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采用的是白描手法。作者抓住急遽变化中的事物,恰当地表现出它们的变化。是诗人在诗歌创作初期所作的写景诗的代表,说明当时诗人已经具备了因物赋形的艺术功力。
诗的前四句描写的是荆州水路途中早晨在江上看山的图景。时令是冬季,诗人在初升的日光中,前望崖岸剥落的山岭,草木荒疏萧索,在日光的照射下,呈现出赤红的颜色。船不断地前进,诗人却没有感觉到船动,而只感觉到两岸的山在不断地移动。船下行,看到的山是上行。“如走马”,意思是山像马一样在走动,这里诗人是采用化静为动的写作手法,以反衬船速之快。同时也可见蜀中的山之多,因为蜀中的山连绵不断,“马”连成了群,一群一群地在自己眼前飞快地过去。船在加快速度前进,前面的山高低不齐,不成马形,后面的山却像受了惊的马群失去队形乱哄哄地奔跑。
诗的后四句描写所见山上道路以及环边小景。傍晚时分,前行途中,偶一回头,把目光转向盘旋曲折的山路上,看到在落日余晖之中,天空孤云飘荡,山上云气缭绕,加之山路上的行人,景色美妙如新成之画。而最后两句“舟中举手欲与言,孤帆南去如飞鸟。”诗人正想举手和他说话,而船“如飞鸟”已驶过去了。记下了一刹那,又是一种境界。这里写了船动。由雄悍、廓大转入细徐,跌宕而有致。
在这首诗中诗人描摹的景物,既有立体感,又有动态感,画面鲜明。运用比喻,新鲜活泼,语言明快而自然,风格雄健。诗人于字里行间,充满了对优美的自然景色的欣悦和向往之情。这首诗呈现了苏轼诗风的基调。
诗人因文成名,也因文惹祸,酿成了轰动一时的“清风”诗案,这首诗因此成为诗人的断头诗。
徐骏因风吹乱了他的书页,引发诗兴,吟了一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便招致了杀身之祸。清朝当权者认为,“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是诗人在嘲讽清朝统治者不识书,不适合统治。这“清风”诗案,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封建专制统治下,文字是极易招祸的。
当时清朝盛行文字狱,凡清统治者认为有碍于专制集权统治的著述、文字,必兴起大狱,肆意株连。其中比较突出的康熙二年的庄氏明史案、雍正六年的吕留良案等等。清朝大兴文字狱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君主专制和满族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其后果极其严重,极大地摧残和钳制了思想文化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