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著名史学家、词人宋祁说:“《离骚》为词赋之祖,后人为之,如至方不能加矩,至圆不能过规。”这就是说,《离骚》不仅开辟了一个广阔的文学领域,而且是中国诗赋方面永远不可企及的典范。
《离骚》作于楚怀王二十四、五年(前305、前304)屈原被放汉北后的两三年中。汉北其地即汉水在郢都以东折而东流一段的北面,现今天门、应城、京山、云梦县地,即汉北云梦。怀王十六年屈原因草拟宪令、主张变法和主张联齐抗秦,被内外反对力量合伙陷害,而去左徒之职。后来楚国接连在丹阳、蓝田大败于秦,才将屈原招回朝廷,任命其出使齐国。至怀王二十四年秦楚合婚,二十五年秦楚盟于黄棘,秦归还楚国上庸之地,屈原被放汉北。
汉北其地西北距楚故都鄢郢(今宜城)不远。《离骚》当是屈原到鄢郢拜谒了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后所写。诗开头追述楚之远祖及屈氏太祖,末尾言“临睨旧乡”而不忍离去,中间又写到灵氛占卜、巫咸降神等情节,都和这个特定的创作环境有关。
《离骚》是一首充满激情的政治抒情诗,是一首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艺术杰作。诗中的一些片断情节反映着当时的历史事实(如“初既与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伤灵脩之数化”即指怀王在政治外交上和对屈原态度上的几次反覆)。但表现上完全采用了浪漫主义的方法:不仅运用了神话、传说材料,也大量运用了比兴手法,以花草、禽鸟寄托情意,“以情为里,以物为表,抑郁沉怨”(刘师培《论文杂记》)。而诗人采用的比喻象征中对喻体的调遣,又基于传统文化的底蕴,因而总给人以言有尽而意无穷之感。
由于诗人无比的忧愤和难以压抑的激情,全诗如大河之奔流,浩浩荡荡,不见端绪。但是,细心玩味,无论诗情意境的设想,还是外部结构,都体现了诗人不凡的艺术匠心。
这三首诗是公元757年(唐肃宗至德二载)杜甫从左拾遗任上被放还鄜州羌村(在今陕西富县南)探家时所作。关于这组诗,《古唐诗合解》这样评说:“三首哀思苦语,凄恻动人。总之,身虽到家,而心实忧国。实境实情,一语足抵人数语。”足见这组诗所蕴含的社会现实内容。
第一首着重写诗人刚到家时合家欢聚惊喜的情景,以及人物在战乱时期出现的特有心理。
“峥嵘赤云西,日脚下平地。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诗人千里跋涉,终于在薄暮时分风尘仆仆地回到了羌村。天边的夕阳也急于躲到地平线下休息,柴门前的树梢上有几只鸟儿鸣叫不停,这喧宾夺主的声浪反衬出那个特殊岁月乡村生活的萧索荒凉。即便如此,鸟雀的鸣叫声,也增添了“归客千里至”的喜悦气氛,带有喜迎归者之意。诗人的归来连鸟雀都为之欢欣,更何况诗人的妻子和儿女。这首诗开篇四句措词平实,但蕴意深厚,为下文的叙事抒情渲染了气氛。
“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此二句诗人逼真地将战乱时期亲人突然相逢时产生的复杂情感传达了出来。诗人多年来只身一人在外颠沛流离,又加上兵连祸结,战乱不休,其生死安危家人无从知晓,常年不归,加之音讯全无,家人早已抱着凶多吉少的心理,未敢奢望诗人平安归来。今日亲人杜甫骤然而归,实出家人意料,所以会产生“怪我在”的心理。“惊定还拭泪”,妻子在惊讶、惊奇、惊喜之后,眼中蓄满了泪水,泪水中有太多复杂的情感因素:辛酸、惊喜、埋怨、感伤等等。这次重逢来得太珍贵了,它是用长久别离和九死一生的痛苦换来的,在那个烽火不息,哀鸿遍野,白骨随处可见的年代,很少有人能像杜甫一样幸运地生还。于是,诗人发出深沉悲切的感慨:“世乱遭飘荡,生还偶然遂。”从诗人幸存的“偶然”,读者可以体会到悲哀的“必然”。杜诗之所以千百年来一直能使读者在读后惊心动魄,其秘密就在于它绝不只是反映诗人自己的生活经历,而是对现实生活的高度集中的概括。
