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百字短文记述了齐桓公在会晤诸侯时接受周襄王赏赐祭肉的一个场面。粗读似乎平淡无奇,细品则觉别有滋味。
依据周朝的规矩,“胙”是不应赐给异姓诸侯的,并且诸侯受赐必须“下拜”。周襄王却破例赐给齐侯“胙”并传令免去“下拜”之礼。这是为什么?齐桓公虽已年迈功高,且当着众诸侯的面,坚持要“下拜”受赐,绝不违礼法,又是为什么?文章围绕“下拜”二字,一波三折,既反映了周王室的衰微,也反映了当时还普遍存在尊周意识。
周襄王对齐侯的特殊礼遇,不无讨好巴结之嫌,企盼霸主尊周,以维持周王室的生存与面子。他未必不觉屈辱、难堪,心中酸苦唯有自知。齐桓公为春秋五霸之首,这时已任诸侯盟主数十年,功高年迈,傲视群雄,称霸中原。周天子在他心目中未必有多大分量。但他在接受周天子赏赐时却表现出受宠若惊、诚惶诚恐的情态,非但谦恭有礼,甚至近于肉麻。与其说他的言行带有矫揉的成分,毋宁说他的表演相当成功。霸主尊周,固然是给周王室面子,而他表演的真正目的,则是给在场与不在场的诸侯看,借周天子的名号,使自己的霸权合法化。挟天子以令诸侯,他是后世曹孟德一类奸雄的祖师爷。
《左传》刻画人物,往往着墨不多,很少客观地描绘,而是通过人物的语言和行动表现人物性格。本文写齐桓公只有一段话、一套程式化动作,却把一个雄才大略、老谋深算的形象刻画得形神毕肖。
附带说一句,《左传》作者评价历史人物的准则与当时儒家“尊王”的宗旨是一致的。所以文章在平稳朴实中仍可见到作者对齐桓公的赞许。
这是一首以古讽今、寄慨抒怀的五言古诗。诗的主题是感慨怀才不遇。
前四句用战国时燕昭王求贤的故事。燕昭王决心洗雪被齐国袭破的耻辱,欲以重礼招纳天下贤才。他请郭隗推荐,郭隗说:王如果要招贤,那就先从尊重我开始。天下贤才见到王对我很尊重,那么比我更好的贤才也会不远千里而来了。于是燕昭王立即修筑高台,置以黄金,大张旗鼓地恭敬郭隗。这样一来,果然奏效,当时著名游士如剧辛、邹衍等人纷纷从各国涌来燕国。在这里,李白的用意是借以表明他理想的明主和贤臣对待天下贤才的态度。李白认为,燕昭王的英明在于礼贤求贤,郭隗的可贵在于为君招贤。
然而,那毕竟是历史故事。次四句,诗人便化用前人成语,感讽现实。“青云士”是指那些飞黄腾达的达官贵人。《史记。伯夷列传》说:“闾巷之人欲砥行立名者,非附青云之士,恶能施于后世者!”意思是说,下层寒微的士人只有依靠达官贵人,才有可能扬名垂世,否则便被埋没。李白便发挥这个意思,感慨说,无奈那些飞黄腾达的显贵们,早已把我们这些下层士人象尘埃一样弃置不顾。显贵之臣如此,那么当今君主怎样呢?李白化用阮籍《咏怀》第三十一首讽刺魏王语“战士食糟糠,贤者处蒿莱”,尖锐指出当今君主也是只管挥霍珠玉珍宝,追求声色淫靡,而听任天下贤才过着贫贱的生活。这四句恰和前四句形成鲜明对比。诗人在深深的感慨中,寄寓着尖锐的揭露和讽刺。
现实不合理想,怀才不获起用,那就只有远走高飞,别谋出路,但是前途又会怎样呢?李白用了春秋时代田饶的故事,含蓄地抒写了他在这种处境中的不尽惆怅。田饶在鲁国长久未得到重用,决心离去,对鲁哀公说:“臣将去君,黄鹄举矣!”鲁哀公问他“黄鹄举”是什么意思。他解释说,鸡忠心为君主效劳,但君主却天天把它煮了吃掉,这是因为鸡就在君主近边,随时可得;而黄鹄一举千里,来到君主这里,吃君主的食物,也不象鸡那样忠心效劳,却受到珍贵,这是因为黄鹄来自远方,难得之故。所以我要离开君主,学黄鹄高飞远去了。鲁哀公听了,请田饶留下,表示要把这番话写下来。田饶说:“有臣不用,何书其言!”就离开鲁国,前往燕国。燕王立他为相,治燕三年,国家太平。鲁哀公为此后悔莫及。(见《韩诗外传》)李白在长安,跟田饶在鲁国的处境、心情很相似,所以这里说“方知”,也就是说,他终于体验到田饶作“黄鹄举”的真意,也要离开不察贤才的庸主,去寻求实现壮志的前途。但是,田饶处于春秋时代,王室衰微,诸侯逞霸,士子可以周游列国,以求遂志。而李白却是生活在统一强盛的大唐帝国,他不可能象田饶那样选择君主。因此,他虽有田饶“黄鹄举”之意,却只能“千里独徘徊”,彷徨于茫茫的前途。这末二句,归结到怀才不遇的主题,也结出了时代的悲剧,形象鲜明,含意无尽。
