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前两句上句是叙事,下句是想象中的物象,似乎没有什么议论在内。据《三国志》记载,当时孙权对于刘备,既有戒心,又要结亲,是包藏政治用心的。这一点,周瑜说得很明白:“愚谓大计,宜徙(刘)备置吴,盛为筑宫室,多其美女玩好,以娱其耳目。”这件既是政治手段又像风流韵事的掌故,广为流传,既成了后世小说家的精彩素材,也成了寻常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而与这故事有关的山川土地,也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重视。
作者写诗并没有把史实简单概括一下完事,而是借令人可以触摸的艺术形象发表议论。“明珠步障幄黄金”这句,既写出孙刘结亲时那种豪华场面:孙夫人使用的步障,是缀满了明珠的;新婚夫妇居住的地方,连帷幄也用黄金来装饰。这种描写,不仅仅是为了铺叙结婚场面的豪华,还含有这种豪华所隐藏的政治用意。诗人是把“史”和“诗”很好地统一起来。
最后两句则是作者对孙权的嘲笑。这里已显出议论的面目。但是它又和一般论史不同。一般论史可以是这样平直地写:“刘备以天下事为重,不因一女子而易其志。”说得准确,没有味道。这里却以唱叹出之。诗人发问道:“谁会为了一个女子而看轻了天下呢?而孙权、周瑜居然想用来换取刘备鼎足三分的决心,结果又如何呢?”写来有顿挫之势,饶有情致。这是从侧面取影,让人们自己去寻思和领悟它的正面意思。这样,它同史论就有灵活与板滞的区别,不是死在议论之下了。
用“杂诗”做题名,开始于建安时期。《文选》李善注解释这一题名说:“杂者,不拘流例,遇物即言,故云杂也。”也就是说,触物兴感,随兴寓言,总杂不类。所以,题为“杂诗",等于是无题,赋物言情,都是比较自由的。曹丕这两首杂诗则是抒写他乡游子的情怀。
建安时期风气之一,是诗人喜作代言体诗。即揣摩客观人物的情怀代其抒情。曹丕是其中突出一个,如他的《于清河见挽船士新婚与妻别》是代新婚者抒情,《寡妇诗》是代阮璃的遗孀抒情,《代刘勋妻王氏杂诗》是代弃妇抒情。《杂诗二首》也属于这一类,不过是代游子抒怀而已。它的高妙在于能真切地抒写出他乡游子的情怀与心境,其中自不妨有作者自身的感受,却并不限于作者一身,这是与自抒己情的抒情诗不尽相同的。
第一首的主要特色在善用赋笔,也就是善用白描的手法写情。诗人先不点明主题,开篇用了整整十二句诗,即占全诗三分之二的篇幅,着意描写主人公夜不安席、徒倚彷徨的情态。诗人将主人公置于秋夜的大背景中,用环境的丰富拓开一介广阔的描写空间,得以从容落笔,淋漓写情,整个画面情景相生,气氛浓郁。
诗从季节、辰侯发端。 “古诗云:“愁多知夜长”。思心愁绪满怀的人最不耐长夜的煎熬,而飒飒秋风自又分外增一层凄凉之感。首二句表面看来纯系景语,实际其中已隐含一愁人在,与三、四二句水乳交融,这是行笔入神的地方。人未见而神已出,全在诗句中酝酿的一种气氛,妙在虽不明言,却真切可感。三、四两句接着写出主人公心神不定,辗转难眠。五、六两句写主人公的思怀太深沉了,太专一了,竟然感觉不出时光的流逝,不知已徘徊了许久时间,露水都把衣衫沾湿了。虽只两何诗,却极传深思痴想之神。他低头游目,只有清澄的池水在月色下滚动鳞鳞的波光;仰头纵观,也无非明月当头,夜色深沉,银河已向西倾颓,寥廓的夜空上镶嵌一天星斗。第七至第十这四句诗笔笔写景,却笔笔无不关情。主人公那一种百无聊赖、寂寞孤独之感,直从字里行间泛溢出来,与开端两句同样具有以景传情之妙。“草虫鸣何悲,孤雁独南翔”,恰在此时此境,又是秋虫的阵阵悲鸣送入耳鼓,失群的南飞孤雁闯入眼帘,无不触物伤情,频增思怀愁绪。整个这一大段,以悠然的笔调一笔笔描来,情景如见,气氛愈酿愈浓。
