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
这篇赋体文是魏晋时期的文学家向秀为怀念故友嵇康和吕安所作。此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字里行间直陈直叙,除了对亡友的沉痛悼念之外,对当时黑暗政治难以明言的悲愤也流露其中。可谓情真语切,悲愤交加,寓情与景,寄意遥深。
“序言”写向秀自己经过旧庐时闻邻人笛音,不禁忆起嵇康之死及其死前弹琴的模样。“临当就命,顾视日影,索琴人弹之”,当时,亡友嵇康看看日影,临刑将到,便索琴弹了一曲只有他自己会弹的《广陵散》。其“远人疏”的从容气度,对临刑前视死如归的英勇气概,对屠杀者极度藐视的神情,活灵活现,如在目前。据《晋书》记载:“康将刑东市,太学生三千请以为师,弗许。康顾视日影,曰‘昔袁孝尼尝从吾学广陵散,吾每靳固之,广陵散于今绝矣’,海内之士,莫不痛之。” 所以说,《广陵散》是嵇康“临当就命” 索琴人弹出的绝响,是嵇康最后思想的凝结,也是我们了解嵇康生命意识的关键。有人说,嵇康“把庄子的理想的人生境界人间化了”(罗宗强语),因为,琴声对于嵇康来说,曾经凝聚着“乘云气,御飞龙,人游乎四海之外”(《庄子·逍遥游》)的神仙情结。有了这样的心态,嵇康不会去顾及人生之途上到底有多少不尽人意的地方,哪怕“寄余命于寸阴”,也不忘去弹奏“感天地以致和”的音乐,让琴声超越人生困境的诗性境界,去创化一种本然,去拓展一种空谷传响、长啸久绝。作者这样写嵇康惨遭杀害时戏剧性的动人表现,目的是歌颂亡友的德才和风度。
“主文”虚实相间,借景抒情,凄楚悲怆,涵咏不尽。“济黄河以泛舟兮,经山阳之旧居。瞻旷野之萧条兮,息余驾乎城隅。践二子之遗迹兮,历穷巷之空庐。”此处用“济”、“经”、“瞻”、“息”、“践”、“历”等动词,一方面把作者自己的举步维艰的处境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一方面又是通过特定时间的特定景物移情抒怀。鲁迅说,向秀写《思旧赋》是“为了忘却的记念”。向秀绕一大段远路到山阳去,是为了凭吊昔日好友,人凭吊又是为了告别。这是因为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向秀,嵇康被害后,在司马氏的高压下,他不得不应征到洛阳。人当年,他与嵇康曾沿着这条路,往返于山阳与洛阳,寒风凛冽,往事如烟……如今好朋友嵇康曾经存在的地方,已物是人非。“叹《黍离》”、“悲《麦秀》”、“栋宇存”人“形神逝”。 故居、情景仍然是日落、音声如昔,但自嵇康死后,他的妻儿已迁居他乡,此处只留下了一座空宅。虽然栋宇还没有毁坏,人主人已经形神俱逝。远远望去,犹如荒冢一样凄凉。这些现实与往事,无不勾起向秀的极大伤感。此刻,向秀想起历史上李斯被腰斩的冤案:李斯临刑对儿子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史记》)李斯对儿子关于黄犬的一段临别谈话,读之令人鼻酸,这是血泪的怨愤控诉。向秀用此隐喻和类比,为嵇康鸣不平,故又忆及“顾日影人弹琴”之事。忽然,远处传来了嘹亮人断续的笛声,原来是陌生的邻人吹起了一首伤感的曲子,在这寒冷的黄昏,更是沁人肺腑的凄凉。于是,“听鸣笛之慷慨兮,妙声绝人复寻”。与开头“序”中描写的嵇康的身影与音乐联系在一起遥相呼应,同时也形成了情景交融的移情手法。鲁迅曾经说过:“青年时期读向子期《思旧赋》,很怪他为什么只有寥寥的几行,刚开头却又煞了尾,然人,现在我懂了。”原来,“吟罢低眉无写处”的心境多么与之相似。有人也曾评说,“向秀作思旧赋,家国万端,生机变乱,不可胜说。然人郁结者,欲说还休,休又难止”。也许这就是抒情小赋动人心弦之处——“短歌微言不能长”(曹丕《燕歌行》)最好的诠释吧 。
在刘禹锡的《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中也有应用“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
