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现实生活,使读者犹如身临其境,感受到奴隶们心底隐藏着一种压抑已久而行将喷发的愤怒。正因为作者是从奴隶的身世遭际出发,抒发对于现实的愤懑,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因此对统治阶级确实有一种活生生的鞭辟入里的揭露和批判作用,使读者产生感情上的共鸣。
前两章“东方未明,颠自衣裳。颠之自之,自公召之。东方未晞,颠自裳衣。颠之自之,自公令之。” 诗人并没有用很多笔墨去铺叙具体的劳动场面,或者诉说劳动如何艰辛,而是巧妙地抓住一瞬间出现的难堪而苦涩的场面来写:当一批劳累的人们正酣睡之际,突然响起了公家监工的吆喝声,催促着他们去上工。这时东方还没有一丝亮光,原来.寂静的夜空,一下子被这叫喊声打破,劳工们一个个被惊醒过来,黑暗中东抓西摸,手忙脚乱,有的抓着裤管套上胳膊,有的撑开衣袖伸进双腿。一时间,乱作一堆,急成一团,真可谓洋相出尽。天还没亮,官差即来催促起床,上工的命令就已经下达了,以致可怜的役夫们在忙乱之中把两手伸进裤管,把两脚蹬进袖筒,竟然把上下衣裳颠自穿了。按理说,上下衣裳的区别是很大的,能够穿颠自了,不光是因为天黑的原因,恐怕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役夫们并没从梦中醒来,他们可能头天夜里睡得很晚,疲乏的身子包括疲乏的大脑尚未缓过神来。这一情节极富戏剧性,十分幽默好笑,却又饱含悲愤,笑中滴泪,生动曲折地反映出了酷吏的凶狠以及役夫的凄惨。“颠自衣裳”的细节描写,便运用得真实巧妙,写出了奴隶们在公爷的吆呼催促下摸黑穿衣裳的不堪处境。前两章的“颠自”二字,还会令人自然联想到末一章“风”(早上与“莫”(即“幕”,晚上)的“颠自”。衣裳的错乱,黑(夜)白(天)的颠自,正说明了社会现实的不合理。既意在言中,又寄意言外,可谓一语双关。
最后一句"折柳樊圃,狂夫瞿瞿。不能辰夜,不夙则莫"说明:报时辰不是提前就是太晚。这诗是讽刺国君号令不准的诗,而国君的‘不时’,又在于司时的官吏不负责任。古时无准确的钟表,故而司时的官吏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如果司时的官吏每天搞错一点点,积年累月,经过一定时间,就可能出现巨大的误差。司时官吏失职,当然朝廷秩序也会一片混乱。本诗在于讽刺司时官吏不准确报时,以致群臣见国君的时间混乱,官员手忙脚乱,心中忐忑不安,唯恐误时,遭到国君责怪。“折柳樊圃”和“狂夫瞿瞿”,也是两个典型的细节描绘,寥寥八个字,就把奴隶们艰辛的苦役和监工走狗的凶恶嘴脸和盘托出,一泻无余。这些描绘都切合环境和人物身份,读来仿佛见其人,闻其声,神态态毕现,栩栩如生,颇有真实感。
全诗三章,皆为四句。每句两个音拍。前两章运用回环复沓的艺术手法,渲染环境气氛,突出事物特点。且以工整的排列。朗朗上口的语言形式,尽情抒发抑郁情感,增强了音乐效果。第三章则转变风格,避免通篇一致的枯燥感,显得起伏有致,使得诗作的另一突出特点是通篇明白晓畅,语言通俗易懂,未明颠自狂夫不能等都是人们常用的日常语言,以此为诗质朴自然,充满无限的生命。
《齐风·东方未明》在结构形式和艺术手法上也很有特点。其一,《东方未明》为乐歌,在结构上回环复沓。第一章和第二章中有些句子只换了一个或几个字。 这种回复重叠,规律中有变化,严格中有自由,既是歌唱时的和声,也是表述意思的层层递进和对内涵的强化作用。(《随园诗话》)但就作诗而言,重词叠句与反复咏唱是为着尽情抒发情感的需要,这在《诗经》其他诗作中和后世民歌中也经常运用。这样有利于突出事物特征,渲染环境气氛,增强音乐效果,给人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同时,也便于记忆与传诵。其二,诗人善于通过细节的描绘来反映生活。例如“颠自衣裳”的细节描写, 其三,语言通俗易懂,读之琅琅上口。例如“东方”、“未明”、“颠自”、“自颠”、“狂夫”、“不能”等词汇,都是人们常用的口头语言,用在诗中,质朴自然,恰如其分。这些词语历经了三千余年的风雨,仍然葆有无限的生命力,至今保存在人们的口头与书面用语之中。此外,全诗以四言句为形式,每句两个音拍,二二的节奏。前两章排列工整,键行和押韵有规律;第三章则起伏有致,跌宕变化。这种不拘一格的韵律节奏,也体现了当时劳动人民口头歌谣创作的艺术特点。
