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前半部分诉说了:李白青少年的时候,对事理的认识不是特别通达,呼朋唤友,都是些热血豪迈人士。为朋友曾经不惜两肋插刀,红尘滚滚处也曾经手刃歹徒。哥们肝胆意气天下闻名,官民同赏。不为报酬而助人,并不把解人之难看作是多么了不起的功劳。说明了李白喜欢交朋友,豪气,喜欢帮助别人不求回报。一直在帮助别人,但是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家徒四壁,还是个需要接济的落魄文人。
全诗后半部分诉说了:李白仕途非常不顺,在诗中也体现的淋漓尽致。早年寓居安陆时,曾多次给地方官员写信自荐,但每次都以失败告终。开元二十三年,不甘心失败的李白去了一趟襄阳,拜访时任襄州刺史兼山南东道采访使的韩朝宗。韩朝宗素以爱惜人才闻名,因曾任荆州长史,故人称韩荆州。但李白在呈给他的求职信中,又犯了一个严重错误——豪放不羁。信中写道:“幸愿开张心颜,不以长揖见拒。”长揖即拱手礼,通常用于平辈之间。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衷心地希望你能够敞开心怀,不会因为别人只作长揖而拒绝。作为求职信,这句显然写得不太得体。李白带着这种傲慢心态去求职,韩朝宗自然不会对他感兴趣。虽是诗仙,但李白的这几封求职信写得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也体现出了李白求职时傲慢的心态,这种故意贬低自己的比喻,或许能博取同情,却无法给人好感。
整首诗是对李白年轻时裘马轻狂,豪爽用事的真实写照。看整首诗,可以知道李白的豪爽性格,所以会爱之者众,恨之者也众。
开头一句,突兀陡起,好像蓄积于内心的感情一下子迸发出来了。“不见”二字置于句首,表达了渴望见到李白的强烈愿望,又把“久”字放到句末,强调思念时间之长。杜甫和李白在兖州分手,已有整整十五年没有见面了。
紧接着第二句,诗人便流露出对李白怀才不遇、因而疏狂自放的哀怜和同情。古代一些不满现实的人也往往佯狂避世,象春秋时的接舆。李白即自命“我本楚狂人”(《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并常常吟诗纵酒,笑傲公侯,以狂放不羁的态度来抒发欲济世而不得的悲愤心情。一个有着远大抱负的人却不得不“佯狂”,这实在是一个大悲剧。“佯狂”虽能蒙蔽世人,然而杜甫却深深地理解和体谅李白的苦衷。“真可”两字修饰“哀”,生动地传达出诗人无限叹惋和同情的心事。
这种感情在颔联中得到进一步展现。这两句用了一个“反对”,产生了强烈对比的艺术效果。“世人”指统治集团中的人,永王李璘一案,李白被牵连,这些人就叫嚷要将“乱臣贼子”李白处以极刑。这里“皆欲杀”和“独怜才”,突出表现了杜甫与“世人”态度的对立。“怜”承上“哀”而来,“怜才”不仅是指文学才能,也包含着对李白政治上蒙冤的同情。杜甫另有《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一诗,以苏武、黄公比李白,力言他不是叛臣,又用贾谊、孔子之典来写他政治抱负不能实现的悲剧。而这种悲剧也同样存在于杜甫的身上,他因疏救房琯而被逐出朝廷,也是“世人”的不公。“怜才”也是怜己。共同的遭遇使两位挚友的心更加紧密地连在一起了,这就是杜甫深切哀怜的根本原因。
颈联宕开一笔,两句诗是对李白一生的绝妙概括,勾勒出一个诗酒飘零的浪漫诗人的形象。杜甫想象李白在飘泊中以酒相伴,酒或许能浇其块垒,慰其忧愁。这一联仍然意在写李白的不幸,更深一层地抒发了怀念挚友的绵绵情思。
深情的怀念最后化为热切的呼唤:“匡山读书处,头白好归来。”诗意承上“飘零”而来,杜甫为李白的命运担忧,希望他叶落归根,终老故里,声声呼唤表达了对老友的深长情意。“匡山”,指绵州彰明(在今四川北部)之大匡山,李白少时读书于此,这时杜甫客居成都,因而希望李白回归蜀中正是情理中事。就章法言,开头慨叹“不见”,结尾渴望相见,首尾呼应,全诗浑然一体。
这首诗在艺术上的最大特色是直抒胸臆,不假藻饰。律诗往往借景抒情,或情景结合,胡应麟说:“作诗不过情景二端。如五言律体,前起后结,中四句,二言景,二言情,此通例也。”(《诗薮》)杜甫往往打破这种传统写法,“通篇一字不粘带景物,而雄峭沈著,句律天然”(同上)。这首诗就是用的倾诉心曲的写法,不装点景物,感情深厚,同样产生巨大的艺术感染力。采用这种写法必然要吸收口语、散文的成分入诗,首先是剥落华藻,语言质朴自然,如本诗语言看似平常,却写出了对友人的一往情深;其次是通过散文化使精工整饬的律体变得灵活多姿,便于传情达意,如此诗用虚字转折诗意,使对偶不切等。这种律诗改变了传统的妃青俪白、四平八稳的老调,增强了律诗的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