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归诗词中常将春和雨以及花和雨联系起来。不过由于时间与气候的变化,有的风雨是送春归,有的风雨则是催春来。而李好古的这首词说:“花过雨,又是一番红素”。大概是属于催春来。“燕子归来愁不语”一句,承上启下,春来燕归,春色依旧,而归来的燕子为什么却闷闷无语呢?自然引出下文——“旧巢无觅处”。“旧巢无觅处”的原因,作者没有直说,犹露犹藏发人深思。这首词有的本调名下有题——《怀故居》,因而有人说,燕子旧巢,比喻自己故居,春来到来了,人无归处,表现了一种无处可归的飘泊之感。其中还寓有家国之感,所以把它理解为那个特定社会现象的典型概括,则更为合适。上片结句,就字面看补足了上文,完成了对“燕子”的描写,就其喻意而言,则引向社会现实,这就为下片预作好了铺奠。
国家山河支离破碎,百姓流离失所,归这样艰难的时局里,“谁归玉关劳苦?谁归玉楼歌舞?”这句话深刻尖锐,咄咄逼人,“玉关(玉门关,这里泛指边塞)劳苦”者,指的是那些守边的士卒。而归玉楼上取乐的,却是那班不思抗敌、不恤士卒的将领,除此之外,当然还有一大批“渡江来,百年歌舞,百年酣醉”于西湖畔上的、南宋朝廷里的显官达贵。一苦一乐,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使读者从对比中,感受到振憾人心的艺术力量!下文词人没有顺着这个调子再把弦儿绷紧,也没有用一般乏味的文字,敷衍成篇,而是别开生面,用假设和推想,从容作结:“若使胡尘吹得去,东风侯万户。”东风“吹去”胡尘“,已是一奇;再进一步,还要封”东风“为万户侯,更是奇特非凡,令人耳目一新。然而最妙则于不经意之中,用这种丰趣活泼的文字,翻空出奇,涉笔成趣。同时,它又归诙谐之中包含着某种庄重,其中隐含了一个重大的严肃的社会政治问题,即朝中无人抗金,而百姓则渴望统一。归天真之处展现真情,风趣之中包含着冷峻。
春日,多有“东风”,“旧巢无觅”,才有“东风”吹去“胡尘”盼想,前后照应,此外,词人兼用明快、严肃、含蓄、幽默的多种手法,浑然成篇,自成一格,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公元772年(唐代宗大历七年)左右,诗人刘长卿结束了十年多闲居流寓生涯,以监察御史、检校祠部员外郎为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题中的鄂州,在今湖北省鄂城县,是转运使署所在地。
首联从御命赴任写起。“多惭恩未报”系泛泛铺垫之笔,主要是用以引出下句。“敢问路何长”,表面似乎在探问路途遥远实际寄寓对人生之路的探索。第二联承“路何长”写次岘阳馆所见之景。“万里通秋雁”句,也寄寓着诗人自己多年来宦海飘泊及此行中旅途劳顿之感。“千峰共夕阳”句,这里的“千峰共夕阳”,透露着旅途孤寂,只能跟千峰共赏夕阳之意。当然,此次赴任,诗人大可游山玩水、逍遥自在的,他在旅途中的这样劳顿孤寂之感,读者只能从他“路何长”一语中所透露的仕途坎坷之感中找到一点线索。第三联,缴清题目中的“怀旧居”。“旧居”有何可怀,诗中只字未道,可见此诗意不在独居。诗里略略点了一下现在离家乡和旧居越来越远了,不过是想加强“路何长”的感慨。
末联重道旅况,回应首联的“路何长”。诗人虽然说的是旅途跋涉的风霜劳顿,读者却可从中读出诗人回忆十数年的宦途,设想未来时的怅惆与踯躅。“敢问路何长”是这首诗的情感主线,诗人于其中融注了封建社会中一个有吏干而敢于刚而犯上的正直知识分子的忧虑和愤慨。
刘长卿曾以“五言长城”自诩,尤工五律。这首诗运用贴切精工、凝炼自然、清秀淡雅而又谐美流畅的语言来写景抒情,诗的感情真挚动人,风格上则工秀邃密而又委婉多讽。为此卢文弓召在《刘随州文集题辞》中,也指出刘诗“含情悱恻,吐辞委婉,情缠绵而不断,味涵咏而愈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