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本意为“有 花纹的丝织品”,后来引申为“美丽”,“绮怀”自是一种美丽的情怀,对清代诗人黄景仁来说,这种美丽来自一种爱情失落无处寻觅的绝望,因而更加凄婉动人。
黄景仁年轻时曾同 自己的表妹两情相悦,但故事却仅有一个温馨的开始和无言的结局。正因如此,在《绮怀》之中,笼罩着隐隐约约的感伤。这种感伤,被那种无法排解的甜蜜回忆和苦涩的现实纠缠着,使得诗人一步步地陷入绝望中。
首联“几回花下坐 吹箫,银汉红墙入望遥”。明月相伴,花下吹箫,美好的相遇。但是这只是一个开始。那伊人所在的红墙虽然近在咫尺,却如天上的银汉一般遥遥而不可及。
第二联“似此星辰 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这是最让人称道的一联,是的,今夜已非昨夜,昨夜的星辰,是记录着花下吹箫的浪漫故事,而今夜的星辰,却只有陪伴自已这个伤心之人。诗人是清醒的,他知道往事不可能重现,而正是因为这种清醒,才使他陷入了更深的绝望。
在黄景仁的诗中, 所有虚幻的安慰全消失了,只有一个孤独的人依旧保持着一种望月的姿势,思念的姿势。试想,诗人独立中庭,久久望月,一任夜晚的冷露打湿了自已的衣裳,打湿了自已的心灵。而这种等待的尽头却只能是一片虚无,这种思念的幻灭以及明明知道思念幻灭却仍然不能不思念的心态,正是最为绝望的一种心态。 第三联“缠绵思尽 抽残茧,宛转心伤剥后蕉”。这句可以和李商隐的《无题》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相媲美。春蚕吐丝,将自已重重包裹,正如诗人自己,用重重思念将自己重重包围。春蚕吐丝尽头是茧,是死,红烛流泪的尽头是灰,是死。而死,自然是人世间最为绝望的结局了。“芭蕉”也是幽怨的意象,李商隐《代赠》诗有“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句。
尾联“三五年时三 五月,可怜杯酒不曾消”。尾联同首联呼应,三五年时三五之月,自然是“几回花下坐吹箫”的往昔,而那时的美酒在今夜早已被酿成苦涩的酒。而这种苦涩是永远也无法消除的。因为,诗人无法不想念,也就无法同往昔和现实的夹缝之中突围出来。法国著名诗人缪塞说:“最美丽的诗歌也是最绝望的诗歌,有些不朽的篇章是纯粹的眼泪。”黄景仁的七言律诗《绮怀十六首之十五》,也正是因为这种绝望而更有了魅力。
薛宝琴对自己幼年经历的夸耀和这些怀古诗的总的情调比较低沉是一致的,都曲折地反映出她原先的家庭已经每况愈下了,否则她不会前来投靠贾府。不过,她眼前所过的总还是贵族小姐的奢华生活,她真正悲哀的日子将随着四大家族的没落而到来,那时候她还会再一次走得远远的,而且将以十分感伤的心情来回忆大观园的生活。
这首《怀古绝句·交趾怀古》在小说中的寓意实际上是说贾元春的。头四个字,《红楼梦》脂砚斋版本一律作“铜铸金镛”,这肯定是原文。后人为切合“交趾”、“马援”,改成“铜柱金城”,这样改,以史实说是改对了,从寓意说是改错了,因为作者用“金镛”是为了隐指宫闱。汉代张衡《东京赋》中有“宫悬金镛”的句子;南朝齐武帝则置金钟于景阳宫,令宫人闻钟声而起来梳妆。要宫妃黎明即起,就是为了“振纪纲”。总之,首句与贾元春“册子”中所说的“榴花开处照宫闱”用意相同。“声传海外”句与她所作灯谜中说爆竹如雷,震得人恐妖魔惧一样,都比喻贾元春进封贵妃时的煊赫声势。马援正受皇帝的恩遇而忽然病死于远征途中,这也可以说是“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望家乡,路远山高”。但由于贾元春之死详情莫知,诗末句的隐义也就难以索解了。
《怀古绝句》不是真正的咏史诗,也不是纯粹为了发思古之幽情而制的春灯谜。它对历史人物、事件的某些鉴赏,并不一定代表作者或小说人物的历史观。
诗人于奉旨使金,被羁不归。后在北方安了家,做了大官,但是,身在金邦心在宋,内心并没有忘却故国。最后还由于他暗中策划南归,事情败露,与全家一起被杀。因此,在他生前,思念故国之情经常流露在笔端。此诗以三月塞北刚吹起春风,而江南已水绿花落,寓诗人对江南春色的眷恋。
“北洹春事休嗟晚,三月尚寒花信风”,按日历看,阴历三月已经到了暮春的季节。在江南,春耕的工作早已干得热火朝天。但这里,北方洹水带,黄土地上,现在才开始春耕。别看是三月了,但春寒仍浓,只不过偶而从南方吹来几阵报信的春风罢了。这里根本不能同春意盎然的江南相比。
“遥忆东吴此时节,满江鸭绿弄残红”,在诗人思潮起伏的脑海里,只能凭着向往,凭着回忆描绘出江南此时的春景。风和日丽,满江清澈的流水。两岸的桃花已谢,落下的花瓣飘流在水面。水面上游过来一群鸭子,它们一面嬉戏,一面追逐流动的花瓣,嘎嘎的声音热闹非凡。后二句诗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北宋灭亡后,南宋高宗起初以扬州为行在,后又定都杭州,称临安。诗中“东吴”语,双管齐下,兼寓思乡和思君之情,言外之旨甚明。
此诗描述南北气候的悬殊,留露出对故国江南的怀念。作者在两宋之交风雨与摇之际慨然请命使金,继为金人所用,终为金人杀害,其生平经历和思想感情确实很复杂,也很难三言两语说清。“诗画心声”,其难以言状的微妙心态跃然纸上。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