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这首词作于宋淳熙五年(1178)。词中作者借为范如山祝寿的机会,鼓励他应该去泸溪,施展自己的才干,锻练自己的能力,准备为收复祖国失地建功立业。范南伯,名如山,是辛弃疾的内兄。范氏一家都是很有民族气节的人,他父亲范邦彦曾仕金为蔡州新息县令,后率豪杰开城迎宋军,举家归宋。他很钦佩辛弃疾的忠心赤胆而把女儿嫁给了辛。辛跟范如山“皆中州之豪,相得甚”。范如山是个有才干的政治家,刘宰《故公安范大夫行述》说他“治官如家,抚民若子”,极受百姓拥护。他颇有忧世之心,常思恢复北土,但感于政治腐败,当道非人,又很想学陶渊明“躬耕南亩”,隐居不仕。
淳熙五年(1178年)六月,南宋主战派名相张浚的儿子张拭(自号南轩),任荆湖北路安抚使,颇想干一番事业,轩范如山从金人占领区来,“知其豪杰,熟其形势”,便请他担任泸溪县令(即所谓“辟宰泸溪”)。范如山并不相信朝廷真能有所作为,故“迟迟未行”。辛弃疾当时正任湖北漕运副使,很希望范能出仕荆湖,“轩作此词勉之”。词的主题就是劝他以国事为重,“万里功名莫放休”,时时挂念“君王三百州”,努力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上片一开篇作者用了两个典故。一个是,“掷地刘郎玉斗”。鸿门宴上刘邦令张良献玉斗给亚父范增,范增痛感项羽不听劝告放走刘邦,贻下后患,而将玉斗置于地,拔剑撞而破之。另一个是,“挂帆西子扁舟。”春秋吴越之争时,范蠡献西施于吴王,以瓦解吴王斗志;灭吴后,不受越封,复取西施乘舟游五湖而不返。写法都是似明而暗,一看便知是用典,但真正的用意却没有直接说出来,甚至连范增、范蠡的名字都没有出现。作者用这两个典的意思,主要轩范增、范蠡都与范如山同姓,又都是才智出众,有胆有识的谋士,轩而即以二范比如山,希望他成为二范那样的人物,能竭诚尽智为自己的君国作出应有的贡献。这个看来隐晦的开端,不但艺术上很有特色(隐含范如山姓氏,却不出一范字),从词的主旨说也是很好的开端,有了这个开端垫底,下面几句正面劝勉的话就显得很有力量,很动感情了。“千古风流”应在我辈身上,不要轻抛建功立业(“万里功名”)的时机,要时时想到大宋的万里江山(“三百州”)呵!
下片,针对范如山“迟迟未行”的思想活动,进行劝勉。一方面称赞了范的大才宏志,预言他定能有所成就,一方面劝告他不要嫌泸溪令职位低小难以发挥作用。而应当以之作为搞大事业的起点。为了同时表达这两方面的意思,作者选用了四个典故。
一是:“燕雀岂知鸿鹄”。陈涉辍耕垄上,慨叹“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的故事,借此表明自己理解范的志向,他的不愿就任是想有更大的作为。
二是:“貂蝉元出兜鍪”。用的南齐将军周盘龙的故事。周年老不能守边,还朝为散骑常侍(皇帝侍从,能预闻要政),世祖戏问他:“你戴貂蝉(近侍贵臣冠饰)冠比起戴兜鍪(战盔)来如何?”周答:“此貂蝉从兜鍪中出耳。”意思是说我成为近臣是在战场上拚杀得来的,不是靠了恩宠。这里表示自己理解范有更大的才能,想得到更能发挥作用的位置,但是想得到更大的尊荣,要想得到参预朝政的要位,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多作表现,积累“战功”。
