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劝诫世人不要听信谗言的诗歌。此诗分三章,每章以托物起兴的表现手法开篇。所谓“兴”,依朱熹的解释就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第一章的“采苓采苓,首阳之颠”,第二章的“采苦采苦,首阳之下”,第三章的“采葑采葑,首阳之东”等等,都是用“先言他物”的手法以引起下文的。“苓”,一名黄药,又名大苦,叶似地黄。“苦”,是苦菜,亦作“荼”,似葵。“葑”,是芜菁,亦称蔓菁,俗称大头菜,根块肥大,可供蔬食。这三种植物,都是《诗经》时代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诗人用这三种习见之物以起兴,从而表达自己“人之为(伪)言”“苟亦无信”、“苟亦无与”、“苟亦无从”的理念。
此诗三章,先后告诫人们对待谣言要有三种态度“无信”、“无与”、“无从”。“无信”,是强调伪言内容的虚假;“无与”,是强调伪言蛊惑的不可置理;“无从”,是强调伪言的教唆不可信从。意思是说,首先要认识到它不可信,其次要不参与传播,第三要不能听信折磨自己。语意层层递进,从而强调伪言之伪。接着诗人又用“舍旃舍旃”这个叠句,反复叮咛,进一步申述伪言的全不可靠,要舍弃它们,不要信以为真,因为这世道很复杂,人心不古比比皆是,三人成虎、众口烁金之事不绝如缕。至此,诗人所要申述的“人之为(伪)言”“无信”、“无与”、“无从”的理念已经阐述得淋漓尽致,无须再说了。假若世人都能做到“无信”、“无与”、“无从”,那么伪言也就没有市场,制造伪言的人也无立足之地了。故此诗人在每章的结尾用“人之为言(伪言),胡得焉”以收束全诗,表明造谣者徒劳无功。
宋初的考试制度,大致承袭唐代,由州府举荐考生,入京应试,由礼部主持其事。此诗即以一员考官的身份写出他的见闻与感受。
从诗中可知,考试时间是在初春时节。首联着力渲染了礼部试的考场环境--群英毕至,贡院里肃穆幽雅,试院中焚起了香,以消除人多的异味,且能增添祥瑞肃穆的气氛。颔联重点描绘士子答题情况,考生们大清早就入场了,没有一点喧闹嘈杂之声。试题下发后,考生奋笔疾书,一片沙沙沙的声音,好似春蚕在吃桑叶。颈联表明考试意义,诗人对此景象不禁发生感慨,济济多士,尽是天下英才,国家的栋梁。尾联自谦衰病,谆谆嘱托同僚,作为选拔人才的考官,应当具有慧眼认真鉴别。诗中说自己老病,精神不济。阅卷挑选人才之事要拜托同仁,那是谦逊之辞。全诗透露出一种惜才爱才的真挚感情,也表达了要为国选出真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封建时代的科考,是朝廷的一件大事,国家寄予厚望,违法者将置以重刑,轻则充军流放边地,重则杀头,半点也马虎不得。在清朝,主考官在考试期间出行,车后竖铡刀一把,以示自律。鲁迅的祖父就因为替考生向考官行贿,被判斩监候的。抡才大典,朝廷、考官、考生都是全力以赴的,诗正是确切而生动地写出了这种景象。
这是一首元宵观灯戏友感怀之佳作,突出中年情怀与往昔的不同,抒写自己中年气衰、叹世事沧桑,和对友人和美夫妻生活的羡慕及自己生活的愁苦。上片写元宵夜晚灯火通明、锣鼓声不决的繁盛景象,景象不改,而自己则已入中年,情味自别,虽旷达如陈敬叟者亦不可免,衬托了作者自己的孤独。“繁灯”两句概说元夕灯光赛过明月,概括了元夕的繁盛,第一句写灯光之多与明亮,第二句写人们彻夜狂欢。形声兼备,概括力极强。三、四句写“物色”依旧,而人近中年,不觉感慨系之,颇有悲凉之感。
下片换头转写闺情,悬想陈敬叟之妻在家色眉拜月,盼夫早归,而陈敬叟却留滞临安,当夜阑人静之时,亦不免愁肠渐生。题中云“戏”,便是指调侃友人夫妻恩爱,反衬自己的寂寞,暗寓着羡慕之情。结尾两句与开头两句相呼应,强化了主题,点出主旨:欢乐时,人们可暂时忘却忧伤,但当欢乐过后,孤寂之感便会重新萦绕心头,突出自己忧愁的心绪,昭示出盛筵必散的哲理,有感伤之味。一个“渐”字,慢慢道出作者委曲幽怨之情。全词层次分明,有真实的人生体验,含蓄有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