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隐此诗是一首咏史诗。
首先,开头的一句“梦泽悲风动白茅”写出了梦泽的荒凉景象。放眼望去,梦泽此地为一片茫茫的湖泽荒野。旷野上的秋风,吹动梦泽上连天的白茅,发出萧萧悲声。这旷远迷茫、充满悲凉萧杀气氛的景象,本来就很容易引发怀古伤今的情感。加上这一带原是楚国旧地,眼前的茫茫白茅又和历史上楚国向周天子贡包茅的故事有某种意念上的关联,于是为下一句诗做了铺垫。
第二句“楚王葬尽满城娇”则道出了诗人所想,诗人由此荒凉的景色回忆起一连串楚国旧事,最熟悉的莫过于楚宫细腰的故事。楚灵王好细腰,先秦两汉典籍中多有记载。但李商隐此诗却把范围却由“宫中”扩展到“满城”,为害的程度也由“多饿死”变成“葬尽”,突出了“好细腰”的楚王这一癖好为祸之惨酷。触景生情,“葬尽满城娇”的想象就和眼前“悲风动白茅”的萧瑟荒凉景象难以分辨了,这悲风阵阵、白茅萧萧的地下,也许正埋葬着当日为细腰而断送青春与生命的女子的累累白骨呢,相互对比下,更引发了诗人强烈的悲凄之感。楚王罪孽深重,成为这场千古悲剧的制造者。作者愤慨之情溢于言表。
楚王的罪孽是深重的,是这场千古悲剧的制造者。但诗歌如果只从这一点上立意,诗意便不免显得平常而缺乏新意和深意。作者的可贵之处,在于对这场悲剧有自己独特的深刻感受与理解。三、四两句,就是这种独特感受的集中表现。
“未知歌舞能多少,虚减宫厨为细腰。”由于楚灵王好细腰,这条审美标准风靡一时,成了满城年轻女子的共同追求目标。她们心甘情愿地竞相节食减膳,以便在楚王面前轻歌曼舞,呈现自己绰约纤柔的风姿,博得楚王的垂青和宠爱。她们似乎丝毫没有想到,这样的细腰曼舞又能持续多久呢。此时细腰竞妍,将来也难保不成为地下的累累白骨。这自愿而又盲目地走向坟墓的悲剧,比起那种纯粹是被迫而清醒地走向死亡的悲剧,即使不一定更深刻,却无疑更能发人深省。因为前一种悲剧如果没有人出来揭示它的本质,它就将长期地以各种方式不受阻碍地持续下去。所以这两句中,“未知”、“虚减”,前呼后应,正是对追逐细腰悲剧的点睛之笔。讽刺入骨,又悲凉彻骨。讽刺之中又寄寓着同情,这种同情包含着一种悲天悯人式的冷峻。
纵观全诗,诗人将用笔的重点放到这些被害而又自戕的女子身上,并在她们的悲剧中发掘出同一性质的悲剧的内在的本质。因而这首以历史上的宫廷生活为题材的小诗,在客观上就获得了远远超出这一题材范围的典型性和普遍意义。人们可以从诗人所揭示的现象中可以联想起许多类似的生活现象,并进而从中得到启迪,去思考它们的本质。由此可见,此诗在这类题材的诗之中是非常难得的,也是非常可贵的。
《宝鼎现》,又名《三段子》等。分三段,一百五十七字或一百五十八字,仄韵格。它属于三叠的长调。这首词就分三段分别写北宋、南宋及作词当时的元宵节场景。因此形成强烈的对比,以现作者悼念恨怅之情。
此词上阕写丁酉元夕灯市的热闹场景,暗示怀旧主旨。中阕开头直抒怀恋前朝之意。下阕写前朝遗民,暗地垂泪,缅怀往事,徒有天上人间之感,更使人无限伤悲。词意凄婉,韵味深长。在词中作者用大量篇幅回忆宋代元宵节繁华、热闹的景象,抒发了自己的亡国之痛和“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的感慨。
