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咏物诗,咏物中尤多寄托,具有浓郁的象征性。句句写的是蝉的形体、习性和声音,而句句又暗示着诗人高洁清远的品行志趣,物我互释,咏物的深层意义是咏人。诗的关键是把握住了蝉的某些别有意味的具体特征,从中找到了艺术上的契合点。
首句“垂緌饮清露”,“緌”是古人结在颔下的帽带下垂部分,蝉的头部有伸出的触须,形状好像下垂的冠缨,故说“垂緌”。古人认为蝉生性高洁,栖高饮露,故说“饮清露”。这一句表面上是写蝉的形状与食性,实际上处处含比兴象征。“垂緌”暗示显宦身份(古代常以“冠缨”指代贵宦)。这显贵的身份地位在一般人心目中,是和“清”有矛盾甚至不相容的,但在作者笔下,却把它们统一在“垂緌饮清露”的形象中了。这“贵”与“清”的统一,正是为三四两句的“清”无须藉“贵”作反铺垫,笔意颇为巧妙。
次句“流响出疏桐”写蝉声之远传。梧桐是高树,着一“疏”字,更见其枝干的高挺清拔,且与末句“秋风”相应。“流响”状蝉声的长鸣不已,悦耳动听,着一“出”字,把蝉声传送的意态形象化了,仿佛使人感受到蝉声的响度与力度。这一句虽只写声,但读者从中却可想见人格化了的蝉那种清华隽朗的高标逸韵。有了这一句对蝉声远传的生动描写,三四两句的发挥才字字有根。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这是全篇比兴寄托的点睛之笔。它是在上两句的基础上引发出来的诗的议论。蝉声远传,一般人往往以为是藉助于秋风的传送,诗人却别有会心,强调这是由于“居高”而自能致远。这种独特的感受蕴含一个真理:立身品格高洁的人,并不需要某种外在的凭藉(例如权势地位、有力者的帮助),自能声名远播,正像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所说的那样,“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这里所突出强调的是人格的美,人格的力量。两句中的“自”字、“非”字,一正一反,相互呼应,表达出对人的内在品格的热情赞美和高度自信,表现出一种雍容不迫的风度气韵。唐太宗曾经屡次称赏虞世南的“五绝”(德行、忠直、博学、文词、书翰),诗人笔下的人格化的“蝉”,可能带有自况的意味吧。沈德潜说:“咏蝉者每咏其声,此独尊其品格。”(《唐诗别裁》)这确是一语破的之论。
清施补华《岘佣说诗正像曹丕在》云:“三百篇比兴为多,唐人犹得此意。同一咏蝉,虞世南‘居高声自远,端不藉秋风’,是清华人语;骆宾王‘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是患难人语;李商隐‘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是牢骚人语。比兴不同如此。”这三首诗都是唐代托咏蝉以寄意的名作,由于作者地位、遭际、气质的不同,虽同样工于比兴寄托,却呈现出殊异的面貌,构成富有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本诗与骆宾王的《在狱咏蝉》,李商隐的《蝉》成为唐代文坛“咏蝉”诗的三绝。
实际上,咏蝉这首诗包含着诗人虞世南的夫子自道。他作为唐贞观年间画像悬挂在凌烟阁的二十四勋臣之一,名声在于博学多能,高洁耿介,与唐太宗谈论历代帝王为政得失,能够直言善谏,为贞观之治作出独特贡献。为此,唐太宗称他有“五绝”(德行、忠直、博学、文辞、书翰),并赞叹:“群臣皆如虞世南,天下何忧不理!”从他不是以鲲鹏鹰虎,而是以一只不甚起眼的蝉来自况,也可见其老成谨慎,以及有自知之明。
从整体内容来看,诗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概述时势,从开头到“破敌谁能料”;第二部分抒写情志,从“我垂北溟翼”至末。前者是因,后者是果。
在诗的第一部分内,诗人先以四句三个典故,写了安史之乱的征兆。这三个典故都出自《晋书》。前二个见载于《五行志》,其一云晋怀帝永嘉元年(307年)二月,地处洛阳东北的步广里突然地陷,有黑白二色鹅出现,后刘元海、石勒相继作乱;其二云太安时流传着这样一首童谣:“五马游渡江,一马化为龙”,继尔中原大乱,琅琊、汝南、西阳、南顿、彭城五王同至江东,元帝嗣统。后一个见录于《石勒载记》,谓石勒年十四,“随邑人行贩洛阳,倚啸上东门。王衍见而异之,顾谓左右曰:‘向者胡雏,吾观其声,视有奇志,恐将为天下之患。’”这三个历史故事生动地展示了安禄山叛乱前的种种迹象,显现出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危险局势。事情的发展果然像这些迹象所预示的那样,拥军自重的安禄山不久便率领如狼似虎的叛军,践踏了中原大地,焚烧了唐朝历代帝王的祀庙。在光天化日之下大肆杀戮,使夕阳也收敛了它的余晖。号称帝王之城的洛阳已被攻陷,整个世道变得像险峻的山势那样不可预测;往日流传于民间的“人闻长安乐,出门向西笑”(桓谭《新论》)的俗语,这时成了对现实的绝妙讽刺;而最令人悲伤的是人民在战乱中的命运,他们被驱赶着去杀人或被杀,以致尸骨遍野,生命像落叶那样轻微渺小,纷纷败落凋零;面对连绵不断的战火兵燹,诗人展望时局,不禁发出了“破敌谁能料”的怅叹。这段描写真实地反映了当时战火连天、哀鸿遍地的社会现实,读来惊心动魄。而诗人对时局、对民生、对社稷的关心和担忧,也隐寓其间。