《古风》五十九首都是拟古之作。其一般特点是注重比兴,立意讽托,崇尚风骨,气势充沛,而语言朴实。这首显然拟阮籍《咏怀》体,对具体讽刺对象,故意闪烁其词,但倾向分明,感情激越,手法确似阮诗。这表明李白有很高的诗歌艺术素养和造诣。但从诗的构思和诗人形象所体现的全篇风格来看,这诗又确实保持着李白的独特风格。如上所述,首四句是咏历史以寄理想,但手法是似乎直陈史事,不点破用意。次四句是借成语以慨现实,但都属泛指,读者难以猜测。末二句是借故事以写出路,但只以引事交织描叙,用形象点到即止。总起来看,手法是故拟阮籍的隐晦,而构思则从理想高度来揭露现实的黑暗,表现出李白那种热情追求理想的思想性格,和他的诗歌艺术的一个主要的风格特征。
此词上片通过写景表现时光的流逝,来烘托心中的闺思。下片通过人物行为表现对心上人的思念,情感委婉、真实。
上片从分手的时候写起:“去时梅萼初凝粉,不觉小桃风力损。”唐刘禹锡《崔元受少府自贬所还遗山姜花以答之》:“驿马损筋骨,贵人滋齿牙。”这里指桃花被风摧残而凋谢。这两句是说:分手的时候,梅花刚要长出花蕾,不知不觉小桃花也已经凋谢。“梨花最晚又凋零,何事归期无定准?”梨花在清明前后开放。晏殊《破阵子·春景》:“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这两句是说:开花最晚的梨花都已经凋落,你因为什么事耽搁还确定不了归来的日期?上片三折而下,写心上人久不归来,闺中人相思日重。
下片前两句具体描绘相思之情:“阑干倚遍重来凭,泪粉偷将红袖印。”“阑干倚遍”,说明登高盼归次数之多,而又“重来凭”,表现出相思之深、之切。“泪粉偷将红袖印”是说擦拭眼泪把衣袖弄上了脂粉。“偷”字表现出相思之情怕人知道的害羞之态,将情感写得很含蓄。结语由盼心上人不归,转而怨恨蜘蛛、喜鹊:“蜘蛛喜鹊误人多,似此无凭安足信。”这两句是说:蜘蛛和喜鹊已多次报喜讯,但心上人始终未归,真是“误人”不浅,像这样地不讲信用怎么能让人相信。不怨人不归,而怨蜘蛛、喜鹊“无凭”,无理而妙。
此词以浅近质朴之语,曲折表现思妇幽怨之情,足见词人笔力不浅。
这首送别诗通过想象描绘了吴地秀美的风光,毫无离别时的伤感情绪,笔致新颖可喜,仅在结尾处轻轻点出送别之意。唐代的苏州又称吴郡。作者送人前往漫游的吴县,又叫姑苏,是当时苏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儿是富庶的鱼米之乡,丝织品闻名全国,还有不少古迹,作品抓住这些特点,通过描绘,便把这个典型的江南水乡城市活托出来了。作者对它熟悉而又有感情,所以人们读来亲切有味。
“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苏州的最大特色是水。自从伍子胥在苏州建城以来,城里水道纵横,渔船星数,水上的生活便一直是当地人们最主要的生活。诗歌的颔联承接“人家尽枕河”而来,点明的就是这样的当地特色。“古宫闲地少”这五个字是杜荀鹤用漫笔写出的苏州历史。春秋时期苏州是吴国的首都,在漫长的时光变迁里,苏州已经由一个政治要地转变为经济重地了。在唐朝,全国的经济重心开始逐步南移,虽然没有宋朝那么明显,但带来的直接影响还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才会有“古宫闲地少”的情况出现。