一阕写北宋年间东京汴梁元宵灯节的盛况。着重写仕女的游乐,来衬托昔日的繁荣景象。旧时女子难得抛头露面,写她们的游乐也最能反映其时繁华喧闹的游众之乐。“红妆春骑,踏月影、竿旗穿市”三句写贵妇盛妆出游,到处是香车宝马;官员或军人也出来巡行,街上旌旗遍布。这里略用诗句“南陌青丝骑,东邻红粉妆”(沈佺期《游夜》)及“牙旗穿夜市”(苏轼《上元夜》)的字面,化用自然,贴切无痕。
接着便写市街楼台上的文艺表演,是“望不尽楼台歌舞”,台下则观众云集,美人过处,尘土也香气盈盈(“习习香尘莲步底”)。钟情怀春的青年男女在此良宵美景之中,恋爱时有发生。钟陵西山游帷观,每至中秋,游众甚多。大和末年,有一叫彩鸾的绝代女子和一前观中的书生相恋,结为夫妇。“箫声断,约彩鸾归去”即用此事来摹写男女恋爱情事。古代京城有执金吾(执金吾)禁夜制度,“唯正月十五日夜,敕许金吾弛禁,前后各一日。”“未怕金吾呵醉”写出元夕夜禁令不张,自由欢乐的氛围。紧接着“甚辇路喧阗且止,听得念奴歌起”一句,写在皇家车骑行经的道路(“辇路”)人声嘈杂,突然又鸦雀无声,原来是著名歌手开始演唱了。“念奴”本是唐天宝中名倡,此借用以说明唱技之精。
以上写北宋元夕,真给人以富贵奢华的感觉。之后“父老犹记宣和事”一句启下,转入南宋时代。
“抱铜仙、清泪如水”用了一个典故,魏明帝时诏宫官牵牛西取汉武帝时所造的铜人,铜人竟潸然泪下,用这典故寄寓作者亡国之痛。南宋时,元夕的情景不能与先前盛时相比,但也有百来年的“承平”,因此南宋都城杭州元夜的情景,仍颇为值得怀念。沙河塘在杭州南五里,繁盛之时,笙歌不绝。故词中谓之“多丽”。然后词人写到月下西湖水的幽深和碧绿。
方圆十里的金波形成一道奇丽景色,在湖船长堤上,士女如云,则构成另一种繁华景观。灯红酒绿之中,那些“神仙才子”,有没有人象南朝徐德言那样预料到将有国破家亡之祸,而预先将菱花镜打破,与妻子各执一半,以作他日团圆的凭证。“肯把菱花扑碎”一句,寓有词人刻骨铭心的亡国之痛,故在三阕一开始就是“肠断竹马儿童,空见说、三千乐指”,总收前面两段,发往事如烟,江山不再的感慨。三天乐指宋时旧例,教坊乐队由三百人组成,一人十指,故称“三千乐指”。入元以后,前朝遗老固然知道前朝故事,而骑竹马的儿童,则只能从老人口中略知一二,可惜已无缘得见了。季节轮回依旧,人们依旧盼着春天,盼着元夕,但蒙古统治下,使元夕,不免萧条。
“等多时、春不归来,到春时欲睡”,于轻描淡写中写尽无限的哀愁。元宵是灯节,“红妆春骑”、“辇路喧阗”的热闹场面已成为遥远的过去已今非昔比。
汉人与南人,只能对着室内孤灯,追忆旧事,泪湿襟巾。“灯前拥髻”诸句“顾视烛影,以手拥髻(愁苦状)凄然泣下,不胜其悲”(《飞燕外传》)语意。专写妇女的情态,与一阕形成鲜明对照。年青的人们因为生不逢辰,无缘窥见往日元夕盛况而“肠断”;而老人们呢,“便当日亲见《霓裳》”,又该如何?还不是春梦易醒,恨恨空余而已,“天上人间梦里”用李后主《浪淘沙》“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语,辞气悲凉亡国之痛。跃然纸上,读之令人抚膺大恸。
这首词颇具艺术特色,三叠的结构布局分别写出三个时代的元宵节场景。内在逻辑性强,结构错落有致,自然贴切,因为词人将回忆痛苦感慨种种情感糅合起来,所以极其亲切地表达了昔日遗民的心情,因此杨慎说这首词“词意凄婉,与《麦秀》何殊”。
此诗写闲居时的生活。诗中生动地勾勒出村童们在刚放晴的傍晚种种嬉戏的情态,同时也写出了农村生活的情趣和农民朴实、知足的思想。