诗人生还的喜讯很快传遍了羌村,乡邻们带着惊喜的心情纷纷赶来探望。“邻人满墙头,感叹亦嘘欷”,邻里们十分知趣地隔墙观望,不忍破坏诗人一家团圆的喜庆气氛,看着诗人劫后余生,乡邻们情不自禁地为之感叹,为之唏嘘。而在这种感叹和唏嘘中,又含有诗人自家的伤痛。“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诗人用极为简单传神的景语,将乱离人久别重逢的难以置信的奇幻感受描摹了出来。曾经多少次在梦中呼唤亲人的名字,如今亲人真的骤然出现在面前,突如其来的相逢反让诗人感觉不够真实。夜幕降临,灶台上燃起昏黄的烛火,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在朦胧的灯光映照下,此情此景更让诗人觉得犹如在梦境中一样。诗人用这样两句简朴的语言将战争年代人们的独特感受更强烈地呈现出来,由写一人一家的酸甜苦辣波及全天下人的悲苦,这种描写十分具有典型性。
第二首,写诗人得还家以后的苦闷和矛盾心情,表达出作者身处乱世有心报国而不甘心苟且偷生的心态。
对于一个忧乐关乎天下的诗人来说,相逢时的喜悦是短暂的。“晚岁迫偷生,还家少欢趣。”居定之后,诗人的报国壮志重新高涨,对大唐江山的忧患渐渐冲淡了相逢的喜悦。正值国难当头,民不聊生之际,诗人却守着一方小家庭,诗人意识到这种现状无异于苟且偷生。作者曾经豪情满志地立下“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志向,在金戈铁马、烽火狼烟中淹没,壮志未酬的苦闷使诗人的脸庞上不再有笑容,日子久了,连孩子也察觉父亲的变化。“娇儿不离膝,畏我复却去”,看着父亲日渐愁苦的脸,懂事的孩子知道父亲又在操虑国事了,担心父亲为了理想再度离家而去,于是,孩子们每日守护在父亲左右,珍惜和父亲在一起的每时每刻。
“忆昔好追凉,故绕池边树。萧萧北风劲,抚事煎百虑。”诗人用今昔对比来寄托胸中苦闷,叙事中穿插写景。“萧萧北风”大大添加了悲苦的氛围,也强化了“百虑”的深沉,其中一个“煎”字,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
作为一个伟大的爱国文人,当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无法解决时,诗人内心开始变得极度焦灼不安,诗人需要寻求一个突破口来倾泄胸中郁结的情绪。千百年来,无数失意文人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在诗中,杜甫也不约而同地发出感慨:“赖知禾黍收,已觉糟床注。如今足斟酌,且用慰迟暮。”诗人名在写酒,实为说愁。它是诗人百般无奈下的愤激之辞,迟暮之年,壮志难伸,激愤难谴,“且用”二字将诗人有千万般无奈与痛楚要急于倾泻的心情表达了出来,这正应了李白的那句“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第三首,叙述邻里携酒深情慰问及诗人致谢的情景。通过父老们的话,反映出广大人民的生活。
“群鸡正乱叫,客至鸡斗争”,群鸡的争斗乱叫也是暗喻时世的动荡纷乱,同时,这样的画面也是乡村特有的。正是鸡叫声招来了诗人出门驱赶群鸡、迎接邻里的举动,“驱鸡上树木,始闻扣柴荆”,起首四句,用语简朴质实,将乡村特有的景致描绘了出来,而这种质朴,与下文父老乡邻的真挚淳厚的情谊相契合。
“父老四五人,问我久远行”,“父老”说明了家里只有老人,没有稍微年轻的人,这位后文父老感伤的话张本,同时为下文的“兵戈既未息,儿童尽东征”作铺垫“问”有问候、慰问之义,同时在古代还有“馈赠”的进一步含义,于是又出现“手中各有携,倾榼浊复清”两句,乡亲们各自携酒为赠,前来庆贺杜甫的生还,尽管这些酒清浊不一,但体现了父老乡亲的深情厚意。由于拿不出好酒,乡亲们再三地表示歉意,并说明原因:苦辞“酒味薄,黍地无人耕。兵革既未息,儿童尽东征。”连年战祸,年轻人都被被征上了前线,由此体现出战乱的危害,短短四句,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由小小的“酒味薄”一事折射出“安史之乱”的全貌,这首诗也由此表现了高度的概括力。
