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访问山农的纪行六言绝句。全诗二十四字,作者按照走访的顺序,依次摄取了山行途中、到达农舍、参观焙茶和晒谷的四个镜头,层次清晰地再现了饶有兴味的访问经历。作者绘声绘色,由物及人,传神入微地表现了江南山乡焙茶晒谷的劳动场景,以及山农爽直的性格和淳朴的感情。格调明朗,节奏轻快,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
首句“板桥人渡泉声”,截取了行途中的一景。当作者走过横跨山溪的木板桥时,有淙淙的泉声伴随着他。句中并没有出现“山”字,只写了与山景相关的“板桥”与“泉声”,便颇有气氛地烘托出了山行的环境。“人渡泉声”,看似无理,却真切地表达了人渡板桥时满耳泉声淙淙的独特感受。“泉声”的“声”字,写活了泉水,反衬出山间的幽静。这一句写出农家附近的环境,暗点“过”字。“人渡”的“人”,实即诗人自己,写来却似画外观己,抒情的主体好像融入客体,成为景物的一部分了。短短一句,使人如临其境,如闻其声,仿佛分享到作者步入幽境时那种心旷神怡之情。
从首句到次句,有一个时间和空间的跳跃。“茅檐日午鸡鸣”,是作者穿山跨坡来到农家门前的情景。鸡鸣并不新奇,但安排在这句诗中,却使深山中的农舍顿时充满喧闹的世间情味和浓郁的生活气息。茅檐陋舍,乃“山农家”本色;日午鸡鸣,仿佛是打破山村沉静的,却更透出了山村农家特有的悠然宁静。这句中的六个字,依次构成三组情事,与首句中按同样方式构成的三组情事相对,表现出六言诗体的特点。在音节上,又正好构成两字一顿的三个“音步”。由于采用这种句子结构和下平声八庚韵的韵脚,读起来特别富于节奏感,而且音节响亮。
前两句可以说是各自独立又紧相承接的两幅图画。前一幅“板桥人渡泉声”,画的是山农家近旁的一座板桥,桥下有潺湲的山泉流过,人行桥上,目之所接,耳之所闻,都是清澈叮咚的泉色水声。诗中有画,这画便是仿佛能听到泉声的有声画。后一幅“茅檐日午鸡鸣”,正写“到山农家”。在温煦的阳光下,茅檐静寂无声,只传出几声悠长的鸡鸣。这就把一个远离尘嚣、全家都在劳作中的山农家特有的气氛传达出来了。
“农月无闲人,倾家事南亩”(王维《新晴野望》)。这里写日午鸡鸣的闲静,正是为了反托闲静后面的忙碌。从表现手法说,这句是以动衬静;从内容的暗示性说,则是以表面的闲静暗写繁忙。故而到了三四两句,笔触便自然接到山农家的劳作上来。
“莫嗔焙茶烟暗,却喜晒谷天晴。”这两句是诗人到了山农家后,正忙于劳作的主人对他讲的表示歉意的话。诗人到山农家的前几天,这里连日阴雨,茶叶有些返潮,割下的谷子也无法曝晒;来的这天,雨后初晴,全家正忙着趁晴焙茶、晒谷。屋子里因为焙茶烧柴充满烟雾,屋外晒场上的谷子又时时需要翻晒。因此好客的主人由衷地感到歉意。
山农的话不仅神情口吻毕肖,而且生动地表现了山农的朴实、好客和雨后初晴之际农家的繁忙与喜悦。如此本色的语言,质朴的人物,与前面所描绘的清幽环境和谐统一,呈现出一种朴素、真淳的生活美。而首句“泉声”暗示雨后,次句“鸡鸣”逗引天晴,更使前后幅贯通密合,浑然一体。通过“板桥”、“泉声”表现了“山”:既有板桥,下必有溪;溪流有声,其为山溪无疑。
前两句从环境着笔,点出人物,而第三句是从人物着笔,带出环境。笔法的改变是为了突出山农的形象,作者在“焙茶烟暗”之前,加上“莫嗔”二字,便在展现劳动场景的同时,写出了山农的感情。从山农请客人不要责怪被烟熏的口吻中,反映了他的爽直性格和劳动者的本色。“莫嗔”二字,入情入理而又富有情韵。继“莫嗔”之后,第四句又用“却喜”二字再一次表现了山农感情的淳朴和性格的爽朗,深化了对山农形象的刻画,也为全诗的明朗色调增添了鲜明的一笔。
