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闺白露寒,古驿丹枫暮。雁叫芦花四五声,衰草天涯路。
深闺白露寒,古驿丹枫暮。雁叫芦花四五声,衰草天涯路。
不见相思人,空见相思树。剩水残山无限程,立马斜阳渡。
不见相思人,空见相思树。剩水残山无限程,立马斜阳渡。

kuàngbosuànzi--tēng

shēnguībáihán驿dānfēngyànjiàohuāshēngshuāicǎotiān

jiànxiāngrénkōngjiànxiāngshùshèngshuǐcánshānxiànchéngxiéyáng

徐熥

徐熥

福建闽县人,字惟和。徐𤊹兄。万历四十六年举人。负才淹蹇,肆力诗歌。与弟徐𤊹并有才名,然𤊹以博学称,熥则以词采著。有《幔亭集》。 ▶ 1232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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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钗影摇春燕斜,木杪生春叶。水塘春始波,火候春初热。土牛儿载将春到也。
金钗(chāi)¹影摇春燕²斜,木杪(miǎo)³生春叶。水塘春始波,火候春初热。土牛儿载将春到也。
译文:妇女头上的金钗摇动春燕斜戴着,树梢生出了嫩叶。水塘因春天来了开始泛起了波浪,气温因春天来了也开始回升。春天开垦土地用来耕作的牛儿也开始耕作了,春天到来了。
注释:清江引:曲牌名。南曲属仙吕入双调;北曲又叫《江儿水》,属双调。五句。字数定格为七、五、五、五、七。多用为小令。¹金钗:古代妇女的一种头饰。²春燕:旧俗,立春日妇女皆剪彩纸为燕,并金钗戴于头上,盛装出游。³木杪:树梢。⁴火候:本指烹煮食物的火功。这里指气候温度。⁵土牛儿:即春牛。古代每逢立春前一日有迎春仪式,由人扮神,鞭土牛,地方官行香主礼,以劝农耕,谓“打春”,象征春耕开始。

  这是一支咏春的小令。描写立春节气的到来,万物欣荣,生机盎然的景象。全曲五句,写了春燕、春树、春水、气候和民俗。这些都是有着春天典型特点的五种事物。

  第一句写人们游春时的装束。虽然他只写了妇女的头饰,但就从这一点是很难能反映出当时人们在游春时对装束的讲究。“春燕”是古代妇女立春这一天必戴的头饰。据《岁时广记》卷八引《荆楚岁时记》记载:“立春日悉剪彩为燕以戴之,王沂公《春帖子》云:‘彩燕迎春入鬓飞,轻寒未放金缕衣。’又欧阳永叔云:‘不惊树里禽初变,共喜钗头燕已来。’郑毅夫云:‘汉殿斗簪双彩燕,并知春色上钗头。’皆春日帖子句也。”妇女头上的金钗也有做成燕形的叫“燕钗”。也有用金银纸或绢帛剪成燕形戴在发上称为“幡胜”,也可互相赠送,这种风俗唐宋时就已有了。燕属玄鸟,春分而来,秋分而去。所以燕子是春天的像征。这句虽然是写妇女的头饰,但作者用了“影摇”和“斜”两个词形容妇女们轻盈、摇曳的步态,“斜”字让春燕真的要随着春风飞起来了。这两个词让这句顿生生机活了起来。

  第二句描写春天的草木。“木杪生春叶”写草木的欣欣向荣。古人有“春到草木知”的名句,树梢上长出了嫩叶,这一笔写出了春的活力。第三句写春水,春天来了,春风吹化了冰雪,让湖面荡起碧波。中唐时期白居易曾有《忆江南》词,其中有“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佳句。白居易以初升的红日和碧绿如蓝的湖水形容春天。贯云石也用了同样的构思描写春天,先写了湖水马上就写日出。第四句写了和熙日光温暖宜人。“火候春初热”是形容气候渐暖了,火候指气温。最后一句写了古代迎春的仪式。