三是:南朝宋大将军宗悫的故事。宗晚年为豫州刺史,典签多所违执,宗怒叹“得一州如斗大,竟遭到典签的慢待!”辛借此表示自己体会到范的心情──以大才而屈居小小泸溪,且行动不能自主,难有作为。但也是劝他:宗悫都难免屈居下位,受小人之气,何况你我。典签,本为地方文书小吏,但南朝时,多由帝王亲信担任,以监视地方大员,号为“签师”,颇有实权。四是《论语·阳货篇》:孔子至武城,闻弦歌之声,认为割鸡无需用牛刀的故事。作者反其意而用之,鼓励范南伯不妨以牛刀杀鸡,一试身手,把泸溪治理好,以显示自己的才能。
这首词是主要表达的是辛弃疾希望范如山能够以大局为重,不要计较个人名利的得失,积极出仕以成就功业。辛弃疾以议论为词的特色在其中得以充分表现。
范南伯,名如山,是辛弃疾的内兄。让他担任泸溪县令(即所谓“辟宰泸溪”),范如山并不相信朝廷真能有所作为,故“迟迟未行”。辛弃疾便写《破阵子》既为祝寿又为规劝,营意用典之妙,用梁启超的话说是“可为三叹!” 全词62字,用了范增、范蠡、陈涉、周盘龙、宗悫、子游六典,除周盘龙一典稍为冷僻外,均为熟典,为全词的生动内容的一部分,非耀学无生硬,得蕴藉隽永之妙,远胜于直接议论。 第一句典出刘邦送玉斗给项羽谋士范增,范掷玉斗于地,拔剑碎之,可谓以碎玉开始;而结句是辛弃疾献玉碗以祝寿,则为完玉终,其间,捕捉心态,造语灵动,以万里功名上对千古风流,下启君王三百州,而大宋三百州此时已剩下不及一半了,完玉之业吾辈岂能以一己之得失而置之度外乎?
此诗前七句叙述了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功业,赞颂了他们开国拓疆的丰功伟绩,祈求他们保佑后代子孙福寿安康,永远昌盛。在祖先的神主面前,祭者不由追忆起武王创业开国的艰难,眼前浮现出几代祖先英武睿智的形象:击灭商纣,开邦立国的武王,东征西讨,开拓疆土的成王、康王。既有对祖先的缅怀、崇敬、赞美,也是吹捧祖先、炫耀门庭、沾沾自喜的一种心理反映。
接着此诗又以四件典型的乐器,采用虚实结合的手法,渲染、烘托了祭祀场所的环境氛围:钟声当当,鼓响咚咚,磬音嘹亮,管乐悠扬,一派其乐融融的升平景象。通过这四种乐器奏出的音乐,触发了人们丰富的联想:在平坦广阔的大地上,矗立着巍峨的祖庙群(天子九庙),像天上诸神的圣殿,高屋深墙,宫阙衔连;在祭祀的内堂,分列着各个祖先的神主,前面的供台上陈列着各种精心准备的祭品,或牛或羊或豕或粢盛或秬鬯,令人不禁肃然起敬。两旁直立着许多随祭的臣仆,屏神静气,主祭者周王一丝不苟地行着祭祀大礼。钟鼓齐鸣,乐声和谐,吟诵的祭辞,虽然平直简约,但是在祭祖这一特定的场所,抚今忆昔,浮想联翩,仍可体味出理性的文字后面掩藏的那一缕幽思。
此诗在文学技巧上运用了赋的艺术手法,“铺陈其事而直言之”(朱熹语),叙说简明,直道其事,以简古的语言为祖先歌功颂德,祈求福庇。诗意虽然略显浅易,但因是与古乐相合而诵,又在“穆清”“肃雍”的庙堂使用,有着超出单纯文字所表达的功能,即特定的环境氛围、特定的心理感受会产生特殊的欣赏效果。远古诗歌,研究者多以为是诗、乐、舞三者合一的,颂诗也是如此,不单是具有文学性一个方面,因此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其内涵、风神,就不能只局限于文字上的表面理解,而应以文字为契机,从庙堂文化这个大范围的角度进行整体的品味、把握,结合对音乐、舞蹈、建筑艺术特点的联想,作全方位的审美观照,才能领会包括此诗在内的颂诗那种庄严、高贵、古穆、雍容的艺术内涵。因为颂诗的功用在于“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毛诗序》),这一目的决定了它的形式、内容、语言风格的特点,也决定了它的使用范围仅仅是王公贵族,也就是说颂诗的审美趣味与它的使用价值是相互统一,互为因果的。
