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别复几日”,没有几天便要离别了,那就痛快地一醉而别吧!两位大诗人在即将分手的日子里舍不得离开。“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鲁郡一带的名胜古迹,亭台楼阁几乎都登临游览遍了,“登临遍池台”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李白多么盼望这次分别后还能再次重会,同游痛饮:“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石门,山名,在山东曲阜东北,是一座风景秀丽的山峦,山有寺院,泉水潺潺,李杜经常在这幽雅隐逸的胜地游览。这两句诗也就是杜甫所说的“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的意思。“重有金樽开”这一“重”字,热烈地表达了李白希望重逢欢叙的迫切心情;又说明他们生活中有共同的乐趣,富有浓烈的生活气息,读来令人感到亲切。
李杜同嗜酒,同爱游山玩水。他们是在秋高气爽、风景迷人的情景中分别的:“秋波时泗水,海色明徂徕。”这里形容词“明”用如动词,赋予静态的自然色彩以运动感。不说徂徕山色本身如何青绿,而说苍绿色彩主动有意地映照徂徕山,和王安石的诗句“两山排闼送青来”(《书湖阴先生壁》)所采用的拟人化手法相似,这就把山色写活,显得生气勃勃而富有气势。“明”字是这句诗的“诗眼”,写得传神而生动。在这山清水秀、风景如画的背景中,两个知心朋友在难舍难分,依依惜别:“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好友离别,仿佛转蓬随风飞舞,各自飘零远逝,令人难过。语言不易表达情怀,言有尽而意无穷,那么,就倾尽手中杯,以酒抒怀,来一个醉别吧!感情是多么豪迈而爽朗。结句干脆有力,李白对杜甫的深厚友情,不言而喻而又倾吐无遗。
这首送别诗以“醉别”开始,干杯结束,首尾呼应,一气呵成,充满豪放不羁和乐观开朗的感情,给人以鼓舞和希望而毫无缠绵哀伤的情调。诗中的山水形象,隽美秀丽,明媚动人,自然美与人情美——真挚的友情,互相衬托;纯洁无邪、胸怀坦荡的友谊和清澄的泗水秋波、明净的徂徕山色交相辉映,景中寓情,情随景现,给人以深刻的美感享受。这首诗以情动人,以美感人,充满诗情画意,是脍炙人口的佳作。
唐朝的韦应物写了一首《听嘉陵江水声寄深上人》:“凿岩泄奔湍,称古神禹迹。夜喧山门店,独宿不安席。水性自云静,石中本无声。如何两相激,雷转空山惊?贻之道门旧,了此物我情。”这位作家对水石之间关系的疑惑与领悟,亦同于苏轼之于琴指。这其实是个高深的哲学问题,因为在佛教看来,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成,事物与事物之间只是由于发生了联系,才得以存在。即如所谓“四大”,《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五说:“譬如机关由业转,地火水风共成身。随彼因缘招异果,一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具一箧。”《圆觉经》说:“恒在此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楞严经》曾对什么是“浊”有一段阐发:“譬如清水,清洁本然,即彼尘土灰沙之伦,本质留碍,二体法尔,性不相循。有世间人取彼土尘,投于净水,土失留碍,水亡清洁,容貌汩然,名之为浊。”也就是说,“浊”是尘土和清水发生了作用而形成的。另一段论述说得更为明确:“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虽有妙音,若无妙指,终不能发。”——苏轼的诗简直就是这段话的形象化。
从字面上看是说,如果说琴可以自己发声,那么为什么把它放在盒子里就没了乐声?如果说声音是由手指头发出的,那么为什么不能凑过耳朵靠近指头直接听到乐声呢?
苏轼在这首诗中思考是:琴是如何发出声音的?根据科学依据可知,其实,琴能演奏出优美的音乐,这不光需要靠琴,还要靠人的指头弹动、敲击钢丝 ,产生振动发出,人的手指和琴同时存在是发出琴音的物质基础,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奏出优美的音乐。
由于钢丝的粗细不同,所以按不同的键,木槌就会敲击相应的钢, 发出不同的声音。
从禅理方面来说,诗人以琴声来解说禅理。诗人通过反问的方式,巧妙而形象地说明了是琴与指的结合,才产生了精美的琴声。一方面,不论是从单纯的琴来说,还是单纯的指来说,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有其在就能发出琴声来,这就是“有”;但琴与指都是无法独自产生出美妙音乐来的,这就是“无”;另一方面,精妙绝伦的琴声却又是的的确确从琴和手指上发出来的,琴声是潜存于琴与指上的,这就是“有”。缺少了琴与指中的任何一个,也不能发出优美的琴声来,这又是“无”。正是这种“无中生有”、“有来自无”、“有无相生”、“有无结合”才会产生美妙无比的琴声来,从而揭示了“有”与“无”结合、“有”“无”统一才能生成万物的普遍道理。须知,琴声潜在于琴上,要靠指头点拨,即靠“有”的推动才能发出声来,但光有指头也无济于事,“有”必依赖“无”即潜在于琴身的音才可生出声。总之,有无相生是万物生成之本。