  这首小令以游春的风俗始,又以打春的风俗止,首尾呼应,写出了人们除旧迎新的喜悦心情。不仅如此,令中还包含着有趣的文字游戏,此曲用的是嵌字格,据明蒋一葵《尧山堂外记》记载:“贯酸斋尝赴所亲宴,时正立春,座客以《清江引》请赋,且限‘金、木、水、火、土’五字冠于每句之首,句中各用春’,酸斋即题.....满座绝倒。”不仅如此,而且此令格律甚严,三四句对仗。如此严格,没有深厚的艺术功底是写不出来的。贯云石是维吾尔族人,他对汉文化有如此深厚的功力,这是值得中华文学史上书写一笔的。

参考资料:
1、 林岚主编.元曲三百首 最新修订图文版:中国戏剧出版社,2006.1:第117页

qīngjiāngyǐn ·chūn

guànyúnshí yuándài 

jīnchāiyǐngyáochūnyànxié miǎoshēngchūn shuǐtángchūnshǐ huǒhòuchūnchū niúérzàijiāngchūndào 
高田种小麦,终久不成穗。
高田种小麦,终久不成穗。
译文:在高高的田土上播种小麦,最终(会因为缺水)而难以长出麦穗。
男儿在他乡,焉得不憔悴。
男儿在他乡,焉得不憔悴。
译文:男儿(常年漂泊流浪)在他乡,又怎能不憔悴难当?
本篇是旅客怀乡的诗,用小麦不宜种在高田,比人不宜住在他乡。《古诗赏析》评:“他乡最易憔悴,说得极直捷,而其故却未说破,又极含蓄。”

míng liǎnghàn 

gāotiánzhòngxiǎomài zhōngjiǔchéngsuì 
nánérzàixiāng yānqiáocuì 
山僧对棋坐,局上竹阴清。
山僧(sēng)¹对棋²坐,局上竹阴清。
译文:两个僧人坐着下围棋,竹树树阴遮盖了棋盘。
注释:¹山僧:住在山寺的僧人。²对棋:相对下棋。
映竹无人见,时闻下子声。
映竹无人见,时闻下子¹声。
译文:再无他人能在竹林外见到他们,人们在竹林外的话可以听到两位僧人微小的落子声。
注释:¹下子:放下棋子。
小娃撑小艇,偷采白莲回。
小娃¹撑小艇(tǐng)²,偷采白莲³回。
译文:一个小孩撑着小船,偷偷地采了白莲回来。
注释:¹小娃:男孩儿或女孩儿。²艇:船。³白莲:白色的莲花。
不解藏踪迹,浮萍一道开。
不解藏踪迹¹,浮萍²一道开。
译文:他不知道怎么掩藏踪迹,水面的浮萍上留下了一条船儿划过的痕迹。
注释:¹踪迹:指被小艇划开的浮萍。²浮萍:水生植物,椭圆形叶子浮在水面,叶下面有须根,夏季开白花。

  第一首诗写山僧对弈,也是自己心态的一种反映。深山里的和尚本来就是与世无争,他们又在竹阴下下棋,那种不染一丝尘埃般的清净,令作者神往。“山僧对棋坐”,起码有两个和尚;“时闻下子声”,有人在旁边听,那么至少是三个人了。这首诗人物全都隐藏不露,所以虽有三人活动,也觉得清幽无比。尤其最后的那句“时闻下子声”更如天籁音乐,烘托了真正的宁静。

  第二首诗写一个小孩儿偷采白莲的情景。从诗的小主人公撑船进入画面,到他离去只留下被划开的一片浮萍,有景有色,有行动描写,有心理刻画,细致逼真,富有情趣;而这个小主人公的天真幼稚、活泼淘气的可爱形象,也就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了。

  诗人在诗中叙述一个小娃娃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准确地捕捉了小娃娃瞬间的心情,勾画出一幅采莲图。莲花盛开的夏日里,天真活泼的儿童,撑着一条小船,偷偷地去池中采摘白莲花玩。兴高采烈地采到莲花,早已忘记自己是瞒着大人悄悄地去的,不懂得或是没想到去隐蔽自己的踪迹,得意忘形地大摇大摆划着小船回来,小船把水面上的浮萍轻轻荡开,留下了一道清晰明显的水路痕迹。诗人以他特有的通俗风格将诗中的小娃娃描写得非常可爱、可亲,整首诗如同大白话,富有韵味。