此诗是昭王时代的祭歌,比起早一些的颂诗,在用韵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对祭祀仪式隆重尤其是乐器齐奏进行了形象生动斩描述。“喤喤”“将将”“穰穰”“简简”“反反”等叠字词的连续使用,语气舒缓深长,庄严肃穆,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体现出庙堂文化深厚的底蕴。
颂诗的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现代研究者对它的文学价值多有贬斥。固然颂诗是仅供统治阶级玩赏的庙堂文学,缺乏文学意味;但它那种古穆肃雍的艺术风格对后世仪式化的官方文学产生了相当深远的影响,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湖上青山对结庐,坟前修竹亦萧疏”二句,从“结庐”和“坟前”落笔,由生前写到身后,形象地总结了他的一生。林逋是个清苦的隐逸诗人。绿波荡漾的西子湖水,翠竹葱茏的湖心孤山,令这位“梅妻鹤子”的诗人留连徜徉。这面湖依山的庐舍,正是他朝夕相处之所。诗人在此,虽“家贫衣食不足”,却“性活淡好古,弗趋荣利”,杭州近在咫尺,居然“二十年足不及城市”(均见《宋史》本传),足见其安贫乐道的志趣。首句侧重写的是“庐”,是述他生前,次句紧扣的则是“坟”,是述他身后。庐是于湖上青山相对,坟是修竹萧疏。前后相溶,然还有第二层的意思在里面,第一句乃是写生前之状,第二句则是想像之景了。虽是清苦冷落,但句子中表现出作者的一些自许和自得。林逋生前在庐侧造墓穴,自有长眠于湖光山色间之意。“亦萧疏”三字,示身后的萧条,正见隐士本色。
《后村诗话》说林逋一生苦吟,自摘十三联五言,唯五联存集中,梅尧臣序其诗集,更叹“所存百无一二焉,于戏惜哉!”林逋也曾说:“吾方晦迹林壑,且不欲以诗名一时,况后世乎!”但好事者往往窃记之,所以遗稿尚有数百篇。“茂陵他日求遗稿,犹喜曾无封禅书”二句,是作者以遗稿中并无封禅书一类阿谀谄媚文字自慰,以示高洁。据《汉书·司马相如传》,司马相如死后,汉武帝曾从他家中取到一卷谈封禅之书。所言不外歌颂汉皇功德,建议举行“封泰山,禅梁父”的大典。林逋借古喻今,表明决不屑于像司马相如那样希宠求荣。“犹喜”,“曾无”俱为庆幸之语,感情色彩很是浓烈。这二句是林逋名句,颇为后人传诵,之所以如此,并非在于它是奇语、丽句,而是因为它表现出诗人的高尚志节。宋真宗时,大臣王钦若等伪造符瑞,怂恿真宗东封泰山,借以邀宠。林逋这两句诗是针对此事而发,立意高绝。秦观曾称赞说:“识趣过人如此,其风姿安得不高妙也!”后代文人在用司马相如草封禅书之事时,有正用反用之别,王禹偁《谪守黄冈谢表》中“茂陵封禅之书,惟期死报”之语,是正用,林逋这里是反用。对此,严有翼认为林逋要高出王禹偁一筹。以后胡仔虽颇不以为然,但林逋此二句流传之广,决非王禹偁句之可比却是事实。林逋生当北宋盛世,诗文颇有名,却淡于荣利,终生布衣,诗中所表白的,并非虚语,所透出的是一股高逸淡远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