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记述作者愉快的游赏以及同朋友们惬意的交往,表达了他的悲秋恋乡之情。诗中所展示的秋景,静谧而又纷乱,繁闹而又萧索,在清新雅逸、气息纤轻的景物对比描写中,透出悲秋之情,而援引的“青毡故物”典故,更流露出子美的恋旧恋乡之情。
这首诗写得很出色,让人真切地新鲜地感觉到那秋水的清澈、那傍晚泛舟的愉快、那城边景物的萧疏和那因季节的更换而产生的淡淡的乡愁。宋代周紫芝说:“余顷年游蒋山,夜上宝公塔时,天已昏黑,而月犹未出,前临大江,下视佛屋峥嵘,时闻风铃,铿然有声。忽记杜少陵诗:‘夜深殿突兀,风动金琅珰’。恍然如己语也。又尝独行山谷间,古木夹道交阴,惟闻子规相应木间。乃知‘两边山木合,终日子规啼’之为佳句也。又暑中濒溪,与客纳凉,时タ阳在山,蝉声满树,观二人洗马于溪中,曰:此少陵所谓晚凉看洗马,森木乱鸣蝉”者也。此诗平日通之,不见其工,惟当所见处,乃始知其为妙。作诗正要写所见耳,不必过为奇险也。”(《竹坡诗话》)
中唐人以白描叙日常生活,往往曲尽人情。朱庆余《闺意上张水部》写洞房花烛夜后的新嫁娘,令人过目不忘;王建《新嫁娘词》内容如朱诗之续,艺术上亦不相让。
古时常言新媳妇难当,在于夫婿之上还有公婆。夫婿称心还不行,还得婆婆顺眼,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古代女子过门第三天(俗称“过三朝”),照例要下厨做菜,这习俗到清代还保持着,《儒林外史》二十七回:“南京的风俗,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发个利市”。画眉入时固然重要,拿味合口则更为紧要。所以新媳妇总会有几分忐忑不安的。
“三日入厨下”直赋其事,同时也交待出新婚的特定程序。“洗手”本是操作中无关紧要的环节,写出来就有表现新妇慎重小心的功效——看来她是颇为内行,却分明有几分踌躇。原因很简单:“未谙姑(婆婆)食性”。考虑到姑食性的问题,颇见出新妇的精细。同样一道羹汤,兴许有说咸,有说淡。这里不仅有个客观好坏标准,还有个主观好恶标准。“知己不知彼”,是不能稳操胜券的。她需要参谋,还要考虑谁来参谋。夫婿么,十个男儿九粗心,他在回答母亲食性问题上,也许远不如对“画眉深浅”的问题来得那么叫人放心。而女儿才是最体贴娘亲的,女儿的习惯往往来自母亲的习惯,食性亦然。所以新嫁娘找准“小姑”。味”这东西,说不清而辨得出,不消问而只须请“尝”。小姑小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总未成年,还很稚气。她也许心想尝汤而末敢僭先的,所以新嫂子要“遣”而尝之。姑嫂之间,嫂是尊长。对夫婿要低声问,对小姑则可“遣”矣。情事各别,均应服从于规定情景。这两句切合人物的身份和特定的生活情境,写得细腻传神。
诗人写到“尝”字为止,以下的事情,就要由读者去补充了。这样反觉余味无穷,体裁的限制转化为表达的优长。由于诗人善于描写特定情境下的特定心理,寥寥几笔便勾出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慧黠的新嫁娘的形象,生活气息非常浓厚。
这是杨万里写的山溪的组诗。这不仅是一幅幅奇妙的山水画,而且也是作者的行迹图,大抵是从乐平入弋阳,过芙蓉渡,晨炊横塘,午憩马家店,再至松源。
这首诗通过联想抒写思归的情思。开头两句借用“杜鹃啼血”的典故,抒写自己在群山险壑中行旅的离愁别绪。“悲莫悲兮生别离”,何况身处险象环生的苦境之中,更罩上一层大有生离死别的暗色。连子规也被感动得凄声不止地向人啼泣。将子规人格化,更衬出游子孤独悲愁。
思绪起伏,联想居人(妻子)如果听到子规这种凄切哀怨的悲啼,也一定会泪流满面,愁肠百结,摧拉欲断。最后两句虽是以假设口吻置景,实际啼声不能传到妻耳,但它说明作者心早已飞向妻旁。明知妻子“春愁”为自己,却故作曲笔,更表现思家心切。这首诗虽未正面写山溪,但由于以情造境,却可以想象出山溪的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