  白居易是一位擅长写叙事诗的大诗人。他的长篇叙事诗,将所叙事物写得曲折详尽、娓娓动听,饱含着诗人自己的情感。同样的,他的诗中小品,更通俗平易。《池上二绝》就是这样一组描写一种平凡生活的小诗。诗人以他特有的通俗风格,将两个小景写得可爱、可亲、可信。

参考资料:
1、 谢思炜.白居易诗选:中华书局,2005:193
2、 吉林大学中文系.唐诗鉴赏大典(十):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239-240

chíshàngèrjué

bái tángdài 

shānsēngduìzuò shàngzhúyīnqīng 
yìngzhúrénjiàn shíwénxiàshēng 

xiǎochēngxiǎotǐng tōucǎibáiliánhuí 
jiěcángzōng píngdàokāi 

扑面征尘去路遥,香篝渐觉水沉销。山无重数周遭碧,花不知名分外娇。
扑面征尘¹去路遥,香篝(gōu)²渐觉水沉³。山无重数周遭碧,花不知名分外娇。
译文:香笼里燃烧的水沉香的气息越来越淡薄了。举目远望,征尘扑面,去路迢迢。无数山峰重重叠叠,四周群山碧绿,路旁水知名的野花格外娇艳。
注释:¹征尘:征途上扬起的尘土。²香篝:一种燃香料的笼子。³水沉:即沉香,一种名贵香料。⁴销:消退。⁵周遭:周围。
人历历,马萧萧,旌旗又过小红桥。愁边剩有相思句,摇断吟鞭碧玉梢。
人历历¹,马萧萧²,旌(jīng)旗又过小红桥。愁边³剩有相思句,摇断吟鞭碧玉梢(shāo)
译文:行进在道路上的一行人清晰可见,骏马萧萧嘶鸣,威武雄壮的仪仗队已经过了前面的小红桥。满怀的离愁别恨,此时此刻都化做相思的诗句,于青山绿水之间,一边吟诗,一边催马加鞭地向东阳进发,差点儿没把马鞭的碧玉梢头摇断。
注释:¹历历:形容物体或景象一个个清晰分明。²萧萧:马长声鸣叫。³愁边:苦苦思索。⁴剩有:尽有。⁵碧玉梢:指马鞭用碧玉宝石饰成,比喻马鞭的华贵。

  上阕写景,描绘出一幅有树有花,色彩鲜明的山野行军图。“扑面征尘去路遥,香篝渐觉水沉销”,开篇交代作者已经离开临安向东阳出发。“扑面征尘”描写环境的恶劣,气候干燥,而且路途遥遥。“香篝”是古代的熏笼,“水沉”即沉香。笼里的香料已快烧完,暗指已经行路很久,也说明路途之遥远。同时,“香篝”一句,即“渐觉香篝水沉销”的倒装。这样的表达,显示出他对于外出行役的不适应感受。接韵目光由自我注意转而向外凝视。在无意识的观望中。那隔断自己望眼的重重叠叠的青山和不知名的娇艳山花,都变得愈加触目。心中难以诉说的惆怅,从对于风景的无意识凝视中曲曲透出。上片不直写离情而离情浓郁可掬。
  
  接下来的两句,词人描写周遭的景象。“山无重数周遭碧”是仿刘禹锡的“山围故国周遭在”所作。身边的山脉层层叠叠地排列。路旁的花儿虽然不是什么高贵的名花,而只是一些山间野花,但是却盛放得分外妖娆。一个“碧”字,说明此时行军人是置身于绿色的海洋里,而山野中那些不知名的花儿格外娇艳绚丽。充满生机的大自然使人耳目一新,精神为之一振。词人置身野外,感受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心情一片大好。

  下阕描写生活画面。“人历历,马萧萧,旌旗又过小红桥”,行人历历在目,这里的人指穿着戎装的战士们,因为衣着威风,气势雄伟,所以容易辨别出来。士兵们伴随着一声声骏马的啼叫声前进着,飘扬的红旗已经越过小红桥。这三句写的是队列前进的情景。不难想见,此时作者是骑马走在队列的后面,所以才能清楚地看到行军的战士和队首“旌旗”的方位。与和杜甫的“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很像,不过两者表达的感情则是大不相同。辛弃疾的词表达他们一路前行的欣喜感,既有对沿途风景的欣赏,也有对目的地的畅想,而杜甫的诗则是描绘家人送入伍战士的场景,显得很凄凉。