1087年(宋哲宗元祐二年),诗人由苏轼、傅尧俞等人推荐,以布衣充任徐州教授。徐州是诗人的家乡。还乡赴任道中,恰逢重阳佳节,想到那数载“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流离生活即将结束,诗人心中充满欣慰。但同时又想到那与他“潦倒略相同”(《除夜对酒赠少章》)的好友秦觏仍旅寓京师,心中又感到惆怅。于是他以诗寄友,抒发自己的万千感慨,并勉励朋友奋发有为。
作者首先从所见的景物下笔。“疾风回雨水明霞,沙步丛祠欲暮鸦”,两句描绘的是诗人舟行一天,泊船投宿时的景色。傍晚时分,一阵急风将雨吹散,晚霞映照的水面泛着粼粼波光。从系在水边的船上,可以看到茂盛草木包围着的土地庙中,已有暮鸦来集。见到祠庙,才使诗人想起这一天是九月九日重阳节。人逢佳节,不能少了吟诗喝酒赏菊花,何况诗人此刻心情颇佳,是“一杯一杯复一杯”,大有不喝到酒酣耳热、颓然醉倒而不罢休之势。但他“九日清尊欺白发”,尚未尽兴却已不堪酒力。这年诗人才三十五岁,却说“白发”,这是因为“发短愁催白”(《除夜对酒赠少章》),在“十年为客负黄花”的窘迫潦倒生涯之中,诗人为前途渺茫而发愁,为生活无着而发愁,早就愁白了头。眼前欢乐的节日气氛,使他回忆起不久前的流离生活。那时,为了生计而奔走他乡,寄人篱下,重阳佳节没有心思赏花喝酒,白白辜负了黄花。这一联,“九日”句写他眼前所见,“十年”句忆往事。诗人眼前略有兴致,开怀畅饮;而往事却不堪回首。一喜一怨,感情复杂,往复百折,极其沉郁。
接着,诗人抒发自己对秦觏的怀念之情和慰勉之意。九日登高是当时的风俗,一般写重阳节的诗中都要提到,并非一定是实指。“登高怀远心如在,向老逢辰意有加”两句是写对秦觏的怀念。垂老之年,逢此佳辰,多所感慨,因此更加怀念在远方的朋友,他的心仿佛仍然留在朋友身边。这样一位天下闻名的“淮海少年”,逢此佳节不可能无所创作。方回以为,“无地落乌纱刀”,用典极佳。这一句是用东晋孟嘉事,孟嘉是大将军桓温的参军,重阳节与桓温同游龙山,风吹落帽,桓温命孙盛写文章嘲弄他,孟嘉又写一文回敬,都写得很好。从比,“九日脱帽”就成了重阳登高的典故。作者巧妙地用此典故,说明自己虽已渐向老境,然而逢此佳节,仍兴致勃勃,何况有秦觏这样的少年豪俊之士;他要结伴登高,写出优秀的诗篇来。对朋友的赞美之情、慰勉之意、期望之心,全都凝聚在此联之中了。
这首诗颇有特色。既是“九日”,那么吟诗、饮酒、赏花、登高皆是题中应有之义,作者巧妙地将它们揉合在诗中,既有实景,又有虚构。既然是寄友,那么他当时的处境、心情和对朋友的问候、祝愿等也有所交代。作者用精炼的笔触,巧妙剪裁安排。全诗风格沉郁含蓄,意蕴深长,令人回味。
白居易曾经担任杭州刺史,在杭州待了两年,后来又担任苏州刺史,任期也一年有余。在他的青年时期,曾漫游江南,旅居苏杭,应该说,他对江南有着相当的了解,故此江南在他的心目中留有深刻印象。当他因病卸任苏州刺史,回到洛阳后十二年,他六十七岁时,写下了三首忆江南,可见江南胜景仍在他心中栩栩如生。
本诗其第一首,作者泛忆江南,兼包苏、杭,写春景。
全词五句。一开口即赞颂“江南好!”正因为“好”,才不能不“忆”。“风景旧曾谙”一句,说明那江南风景之“好”不是听人说的,而是当年亲身感受到的、体验过的,因而在自己的审美意识里留下了难忘的记忆。既落实了“好”字,又点明了“忆”字。接下去,即用两句词写他“旧曾谙”的江南风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日出”、“春来”,互文见义。春来百花盛开,已极红艳;红日普照,更红得耀眼。在这里,因同色相烘染而提高了色彩的明亮度。春江水绿,红艳艳的阳光洒满了江岸,更显得绿波粼粼。在这里,因异色相映衬而加强了色彩的鲜明性。作者把“花”和“日”联系起来,为的是同色烘染;又把“花”和“江”联系起来,为的是异色相映衬。江花红,江水绿,二者互为背景。于是红者更红,“红胜火”;绿者更绿,“绿如蓝”。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花发得比江南晚,水也有区别。洛阳有洛水、伊水,离黄河也不远。但即使春天已经来临,这些水也不可能像江南春水那样碧绿。因此作者竭力追忆江南春景,从内心深处赞叹“江南好”,而在用生花妙笔写出他“旧曾谙”的江南好景之后,又不禁以“能不忆江南”的眷恋之情,收束全词。这个收束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词虽收束,而余情摇漾,凌空远去,自然引出第二首和第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