真;因闻曙钟、听嘶马而惊醒,恍惚中以为归客又将上路,于是急急出户相送,在虚实交错中写出对友人的一片深情。另外,这首七言古诗共八句,却用了三个韵,较为少见,似乎是作者为了配合场面的转换和感情的跌宕而有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