经过上面这一段高妙笔墨的描述,主人公思深忧重的情态已如在眼前。这时诗人才将笔头轻轻掉入主题:“郁郁多悲思,绵绵思故乡。”二句便有千钧之重。这力量不是来自两句直述语本身,而是来自前面那一大段精采的铺垫描写。那深愁难遣、寝息不安、孤寂无聊的形象,已把乡思推到了极点,因而使这二句平淡的叙语具有了画龙点睛的妙用,与前面的情景相映益彰。由此也可以悟出古诗章法的奥妙。诗人并没有就此打住,继续从欲归不能这个侧面展拓一笔:“愿飞安得翼,欲济河无梁。”强烈的归乡愿望,更反衬出乡思的深浓。而还乡无望,把主人公推入更深的悲哀,因而只有向风长叹,肝肠断绝了,这个结尾余味悠然,余情袅袅,颇有余音绕梁之妙。
第二首诗与前一首虽然都是写游子题材,却截然不同。在艺术表现上,前一首多用赋笔,这一首则多用比兴。在思想内容上,前一首着重抒写他乡游子的缠绵深挚的思乡之情,这一首则着重表现游子身处异乡的不安之感。适应这一主题的需要,前六句运用比兴的手法突出揭示了游子身不自主流落他乡的情势。诗人将比兴运用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贴切传神,韵味浓郁。开端二句便奕奕有神:“西北有浮云,亭亭如车盖。”一朵飘摇不定的浮云本就与游子的处境极其切合,车是古人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浮云形似车盖,又分外增一层流移飘荡之感。下面每两句一层,层折而下,把游子流落他乡的遭际写得笔酣墨饱。“惜哉时不遇,适与飘风会",浮云本难滞定一方,却又命乖时舛,恰与突起的狂风遭遇。飘风,暴起之风。以浮云遭遇狂风表现游子为情势所迫不得不奔走他乡,可谓形景切合,情理自然。因受飘风鼓荡,一去便千里迢迢,远至东南的极点了:“吹我东南行,行行至吴会。”句中没有一个感叹字眼,却有千回百转无限伤怀之味,“行行至吴会",无字不含远飓怨尤之意。这六句诗笔在浮云,意在游子,形象鲜明,意蕴沉深,耐人玩味。古人说诗写得好,要“意象俱足”,这几笔足以当之。
开篇这六句诗中饱含对命运的哀怨。这哀怨固然来自游子飘泊之感,然而在这首诗中尤其是来自他乡难以驻足的怨愤。这就成为下文写游子异乡不安之感的先行之神。诗歌运笔前文能成后文先行之神,便前后关锁紧密,境界浑融,意浓味足。因此下文落笔便较为轻易了:“吴会非我乡,安能久留滞“。吴郡、会稽这两个地方不是我的家乡,怎么能长久呆在这里!虽只是一种态度决绝的声音,这声音的背后却不知含有多少怨苦与愤懑。妙在千言万语已经涌到嘴边,却没有一宗宗倾诉出来,而只化为一句决绝的声音,表现出极其复杂的感情,饶有余味。末二句用了同样的手法:“弃置莫复陈,客子常畏人。”丢开不要说了,作客他乡是不能不“常畏人”的。游子驻足他乡,人地两生,孤立无援,落脚与谋生都不能不向人乞求,看人眼色。这极为复杂的感受只用“畏人”二字表现出来,有含蕴无穷之感。
异乡不安之感,也是游子歌咏的老主题。《诗经·王风·葛藟》说:“谓他人父,亦莫我顾。”“谓他人母,亦莫我有。”“谓他人昆,亦莫我闻。’’写尽了游子处他乡求告无门的境遇。汉乐府《艳歌行》中所写流宕在他县的兄弟几人要算遭遇较好的了,碰到个热情的女主人还为他们缝补破衣服,但已遭到男主人的猜忌与斜眼,害得他们不得不表白:“语卿且勿眄,水清石自见。”不过曹丕这一首没有像《诗经》、汉乐府那样,做某些细节的具体描绘,而是全用高度概括的笔墨,发挥虚笔的妙用。写得虚了,似乎说得少了,实际上概括得更深广,启人想象更多,包蕴的内容更丰富了。虚、实各有其妙用,艺术的辩证法总是如此。
此诗开头六句,是从题前着墨,借追念平生,写出自己的生活、情性,再转到当前。他这年三十七岁,说“闲居三十载”,是就大体举成数而言。过去精神寄托所在是诗书和园林,官场应酬这些尘事、虚伪欺诈这些俗情是远隔而无沾染的。四句盛写过去生活的值得追恋,也正是蓄势;接着便迸发出“如何舍此去,遥遥至西荆”的自诘,强烈表现出自悔、自责。这里用十字成一句作反诘,足见出表现的力度;说“遥遥至西荆(荆州在京都之西)”,自然不仅是指地理上的“遥遥”,而且也包括与荆人在情性、心理上的相隔“遥遥”。