最后四句写诗人以歌作答,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请为父老歌,艰难愧深情”,父老乡邻的关怀慰问令诗人万分感动,为表示自己的谢意,诗人即兴作诗,以歌作答。“愧”字含义丰富,既有“惭愧”意,又有“感激”、“感谢”意,而“惭愧”和“愧疚”的成分更多一些。面对淳朴诚实的父老乡亲,诗人深感时局危难,生活艰困,可又未能为国家为乡亲造福出力,所以不但心存感激,而且感到惭愧。结局两句将诗情推向极至,“歌罢仰天叹,四座泪纵横”,诗人长歌当哭,义愤填膺,悲怆感慨之情骤然高涨。“百虑”化作长歌咏叹,这一声长叹意味深长,饱含无奈和痛楚,诗人对国事家事的沉痛忧虑让四座乡邻大受感染,产生共鸣,举座皆是涕泪纵横。听者与歌者所悲感者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源皆由是安史之乱引发。诗人的情感思绪已不仅仅是个人的,它能代表千千万万黎民苍生、爱国志士的心声。杜甫的诗人形象在作品中已经由“小我”升华为“大我”,“纵横”之泪是感时局伤乱世之泪,是悲国破悼家亡之泪,组诗潜藏着的情感暗流在结尾处如破堤之水奔涌而出,悲怆之情推倒了最高点,表现出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杜甫的《羌村》三首与“三吏”、“三别”等代表作一样,具有高度的典型意义。虽然作品讲述的只是诗人乱后回乡的个人经历,但诗中所写的“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等亲人相逢的情景,以及“邻人满墙头,感叹亦唏嘘”的场面,绝不只是诗人一家特有的生活经历,它具有普遍意义。这组诗真实地再现了唐代“安史之乱”后的部分社会现实:世乱飘荡,兵革未息,儿童东征,妻离子散,具有浓烈的“诗史”意味。
在艺术上,诗人熔叙事、抒情、写景于一炉,结构严谨,语言质朴,运用今昔对比,高度概括等手法,表达了诗人崇高的爱国情怀,集中体现了杜甫沉郁顿挫的诗风。三章诗不仅在形式上连绵一体,而且很好地引导读者进行联想和想象,使得这组诗的意蕴超越了其文字本身而显得丰富深厚。杜甫的《羌村》三首用诗人的亲身经历和体验反映出安史之乱的严重危害,具有高度的艺术概括力,体现了作者深厚的诗文功底。
杜甫作七绝《赠李白》的当年秋天,李白也写下了《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诗。诗云:“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从中流露出诗人依依惜别的深情。这与杜诗中的“秋来相顾尚飘蓬”句,可以参照。李白被赐金放还,与杜甫幸会于山东之时,由于有相同的坎坷遭遇,因而情志相投。
诗歌首先写道:“秋来相顾尚飘蓬。”“相顾”即彼此相见。“尚”即还,仍然。意思是说,李白和杜甫在秋天相会,但都如蓬草一样,漂浮不定。这一句就是写了李白被赐金放还,与杜甫在山东相会。“尚飘蓬”形象地暗示了他们都遭受仕途的坎坷,有志难展的苦闷。这里,诗人运用了比喻修辞手法,以“蓬”为喻体。“蓬”一种植物。在中国古代诗歌中,“飘蓬”或“飞蓬”都是比喻行踪飘泊不定。如,李白《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诗:“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其中的“飞蓬”就是用来比喻漂泊不定行踪。这样,不但形象生动,而且含蓄蕴藉。可以说,这一句暗示了他们的生活处境,仕途的坎坷,心情的苦闷。
