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比兴并用、情景交融,是中国文学史上“悲秋”的名作。
这首诗的主题思想,历史上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谓写“乐极哀来,惊心老至”,一谓“此辞有感秋摇落。系念求仙意, ‘怀佳人’句,一篇之骨”(张玉谷《古诗赏析》卷三)。张玉谷又补充说:“以佳人为仙人,似近、乎凿。然帝之幸河东,祠后土,皆为求仙起见,必作是解,于时事始合,而章义亦前后一线穿去”。诗中求仙之意不明说,只以“怀佳人兮不能忘”一句暗点,意趣含蓄,妙在其中。
全诗共有九句,可分作四层。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为第一层,点出季节时令特点。阵阵秋风卸白云而飞,岸边的树木已不复葱郁,然而纷纷飘坠的金色的落叶,为秋日渲染了一副斑斓的背景。大雁苍鸣,缓缓掠过樯桅。短短两句,清远流丽。胡应麟《诗薮。内编》卷三:“秋风百代情至之宗。”秋日乃惹人思情,虽有幽兰含芳,秋菊斗艳,然凋零的草木,归雁声声,勾起汉武帝对故去的“佳人”不尽的思念之情:“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此句写的缠绵流丽乃一诗之精华,正如张玉谷《古诗赏析》卷三:“此辞有感秋摇落系念仙意。怀佳人句,一篇之骨...”明人谢榛以为,《秋风辞》之起句,出于高祖刘邦的《大风歌》的“大风起兮云飞扬”【《四溟史话》】。仅从字面看,固然不错;但两者的境界和情韵,却颇为异趣。“大风起兮云飞扬”,苍莽辽阔,表现的是风云际会中崛起的雄主壮怀;“秋风起兮白云飞” ,则清新明丽,荡漾着中流泛舟,俯仰观赏的欢情,联系后句,其韵味更接近于《九歌.湘夫人》的“嫋嫋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
“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为第二层,是作者的因景联想和中心情思,兰草的秀丽,菊花的清香,各有千秋,耐人品味。春兰秋菊自有盛时,作者观赏的情趣和心态可以相见。接着作者由对花木的观赏,引发起对佳人的怀念,这种由物到人的移情,在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是常用的手法,如屈原《离骚》有“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的句子。“怀佳人兮不能忘”里的“佳人”不仅仅局限在字面的本身,它也可以包容了作者对事业的追求心愿,正象屈原以美人比喻自身理想的高洁一样。
也有观点认为武帝于把酒临风之际,怀念的心中“佳人”是指那位“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北方“佳人”李夫人。李夫人死于元狩年间,武帝思念不已,竟至于信少翁之说,夜致其形貌于宫,在隔帷伫望之中,唱出了“是邪?非邪?立而望之,翩何姗姗其来迟” 的迷茫之歌。而今七、八年过去,武帝还是不能忘怀于她,终于在秋日白云之下,又牵念起这位隔世伊人了。这两句化用《九歌》人神相殊之境,写武帝对“佳人” 的生死相望之思,确有鲁迅先生所说那种“缠绵流丽”的韵致。
五、六、七句“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箫鼓鸣兮发棹歌”为第三层,是泛舟中流的生动描绘,诗情重又振起,竭力描写汉武帝泛舟中流、君臣欢宴景致。当楼船在汾河中流疾驶,潺缓的碧水,顿时扬起一片白色的波浪。在酒酣耳热之际,不禁随着棹橹之声叩舷而歌。“萧鼓鸣兮发棹歌”一句,正是武帝自作《秋风辞》放怀高歌的生动写照。其蹒跚的步履,朦胧的醉态和叩舷而歌额度自得之情,悠然可见。
八、九句“欢乐极兮哀情多,少壮几时兮奈老何!”为第四层,是作者此次行幸河东,乐极哀来的深沉感慨。过分的欢乐之后,又带给人哀怨的心绪,青春难再,老之将至,因而不得不及时行乐了。这一描状自然景物后的思想归结,仍没有摆脱了古代骚人墨客的低沉情调。正象汉武帝本人一样,既有平南越、斥匈奴、兴太学、崇儒术的文治武功,又有敬神仙、请方士,因横征暴敛至使“流民愈多,盗贼分行”的过错(见《汉书》卷四十六《石庆传》),所以这首《秋风辞》既有不少自然流畅,使人成诵难忘的秀句,又有叹息人生短暂的虚无色彩。
总结看来,首二句写秋景如画,三、四句以兰、菊起兴,融悲秋与怀人为一。以下各句写舟中宴饮,乐极生哀,而以人生易老的慨叹作结。
此诗虽是即兴之作,一波三折,抒写得曲折缠绵,毫无直泻无余之感。在清丽如画的写景中,轻轻拨动怀想家人的思弦;于泛舟中流的欢乐饮宴,发为逸兴遄飞的放怀高歌;然后又急转直下,化作年华不再的幽幽叹息,将这位一代雄主的复杂情思,书写的曲折而又缠绵。沈德潜《古诗源》卷二:“《离骚》遗响。文中子谓乐极哀来,其悔心之萌乎?”以“《离骚》遗响”观之,乃就文辞而言。沈德潜的评价非常切实。《秋风辞》之所以能以清新流丽之辞,与苍莽雄放的《大风歌》相敌并同流传百世,原因正在于此。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