六言绝句,由于每句字数都是偶数,六字明显分为三顿,因此天然趋于对偶骈俪,趋于工致整饬,绝大多数对起对结,语言较为工丽。顾况的这首六言绝虽也采取对起对结格式,但由于纯用朴素自然的语言进行白描,前后幅句式又有变化,读来丝毫不感单调、板滞,而是显得相当轻快自然、清新朴素,诗的风格和内容呈现出一种高度的和谐美。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诗的前四句“西湖春色归, 春水绿于染。群芳烂不收, 东风落如糁。”写许州西湖春景:春来波绿,群芳烂漫,明媚旖旎,景致醉人。接下由景及人,转写诗友殷勤多情,特从这美丽的地方寄来美好情意,点明这首诗是回赠之作。“参军春思乱如云, 白发题诗愁送春。”写诗友虽已白发苍苍,但仍多愁善感,春思如云。谢伯初赠诗中有“多情未老已白发,野思到春乱如云”之句,诗人特别欣赏,故化用其意,描摹诗人白发多情,寥寥数笔,却十分生动传神。“遥知湖上一樽酒, 能忆天涯万里人。”想象诗友独酌湖上,默默思念远方被贬的自己。读诗至此,方知前面写景用意并不仅仅在于咏叹西湖的自然风光,更是以美景烘托诗友的美好情谊。句中“天涯万里人”是诗人的自称,暗寓自己被贬夷陵的遭遇,同时将内容巧妙引向自己胸臆的抒发。
“万里思春尚有情,忽逢春至客心惊。”许州、夷陵两地相距遥远,又有山川阻隔,故诗人对诗友“万里”寄诗,传递春的消息和真挚友情激动不已,但同时因身遭斥逐,心情凄惶,忽睹春景,不禁心头震颤。门外绵绵远山残雪融尽,绿装重换。二月晴朗的阳光下,江边红花正争相吐艳,如此来去匆匆的春天,让人感叹如梭的光阴和稍纵即逝的美好年华。诗人触景伤怀,蓦然回首:昔日把酒对春、风流倜傥的少年,如今而立刚过,却已是鬓发苍苍。显然,一个事业、生活正在蓬勃向上的得意之士,是不太可能如斯身心俱老的,只有历经磨难者才每每会回味过去的大好时光。“异乡物态与人殊,惟有东风旧相识”,在这贬谪之地,诗人眼甲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冷淡,唯有岁岁年年按时相伴的春风仍是那么熟悉、亲切,似在安慰一颗孤寂的心。诗到此戛然而止,但意犹未尽,令读者回味无穷。
全诗以春为线索,既有对景物的描绘,又有诗友形象的勾勒和对原诗的化用l既有感于诗友的真挚睛怀,又低徊于自身的遭际,诗情沿这一线索逐层展开,前后承转不着痕迹,使诗篇情韵幽折,是一首酬唱诗的佳作。另外,诗人多处描摹明丽春景,虽有以明朗之景反衬其忧苦之心,今昔之感的用意,但那种或虚或实的反复咏叹,更多的是使诗篇交错洋溢着令人沉醉的气氛,一折一扬的处理,使诗之色彩也显得多变而迷人,诗之内涵也更加丰富,绝没有停留在一般的咏春主题上。全诗结构上由景及人,由景及情,层次分明,而接转自然,语言明白晓畅,体现了欧诗的基本特色。
此诗共三章。首章起笔雍容大方,“福彼洛矣,维水泱泱”,两句点明天子会诸侯讲武的地点,乃在周的东都——洛阳(今属河南)。且以洛水之既深且广,暗喻天子睿智圣明,亦如洛水之长流,深广有度。接着以“君子至止,福禄如茨”两句,表明天子之莅临洛水,会合诸侯,讲习武事,乃天子勤于大政的表现。昔人以“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天子能亲临戎政,御军服以起六师,故能“福禄如茨”,使天下皆受其赐。此章后两句“韎韐有奭,以作六师”,补足前意,“韎韐”为皮革制成的军事之服,意如今之皮蔽膝。“以作六师”,犹言发动六军讲习武事。明示天子此会的目的,在于习武练兵。故天子亲御戎服,以示其隆重。
二章旨在加深赞美。起二句同首章。“君子至止,鞸琫有珌”,鞸为剑鞘,琫珌分指剑鞘上下端之玉饰,表明天子讲武视师时,军容整肃,天子亲佩宝剑,剑鞘也装饰得非常堂皇,威仪崇隆。故而诗人以“君子万年,保其家室”,作欢呼性的赞颂。
三章句型基本上与二章相同,但意义有别。“君子至止,福禄既同”两句,既与首章之“福禄如茨”相应,兼以示天子在讲武检阅六师之后,赏赐有加,使与会的诸侯及军旅,皆能得到鼓励,众心归向,一片欢欣,紧接着在“君子万年,保其家邦”的欢呼声中,结束全诗。而“保其家邦”的意义,较之前章的“保其家室”,更进一层,深刻地表明此次讲习武事的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