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因路遇侠者而写的赠别诗。此诗造句别致,寓意隐蔽。诗里用到了典故。“燕赵悲歌士”里用到了战国时代诸侯国的名称“燕,赵”,古时这两个战国七雄中的诸侯国出了许多勇士,因此后人就用燕赵人士指代侠士。高适有这样的诗句:“拂衣去燕赵,驱马怅不乐”,就是对燕赵刺客的悲壮大义表示同情与敬佩。最有名的荆轲刺秦王,应该是家喻户晓的故事了,而荆轲就是受燕太子丹之托入刺秦王的刺客。
“剧孟”本人是雒阳(即今天的河南洛阳东部)人,素有豪侠的名声。这里“剧孟”是用来指代洛阳的。
侠者,一般指剑客。钱起本人不是武士,因此对朋友豪侠的气概是佩服加崇敬的。诗的开头两句,用“燕赵悲歌士”,借以比拟所遇见的侠者;而“相逢剧孟家”,则是说他们两人相逢于洛阳道中。如此写来,极为切合侠者身份。后面两句,是说相逢时彼此倾心交谈,可是太阳又快要落山了,只好恋恋不舍地分手而别了。这既抒发了作者心中的不平,也表露了对侠士的倾慕之情。
此诗一开始就把心里的赞美写了出来,朋友被他称赞为燕赵豪侠,可见钱起的坦率。对“寸心言不尽”,可以理解为这是文人与武士间的区别造成得欲言又止,意犹未尽。最后写到落日,其实有诗人对朋友的一丝担忧(因为夕阳这个素材在文学作品里一般来说终归没有朝阳那么热烈积极),剑客的前路定是有坎坷的。当然也可以这样理解:为分别而相聚的诗人与侠者,终究要分道扬镳了,太阳都落山了,像在催促他们,尽管依依不舍,但是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这份感情被描述得真是格外珍贵。
钱起的朋友中有名诗人王维、裴迪等,本人是大历才子,认识的人一定很多。这里的侠者,在他应该是与众不同的尤为记忆深刻的一位朋友。钱起自己如果“言不尽”了,那么这离别的感伤是非常浓烈的。这是赠别的作品,不过诗里字字句句都是浓情,这样的编辑确实算得上体格新奇,这和一般人比较起来率意得多。高仲武说钱起诗风“体格新奇,理致清赡”。“理致清赡”这个特点其实表现在“前路日将斜”里,将诗意很好得放开,使读者有思索的余地。
其实,李陵还是不错的汉子,三千人抵抗了匈奴十几万人的围攻,最终兵尽力竭负伤被俘。这种情况,就是按现在国际公约来看也不算叛徒,而汉武帝却杀他全家,怎么不让投降?!
李白借咏叹苏武,隐约为李陵抱不平,在当时的唐朝是了不起的!表扬!有人考证李白是李陵的后代,真有点不知其然,毕竟年代太遥远。
渴饮月窟冰,饥餐天上雪。这两句应该是岳飞:“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源头吧。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这首诗描绘了一幅萧瑟衰败的旧居景象,基调凄凉哀怨。房屋的变迁,人事的推移,直接的原因是社会的动荡,而又像是生命枯荣变幻的必然。全诗以“一觞聊可挥”做结,看似要以及时行乐来驱散心中的“恻怆”和“所悲”,但是诗人的“及时行乐”有其自身的独特性,是其人生智慧的表现形式:纵浪于“自然”之中,身心达到适意之境。陶渊明的生活建立在田园生活的“自然”的基础之上,他解决人生问题的智慧也是由此生发出来。
陶渊明在回旧居之前已经历了辞官归田后的六年躬耕生活,可以说历尽艰难困苦,而今体力渐衰,迫使他不得不回到老家。眼前破落的故里,又增添了诗人的恻怆之情。浔阳(今江西九江)为京都建康(今江苏南京)与西境重镇江陵(今湖北荆州)之枢纽。在过去十年中,桓玄篡乱,卢循起义,浔阳地区及左近都有激战。社会动荡与战乱,使浔阳日益凋敝。这首诗表面上似乎是专因环境、体衰而悲慨,但如果联系“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杂诗八首》之五)来看,那就会令人感到陶渊明可能有更多而未明言的悲哀。诗的最后两句“拨置且莫念,一觞聊可挥”,便透露了这一消息。