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描写了临江之麋依仗主人的宠势而傲“内犬”,最终落得个被“外犬”“共杀食之”的悲惨结局,影射了那些无才无德、依势放纵、恃宠而骄的奴才,讽刺了他们的悲惨命运,也讽刺了那些无自知之明,认敌为友,结果招致灭亡的人。文章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细致逼真,形象传神。
这篇寓言在艺术表现上的主要特点有三:第一,状物摹形生动形象,情景如见。如写主人抱幼麋归家,一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八个字活画出群犬一拥而上,急欲啖食之态。下文写麋与犬狎戏,说“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写犬畏主人,一面与麋周旋,一面垂涎三尺之状,也十分传神。又如“外犬见而喜且怒”,用拟人的笔触刻画犬的心理活动也很形象。
第二,虽属寓言,状写动物,叙写却入情入理。见出作者体味物情之细,文字叙述之工。如写麇与犬习熟过程,开始入门,群犬垂涎,所以主人叱喝。之后,主人抱麋与犬习熟,由开始之不动,渐至与犬戏耍。进一步写麋渐大,与犬已熟,随意戏闹,竞忘了己之为麋,这个发展过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第三,寓意深厚,对讽喻之意不作详尽展开,主要通过故事和形象本身体现出来,可让人从不同角度玩味受教。如寓言结尾只一句收束,“麇至死不悟。”寓意深沉。“至死不悟”四个字,既表达了作者的厌恶之情,也勾画出麋的可怜与可悲。
《临江之麋》以揶揄的口吻讽喻了社会上“依势以干非其类”的人。“忘己之麋”任性妄为,冒犯外物,以寻得快乐,可当它失去了主人的庇护,轻而易举地就被外犬“共杀食之”。更加可悲的是它至死还没有明白个中原因。古往今来,行事不知推己之本,躺在别人怀抱里讨口饭吃还自鸣得意的人,并不少见。从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中揭示出深刻的讽喻意义,正是它以小见大的艺术魅力所在。
诗人从旅途中截取了最后一段行程来写。新林,离诗人此行目的地南齐的京城金陵(今南京市)西南不远。距目的地将到未到之际,在艺术表现上乃是一个“包含最丰富的时刻”,因为此时诗人的心潮恰值高峰,意最难平。选择这样的时刻,有助于诗情的激荡和集中抒发。题面中的“暂使”二字,已经流露出“疲马恋故轩”的依依之情;而“赠西府同僚”又明言此诗是呈献给知己故人的,因而自不妨披肝沥胆直抒胸臆而无所避忌。
与一般记述行旅的诗作不同。诗人不从交代本事人手,而是劈头便将汹涌而来的诗情喷薄吐出。首二句如奇峰突起,气势非凡。“大江流日夜”写出了舟行在水天茫茫之际,惟有以江流为伴的旅思,其中不无王命急宣、昼夜兼程的况味。“客心悲未央”则突如其来将无尽的悲感推出。这两句一写物象,一写人情,两者本不相涉,作者把它们同时组合在诗篇的发端处,却使之产生了一种张力,一种若无却有此呼彼应的联系。在这里,滔滔不息的江流构成了“外景”,激荡不已的客心则构成了“内景”。一内一外互相生发又互相映衬,突出了诗人风波失所的主要感受,为全篇定下了悲怆的基调。五代李煜:“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构想和此诗相近,就传统的表现手法说,李词用的是“比”,这首诗用的是“兴”,“兴”较之“比”常具有更直接的感发性和涵咏回味的象征意蕴。诗一开头就以壮观的画面和强烈的激情形成先声夺人的磅礴气势。
