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羽本纪》为《史记》的名篇,项羽是司马迁重点刻画的历史人物之一。这篇赞语作为《项羽本纪》的结尾,用极为简洁的文字,对项羽的一生作了历史的总结,颇具权威性。项羽乃是一位传奇性的人物,为此这篇赞语也就从传奇处入手:虞舜和项羽本来没有血缘关系,然而两个人都是双瞳孔,司马迁以两个人在相貌上的这种共同特征,将项羽和虞舜联系起来,从而提出自己的疑问:难道项羽是虞舜的后代吗?这就更突出了项羽这个人物的神秘色彩。
在论述项羽的光辉业绩时,司马迁强调了他创业的艰难,同时又突出了他发迹的迅速,以及他在历史上的显要地位。秦末群雄蜂起,逐鹿天下;而项羽本无尺寸之地,却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成为天下霸主,政由已出,是数百年未曾出现过的英雄人物。尽管项羽未能履践天子之位,可司马迁还是将他列入专为帝王设计的“本纪”之中。在司马迁看来:项羽顺应了历史潮流,抓住了机遇,同时又具备了杰出的才能。项羽仅用三年时间,就完成了灭秦称霸的大业;然而仅仅过了五年,他便败在刘邦的手下。司马迁从两个方面指出项羽失败的原因:一为他杀义帝而自立,结果众叛亲离;二为奋其私智而不效法古代。司马迁论述项羽失败的原因有一定的正确性,但不全面。笔者认为项羽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失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项羽勇猛过人却生性残暴,不听谋士范增的建议,一错再错,最终众叛亲离。哪怕重回江东,也不能卷土重来。
此词是南唐后主李煜在江南盛时对其宫中歌舞升平景况的描写。反映了李煜早期的宫廷生活。
词的上片,是帝王奢华生活和耽于享乐的真实写照。
起言红日已高,金炉添否,是歌舞时外部环境的描写。全然是一副官贵闲人的作派。陈善《扪虱新语》卷七:“帝王文章。自有一般富贵气象。”此不虚言。据史书记载后主宫中非常官丽堂皇。如《五国故事》中说李煜:“尝于宫中以销金罗幕其壁,以白银钉瑇瑁而押之。又以绿钢刷隔眼,糊以红罗,种梅花于其外。又以花间设画小本亭子,才容二人。煜与爱姬周氏对酌于其中,如是数处。”又,宋·陶谷《清异录》卷上记载:“李后主每春盛时,梁栋窗壁柱拱阶砌,并作隔简密插杂花,榜曰锦洞天。”其宫中焚香之器名目繁多,奢华之极。但作者在此词只用此两句巧妙地描写作者金碧辉煌、雍容华贵的生活画面。“三丈透”言为时不早,其慵懒轻松的情态仿佛想见。“金炉”、“香兽”等已并非—般人家轻易置得。又何况是“次第添”。其中可料知歌舞进行已久,排场亦大。但主人对这些花销用度并不吝惜。通宵达旦的歌舞,奢丽浮华的器具,放浪不拘的宫廷生活,在作者眼里是那样的和谐自然。这也就自然地引入下片。
下片的首句承上片而来,写作者眼中佳人的舞姿,发散钗落,可以同上片首句对应看到,歌舞一直未休,可能是夜以继日的。词人非常细心地捕捉到了歌舞场景中的两个细节“地衣皱”、“金钗溜”。随着飞速旋转的舞步红锦织成的地毯打起皱来,舞女的金钗从发髻滑落下来。“酒恶”一句,写作者已经酒醉不支,但却仍旧以花解酒,力图继续饮宴。“拈‘字、“嗅”宇写酒醉时的娇态。微醉的她时而拈花带笑,嗅花为解,意犹木尽。尤见其酣嘻情趣、楚楚可怜。最后一句跳开的场面描写,从侧面反映这里的活动是如何的喧闹。从内容上看,词中反映的生活是空虚腐朽的,不仅在生活起居上一味地追求奢华,而且毫不顾及政事百姓,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享乐安逸当中。同时,作者在词中的种种作态对其本人来说,作者始终是抱着一种自得的、欣赏的态度的,作者的自我陶醉的心情甚至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得到说明——作者大概乐于或希望别人知道作者的这种生活,所以要使“别殿遥闻箫鼓奏”。从艺术上看,此词的结构严谨,技巧娴熟,语言华丽,喻象生动。上下两片承接自然紧密,浑然一体,场面描写细腻到位,情态表现活灵活现,如“酒恶时拈花蕊嗅”一句,贴近生活,使一个醉酒享乐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尤其是“红日已高三丈透”句,更是被称为“绝唱”。
