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以秦筝为题作歌写送别。全诗可分为三层。
诗的前四句主要写秦筝的音调特色。以“汝不闻”点明此歌乃是为肖正而作,并且强调秦筝,引起全诗,“苦”,概括了秦筝声调的特色。次句又以秦筝构造的复杂暗示曲调将不同寻常。三、四两句则具体写秦筝的声音特色,先直接写声调的幽怨沉缓,然后又以时间的推移写曲调的悠远绵长,人们预知秦筝将奏出动人的曲子。
诗的次四句写送别时弹奏秦筝。先点明水绕树合的红亭,是送别的环境,也是弹筝的环境。次点出所弹曲调为《黄钟乐》和《白芝曲》。然后集中写秦筝的音乐效果:清风飒飒而来,浮云停滞不动。“飒”,透露出凄怨,“云不去”反映出缠绵难舍。这两句不仅用自然界的景物形象写出秦筝之声,而且以物之尚且有知’,衬托了人之不能无感,遂有“闻之酒醒泪如雨”一句,来写秦筝声引起的惆怅别情。
诗的最后两句点明“送”字。归秦地而作秦声,歌题是恰切的。结尾“汝”字与开头“汝7字相呼应,强调“送汝”,而一个“悲”字呼应开头的“苦”字,写出借秦筝传达出的悲苦不忍别离的心情。其中似也包含着弃置州县,难以归京的苦闷。
这首诗情调悲切婉转,催人泪下,韵脚也低沉凝重,突出地表达了诗人送别时凄怆悲苦的心绪。
“杜陵贤人清且廉,东谿卜筑岁将淹。”讲述杜陵贤士清正廉洁、东溪卜筑终老的淡泊人生。其中,“卜筑”强调了东溪公隐居的决心,寓意出东溪公的人品及其决意在此过清贫的生活。
“宅近青山同谢脁,门垂碧柳似陶潜。”诗句中含有两位诗人名字:南朝齐诗人谢朓和东晋诗人陶潜。谢朓诗歌影响了唐代诗风,陶渊明的田园诗风陶醉过了多少代人。诗句中借南朝齐诗人谢朓和东晋诗人陶潜的高尚品格喻杜陵贤人安贫乐道、不慕荣利的人生情怀。
“好鸟迎春歌后院,飞花送酒舞前檐。”描绘出一幅鸟儿后院飞翔高歌、是飞花落絮送酒的艳丽景色,更是突显出《题东溪公幽居》中的“幽”字,幽僻之处、深而幽静。与此同时,诗人将“飞花”拟人化,飘舞的花朵“送酒”为来客喝酒助兴,以此营造热烈氛围,暗示了主人对客人的真诚。
“客到但知留一醉,盘中只有水晶盐。”意境开阔,让人感受到杜陵贤人的纯朴善良、热情好客的性情,但亦蕴含着盘内空空没有菜蔬、三亩两亩闲田也懒种的田园生活,表现出东溪公的“清且廉”,照应开头,首尾照应,再次升华主旨。
全诗围绕“清”“廉”两字为主线,以谢脁、陶潜喻东溪公杜陵贤人,诗中通过情景交融的手法,突显杜陵贤人的清正廉洁、高雅绝浴,同时也肯定了东溪公的淡泊明志之情。
全文记载了范仲淹购置义田的经过,赞扬范仲淹乐善好施的精神,同时斥责当时那些只知自肥的封建官吏。全文以古衬今,中心明确,语言朴实,感情深切。
本文通篇以“义”字作线眼,旨在表彰范文正公自奉俭约,购置义田,以养济群族之人的高风义行。全文采取先叙后议的方式,略可分为叙述、议论与补述三大部分,又可细分为六段:
大抵前三段以叙述为主,是文章的主体。将范文正公乐於助人的秉性、义田制度的概况及设立义田的夙愿,作了一个简要的说明,以为后段的议论作张本。
首段言简意赅,以“平生好施与,择其亲而贫,疏而贤者,咸施之”作为全文的纲领,用以提起下文。文中点明范文正公“好施予”、“赡族人”之善性,是为创办义田的伏笔;且强调施助并非来者不拒的浮滥,而是以“亲而贫,疏而贤”为主要对象。
第二段由总叙而分叙,采取节节进逼的手法,详细记叙义田设置的经过及其良好的规模制度。以“方贵显时”点出时机,“号曰义田”点出主题,“养济群族之人”说明义田的目的,“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婚葬,皆有赡”为总纲,并领起下文,然后再将救助的概况、对象、管理者及自给自足的运作方式作原则性的概述,具体而微地使人感受到范文正公义田的规模轮廓。尤其在叙述施行办法时,为避免行文之僵化、句式之刻板,特别使用“错综格”中“抽换词面”的修辞方法,例如在“嫁女者五十千”、“再嫁者三十千”等四句同样叙述文句之后,转用“葬者如再嫁之数”的表述方法,使得规章制度的介绍,不致於失之严肃呆滞,反而使得语气鲜活灵动,引人共鸣。