在这样一种不断恶化的严重形势面前,素以济天下、救苍生自任的诗人虽有拯百姓于水火的远大抱负,却看不到在当时实现这种抱负的现实途径,因此心情矛盾而复杂。“我垂北溟翼”一句,即透露了诗人怀有平定战乱和拯救苍生的雄心。“北溟翼”典见《庄子·逍遥篇》:“北冥有鱼,……化而为鸟,其名为鹏。……其翼若垂天之云。”李白作有《大鹏赋》,以大鹏自喻,诗中也多自比大鹏。他在描述安史之乱的严重局面后复用此典,其意不言自明。但鉴于诗作于天宝十五载(756年)春,那时的局势还在继续恶化,平叛的力量尚未集聚并付诸实施,诗人看不到出路,因此只能避乱隐居,以待时变。“且学南山豹”一句即反映了他这种以屈求伸的“心态”。“南山豹”典出《列女传》,其记陶答子妻云:“妾闻南山有玄豹,雾雨七日而不下食者,何也?欲以泽其毛而成文章也,故藏而远害。”诗人于此,正用“藏而远害”之意,但这个“藏”又不是消极无为的退避,而是“欲以泽其毛而成文章”,也就是积聚力量,陶冶品行,以求在时机到来时能有所为。这二句诗在内容上承上启下,是联结述时与抒怀二部分的枢纽。
接下去,诗人以轻快的笔调,先记叙了在安徽宣城与崔钦的愉快交往。“欢娱每相召”,说明诗人与崔钦在这时过往甚密,相处甚欢。胡床玉笛,仰空长啸;杨花满城,把酒临眺,友人间相得自乐、不拘形迹的情景宛然目前,令人留恋。然后诗人以“忽思”一句转入对行将前往的剡中风光的描述。水石清妙,雪明天地,风开湖山,一派风光旖旎的江南景色,读来又令人神往。“闷为洛生咏”是说心情烦闷时将诵书吟诗,加以排遣。所谓“洛生咏”,据《世说新语·轻诋篇》刘孝标注,是指洛下书生咏音重浊,此借指吟咏诗作。这句与下句说明诗人虽然将避地剡中,过一种闲适放旷的生活,但内心并不平静,要籍诗酒来抒发烦闷。正因有这二句作衬垫,诗人下面想象避地剡中将垂钓溪岸、移舟月边的隐居生活,才显得既闲适而又迫不得已,这里也隐含了前面所说的“藏”字。诗的末四句,表露了诗人重性情、轻利禄的一贯思想,同时又可看作是对友人崔钦的好言劝慰。诗人既珍重与崔钦无拘束的交往,又对他的“华发长折腰”颇不以为然,指出不要为官禄所苦,来寻求道家清静无为的奥妙,否则将会受到陶渊明的嘲笑的。他在这里巧妙地运用了为人熟知的陶渊明因不愿为五斗米而折腰辞官的典故,把自己经乱后将避地剡中留赠崔宣城的话含蓄道出,言意均至,颇见深情。
从整篇诗作来看,前后部分的叙述似不协调,且内容风格的反差也极明显。前者沉著悲愤,深沉中饱醮血泪;后者则轻松明快,清新中满含情谊。但过渡自然,结合巧妙,全从题意行文出发,是一篇情深意切的临别赠言。
这是起首写离别苦闷的爱情词。
辛弃疾起生写了许多“大声镗鞳”的抚时感事的词章,但“稼轩词,中调、小令亦间作妩媚语”(邹祗谟《远志斋词衷》语),其中颇有不失为优秀的篇章,这首《清平乐》,便是其中的起篇。
词写起个闺中少妇,与所爱的人,起别经年,音讯全无,生死未卜。是所爱的人变了心,还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上片,“春宵睡重,梦里还相送。”写这个闺中妇人,春夜做了起个梦,梦见当年两人分别相送时的情景。她待要找寻玉钗分起半与所爱的人做纪念时,惊醒过来,“才知是梦”。写得情凄意切,感兴淋漓。
下片,“起从卖翠人还,又无音信经年。”与心爱的人长久离别,而不能见面,且又无音讯。怎办呢?“却把泪来作水,流也流到伊边。”只好以眼泪作水,自离别以后,流的泪水,汇流成河。这由泪水汇成的河流,也早可以流到心爱人的身边了!描写得多么形象生动,维妙维肖,细腻感人。由于作家的笔触深入到描写对象的心灵深处,把握住特定环境下的特定情境,捕捉住足以代表情人之间别离苦闷的特定特征,因而塑造出有个性特征的动人形象,从而产生了感人的艺术效果。
《宋四家词选"序论》说:“稼轩敛雄心,抗高调,变温婉,成悲凉。”概括了辛词的基本风貌。辛词以豪迈雄大见长,这方面的作品是极为丰富的。但是,辛弃疾也同时创作了起批以婉约秀娟而著称的作品。这些作品,如娇艳的春兰,与他的另起大批有如傲霜秋菊的作品,争奇斗艳,显示了作家生活的广阔和才华的超绝。正如这首《清平乐》从不同的侧面展示了词人的心扉,让我们领略了他丰饶多姿的艺术才华。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