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篇作品记叙的是宴会的场面和醉后的归思。
这是一个富有边地特色的军中酒会。第一首诗开头两句在点出酒会及其时间地点的同时,便以“剑舞”、“击鼓”写出戎旅之间的酒会特色,点染着边地酒会的气氛,为“醉”字伏笔。紧接着两句写席间胡筋声起,催人泪下。何以“泪如雨”,这里没有交代,但隐含的情调却是慷慨悲壮的,这种气氛也为“醉”准备了条件。《全唐诗》将以上四句列作一首七言绝句是有原因的,因为它们可以勾划出一幅完整的、情景交融的意境。这在这组诗中也起到笼罩的作用。
第二首诗的前四句写宴席间情景。上两句从所闻方面写歌曲,下两句从所见方面写酒肴。乐器是“琵琶长笛”,歌者为“羌儿胡雏”,菜是“犁牛”“野驼”,酒为“交河美洒”,这一切可以看出主人的热情,宴席的高贵;而它们所点染的边塞情调又使归途中的诗人感触良多。这也为“醉”准备了条件,遂引出诗的最后两句。醉后吐真言,梦中见真情,诗的最后两句写醉后梦中归家,描写十分真切。用“无奈”写出归思之难以摆脱,也许这正是“座上相看泪如雨”的重要原因。
这两首诗写宴席场面,罗列边地物产以渲染边地情调;同时,把酒席场景的描绘与座上客人的感情交织起来,使诗歌情景交融。第二首诗最后两句直写乡思,显得十分深沉。这两首诗格调慷慨悲凉,从中可以看到戍边将士日常生活的一个侧面。
此诗抒写诗人自己空怀武艺韬略却投闲置散,不得建功立业的苦闷心情,跃现出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感情充沛,语出自肺腑,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对仗工整自然,用典贴切。
“三十年前学六韬,英名常得预时髦。”从青年时期写起,颇有一种自豪感,曹翰说他自己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好学上进,孜孜不倦,研读《六韬》,精通兵法,一心从军为国建立战功。由于懂得军事,深知战略,故能使自己的英名与当时的一些俊杰列在一起这里的“常得”二字,写出了自信、自慰自豪的心情。此联起得自然、平实,为后面的铺叙、议论先开个好头。
“曾因国难披金甲,不为家贫卖宝刀。”承前而升华,是传诵一时的名联,这两句被写入《宋史·曹翰传》,曾受到宋太宗的赞赏。其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对仗工整精妙,浑然天成,更在于它形象地概括了两个不同的时代,深含感慨。在国难当头之际,他顶盔贯甲,驰骋沙场,英勇对敌;当国泰民安的时候,尽管官俸不高,生活贫困,但也舍不得卖掉伴随自己杀敌立功的宝刀这两句的言外之意是说,在战时需要武器,在和平时也不能丢掉武器,有备无患,以防万一。
“臂健尚嫌弓力软,眼明犹识阵云高。”对不卖宝刀加以深化,写眼下自身状况,论武艺,自己虽然步入晚年,但身体依然强健,臂力过人,刀马娴熟,尚觉铁弓弓力太软,不足以用论韬略,自己深通阵法,胸藏兵机,善于攻防。据《宋史·本传》所载,曹翰几次率兵征讨,多获胜利,立了不少战功。可见这一联所写并非夸大之辞,基本上符合他的自身实际,体现了一种老当益壮的精神,和当年的老将廉颇、马援有些相似。
“庭前昨夜秋风起,羞睹盘花旧战袍。”以委婉之辞,倾诉心曲,怨而不怒。曹翰所历三朝,为一代名将在这金风萧瑟,“沙场秋点兵”的时刻里,作者不能身赴边陲,征讨对敌,而在宫中参加内宴,只能低头看自己旧战袍上的“盘花”,所以产生惭愧之感。这里的羞”字用得很准确,它生动地表现了将军本色和老人的拳拳爱国之情,太宗为之“恻然”是在情理之中的事。
此诗塑造了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语出肺腑、感情充沛,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