第三段则采用追叙法,以“尝有志於是矣,而力未逮者三十年”,追溯范文正公立志多年方能实现的艰苦历程,更加突显这份志业的艰难与志向的坚定。再以子孙修业承志的情形“如公之存也”,来展现子孙的贤肖以衬托范文正公的高洁人格,并可由此见出义田制度“规模远举”之可能,这尤其是“终其身而没”的前贤们,无法望其项背的所在。更进一层以“殁之日,身无以为敛,子无以为丧,惟以施贫活族之义,遗其子孙而已”描写出范文正公自奉俭约、养济群族的仁者襟怀与高洁人格,令人感动。
第四、五两段为议论。第四段也是先叙后议,以晏子亲亲仁民的美德正衬范文正公“规模远举”之贤在晏平仲之上。文中先以较大篇幅叙述晏子周济齐士三百馀人的故事,并以“先父族,次母族,次妻族,而后及其疏远之贤。”儒家之“仁有等级”与孟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德性比拟之,用以证明晏子的确具有仁者的心怀;以衬托法归结於“观文正之义,贤於平仲”两句,晏子已贤,而范文正公则更加是难能可贵,“其规模远举,又疑过之”正是在极尽赞美晏子之后,以贤衬贤,垫高范文正公好仁之德,节节逼进,处处蓄势,文章气势流畅且具有说服力。此外,在桓子与晏子的对话之中,人物语言之神态表情,栩栩如生,颇具有临场感。
第五段则以今昔对比,感慨世风日下,只图一己之享乐,而不知推己及人之仁爱。以“殁之日,身无以为殓,子无以为丧”的事实与“世之都三公位,享万锺禄”的达官显宦“奉养之厚,止乎一己”的现象作鲜明的对比,用不肯济人饥寒的权贵显宦,来反衬范文正公之义行可风。尤其是以四个连句的排比,极写显宦之奢靡享乐、卿士大夫及士人自养丰厚,又以“况於施贤乎!”、“况於他人乎?”两层,照应范文正公的“义”,而归纳出:“是皆公之罪人也”的结论,真是当头棒喝,发人深省。在这两段一扬一抑、借宾显主的映衬写法之中,既可以深化主题的意境引人共鸣,同时也表现出作者内心世界的价值判断与好恶取舍。
末段补述所以写作此篇文章之缘故。先以三句排比句来总结范文正公一生的行迹与事功,表达对范文正公无尽的崇敬与景仰,然而此事后世必有史官会加以记载。作者只是就“独高其义,因以遗於世”的一笔扣题,标明其作记命意的所在。
全文以记事为主,记人为辅,在平实流畅的笔调中,既批判了世风日下,自养丰厚,而无视族人饥苦之自私之士,也让我们对范公自奉俭约,周济群族,人饥己饥的高风义举更加景仰向慕,想见其为人。
这是一首抒写闺中怀人的小词。此词上阕写户外:雨后斜阳照着枝上残花,游蜂窃得花香,飞进蜂窝酿蜜。下阕写户内:闺房之内,悄无一人,只见窗外春风掠过,竹影斑驳映地,香炉内的水沉香料,整天吐着轻微的氤氲。此词通体停匀,轻重平衡,尤以两结轻灵蕴藉,如一足亭亭玉立,饶有无穷情致。
上片写屋外景物。这是一个暮春的傍晚,一场春雨刚过,枝头的几朵残红被雨水沾湿了,还没有随风飞散凋落;一带疏篱,透过了星星点点的斜晖。“残红”点明春暮,“斜晖”点明日暮。春残、日幕,再加上暂留枝头的残红、转瞬即逝的斜晖,这一切物象,对于一个在怀人的寂寞期待中消逝着青春岁月的闺中人,自会引起很深的怅触。
上两句写静物,接下来一句转写活动中的事物:“游蜂酿蜜窃香归。”游蜂采花酿蜜,本身就标志着春天的活泼生机和散发着欢乐的青春气息,它在傍晚时分窃香满载而归,更标志着春天的收获和美好的归宿。这对于向往着青春欢乐的女主人公来说,又是一种撩拨和刺激。“窃香”二字,还包蕴着某种爱情上的暗示。如果说,前两句是用春残、日暮的景象正面烘托,那么这一句便是用富于活力的物象反面衬托。手法不同,目的却是一致的。
“金屋无人风竹乱,衣篝尽日水沉微。”从屋外过渡到屋内。“金屋”暗用金屋藏娇的典故,暗示女主人公的身份可能是贵家姬妾一流。傍晚时分,整个屋宇庭院,空寂无人,唯见微风起处,竹影参差摇曳。这静中之动,越发衬托出了金屋的静悄与寂寞。屋子里面,燃着沉水香的熏笼,因为已经熏燃了一整天,只剩下了一丝丝似有若无的香烟。这景象,透出了金屋永日的寂静和女主人公意绪的索寞无聊。“乱”字,“微”字,还让人联想到女主人公心情的不宁和思绪的涩滞。