“水港小桥多”则是诗人用写实般的白描手法营造出来的水乡美景。对于国家政治文化重心所在的北方来说,一座水城如若不是亲眼所见,总是会觉得不可思议的,所以简单的意象组合就能为没来过水乡的人们营造出一个梦般的图画:弯弯的河道,较之于整齐宽敞的官路,多的是潺潺流动的灵性。遍布的小桥,连接着生活的此岸和彼岸,蹲在桥上的时光以及人们伫立桥头眺望远方的守候,也不是北方那挣扎在朔风之下坚韧得近乎麻木的汉子们所能轻易理解的。小桥、流水构建的生活,有着令人心折的精致和让人轻易陷入的漫不经心。这样的美,别处寻无可寻。
生活是流动的。生活中所有的美丽都是从流动中彰显出来。“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杜荀鹤很喜欢“夜市”和“春船”的组合,在另一首《送友游吴越》里,“夜市桥边火,春风寺外船”便和这句异曲同工。像这样繁荣、热闹的诗句,读来是非常喜人的。在中国古代,只有经济发达的城市才会有夜市,莲藕则更是当地最具特色的水产。绫罗绸缎又是生活富足的象征。仔细吟诵诗句,仿佛真的可以看见操着苏州话的人们正趁着夜市的灯火谈论生计。那些远方微明的灯火,一晃一晃,仿佛黑夜中闪烁温暖的星星。水乡所有的生活,就像没有受到任何打搅的世外桃源,在微醺的醉意里,融化了。
“遥知未眠月,乡思在渔歌。”此联是诗人所设想的别全诗于后情景。此处才道出了送别之意,足见诗人谋篇布局之匠心独具,显得余味悠长,耐人寻味。
此诗以想象出之,格调清新活泼,篇末喟然一叹,可谓动人情思,引人遐想。诗人笔下的江南水乡,在其精心描绘下更是活脱而出,令人读来如临其境,恍如人在画中游。
“我居北海君南海”,起势突兀。写彼此所居之地一“北”一“南”,已露怀念友人、望而不见之意;各缀一“海”字,更显得相隔辽远,海天茫茫。作者跋此诗云:“几复在广州四会,予在德州德平镇,皆海滨也。”
“寄雁传书谢不能”,这一句从第一句中自然涌出,在人意中;但又有出人意外的地方。两位朋友一在北海,一在南海,相思不相见,自然就想到寄信;“寄雁传书”的典故也就信手拈来。李白长流夜郎,杜甫在秦州作的《天末怀李白》诗里说:“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强调音书难达,说“鸿雁几时到”就行了。黄庭坚却用了与众不同的说法:“寄雁传书——谢不能。”意谓:我托雁儿捎一封信去,雁儿却谢绝了。“寄雁传书”,这典故太熟了,但继之以“谢不能”,立刻变陈熟为生新。黄庭坚是讲究“点铁成金”之法的,王若虚批评说:“鲁直论诗,有‘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喻,世以为名言。以予观之,特剽窃之黠者耳。”(《滹南诗话》卷下)类似“剽窃”的情况当然是有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上面所讲的诗句,可算成功的例子。
“寄雁传书”,作典故用,不过表示传递书信罢了。但相传大雁南飞,至衡阳而止。王勃《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云:“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秦观《阮郎归》云:“衡阳犹有雁传书,郴阳和雁无。”黄庭坚的诗句,亦同此意;但把雁儿拟人化,写得更有情趣。