  “愁边剩有相思句,摇断吟鞭碧玉梢”,在此之前,整首词一直呈现的是一种欢快的情调,可以感觉出作者很喜欢这次旅程。虽然辛弃疾无时无刻不在忧国忧民,但写此词时,正是辛弃疾“春风得意”的时候,有机会为国效命,他的心情是轻松愉快的,因此这个“愁”字应理解为他寻觅“相思句”构思过程中苦恼的“愁”。正因为这样,他只顾聚精会神地思索,不知不觉中才“摇断”了马鞭的“碧玉梢”,这抑或是用力过猛,抑或是打在什么东西上,写得极传神,极形象。正因为词人认真思考,所以才一味地摇着鞭子前行,以致“摇断吟鞭碧玉梢”,这一句也形象表达出词人此刻轻松愉悦的心情。

  全篇风格委婉,和作者一贯的风格有所不同,但描写的景物却是相当地清新自然,生机盎然。碧绿的青山,盛放的野花,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参考资料:
1、 刘默,陈思思,黄桂月.《宋词鉴赏大全集》.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2:490

zhètiān··dōngyángdàozhōng--xīn

miànzhēngchényáoxiānggōujiànjuéshuǐchénxiāoshānzhòngshùzhōuzāohuāzhīmíngfēnwàijiāo

rénxiāoxiāojīngyòuguòxiǎohóngqiáochóubiānshèngyǒuxiāngyáoduànyínbiānshāo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伏见¹天后²时,有同州³下邽(guī)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jīng)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译文: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注释:¹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²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³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⁴下邽: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⁵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⁶旌:表彰。⁷闾:里巷的大门。⁸过:认为...不对。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臣闻礼¹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吏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dú)²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jiàn)³;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译文: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注释:¹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²黩刑:滥用刑法。黩,轻率。³僭:超出本分。⁴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向使刺谳(yàn)¹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²始而求其端³,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¹⁰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文: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注释:¹刺谳:审理判罪。²原:推究。³端:原因。⁴州牧:州的行政长官。⁵蒙冒:蒙蔽,包庇。⁶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⁷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⁸介然:坚定的样子。⁹自克:自我控制。¹⁰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qiān)¹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qiāng)²奉法之吏,是悖(bèi)(ào)³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译文: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注释:¹愆:过错。²戕:杀害。³悖骜: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⁴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译文: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¹:“调人²,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³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译文:《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注释:¹《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²调人:周代官名。³《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⁴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译文: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chóu

liǔzōngyuán tángdài 

    chénjiàntiānhòushí yǒutóngzhōuxiàguīrényuánqìngzhě shuǎngwéixiànzhàoshīyùnsuǒshā néngshǒurènchóu shùshēnguīzuì dāngshíjiànchénchénángjiànzhūzhīérjīng qiěqǐng biānzhīlìng yǒngwéiguódiǎn  chénqièguòzhī 

    chénwén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xíngzhīběn fángluàn ruòyuēwéizéinüè fánwéizhěshāshè běn yòng jīngzhūérbìngyān zhūjīng wèilàn xíngshèn jīngzhū wèijiàn huàishèn guǒshìshìtiānxià chuánhòudài zhězhīsuǒxiàng wéihàizhězhīsuǒ shìwéidiǎn gàishèngrénzhīzhì qióngdìngshǎng běnqíngzhèngbāobiǎn tǒngér 

    xiàngshǐ使yànchéngwěi kǎozhèngzhí yuánshǐérqiúduān xíngzhīyòng pànrán zhě ruòyuánqìngzhī xiàngōngzuì shīyùnzhīzhū yuàn fèn nüèfēi zhōuzhīzuì xíngguānzhīwèn shàngxiàméngmào hàowén éryuánqìngnéngdàitiānwéichǐ zhěnwéi chǔxīn chōngchóurénzhīxiōng jièrán hàn shìshǒuérxíng zhíshìzhěyǒucán jiāngxièzhīxiá éryòuzhūyān 

    huòyuánqìngzhī miǎnzuì shīyùnzhīzhū qiān shìfēi shì chóu chóutiānzhī érqiāngfèngzhī shìbèiáoérlíngshàng zhíérzhūzhī suǒzhèngbāngdiǎn éryòujīngy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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