前面五句,从屋外到屋内,通过层层铺叙渲染,已经创造出一个充满寂寞无聊、空虚怅惘气氛的环境,困居金屋的女主人公的伤春意绪也隐然可触,结句势必要归结到女主人公身上,而且似乎必用重笔方能有力地收住。但出乎意料的是,作者在这里并没有直接让女主人公出现,只用作者的口吻侧面虚点,还采用了“一春须有忆人时”这种带有猜度意味的轻软笔意,仿佛说:处在这样空寂的环境里,金屋中人在整个春天总该会有怀人的时候吧。明明是必然会有,却故意用或然的口吻;重意轻点,内容与形式似乎不协调,却反而更加让人感觉到这轻点所蕴含的感情容量。微婉含蓄的表达方式在这里得到了重笔直抒所不能得到的效果。这一收束,与前面的含蓄笔法也构成了和谐的统一。
这首词情景相分,又交融无间。表达上文从字顺,选用意象清丽流畅。下片写人情,亦从自然中流露,不显伤感、不表怨怒,一气呵成。
李白诗“芳草换野色”,杜甫诗“竹风连野色”,姚合诗“嫩苔粘野色”,这些诗句中的“野色”,都可以按郊野的景色理解。然而,范仲淹这首诗里的“野色”,却别有所指,指一种具体的东西。这东西,非烟非雾,可开可合,能歇能行,而又难以实指,不可名状,无法形容。但是,春日郊行,诗人凝神四望,触目皆是这种东西,只见它在浮动,在荡漾,在闪烁;它是空气,还是水汽,抑或是一种光的折射,单凭直觉,是很难分辨清楚的。这东西本身已不好描绘,至于喝足了酒,醉眼朦胧所见到的这东西的模样,更是难以捉摸了。这首诗的成功之处正是把这种看不清楚的东西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了。即梅尧臣所说的“写难状之景,如在目前”。
范仲淹描摹野色:首先,他选定了春季这个最丰富多彩的季节作为背景,然后从春天的不可捉摸的氛围中提炼出有代表性的景象来作暗点陪衬,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表现了野色的美好。
野色既然是无所不在,但又不是实体,诗人马上把它与烟雾这些流动虚幻、不能触摸的东西联系起来,说它不是烟,也不是雾,但如同烟雾一样,浓密地映照笼罩着楼台。首句用的是否定中带有肯定的手法,野色与烟雾当然不是同样的东西,但有相近的性质,它占据了每一处视线与感觉所能到达的地方。实际上,诗把烟雾也作为野色的一部分写了进去。首联是通过同类作譬,又以楼台这一实物作参照,说明野色的存在,下面两联也都采用这一方法,继续铺写。诗说白鸟在野地里飞,把野色给点破;夕阳照着野外,把野色给剖开。野色弥漫,它不愿随着芳草的消歇而减少消失,又好像追随着远处的船帆,渐渐逼近。这两联用了一连串动词,使表面上看不见、不存在的东西,通过白鸟、残阳、芳草、远帆的动作与变化,有力地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这种写法,就好比写风而着力刻画草木摇动、落英缤纷,写月而极力描写飘浮的云一样。末联“谁会山公意?登高醉始回”,在朦胧之中翻进一层。山公山简镇守襄阳时,经常至习家池饮酒,大醉而归。作者以山简自况,说他登山喝酒,归时醉眼模糊,见到这种野色。白居易“花非花,雾非雾”,是写老眼昏花,这里则是以醉酒眼花,来突出野色的迷离恍惚。总之,无论是物,或者是人,都是为标现野色服务的,都是“虚者实之”的实体。
烘托野色的实体,并非实打实地端出来,不是照像式的再现,而是实中有虚,因而透过朦胧野色,一幅玲珑剔透、笔墨淋漓的山水画就展现出来:天上挂着红色的夕阳,空中飞着白色的鸟儿,烟岚笼罩着楼台,芳草连接着江边,帆影露出于江中,还有自远山醉归的主人。这些景物与野色相映照,虚虚实实,藏头露尾,如同云中龙,构成一幅美丽迷人的图画。在这幅图画里,体现出作者豪爽的性格和旷达的情怀。诗的用意正是要通过野色和这美丽的画面来表现作者的乐观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