此词描写帝王享乐的词,艺术上的精美与内容上的腐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也同作者后期的词作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由此可见,如果不是对这种耽于奢华生活乐而不疲,恐怕李煜也不一定会成为一个亡国之君,阶下之囚。历史的警醒也许正在于此。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
诗的首句“二月二日江上行 ”,点明踏青节江上春游。次句“东风日暖闻吹笙 ”,写江行游春的最初感觉和印象。和煦的东风,温暖的旭日,都散发着融和的春意,就是那笙声,也似乎带着春回大地的暖意。笙簧畏潮湿,天寒吹久则声涩不扬,须以微火香料暖笙。东风日暖,笙自然也簧暖而声清了。“闻吹笙”和“东风日暖”分别从听觉和感觉写出了踏青江行的感受——到处是暖洋洋的春意。
颔联“花须柳眼各无赖,紫闻黄蜂俱有情。”写江上春色。如果说首联还是描写刚接触外界事物时一种自然的感受,这一联则是有意寻春、赏春了。花、柳、蜂、闻,都是春天最常见的事物,是春天生命与活力的标志,红(花)、绿(柳)、黄、紫,更写出了春天绚烂色彩。但这一联不仅抒写诗人对美丽春色的流连陶醉,而且委婉透露出因美好春色而触动的伤感。“无赖”即“ 无心”,与“有情”相对。花、柳是没有人的感觉和感情的事物,它只按自然规律行事,春天来了,便吐蕊、长叶,在东风旭日中显示出生命的活力,散发着春天的气息,而不顾人的悲欢哀乐,故源“无赖 ”。蜂、闻是有生命的动物,春到人间,穿花绕柳,翩翩飞舞,像是满怀喜悦宣告着春天的来临,故说“有情 ”。然而,不管是无心的花柳,还是有情的蜂闻,它们作为春色的标志,生命活力的象征,又都和失去了生命春天的诗人形成鲜明对照。细味“各”字、“俱”字,不难发觉其中透露出的隐痛。诗人写江间春色,写物遂其情,正是为了要反衬出自己的沉沦身世与凄苦心境。何焯说:“前半逼出忆归,如此浓至,却使人不觉 ”。这“不觉”正是诗的蕴藉处。
颈联“万里忆归元亮井,三年从事亚夫营。”转写长期寄幕思归。元亮井,用陶渊明(字元亮 )《归园田居》:“ 井灶有遗处,桑竹残朽株”;亚夫营,用周亚夫屯兵细柳营事,暗寓幕主的柳姓。虽用典,却像随手拈来,信口道出。他曾说自己“无文通半顷之田,乏元亮数间之屋”,可见诗人连归隐躬耕的起码物质条件也没有。“万里”、“三年”,表面上是写空间的悬隔,时间的漫长,实际上正是抒写欲归不能的苦闷和无奈。对照着“三年已制思乡泪,更入新年恐不禁”(《写意》)、“三年苦雾巴江水,不为离人照屋梁”(《初起》)等诗句,不难感到“三年从事亚夫营”之中所蕴含的羁泊天涯的痛苦。
末联“新滩莫悟游人意,更作风檐夜雨声”。写新滩流水在作者耳中引起的特殊感受。春江水涨,新滩流水在一般游春者听来,自然是欢畅悦耳的春之歌;但在思归不得的天涯羁旅的作者耳中,却像是午夜檐间风雨的凄凉之声,不断撩动着自己的羁愁,所以发出“新滩莫悟游人意”的嗟叹。本是作者主观感情作怪,却说“新滩莫悟”,曲折有致。
李商隐许多抒写身世之悲的诗篇,往往以深沉凝重的笔调,绮丽精工的语言,着意渲染出一种迷蒙悲凄的环境气氛。这首诗却以乐境写哀思,以美丽的春色反衬自己凄苦的身世,以轻快流走的笔调抒发抑塞不舒的情怀,以清空如话的语言表现宛转曲折的情思,具有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