第二联在当时就很有名。这两句诗所用的词都是常见的,甚至可说是“陈言”,谈不上“奇”。张耒称为“奇语”,当然是就其整体说的;可惜的是何以“奇”,“奇”在何处,他没有讲。其实,正是黄庭坚这样遣词入诗,才创造出如此清新隽永的意境,给人以强烈的艺术感染。
任渊说这“两句皆记忆往时游居之乐”,看来是弄错了。据《黄几复墓志铭》所载,黄几复于熙宁九年(1076年)“同学究出身,调程乡尉”;距作此诗刚好十年。结合诗意来看,黄几复“同学究出身”之时,是与作者在京城里相聚过的,紧接着就分别了,一别十年。这两句诗,上句追忆京城相聚之乐,下句抒写别后相思之深。诗人摆脱常境,不用“我们两人当年相会”之类的一般说法,却拈出“一杯酒”三字。“一杯酒”,这太常见了,但惟其常见,正可给人以丰富的暗示。沈约《别范安成》云:“勿言一樽酒,明日难重持。”王维《送元二使安西》云:“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杜甫《春日忆李白》云:“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故人相见,或谈心,或论文,总是要吃酒的。仅用“一杯酒”,就写出了两人相会的情景。诗人还选了“桃李”、“春风”两个词。这两个词,也很陈熟,但正因为熟,能够把阳春烟景一下子唤到读者面前,用这两个词给“一杯酒”以良辰美景的烘托,就把朋友相会之乐表现出来了。
其实要用七个字写出两人离别和别后思念之殷,也不那么容易。诗人却选了“江湖”、“夜雨”、“十年灯”,作了动人的抒写。“江湖”一词,能使人想到流转和飘泊,杜甫《梦李白》云:“江湖多风波,舟楫恐失坠。”“夜雨”,能引起怀人之情,李商隐《夜雨寄北》云:“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在“江湖”而听“夜雨”,就更增加萧索之感。“夜雨”之时,需要点灯,所以接着选了“灯”字。“灯”,这是一个常用词,而“十年灯”,则是作者的首创,用以和“江湖夜雨”相联缀,就能激发读者的一连串想象:两个朋友,各自飘泊江湖,每逢夜雨,独对孤灯,互相思念,深宵不寐。而这般情景,已延续了十年。
晚唐温庭筠不用动词,只选择若干名词加以适当的配合,写出了“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两句诗,真切地表现了“商山早行”的情景,颇为后人所称道。欧阳修有意学习,在《送张至秘校归庄》诗里写了“鸟声梅店雨,柳色野桥春”一联,终觉其在范围之内,他自己也不满意(参看《诗话总龟》、《存余堂诗话》)。黄庭坚的这一联诗,吸取了温诗的句法,却创造了独特的意境。“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这都是些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其中的每一个词或词组,都能使人想象出特定的景象、特定的情境,展现了耐人寻味的艺术天地。
同时这两句诗,还是相互对照的。两句诗除各自表现的情景之外,还从相互对照中显示出许多东西。第一、下句所写,分明是别后十年来的情景,包括眼前的情景;那么,上句所写,自然是十年前的情景。因此,上句无须说“我们当年相会”,而这层意思,已从与下句的对照中表现出来。第二、“江湖”除了前面所讲的意义之外,还有与京城相对的意义,所谓“身在江湖,心存魏阙”,就是明显的例证。“春风”一词,也另有含意。孟郊《登科后》诗云:“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和下句对照,上句所写,时、地、景、事、情,都依稀可见:时,十年前的春季;地,北宋王朝的京城开封;景,春风吹拂、桃李盛开;事,友人“同学究出身”,把酒欢会;情,则洋溢于良辰美景、赏心乐事之中。