接着写道:“未就丹砂愧葛洪。”“未就”即没有成功。“丹砂”即朱砂。道教认为吃丹砂可以延年益寿。“葛洪”是东晋道士,自号抱朴子,入罗浮山炼丹。李白好神仙,曾炼丹药。杜甫曾经渡黄河,也登王屋山去访道士华盖华盖君,因华盖君已死,惆怅而归。“愧”即低于。因为李白和杜甫都喜欢道教而无成,所以杜甫说“愧葛洪”。这一句表面看来,似乎杜甫在规劝李白要像道家葛洪那样潜心于炼丹求仙,实则暗示李白不要为自己处境伤感。
所以,杜甫在第三句写道:“痛饮狂歌空度日。”“狂”即狂放,任性豪放。“痛饮狂歌”即痛快淋漓的饮酒,并写出豪放不羁的诗歌。意思就是(李白)不要痛饮狂歌、虚度时日。言外之意就是,你李白虽然每天痛饮而狂歌,但终不为统治者赏识。这首先是对李白才华的赏识与赞美,同时也暗示了李白虽有才华,可是得不到施展的机会和平台。其中的“空度日”就是杜甫对李白放荡不羁的诗酒生涯的感慨。当然,在诗歌中,杜甫这种感慨,既是为李白而发,也是为自己而发的。
最后写道:“飞扬跋扈为谁雄。”“飞扬跋扈”原指意态狂豪,不受约束。现多形容骄横放肆,目中无人。古今词义差别很大的。诗人杜甫用这个词语,不但揭示了李白傲骨嶙峋,狂荡不羁的性格,而且也是李白与众不同的人格的写照。其中,“为谁雄”就是说又有谁来欣赏你的勃勃雄心。这一结句,诗人通过反诘句,强调了这位绝世天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寂寞,也增强了对李白的同情与爱怜之情。
此诗突现了一个狂字,显示出一个傲字。傲骨嶙峋,狂荡不羁,这就是杜甫对于李白的写照。在这首《赠李白》中,正突现出狂与傲的风采、骨力、气度,显示出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精神,这正是此诗的诗眼和精髓。它不仅同杜甫歌咏李白的其他诗篇是一脉相承的,而且也形象地揭示了李白的性格和气质特征。
这首七绝,沉郁有致,抑扬顿挫,跌宕起伏。末句用反诘口吻,把全诗推向了最高潮。清初钱谦益在评注此诗时,独注“飞扬跋扈”句,其余一概略而不论,可谓独具慧眼,也表明它在全诗中的重要价值:“按太白性倜傥,好纵横术。少任侠,手刃数人,故公以飞扬跋扈目之。犹云平生飞动意也。旧注俱大谬。”(《钱注杜诗》卷九)是说从新的角度和侧面颂扬了李白的豪侠精神,并突出“飞扬跋扈”的飞动性。仇兆鳌注云:“飞扬,浮动之貌。跋扈,强梁之意。考《说文》:扈,尾也。跋扈,犹大鱼之跳跋其尾也。”(《杜诗详注》卷之一)此虽就字注字,就词注词,但在《赠李白》中,却是用来象征李白豪放不羁的精神。
此诗言简意赅,韵味无穷。为了强化全诗流转的节奏、气势,则以“痛饮”对“狂歌”,“飞扬”对“跋扈”;且“痛饮狂歌”与“飞扬跋扈”,“空度日”与“为谁雄”又两两相对。这就形成了一个飞动的氛围,进一步突现了李白的傲岸与狂放。
此诗以无价宝比有心郎,阐述了女子对爱情的重视和追求;以易求反衬难得,诉说了爱情追求的艰难与痛苦。诗人以自己切身的生活经验得出痛苦的结论,喊出被侮辱被损害妇女的苦闷心声,这是对封建社会中妇女普遍遭受婚姻不幸的高度概括。全诗格调哀婉,含蕴深刻。
韦毅《才调集》将这首诗直标为《寄李亿员外》。从诗意可以看出,此诗是在咸宜观当道士时写的,可以把这首诗看成是鱼玄机对李亿绝望后表示心迹的诗。
古代女人毫无地位,常被男人随意冷落抛弃,所以古代女人多有对男人之无情的不满和哀叹。男子可以妻妾成群,女子却只能从一而终,不能自由恋爱。腐朽的制度,造成许多男子在爱情上喜新厌旧,情意不专,因而女子要想寻得一个有情有义的丈夫,比寻求一件无价之宝还难。
此诗是至情之语,不仅表现了她对李亿之无情的怨恨,也写出了古代被遗弃女子的怨愤,高度概括了封建社会中妇女普遍不幸的遭遇,喊出了被侮辱被损害妇女痛苦的心声。
鱼玄机才十四岁便嫁给李亿为妾,原先甚得李的宠爱,后李因其妻之谗言,而将玄机冷落。她从自己的切身经历出发,总结出了当时女子的爱情,哀婉的韵律,蕴含着深刻的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