“叩枻”以下八句是第二节。前六句正面写“夜行”,也写内心所感。诗人挥手告别岸边的友人,举棹西行。这时,新秋月上,凉风乍起,夜景虚明一片,天宇空阔无垠,平静的江波上闪映着月影,望过去分外皎洁。这是无限美好的境界,但是,作者如此着力描写这秋江夜景,不是因为“情乐则景乐”(吴乔《围炉诗话》),而正是为了反跌出自己役事在身、中宵孤行之苦。一切美景,对此时的诗人说来,都成虚设;反足以引发其深思,既追抚已往,也思考未来。这样,“怀役”两句,便成了绾结上下的关捩语句。
结尾六句,抒写夜行所感。在上节所写境和情的强烈矛盾下,诗人不自禁地像在自语,也像在对大江、秋月倾诉:“商歌非吾事,依依在耦耕”——像宁戚那样唱着哀伤的歌来感动齐桓公以干禄求仕的世不乏人,而自己却恋恋于像长沮、桀溺那样的并肩而耕。“商歌”、“耦耕”,代表着两条截然不同的生活道路,作者在此已作了明确的抉择。“耦耕”是“归隐”的代称,所以下文就是对未来生活的具体考虑:首先是“投冠”(不是一般的“挂冠”),掷弃仕进之心,不为高官厚俸牵肠挂肚;其次是返归故里,在衡门茅舍之下、在田园和大自然的怀抱中,养其浩然真气。诗人深沉地想:要是这样,大概可以达到“止于至善”的境界了吧。一个“庶”字,也表现出诗人对崇高的人生境界的不息追求。
诗中作者用白描手法写江上夜行的所见、所遇,无一不真切、生动,发人兴会。其抒述感慨,都是发自肺腑的真情实语。方东树说:“读陶公诗,专取其真。事真、景真、情真、理真,不烦绳削而自合”(《昭昧詹言》);又说:“读陶公诗,须知其直书即目,直书胸臆,逼真而道腴”(《昭昧詹言》),此篇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此诗是李白的醉歌,诗中以醉汉的心理和眼光看周围世界,实际上是以带有诗意的眼光来看待一切,思索一切。诗一开始用了晋朝山简的典故。山简镇守襄阳时,喜欢去习家花园喝酒,常常大醉骑马而回。当时的歌谣说他:“日暮倒载归,酩酊无所知。复能骑骏马,倒着白接篱。”接篱,一种白色帽子。李白在这里是说自己像当年的山简一样,日暮归来,烂醉如泥,被儿童拦住拍手唱歌,引起满街的喧笑。
但狂放不羁的诗人毫不在意,说什么人生百年,一共三万六千日,每天都应该往肚里倒上三百杯酒。此时,他酒意正浓,醉眼朦胧地朝四方看,远远看见襄阳城外碧绿的汉水,幻觉中就好像刚酿好的葡萄酒一样。啊,这汉江若能变作春酒,那么单是用来酿酒的酒曲,便能垒成一座糟丘台了。诗人醉骑在骏马雕鞍上,唱着《梅花落》的曲调,后面还跟着车子,车上挂着酒壶,载着乐队,奏着劝酒的乐曲。他洋洋自得,忽然觉得自己的纵酒生活,连历史上的王侯也莫能相比呢。秦丞相李斯也被秦二世杀掉了,临刑时对他儿子说:“吾欲与若(你)复牵黄犬,俱出上蔡(李斯的故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还有晋朝的羊祜,镇守襄阳时常游岘山,曾对人说:“由来贤达胜士登此远望,如我与卿者多矣,皆湮没无闻,使人悲伤。”祜死后,襄阳人在岘山立碑纪念。见到碑的人往往流泪,名为“堕泪碑”。但这碑到了此时已没有什么意义了。如今碑也已剥落,再无人为之堕泪了。一个生前即未得善终,一个身后虽有人为之立碑,但也难免逐渐湮没,不能有“月下倾金罍”这般快乐而现实。那清风朗月可以不花一钱尽情享用,酒醉之后,像玉山一样倒在风月中,显示出无比潇洒和适意。
诗的尾声,诗人再次宣扬纵酒行乐,强调即使尊贵到能与巫山神女相接的楚襄王,亦早已化为子虚乌有,不及与伴自己喝酒的舒州杓、力士铛同生共死更有乐趣。
这首诗为人们所爱读。因为诗人表现的生活作风虽然很放诞,但并不颓废,支配全诗的,是对他自己所过的浪漫生活的自我欣赏和陶醉。诗人用直率的笔调,给自己勾勒出一个天真烂漫的醉汉形象。诗里生活场景的描写非常生动而富有强烈戏剧色彩,达到了绘声绘影的程度,反映了盛唐社会生活中生动活泼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