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语言极明白,表现的思想感情也很清楚,然而对诗人“忧”什么,时人为何不能理解他的“忧”,反认为他骄傲、反常,难以找到确切答案。同时他自称“士”,而“士”代表的身份实际并不确定,《诗经》中三十三篇有“士”字,共54个,仅毛传、郑笺就有多种解释,如:“士,事也”,指能治其事者;“士,卿士也”;“士者,男子成名之大号也”;“士者,男子之大号也”;“言士者,有德行之称”;“士,军士也”;“他士,犹他人也”等,所以这个自称“士”的诗人是何等角色,很难认定。与之相应,对此篇的主旨就有了多种臆测:《毛诗序》谓“刺时”,何楷《诗经世本古义》作实为“晋人忧献公宠二骊姬之子,将黜太子申生”;丰坊《诗说》说是“忧国而叹之”;季本《诗说解颐》以为是“贤人怀才而不得用”;牟庭《诗切》以为是“刺没入人田宅也”。今人或说“伤家室之无乐”,或说“叹息知己的难得”,或说“没落贵族忧贫畏饥”,或说“自悼身世飘零”,或说“反映了爱国思想”,不一而足。《诗经选注》说:“我们从诗本身分析,只能知道这位作者属于士阶层,他对所在的魏国不满,是因为那个社会没有人了解他,而且还指责他高傲和反覆无常,因此他在忧愤无法排遣的时候,只得长歌当哭,自慰自解。最后在无可奈何中,他表示‘聊以行国’,置一切不顾了。因此,从诗的内容和情调判断,属于怀才不遇的可能性极大。”故指此为“士大夫忧时伤己的诗”。
此诗两章复沓,前半六句只有八个字不同;后半六句则完全重复。两章首二句以所见园中桃树、枣树起兴,诗人有感于它们所结的果实尚可供人食用,味美又可饱腹,而自己却无所可用,不能把自己的“才”贡献出来,做一个有用之人。因而引起了诗人心中的郁愤不平,所以三、四句接着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他无法解脱心中忧闷,只得放声高歌,聊以自慰。《毛诗序》说:“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位正是因为歌之不足以泻忧,决定“聊以行国”,离开他生活的这个城市,到别处走一走,看一看。这只是为了排忧,还是想另谋出路,无法测知。但从诗的五六句看,他“行国”是要换一换这个不愉快的生活环境,则是可以肯定的。诗云:“不我知者,谓我士也骄(罔极)。”诗人的心态似乎是“众人皆醉我独醒”。因为他的思想,他的忧虑,特别是他的行为,国人无法理解,因此不免误解,把他有时高歌,有时行游的放浪行动,视为“骄”,视为“罔极”,即反常。诗人感到非常委屈,他为无法表白自己的心迹而无可奈何,所以七、八两句问道:“彼人是哉?子曰何其?”意思是:他们说得对吗?你说我该怎么办呢?这两句实际是自问自答,展现了他的内心无人理解的痛苦和矛盾。最后四句:“心之忧矣,其谁知之!其谁知之,盖亦勿思!”诗人本以有识之士自居,自信所思虑与所作为是正确的,因而悲伤的只是世无知己而已,故一再申说“其谁知之”,表现了他深深的孤独感。他的期望值并不高,只是要求时人“理解”罢了,然而这一丁点的希望,在当时来说也是不可能的,因此他只得以不去想来自慰自解。全诗给人以“欲说还休”的感觉,风格沉郁顿挫。
这首诗以四言为主,杂以三言、五言和六言,句法参差。押韵位置两章诗相同,前半六句韵脚在一、二、四、六句末;后半六句换韵,韵脚在七、八、十、十一、十二句末,并且十、十一两句重复,哀思绵延,确有“长歌当哭”的味道。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一百五十九。下面是四川诗词学会理事、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周啸天对此诗的赏析。
孟浩然诗的特色是“遇景入咏,不钩奇抉异……若公输氏当巧而不巧者也”(皮日休),虽只就闲情逸致作清描淡写,往往能引人渐入佳境。《夏日南亭怀辛大》就是有代表性的名篇。
诗的内容可分两部分,即写夏夜水亭纳凉的清爽闲适,同时又表达对友人的怀念。
“山光忽西落,池月渐东上。”山光:山上的日光。池月:即池边月色。开篇两句是说,夕阳忽然间落下了西山,东边池角明月渐渐东上。
开篇就是遇景入咏,细味却不止是简单写景,同时写出诗人的主观感受。“忽”、“渐”二字运用之妙,在于他们不但传达出夕阳西下与素月东升给人的实际感觉(一快一慢);而且,“夏日”可畏而“忽”落,明月可爱而“渐起”,对此表现出一种纳凉时的满足的心理快感。“池”字表明“南亭”傍水,亦非虚设。
“散发乘夕凉,开轩卧闲敞。”轩:窗。三、四句是说,披头散发今晚正在乘凉,开窗闲卧多么清静舒畅。
