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作者应礼部试而写。文章以忠厚立论,援引古仁者施行刑赏以忠厚为本的范例,阐发了儒家的仁政思想。全文文辞简练而平易晓畅,结构严谨,说理透彻。主考官欧阳修认为此文脱尽五代宋初以来的浮靡艰涩之风,十分赏识,曾说“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
策论是国家向知识分子寻求关于某某问题之对策的一种形式。这篇文章虽然是考卷,却不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写,也没有推测考官的喜好,思考的问题很是深刻。试题出自《尚书·大禹漠》:“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孔安国传注文:“刑疑附轻,赏疑从重,忠厚之至。”苏轼误记为“赏疑从与,罚疑从去”,于是紧紧抓住这一题目,主要阐明古代的贤君赏善惩恶,都是本着忠厚宽大的原则,主张“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应试之文,佳作极少,但这篇文章却是佼佼者,有其鲜明特色。
由于文章的题目出自《尚书》,所以先以咏叹先王爱民之深,忧民之切开头,紧扣主旨。接着从赏善与罚不善两方面说明,总归于“忠厚”二字。周道衰落之后,穆王还是把要善于用刑的方法,告诉吕侯。所谓“祥刑”,是说要善于且谨慎地使用刑罚从事。王先谦《孔传参正》认为“祥”当为“详”。按《汉书・明帝纪》:“详刑慎罚,明察单辞。”又《刘恺传》:“非先王详刑之道也。”引《尚书》郑玄注云:“详,审察之也。”“详刑”实际上就是要“慎刑”,所以说孔子对此还是给予了肯定。衰世尚且如此,何况盛世。这是退一步说,从而更加夯实了主旨的深厚基础。
但是,完全掌握赏罚之道,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其中轻重也难以掂量准确。所以文章从经文中括出了一个“疑”字。解决疑难问题的原则就是“罪疑惟轻,功疑惟重”。所谓“广恩”“慎刑”,都体现了“忠厚”之义。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作者引用了唐尧不从皋陶执法杀人的意见,而同意四岳任用鲧的例子,体现先王刑赏之道,一本忠厚。通过叙事中的剖析,文章又引用《书经》的警句加以论断,复以咏叹出之,不仅使主旨更加突出,而且与开头遥相呼应,使人有浑然一体的感觉。
行文至此,主旨似乎已经完全阐明了,但是,作者并没有就此结束,反而蓄足气势,横生波澜,展示了他不可羁縻的才思。关于可赏可不赏,可罚可不罚的提示,这自然是上承“疑”字而来,但它并不是前者的重复。“疑”是有问题,而此则认识上已经基本明确,其概念和前者又不完全相同。而在这个范围内的过赏过罚问题,苏轼认为“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通过这一层挖掘,既深化了主旨,又体现了作者认识事物剖细入微的能力。而其断语“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则又表现了极大的概括力,显得斩钉截铁,十分精悍有力。
赏和罚的范畴剖析明白之后,接着进一步又探讨赏和罚(刑)的方式。作者认为,古代赏赐有功者不一定用爵禄,处罚有罪者不一定用刀锯;加之“善不胜赏”,“恶不胜刑”,范时和方式实际上都被扩大了。如此发挥,真是处处贯通,无往而不可。但是既要放得开,又要收得拢。“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仍然再括出“疑”字,使文眼在笔阵墨浪中豁然透气,又复归结到“忠厚之至也”这个主旨上来。余波振荡,最后又引用《诗经》《春秋》之义,十分鲜明地捧出了题目。题目亦即结论,在结构上显得非常紧密而完整。
其实此文立论不过是儒家的施仁政,行王道,推崇尧舜周孔,属于当时的滥调。但是作者在扣紧题目布局谋篇,引用圣经贤传与论据紧密结合等方面的技巧是很高的。文笔酣畅,说理透辟,概括力非常的强,结构紧密且完整。作者用这些手段成功的引起了考官的注意并受到主考官欧阳修的高度赞赏。
这首小令的题材和趣味登不上大雅之堂,但它袒示了早期散曲的“俚曲”的胎记,其所表现出的风趣活泼,也是一目了然的。作者于煞有介事的交代背景后,安排了床上翻身、“压扁沈东阳”的可笑情节,可谓出奇制胜。“交颈效鸳鸯”、“锦被翻红浪”、“雨歇云收”等都是说唱文学中用得烂熟的文字,所谓“强作斯文语”,只要举一则明人模仿元人语言风格所作的《小桃红·西厢百咏》为例,就不难体会到这一点:“高烧银烛照红妆,低簇芙蓉帐。倒凤颠鸾那狂荡,喜洋洋,春生翠被翻红浪。”(《雨云欢会》)而“偌长偌大,偌粗偌胖”,那就更是百分之百的通俗口语。这一切诚如徐渭雨《南词叙录》中所说,“常言俗语,扭作曲子,点铁成金,信是妙手”。喜剧情节和俚语俗言,可说是元代谐谑性散曲的两大要素。
中国戏剧源于俳优表演,因而带着特有的娱乐性。到了元代的杂剧,仍保留着净、丑的角色,插科打诨也成为元杂剧风味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种欣赏习惯,对元散曲应当说有直接的影响,致使谑乐也成为散曲的一项审美内容。散曲与杂剧互相间的交互、影响,注意的人不多,却是客观存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