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驱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驱至,不禁脱口而出“子驱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这阕《清平乐》,代表了辛词的一种艺术风格,全词仅有八句话四十六个字,但是却描绘了一幅萧瑟破败的风情画。
夜出觅食的饥鼠绕床爬行,蝙蝠居然也到室内围灯翻飞,而屋外却正逢风雨交加,破裂的糊窗纸也在鸣响。“自语”二字,自然而又风趣地将风吹纸响拟人化、性格化了。独宿的这个“王氏庵”,是久已无人居住的破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作者一个平生为了国事奔驰于塞北江南,失意归来后则已头发花白、容颜苍老的老人出现了。心境如此,环境如此,“秋宵梦觉”分明指出了时令,同时也暗示了主人公难以入睡。半夜醒来,眼前不是饥鼠蝙蝠,残灯破窗,而是祖国的“万里江山”。很显然,他“梦中行遍,江南江北”(《满江红》),醒后犹自留连梦境,故云“眼前万里江山”。这一句与“平生塞北江南”相呼应,而把上阕四句推到背后。平生经历使他心怀祖国河山,形诸梦寐;如今苍颜白发,壮志难酬,可心中所思所想,依然还会梦到往日的万里江山。
这首词用文字构筑的画面和表达的感情,若改用线条和色彩是完全能够表达出来的,可见作者用抽象的文字符号所捕捉、表现的景物的具象化程度了。而且,每一句话都是一件事物、一个景点,把它们拼接起来,居然连连接词都可以省略掉,形成了一幅难得的风情画。通过这幅画面,表现作者的凄苦的、热爱祖国大好河山的心情。
从词的格调看,近似田园派,或者归隐派,同作者的那些豪放之作相去太远了,而且还算不上是代表作。不过,这首词别具一格同样带给了人们美好的艺术享受。从创作来说,作品总反映着作家的所历、所见、所闻,所感,总反映着作家的一生及其一生的各个方面,即反映作家的全人。从创作的角度讲,任何作家也总是从题材内容出发,去努力寻求不同的形式和风格,他们之间的区别权在于成就的高低而已。像作者这样,能够在继承、发展苏轼词风的基础上,成为豪放派大家,同时还能在闲淡、细腻、婉约等格调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在文学史上倒是不多见的。正如刘克庄在序《辛稼轩集》时所说:“公所作,大声镗鎝,小声铿鍧,横绝六合,扫空万古。其秾纤绵密者,亦不在小晏、秦郎之下。
这首词感情浓烈,语言平淡,环境气氛的渲染非常出色,抒主人公的心理描述和形象刻画是十分成功的,在稼轩的爱国作品中,别具一格,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