诗的三、四两句顺“悲”字而下,把行程中的千头万绪归结到一点。即身心两违的思想矛盾和痛苦。按身之所在言,东行至此,离目的地已经日益迫近;就心之所系言,却反而愈见其远。地域上的远近和心理上的距离适好相反,故不因去路多而喜,却因返路已长而忧,行程未终而归思已生。作者旨在抒写郁结于心的情愫,原非泛泛吟咏一般的旅思。这两句是维系全篇之纲,以此为枢纽领起下文。
“秋河曙耿耿”以下六句,围绕第三句的“关山近”而展开。作者将最后一段旅程次第写来:由郊外的“寒清”写到城郭,又由城墙写到城里的宫阙,这是位置的移近。随着苍茫夜色的隐退、曙色的渐明一切物事由朦胧变为清晰,巍峨的宫殿楼台也在绚烂的月光和星光辉映下呈露出雍容华美的气象,这又是由光线变化产生的视觉上的贴近感。“金波丽鳷鹊,玉绳低建章”两句,曾为历来诗家所激赏,除了对仗的工整,还与取景方式有关。诗人写的是宫殿的夜景,而其绚丽华贵的气派竞胜于白昼,说明了诗人的独具慧眼。
“驱车鼎门外”以下六句,围绕第四句的“返路长”而生发。“鼎门”和“昭丘”分别用典故代指金陵和荆州。两者都用春秋时的地名称代实际处所,以求典雅。在构思上,“驱车”句是写实承上,“思见”句已是神游启下。这两句一平实,一突兀,实际是以顿挫之笔再次鸣响了身心两违的主旋律。如果说前面三、四两句中的“徒念”、”终知”,尚是理念上对事实的无可奈何的默认;那么,这时的“思见”已是情感上不可遏止的迸发了。接下来四句顺流而下,直抒对西府僚友的怀想。人生贵在相知,相聚时尚恐岁月流逝,良辰不再,何况如今遥隔天涯,相见无日。自然界风云险仄处,尚有鸟道可通。人世间却每多阻隔而无由相通。在这不无哀惋的慨叹中自表现出诗人对故友深情绵渺的拳拳之心。
诗的最后四句以比兴手法坦陈了自己对时局和个人安危的思索。“常恐鹰隼击,时菊委严霜”两句,透露出对风云诡谲、杀机四伏的政局的巨大隐忧和惶恐心理,是为自己戒,也是为朋友戒。“寄言罻罗者,寥廓已高翔”两句,典出《喻蜀父老》:“犹鹪鹏之翔乎寥廓之宇,而罗着犹视乎薮泽。”同时亦似暗用曹植《野田黄雀行》诗意,意谓投雀之罗,今已飞摩苍天矣。这两句既是告慰于友人,又对谗邪之徒极尽嘲讽之能事,轻蔑之情溢于言表。这四句均以比兴手法出之,概括了诗人刚刚经历的一段难以明言的情事,也表现了诗人向黑暗抗争的倔强个性。全诗以大江奔流起兴,以翱翔寥廓作结,虽写忧患之感而终不作向隅之泣,遂使诗的境界振拔于萎靡之中,在清俊中自具风骨。清人施补华评述谢脁诗时不独称之为“秀气成采”,且拈出其“骨干坚强”(《岘佣说诗》)的特征。证之此诗,可谓允当。
这组词,字面上句句是对贾宝玉的嘲笑和否定,实质上句句是对他的赞美和褒扬。从封建社会阶级伦理道德标准衡量,贾宝玉是个被否定的人物;可是从作者的人生观和社会观来看,他却是个和那些国贼禄蠹完全相反的、保持着人类善良天性的真正的人。所以说词中句句都是反话。贾宝玉不假矫饰地表现自己的天性,在那样的贵族之家处处受束缚、限制,于是就要产生苦闷,就要采取种种方式宣泄,在道学先生们看来这就是“寻愁觅恨”“似傻如狂”了。通过这首词,作者用反面文章把贾宝玉作为一个封建叛逆者的思想、性格概括地揭示了出来。词里说贾宝玉是“草莽”“愚顽”“偏僻”“乖张”“无能”“不肖”等,说宝玉言行违背社会伦理,不合中庸之道,看来似嘲,其实是赞,因为这些都是借封建统治阶级的眼光来看的。