近水亭台,不仅“先得月”,而且是先退凉的。诗人沐浴之后,洞开亭户,散发不梳,靠窗而卧,享受着清凉的感觉。三、四句不但写出一种闲情,同时也写出一种适意——来自身心两方面的快感。
“荷花发香气,竹露滴清响。”这两句是说,清风徐徐发来荷花幽香,竹叶轻轻滴下露珠清响。
进而,诗人从嗅觉、听觉两方面继续写这种快感。荷花的香气清淡细微,所以“风发”时闻;竹露滴在池面其声清脆,所以是“清响”。滴水可闻,细香可嗅,使人感到此外更无声息。诗句表达的境界“一时叹为清绝”(清沈德潜《唐诗别裁集》)。写“荷”以气,写竹以“响”,而不及视觉形象,恰恰是夏夜给人的真切感受。
“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这两句是说,心想取来鸣琴轻弹一曲,只恨眼前没有知音欣赏。
在如此悦耳清心的夏夜,对诗人有所触动,使他想到了音乐,“欲取鸣琴弹”了。琴是一种古雅平和的乐器,适宜在恬淡闲适的心情中弹奏。据说,古人弹琴,先得沐浴焚香,摒去杂念。而南亭纳凉的诗人,此刻已自然进入这种状态,正宜操琴。“欲取”而未取,舒适而不拟动弹,但想想自有一番乐趣。不料却因鸣琴而牵惹起一阵淡淡的怅惘,像平静的井水起了一阵微澜。由境界的清幽绝俗想到弹琴,由弹琴想到“知音”,而生出“恨无知音赏”的缺憾来,这就自然而然的由水亭纳凉过渡到对友人的怀念上来。
“感此怀故人,中宵劳梦想。”这两句是说,想到这里不免怀念起故友,只能在半夜里梦想异常。
此诗,诗人是多么希望有朋友在身边,闲话清谈,共度良宵。可人期不来,自然会生出许多惆怅。这种怀念故人的情绪一直延续到睡下以后,进入梦乡,居然在梦中会见了自己的好友。诗以有情的梦境结束,极有余味。
孟浩然善于捕捉生活中的诗意的感受。此诗不过写一种闲适自得的情趣,兼带点无知音的感慨,并无十分厚重的思想内容;然而写各种感觉细腻入微,诗味盎然。文字如行云流水,具有朴素的形式美,层递自然,由景及意达到浑然一体,极富韵味。
这首词打破了结构上分片的定格。从文义看,前七句和后两句,是意境迥异、对比鲜明的。
前七句,词人从怀旧入手,以流利轻快的笔法,描绘了汴京紫禁城内外欢度上元佳节的盛况。正月十五之夜,华灯宝柜与月色焰火交辉,华灯叠成的鳌山与华丽的宫殿高耸云天,至尊的帝王端坐于高楼之上,万民百姓则嬉戏游玖于街衢之间。斗转星移,龙驾回宫此时万众狂欢更趋高潮。这幅上元节情景,完全是记实。据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回忆,上元的汴京“灯山上彩,金碧相射,锦绣交辉。……宣德楼上,皆垂黄缘帘,中一位乃御座。……万姓皆露台下观看,乐人时引万姓山呼。”此外该书还记载的:“别有深坊小巷,绣额珠帘,巧制新妆,竞夸华丽,春情荡飏,酒兴融恰,雅会幽欢,寸阴可惜,景色浩闹,不觉更阑。宝骑马骎骎,香轮辘辘,五陵年少,满路行歌,万户千门,笙簧未彻。”这从一侧面反映了民间情景,由此读者可以想见豪贵之家此夕宴乐之盛,但如其自序所云“未尝经从”,故从阙略罢了。“五侯”,这是个典故是说汉代外戚、宦官有五人谏时封侯之的。故以后用它泛称权贵之家为侯家。
如此良辰美景,是何等繁盛、万众何等欢乐,但最后两句,词意陡转,读者面前突现了一个萧索凄清的境界:“而今白发三千丈,愁对寒灯数点红。”“而今”二字,把上元狂欢的画面抛到了遥远的过去,成了一个幻境,这是化实为虚的妙笔;谏时,又把词人所处的现实环境一下子推到读者眼前。词人抚今追昔,真有恍若隔世的感觉:当年身为贵胄(向子諲是宋神宗钦圣宪肃皇后的再从侄),曾出入宫闱,备受恩宠,此时却是一个皤然老翁;当年目睹京城繁华,亲历北宋盛况,此时僻居乡里,只能与数点寒灯作伴。
王夫之《姜斋诗话》说:“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的确如王夫之所说这首词将今昔两个画面加以对比,这种盛与衰、乐与哀相互对比的手法,确实收到了强烈的艺术效果。“白发三千丈”借用李白名句,表现愁绪满怀的词人“愁对寒灯数点红”凝聚着词人多少深沉的感慨:是对昔日繁华生活的眷恋?是对往事若梦的人生喟叹?还是因国破家亡而产生的怅恨?抑或是“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的失落感?这一切,词人用一个“愁”字点破了。
“白发”、“寒灯”二句中,两个描写色彩的字“白”与“红”又互相映衬,渲染了一种凄清的境界。结句凝重,含蕴无穷,以少总多,发人遐思,是全篇传神之笔。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