该诗哲理性很强,富有禅机。佛教视有为无,视生为灭,追求无声无形不生不减,音乐的真实即虚无,所以音乐无所谓真实与否,要以“谐无声之乐,以自得为和”、“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通过内心的感受而自得、反悟禅道。《题沈君琴》否定了琴、指两者和音乐之声的关系,其思想和《楞严经》“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两圆离,是则常真实”相通。
此诗描写夏日江南田野水边的景色:刚下过一阵雨,暖日和风,溪水盈盈;河岸上,草绿花红,柳荫浓密;渲染出明媚、和暖的氛围;同时描绘了儿童牧牛与牛吃草的动态画面,营造了生机无限的意境。全诗远景写意,着色粗放淋漓;近景写人,工笔勾勒,细致入微。诗中浸润着古典的静穆与纯净。
此诗语言浅显易懂。首句写得平易,“晴明风日雨干时”,点明一个大晴天,雨后初晴之日,阳光透亮,风儿流畅,地面的积水正被阳光蒸发,被风儿吹干。一雨一晴,风调雨顺,又是农业生产的好时光。全句展示出的大自然不是死寂的,而是流动的。“草满花堤水满溪”,在这样好的气候条件下,小溪被雨水充盈了,水面和堤齐平,这种情景用“满”字是合适的,常见的;而以“满”字写堤上花儿草儿繁盛之状,原也不足为奇,但“满”在这里作为动词,仿佛青草有意识地去装点堤岸一般,这就生动有趣了。这样的“花堤”,正是放牛的好去处啊。
于是,诗人的眼睛发现了“童子柳阴眠正着”,童子在柳树的浓荫下酣睡。在诗的节奏上,第三句是个顿挫。前两句写的是自然界景物,都充满生气和动态,到了最有生命力的人(又是活泼可爱的孩子),却呼呼大睡,一动不动。轻快的诗歌节奏在这里仿佛停了下来,放慢了速度。然而,情绪上的顿挫,是为了推出第四句“一牛吃过柳阴西。”童子的牛在哪儿呢?牛儿吃着吃着,已经挪到了柳阴的西边去了。因为牧童的安然静止睡眠,使牛儿得以自由自在地吃草,悠然地动着。画面因牛的活动,又活动起来。这样一静一动,和谐自然。这里把牧牛童子和牛的神态写活了,富有生活气息。
这首诗前两句写出了由雨而晴,由湿而干,溪水由浅而满,花草于风中摇曳,大自然充满了生机的律“动”;第三句写出了牧童柳荫下酣睡的自然悠闲的“静”,加上第四句“一牛吃过柳阴西”的时动时静,形成了这首诗独特的生活情趣和原始朴素的美感。
该词描写精美的春归之景,以惜春之怀,发幽婉深恨之情,令人思之不尽,可谓这首词的显著特点。
词的上片写春归之景。从落红铺径、水满池塘、小雨霏霏,到杏园花残、杜鹃啼叫,写来句句景语、情语。清秀柔美,深美婉约。先写飘零凋落的花瓣已经铺满了园间小路,池水上涨已与岸齐平了,再写说晴不晴,说阴不阴,小雨似在逗弄晴天一样。观看杏园已失去了“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动人景色。它像一个青春逝去的女子,容颜显得憔悴而没有光泽了。再听枝头杜鹃鸟儿,传来声声“不如归去”,泣血啼唤,多么令人伤感。
杜牧诗有:“莫怪杏园憔悴去,满城多少插花人”,这句可能化用小杜诗意。作者从所见所闻之春归的景物写起,不用重笔,写“落花”只是“铺径”,写“水”只是“平池”,写“小雨”只是“霏霏”,第三句写“杏园”虽用了“憔悴”二字,明写出春光之迟暮,然而“憔悴”中也仍然有着含敛的意致。片末,总括一句“无奈春归”,其无可奈何之情,已在上述描写中得到充分表现。但也只是一种“无奈”之情,而并没有断肠长恨的呼号,这样就见出一种纤柔婉丽之美。
词的下片,侧重写人。写她独自一人登上冒出柳树枝头的画楼,斜倚栏杆,手捻花枝。这句似由冯延巳《谒金门》:“闲引鸳鸯香径里,手挼红杏蕊”词意化来。紧接着又写下一句“放花无语对斜晖”,真是神来之笔。因为一般人写到对花爱赏多只不过是“看花”、“插花”、“折花”、“簪花”,都是把对花的爱赏之情变成了带有某种目的性的一种理性之处理了。而从“手捻花枝”,接以“放花无语”,又对“斜晖”,委婉含蓄,哀怨动人,充分体现了少游词出于心性之本质的纤柔婉约的特点。
秦观这首词所写从“手捻花枝”到“放花无语”,是如此自然,如此无意,如此不自觉,更如此不自禁,而全出于内心中一种敏锐深微的感动。当其“捻”着花枝时,其爱花是何等深情,当其“放”却花枝时,其惜花又是何等无奈。而“放花”之下,乃继之以“无语”,正是因为此种深微细致的由爱花惜花而引起的内心中的一种幽微的感动,原不是粗糙的语言所能够表达的。而又继之以“对斜晖”三个字,便更增加了一种伤春无奈之情。“放花无语对斜晖”,七个字中只是极为含蓄地写了一个“放花无语”的轻微动作,和“对斜晖”的凝立的姿态,却隐然有一缕极深幽的哀感袭人而来。所以继之以“此恨谁知”,才会使人感到其中之心果然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幽微之深恨。
诚然,词人没有写她“恨”什么。但从词人描绘的这幅春归图里,分明看见她面对春归景色,正在慨叹春光速人易老,感伤人生离多聚少,青春白白流逝。全词蕴藉含蓄,寄情悠远。真是义蕴言中,韵流弦外,具有言尽而意无穷的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