在曹雪芹的时代,经宋代朱熹集注过的儒家政治教科书《四书》,早已被封建统治者奉为经典,具有无上的权威性。贾宝玉上学时,贾政就吩咐过“只是先把《四书》一气讲明背熟,是最要紧的”。然而贾宝玉对这些“最要紧的东西”偏偏“怕读”,以至“大半夹生”,“断不能背”。这当然要被封建统治阶级视为“草莽”“愚顽”了。但贾宝玉对《西厢记》、《牡丹亭》之类理学先生所最反对读的书却爱如珍宝;他给大观圆题额,为芙蓉女儿写诔文也显得很有才情。连薛宝钗都说他“每日家杂学旁收的”,承认他懂得多。在警幻仙姑的眼中,贾宝玉是“天分高明,性情颖慧”。可见,所处的角度不同,评价一个人的标准也不一样。贾宝玉并不是“腹内原来草莽”“不通世务”,而是他厌恶贾雨村之流的政客,不屑与之为伍。不愿读的文章也只是那些“圣贤”的说教和一文不值的科举时文。贾宝玉厌恶封建知识分子的仕宦道路,尖刻地讽刺那些热衷功名的人是“沽名钓誉之徒”“国贼禄鬼之流”;他一反“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观念,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通人!”他嘲笑道学所鼓吹的“文死谏、武死战”的所谓“大丈夫名节”是“胡闹”,是“沽名钓誉”,贾宝玉这些被封建统治阶级视为“偏僻”“乖张”“大逆不道”的言行,无不表现了他对封建统治阶级的精神支柱一一孔孟之道的大挑战与批判。而“那管世人诽谤”,正表现了他那种不苟且、不随俗、独立不迁的个性,更是对他那种傲岸倔强的叛逆性格的颂扬。
词中“贫穷难耐凄凉”一句是预示贾家败落后,贾宝玉要有一段困苦不堪的生活经历。《红楼梦》第十九回写贾宝玉去袭人家探视,袭人的母亲和哥哥慌忙招待贾宝玉,摆上一桌子果品,可是袭人觉得没有一样可吃之物,只给贾宝玉拈了几个松子瓤,吹去细皮,用手帕托给贾宝玉。这表现出贾宝玉是十分娇贵的。就在这个地方,脂砚斋有条批语说:将来贾宝玉“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对照起来看,他日后的处境是十分凄凉的。贾宝玉在曹雪芹原著的八十回以后的经历虽然已经不得而知了,但有一段贫穷的经历是可以肯定的。虽然给现代人看来,贾宝玉的叛逆思想在当时是进步的,但他毕竟是一个生长在封建贵族家庭里的“富贵闲人”。他厌恶封建统治阶级的人情世故,不追求功名利禄,却过惯了锦衣玉食的剥削阶级生活。所以,一旦富贵云散,家道败落,也是必然“贫穷难耐凄凉”的。
假语村言,连篇迭出,极力的贬斥必然会使有艺术欣赏能力的读者领悟到:表面上是贬,是骂,实质上是褒,是赞。贾宝玉不假矫饰地表现自己的天性,在那样的贵族之家处处受束缚、限制,于是就要产生苦闷,就要采取种种方式宣泄。这样的贵族青年,按封建阶级“接班人”的标准要求,那是“无能第一”“不肖无双”了。他既不能像其祖先那样“理朝廷、治风俗”,为皇帝做个贤臣良相;也不能像王熙凤那样治家理财,撑起家业的门面,所以说是“于国于家无望”了。这样一个“无能第一”“不肖无双”“于国于家无望”的人,自然难以进入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法眼,于是他就成了贵族之家的“纨袴与膏粱”的反面教材——“莫效此儿形状”。
这两首词写于小说主人公初次出场时,对于读者认识小说主人公人物形象,进而认识《红楼梦》全书的思想内容,极富启迪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