首联“雨余溪水掠堤平,闲看村童谢晚晴”,写足诗题中童戏和静观的含蕴。
颔联“竹马踉跄冲淖去,纸鸢跋扈挟风鸣”则详写童戏的内容。这两句写出了村童游戏的原汁原味,若没有对乡居生活的沉潜体验,很难写出这样极富生活气息的语句。
颈联则宕开一笔由近及远,由实转虚,将时空的观照视角拉伸予以远观,读者眼前出现了另外一幅画面:村童农忙时节跟随父兄力田耦耕,在春种秋收中,体会稼穑的艰辛、人生的至理;冬闲时则入塾学习,粗通文墨。这样的生活方式正是刚刚经历宦场炎凉的诗人所欣羡的。
尾联联提及当时宋朝实景:农夫冬闲跟着村里的穷书生学习,但这只是学习极基础的东西,为的是在立契,作保时不被蒙骗。 。
这首诗是陆游免官闲居后的人生体验,是其厌恶官场倾轧、追求澄明心境的写照。不过,诗题中一“观”字,却无意识中流露了真实心态,“观”在这里乃静观、旁观之意,并非完全融入其中与村民浑然一体士大夫的特殊身份决定了陆游可以唯美的眼光透视田园生活,却不一定真能躬行。
春秋时代,周朝平王(前770—前720年在位)还是比较混乱的时代。主要是周天子的权威削弱了,诸侯国的力量强大了。周平王的母亲是申国人,申国又常受楚国的侵扰。周平王为了母亲故国的安全,就从周朝抽调部分军队,到申国战略要地屯垦驻守,防止楚国侵扰。这些周朝士兵远离故乡,去守卫并非自己诸侯国的土地,心中的不满凄苦,当然有所流露,形成诗歌,就是《扬之水》。申国、甫国和许国的国君,都是姜姓。周平王母亲是申国姜姓公主,与甫、许两个诸侯国也是亲戚关系。所以,虽然周平王没有派士兵去戍守甫、许两国,但诗歌也牵连及之:反正是姜姓王太后娘家的人。
《扬之水》是以远戍战士的口吻来写的。全诗三章,各章基本相同。不同的是:“束薪”、“束楚”和“束蒲”;“戍申”、“戍甫”和“戍许”。薪、楚、蒲都是农家日常燃烧的柴草;申、甫、许是三个姜姓的诸侯小国。因此,全诗实际上把一个相同的内容,反覆吟诵三次,用重复强调的手法,突出远戍战士思家情怀。每章头两句“扬之水,不流束薪(楚、蒲)”,用流动的河水与不动的柴草对比,先让人视觉上有特殊印象:那河沟的水哗哗地流动,仿佛岁月一天天过去,不再回来;那一捆捆的柴草又大又沉,小小的河水根本飘浮不起,冲流不动,仿佛战士思家的沉重心绪,永不改变。有了这两句自然物象的起兴,很自然引出三、四两句“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甫、许)”,守着家园的妻子,当然无法与远戍的士兵一起。如果说,士兵如远离泉源的河水,越流越远;那么,妻子如坚定不移的柴草,不飘不流。如果说,日月如流水不断流失,思家情怀就如沉重的柴草,不动不移。分离的日子越久,远戍的时间越长,思念妻子也越强烈。终于,士兵喊出了自己心里的话:“怀哉怀哉?曷月予还与哉?”意思是:在家的亲人平安吗?何年何月我才能回家相聚呢?夫妻之情,故园之思,远戍之苦,不平之鸣,都融化在这两句问话之中,而士兵回家的渴望,强烈地震撼读者。
在诗歌句式上,采用不齐整的句式,有三言、四言、五言、六言几种,这说明诗歌带有鲜明的口语化的倾向。口语化句子,正好比较朴实,比较真切地表达出下层人民出身的士兵的口吻,令人读之感到亲切诚朴。实际上,除了个别词语带有历史痕迹,在语义上需要诠解之外,这首口语化的诗歌,千载之下读之,仍是极易使人感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