“桃李春风”与“江湖夜雨”,这是“乐”与“哀”的对照;“一杯酒”与“十年灯”,这是“一”与“多”的对照。“桃李春风”而共饮“一杯酒”,欢会极其短促。“江湖夜雨”而各对“十年灯”,飘泊极其漫长。快意与失望,暂聚与久别,往日的交情与当前的思念,都从时、地、景、事、情的强烈对照中表现出来,令人寻味无穷。张耒评为“奇语”,并非偶然。
后四句,从“持家”、“治病”、“读书”三个方面表现黄几复的为人和处境。
“持家,——但有四立壁”,“治病,——不蕲三折肱”。这两句,也是相互对照的。作为一个县的长官,家里只有立在那儿的四堵墙壁,这既说明他清正廉洁,又说明他把全部精力和心思用于“治病”和“读书”,无心、也无暇经营个人的安乐窝。“治病”句化用《左传·定公十三年》记载的一句古代成语:“三折肱,知为良医。”意思是:一个人如果三次跌断胳膊,就可以断定他是个好医生,因为他必然积累了治疗和护理的丰富经验。在这里,当然不是说黄几复会“治病”,而是说他善“治国”,《国语·晋语》里就有“上医医国,其次救人”的说法。黄庭坚在《送范德孺知庆州》诗里也说范仲淹“平生端有活国计,百不一试埋九京”。作者称黄几复善“治病”、但并不需要“三折肱”,言外之意是:他已经有政绩,显露了治国救民的才干,为什么还不重用,老要他在下面跌撞呢?
尾联以“想见”领起,与首句“我居北海君南海”相照应。在作者的想象里,十年前在京城的“桃里春风”中把酒畅谈理想的朋友,如今已白发萧萧,却仍然像从前那样好学不倦。他“读书头已白”,还只在海滨作一个县令。其读书声是否还像从前那样欢快悦耳,没有明写,而以“隔溪猿哭瘴溪藤”作映衬,就给整个图景带来凄凉的氛围;不平之鸣,怜才之意,也都蕴含其中。
黄庭坚推崇杜甫,以杜甫为学习榜样,七律尤其如此。但比较而言,他的学习偏重形式技巧方面。他说:“老杜作诗,退之作文,无一字无来处,盖后人读书少,故谓韩、杜自作此语耳。古之能为文章者,真能陶冶万物,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答洪驹父书》)而杜甫的杰出之处主要表现在以“穷年忧黎元”的激情,艺术地反映了安史之乱前后的广阔现实。诗的语言,也丰富多彩,元稹就赞赏“怜渠直道当时语,不着心源傍古人”的一面。当然,杜甫的不少律诗,也是讲究用典的;黄庭坚把这一点推到极端,追求“无一字无来处”,其流弊是生硬晦涩,妨碍了真情实感的生动表达。但这也不能一概而论。例如这首《寄黄几复》,就可以说是“无一字无来处”。但并不觉晦涩;有的地方,还由于活用典故而丰富了诗句的内涵;而取《左传》《史记》《汉书》中的散文语言入诗,又给近体诗带来苍劲古朴的风味。
黄庭坚主张“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他的不谐律是有讲究的,方东树就说他“于音节尤别创一种兀傲奇崛之响,其神气即随此以见”。在这一点上,他也学习杜甫。杜甫首创拗律,如“落花游丝白日静,鸣鸠乳燕青春深”,“有时自发钟磬响,落日更见渔樵人”等句,从拗折之中,见波峭之致。黄庭坚推而广之,于当用平字处往往易以仄字,如“只今满坐且尊酒,后夜此堂空月明”,“黄流不解涴明月,碧树为我生凉秋”,“清谈落笔一万字,白眼举觞三百杯”等都句法拗峭而音响新异,具有特殊的韵味。这首《寄黄几复》亦然。“持家”句两平五仄,“治病”句也顺中带拗,其兀傲的句法与奇峭的音响,正有助于表现黄几复廉洁干练,刚正不阿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