总之,《思旧赋》以含蓄的笔法,表述对友人的深情厚意。用简短的笔墨,隐晦曲折的表达自己哀伤激愤之情。尤其是“山阳邻笛”的典故,哀怨愤懑,情辞隽远,已经成为后世文学审美的意象之一。
本文是一篇铭文。描绘了至仁山中的一派深秋景色。文章开篇两句从山水落笔,写出山水的超凡脱俗;三四两句是仰望,写山峦之上飘浮的祥云,并熔铸进丰富的想象,突出山幽水静;接下去点明时序是秋季;然后笔锋一转,写山中的建筑和陈设和宅旁的花木;结尾两句抒发了作者“仁者爱山、智者乐水”的心境,点明作铭的主旨。此铭融情入景,虚实结合;音韵谐美;用典多而通达,深而雅妍。
前四句写至仁山的峰、水、云、人,笔墨似实而虚,有意借助古代神话传说,渲染飘缈仙气,将山神圣化。横峰如鹤岭,有仙人驾鹤飞掠;激水似龙津,多群鱼逆流腾跃;山上瑞云缭绕,有仙童出现,可访求飞升仙丹,是一座神异之山,令人神思飞越,遐想联翩。继而笔锋一转,改用实笔描写山舍景观:远而望之,睹“飞檐枕岭”之雄姿;近而察之,悟“壁绕藤苗”之生气;自屋向外看,得“窗衔竹影”之幽趣;还能饮菊延年益寿,观桐玄思人生,赏心悦目,美不胜收。以上句句含景,如诗如画,将至仁山风光形容得出神入化,清绮无伦。最后顺势画龙点睛,濡毫点出山居的最高心得,亦即此铭的玄妙旨趣:“仁者可乐,将由爱静。”唯此山为静境,且惟仁者方知此静山之可乐也。
此铭融情入景,写景如画,表现出作者对自然美体察入微的观察力和点染神化的表现力。章法上,虚笔与实笔相辅相成,景语与情语相得益彰,尤堪玩味。
此词为思妇闺怨之作。上片写别后离愁。望长天灰云漫漫,一行大雁正如自家一样唳声哀哀地飞向远方的空茫。“湿云粘雁影”中的“湿”、“粘”二字用得十分绝妙。云湿,意味着将要落雨,它能将雁影“粘”住,表明雁飞得无力而缓慢,其实这都是词人眺望云空雁阵时的一种主观的感觉,这种感觉是独特的、准确的,因而当他用一个千锤百炼后的“粘”字将这种感觉贴切地表现出来时读者就觉得非常新颖、触目,立刻就和自身曾经有过体验发生共鸣,不禁击节叫绝。仰望云天之后,词人便放眼前瞻,前面长路漫漫,征尘迷濛,“愁远”之情自然又涌上心来。家乡是一步比一步离得远了,亲人的面影,昔日的温馨纷乱如丝地在自己的心头缠绕着,剪不断,理还乱,又怎能整出个头绪来呢?
以下词人继续抒写旅途的辛劳和感怀。“疏钟催晓,乱鸦啼暝”二句写出他晓行夜宿的情状,清晨晓钟催他出发,黄昏乱鸦迎他寄宿。一个“催”字点出千金难买的光阴之倏忽不停;一个“啼”字点出在昼逝夜来的匆促行旅中心情之哀伤如乱鸦的悲鸣。其实“疏钟”也无所谓“催晓”,“乱鸦”也无所谓“啼暝”,这“催”与“啼”不过是诗人.的一种感觉,一种内心情绪的外化,是诗人.主观情绪对客观外界景物的渗透。“花悰暗省”以下数句是诗人.在行旅的寂寞中对昔日欢情追忆与眷恋,诗人.与新欢的相逢只能在梦中恍惚的瞬间;而音书的久杳则更增添了心中的幽怨与怅恨。
下阕进一步抒写词人客居异乡的情怀。“孤迥”二字是一个总的概括,“迥”者,深远也。孤寂因离家愈远而愈深,真乃“离恨恰如芳草,更行更远还生”者也。“盟鸾心在”数句表明词人盟誓之心不变,但毕竟不能如仙人似地跨鹤出世,在茫茫红尘之中前程尚难逆料,情丝还是趁早斩断为好;然而正待剪时,反而惹得旧情更浓,怀恨更炽。这样就把词人对恋情欲罢不能的矛盾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怕天教何处”三句是一个诗意的象征和哲理性的感喟,从字面上说,诗人.是吟叹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有双飞的燕子,就难免衔落花染蕊粉;实际上是指人,都难于逃脱男女之爱,而一旦为爱所持,便难于摆脱相思之苦,这是古往今来人类注定的宿命。因此接下来词人便在想象中遥对他的所思者说:“咱们都对着菱花镜瞧瞧吧,看谁在相思中瘦得最厉害?在外飘泊的我一点都不比你少瘦呵!”看来词人陆叡实在是位情种,他的痴心并不比他闺中的所爱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